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怀俊
近几年,教师强奸和猥亵学生的报道不时见诸报端,使我们的内心不断受到冲击和折磨。维护孩子们的身心健康与教师的社会形象,需要从四个方面做起。
一是“德”。师德高尚的教师对学生的正面影响往往高于知识的传授,因此教师的选拔、培养与使用,应该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师德评价不能流于形式,而应强化和细化,真正起到培育与约束的作用。
首先,师范院校录取师范生时要考察学生的道德行为,在校学习期间应该建立师德培养档案,开设师德课程,毕业时要对学生进行师德评估,评估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教师工作。其次,教师要洁身自爱。师生关系是世间最纯洁的关系,教师应倾心爱护学生,既传授知识、启迪智慧,又要保护他们的安全,使他们顺利、健康地成长。
二是“法”。“只有篱笆扎得紧,才能让灰狼钻不进”。法律法规就是篱笆。
笔者曾多次参加过类似案件的调查,发现这类事件基本上是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或者未得到贯彻执行引起的,因此,国家立法机关与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制订严格健全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这是预防和减少各种事件的最有效办法。长期以来,我们比较重视教师业务知识的培训,却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致使一些教育工作者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有的地方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把教师猥亵学生作为一般的生活道德作风问题进行内部处理,也是导致类似事件时有发生的重要原因。
强奸和猥亵学生属于违法犯罪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教育工作者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让他们学法懂法、遵纪守法。
三是“管”。教师群体是优秀的,大家兢兢业业地工作,不少人在边远贫困地区坚守岗位、无私奉献,他们无愧于“人民教师”的光荣称号。不可否认,其中也有极少数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和教育形象的人,对此,教育主管部门要敢于揭短亮丑。对于触犯法律的人,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将其绳之于法;对于个别品行不端的人,要严肃批评教育,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于屡教不改的要坚决清除教师队伍。
这方面,有许多好的做法可以借鉴。如,有的学校明确规定男教师不得擅自进入女生宿舍、男教师找女生谈话必须有人陪同,还有学校专门配备女干部做女生的工作等等。这些管理措施如果能够很好的长期的坚持下去,即使有品行不端的人想干坏事,也无机可乘了。
四是“防”。青少年学生之所以容易成为受侵害的对象,是因为他们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有的人长期作案而不被人发现,足以证明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非常重要且刻不容缓。学校和家长要对孩子进行适当的生命安全教育和性知识教育,让他们掌握各种意外情况下的自我保护方法,在遭受侵害时,要及时反抗和揭露。
唱响师德教育“四字经”,才能为孩子撑起一方蓝天,让他们在明媚的阳光下安心的学习,健康的成长。
(作者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责任编辑 姜楚华)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