基金项目:本文获2010年长春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法律保障研究”(項目批准号:[2010]010)及2011年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法律保障研究”(项目批准号:20110651)资助。
作者简介:吴暇(1981-),女,吉林长春人,硕士,讲师,长春师范大学思政部,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摘要:高校毕业生作为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其就业问题应摆在社会就业工作的首位。对此,我国颁布并实施了一系列的大学生就业政策,对大学生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但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国家及吉林省就业政策对大学生就业的帮助也有一定的局限,因此,我们对吉林省主要高校的在校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旨在更好的了解国家就业政策对大学生就业影响的状况。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政策;问卷;分析
一、调查对象
本课题的调查对象包括吉林大学、长春师范学院、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职业技术学院、华侨外国语学院等8所吉林省重点高校、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民办高校等多个高校的大四本科毕业生。调查共发放问卷3000份,收回有效问卷2644份,有效问卷率为88%。
二、调查分析结果
(一)就业基本意向分析
1、如下图,在就业选择上,大学生还主要倾向于机关、事业单位,调查显示,39%的大学生选择去机关、事业单位,32.3%选择去国有企业,16.4%选择去中外合资企业,只有13.3%选择去民营企业、私人企业及社区、农村等。
而对于大学生不选择去中小企业及农村就业的原因,调查显示,36.3%大学生认为工资待遇低及生活条件差,31.8%认为中小企业保险无保障,40.7%认为农村基础设施差无法适应农村工作。
这一现象表明,多数毕业生就业仍热衷于公务员、国营单位。而同学们之所以不愿去中小企业工作,其中工资待遇、社会福利的差距及社会整体舆论观念是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因此要将考公务员大军引导分流到最需要人才的民营企业和基层去工作,政府还应该从消除二元劳动力市场的差距,保障民营企业和去基层大学生的保险等待遇等相关方面做工作。
3、毕业生求职优先考虑因素
毕业生在就业选择上,个人发展机会和薪酬福利是影响职业选择的主要因素。这说明我们制定就业政策时,应该从增加就业前景宣传和提高薪酬福利等方面考虑。也就是说,排除创业政策,应该完善初次就业后相关待遇,并明确未来发展及出路。如引导毕业生到基层社区服务,应尽快解决毕业生正式编制问题。如鼓励创业政策,应加强创业培训,为毕业生介绍有前景的创业项目,提高创业的成功率,让毕业生看到创业的前景和希望。
(二)政策影响
1、当前就业形式越来越严峻,笔者进行的调查显示33.4%认为就业观念落后,认为经济发展滞后和政策执行力不够的占51.2%,认为大学生能力素质差的占13.4%。那么如何能解决就业困难,37.4%的大学生认为调整就业心态,降低择业标准,32.7%的大学生认为学校和社会提供更好的就业指导和服务,重视在大学期间自身能力的全面培养的只占21.7%。通过以上数据显示大学生没有把自身素质提高放到首位,我认为大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素质、交际能力、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只有在把自身素质提高的基础上才能更好的去选择。调查显示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注重个人发展机会的占39.9%排在第一位,占第二位的才是薪酬和福利32.2%。虽然大学生的就业观念正在转变,但是自身素质达不到要求也无从和用人单位谈及个人发展机会。
2、为促进大学生就业国家出台了很多政策,如大学生村官、就业见习等,调查显示大学生对国家出台的就业政策最了解的是就业见习占30.2%,对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政策了解度占39.3%。但是认为就业政策对自己就业的选择有一定的帮助,如有55%的大学生愿意选择三支一扶作为就业方向。
通过调差结果显示,大学生对我省的就业政策了解的不是很全面,对于学校的就业政策的宣传,45%的毕业生认为学校的宣传力度不是很大,24.3%的毕业生认为学校有宣传,但是宣传力度不大,有22%的毕业生认为自己学校很少有宣传,7.8%的毕业生所在学校没有宣传过。这说明,可以看出学校、政府及其他社会媒体的宣传力度还需加强。否则,再好的就业政策制定出来,同学们也无从选择。
3、政府的公共就业服务
在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提供就业服务方面,应在哪些方面应进一步完善这个问题上,41.9%的毕业生认为政府应该提供更多有效的招聘信息,18.3%的毕业生认为政府方面应该加强政策宣传和就业指导(毕业生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了解的只占26%。9.2%的毕业生认为政府应该降低人事代理和户档托管收费。并认为政府应为毕业生多提供一些免费的就业培训。
(三)失业大学生就业法律保障
1、据上图,我们可以看出大学生认为自己求职失败的原因是,43.3%的毕业生认为自己缺乏求职经验,28.4%的毕业生认为自己求职失败的原因是求职目标太高,21.7%的毕业生认为自己没有就业能力。因此,根据国家、行业的发展形势及整体就业趋势来选择合适的就业目标是大学生树立正确地择业观的重要方面。同时对毕业生进行一定的就业培训,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和增长求职经验,能使毕业生尽快适应社会需求,尽快就业。
2、那么失业后毕业生以什么为生活来源呢?55.5%的毕业生认为应该靠打零工生活,20%的的毕业生愿意做“啃老族”,14.7%的毕业生表示没有生活来源。以做服务员为代表的打零工生活,不仅浪费了毕业生的专业,而且等于和农民工挣饭碗,这种就业形式不能发挥毕业生的特长,是一种人力资源的浪费。而回家做“啃老族”也增加了家庭和社会的负担。因此,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不仅能解决毕业生生活来源问题,而且通过失业培训,使毕业生掌握一定和技能并提高就业能力,更有利于就业。
3,对于大学生是否愿意加入失业保险的范畴问题,持愿意肯定态度的占39.3%,持否定态度的占17.3%,不了解《社会保险法》的占31.5%。对于是否愿意交保险费的问题,愿意的毕业生占32.1%,少交愿意的毕业生占34.2%,不愿意的占28.7&。那么毕业生愿意交多少保险费呢? 46.6%的毕业生每年300元以下可以承受,26.3%的毕业生认为每年300到500元可以承受,18.7%的毕业生认为每年500到700元可以承受。这说明毕业生已经感觉到自己的就业危机,多数大学生在保险费负担不是很重的条件下,愿意为自己将来的就业买一份保险,通过我省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试点的建立,使同学们感受到大学生失业保险的保障作用,并通过制度的实施起到促进就业的作用。同时也可以看出,大学生失业保障金的支付,单独依靠大学生所交保险费的积累是不能起到完全保障作用的,因此,在不加重政府财政的压力下,政府的财政支持是建立大学生社会保障制度不可缺少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