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俭+孙茵
摘要:毛泽东把马克思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科学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相结合,形成并确立了群众路线的思想,并将其运用于我们党的一切实际活动中,使其发展成为一种认识论、工作方法、工作作风、组织原则和价值取向。在新的形势下,全面把握毛泽东群众路线思想的本质和内涵,对于做好党的群众工作有着积极意义。关键词:新民主主义; 毛泽东思想; 群众路线中图分类号: 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4)02-0028-04毛泽东把群众路线具体化为一系列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运用于政治、经济、文化、党建军事等各个领域,成为了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对于毛泽东群众路线思想内涵的解读多被定格为“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更多的将其作为党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不过,伴随着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发展,毛泽东群众路线思想的内涵不断拓展、深化,成为了一种包含认识论、工作方法、工作作风、组织原则和价值取向的综合体。
一、“群众路线”是一种认识论
毛泽东对于“群众路线”的创造更体现在他从“认识论”的层面赋予“群众路线”以新的内涵和操作方式。在《实践论》中,毛泽东认为“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1]。毛泽东将认识的过程分为感觉的阶段与概念、判断和推理的阶段,前者所获得的是感性认识,后者所获得的是理性认识,以实现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和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也就是说,理性认识不是认识活动的终结,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还必须进一步地深化为从理性认识上升到革命实践,再通过革命实践对理性认识进行不断的实现、修正和深化,使得认识过程不断循环反复地向前推进。在这一过程中,实践成为了认识不断形成、修正和深化的根本前提。虽然实践在认识过程中占据着“第一的地位”,任何认识都是从经验开始的,但是在认识过程中必须要对来源于实践的经验以及对实践本身进行综合、深化和发展,要用来源于实践的认识去认识和改造世界,再反作用于实践本身。在此基础上,毛泽东发表了《〈农村调查〉的序言和跋》:“要了解情况,唯一的方法是向社会作调查,调查社会各阶级的生动情况。对于担负指导工作的人来说,有计划地抓住几个城市、几个乡村,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即阶级分析的方法,作几次周密的调查,乃是了解情况的最基本的方法。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具有对中国社会问题的最基础的知识。”[2]由此,群众路线成为成熟的认识论,也凝结成具体的认识方法,更具操作性。
在毛泽东看来,党的正确的认识主要来源不仅仅是党员干部自身的“认识实践”,更关键的在于对“群众实践”的“认识”。毛泽东在《反对本本主义》这一科学著作中,总结了同党内教条斗争的经验,认为斗争策略“它是要在群众的斗争过程中才能产生的”[3]。强调社会调查是领导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决定政策的基础,党的正确工作策略只有在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和群众一起实践的过程中才能形成。要相信人民群众的智慧,共产党人不了解的东西,群众很可能已经了解,所以要善于向群众学习,总结他们的实践经验。1943年6月,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毛泽东作出了认识论的结论,他说:“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4]因此,党和党员干部不仅要接触和深入群众的实践,还必须从理论上对群众实践进行集中化和系统化,更重要的是用这一集中化和系统化的理论引导群众实践的发展,并被群众实践所检验,促进新的认识的形成,指导新的实践,这一循环往复和不断深化的过程才是党的认识过程,才是党的认识论。1958年毛泽东在《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中,更明确地将认识论与群众路线统一起来,“概念、判断的形成过程,推理的过程,就是‘从群众中来的过程,把自己的观点和思想传达给别人的过程,就是‘到群众中去的过程。在我们的干部中, 大概还有不少的人,不明白这样一个简单的真理:任何英雄豪杰,他的思想、意见、计划、办法,只能是客观世界的反映,其原料或者半成品只能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中,或者自己的科学实验中,他的头脑只能作为一个加工工厂而起制成完成品的作用,否则是一点用处也没有的。人脑制成的这种完成品,究竟合用不合用,正确不正确,还得交由人民群众去考验。如果我们的同志不懂得这一点,那就一定会到处碰钉子”[5]。所以党的认识的形成,群众和实践都是必不可少的。认识的来源是实践与群众的统一,认识的过程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与“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统一,认识的检验是群众检验与实践检验的统一。
二、“群众路线”是一种工作方法
党的根本工作就在于动员、领导和组织群众,因此,党与群众的关系从根本上讲是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党对于群众的工作主要表现为党对于群众的领导,因此这里的工作方法主要是一种领导方法,也就是说“群众路线”既是一种工作方法,也是一种领导方法。这就使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从群众中来并到群众中去成为了党的具体工作内容、方法与成果的根本标准。
1929年12月,毛泽东同志起草的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第九次党代表大会决议,对于群众路线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转化为一种工作方法、领导方法。“红军决不是单纯地打仗的,它除了打仗消灭敌人军事力量之外,还要负担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帮助群众建立革命政权以至于建立共产党的组织等项重大的任务。”[6]“党对于军事工作要有积极的注意和讨论。一切工作,在党的讨论和决议之后,再经过群众去执行。”[7]1943年6月,毛泽东为中央起草了《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完整地论述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正确领导方法,提出了“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以形成正确的领导意见,这是基本的领导方法”[8]。这就要求群众工作应该“到群众中去”,去正确地动员、组织和领导群众。具体来说,就是党在具体的群众工作中必须要摆脱空谈空想,而应该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更多地关注实际;避免在群众工作中出现脱离群众的“非群众的工作路线”,作为少数人的党员干部要走向作为多数人的人民群众之中,真正地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接触群众的生活,实现群众的利益;同时党在工作中不能形成“自我”的态度,以自我为中心,而应时刻关注群众。“我们对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的生活问题,就一点也不能疏忽,一点也不能看轻”[9],应该关心群众的生活,“解决群众的穿衣问题,吃饭问题,住房问题,柴米油盐问题,疾病卫生问题,婚姻问题。总之,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假如我们对这些问题注意了,解决了,满足了群众的需要,我们就真正成了群众生活的组织者,群众就会真正围绕在我们的周围,热烈地拥护我们”[10]。在具体的群众工作的实践中,党和党的干部要选择灵活多样并且易于被人民群众所接受的工作方式,避免犯命令主义的错误,密切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从生活中启发群众。此外,值得强调的是群众路线要在党的各项实际工作中得到切实并正确的应用,才能保障党和国家各项事业走向胜利,否则就会遇到失败和挫折,十年的文化大革命,毛泽东片面强调发动群众,用群众斗争的方式取代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这是对群众路线的一种扭曲和损害,导致国家各项事业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混乱和崩溃,这也为正确地执行群众路线从反面提供了经验教训。
三、“群众路线”是一种工作作风
工作方法强调是党的具体工作方法,而工作作风则侧重于是党在群众工作中所表现出的态度问题。由于党与群众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所以这里的工作作风主要表现为处于领导地位的党在领导群众时的领导作风。“群众路线是我们根本的工作路线,也是我们根本的领导作风和工作方法。坚持群众路线,就能保证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保证党的各项工作的成功。”[11]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伊始便注重宣传、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强调要“深入群众”(主要是工人阶级),善于用群众所熟悉的方式对他们进行组织和教育,倡导要与群众“建立友好关系”。但此时还尚未对党与群众的关系作出明确阐述。1937年9月,毛泽东在《反对自由主义》一文中对于共产党员与群众的关系作出了经典论述:“一个共产党员,应该是襟怀坦白,忠实,积极,以革命利益为第一生命,以个人利益服从革命利益;无论何时何地,坚持正确的原则,同一切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作不疲倦的斗争,用以巩固党的集体生活,巩固党和群众的联系;关心党和群众比关心个人为重,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这样才算得一个共产党员。”[12]也就是说,党虽然处于领导地位,但党不能将自己凌驾于群众之上,党在领导群众时应该清楚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是十分廉洁、不用私人、多做工作、少取报酬的模范。共产党员在民众运动中,应该是民众的朋友,而不是民众的上司,是诲人不倦的教师,而不是官僚主义的政客”[13]。“因此,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本身就要求党的领导保持谦虚和谨慎的态度。骄傲,专横,鲁莽,自作聪明,不同群众商量,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为了自己的威信而坚持错误,是同党的群众路线根本不相容的。”[14]所以正确的作风就是要有群众观点,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去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许多同志,不注重和不善于团结积极分子组成领导核心,不注重和不善于使这种领导核心同广大群众密切地结合起来,因而使自己的领导变成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的领导。许多同志,不注重和不善于总结群众斗争的经验,而欢喜主观主义地自作聪明地发表许多意见,因而使自己的意见变成不切实际的空论。”[15]而消除这一作风的方式就是诉诸“群众路线”,“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16]。让党的工作面向群众依靠群众并且经过群众,听取群众并接受群众的监督。
毛泽东在同英国记者斯坦因谈话时曾说:“我们的党员在中国人口中当然只占很小的一部分,只有当这一小部分人反映大多数人的意见,并为他们的利益而工作时,党和人民之间的关系才是健康的。”[17]党只有真正遵循和落实“群众路线”的基本要求,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才可以树立与群众关系中的良好工作作风,“群众路线”就是党的工作作风的标准和体现。
四、“群众路线”是一种组织原则
毛泽东从中国具体的国情出发,把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的民主集中制,运用于我党的实际建设中,并使其得到了新的发展。毛泽东将民主集中制同群众路线联系起来,认为民主集中制是群众路线在党内生活的表现和应用。毛泽东在与英国记者贝特兰的谈话中曾提到民主集中制“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将民主和集中两个似乎相冲突的东西,在一定形式上统一起来”,“民主和集中之间,并没有不可越过的深沟,对于中国,二者都是必需的”。[18]在党的七大上,毛泽东对民主集中制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表述,民主集中制“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说,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19]即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有机统一。
毛泽东对于民主集中制的独创,就在于他将民主集中制与群众路线联系了起来,运用于党的实践生活中去。毛泽东曾指出,党在实际工作中发挥领导作用必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而实现民主集中制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毛泽东将“民主”与“从群众中来”,“集中”与“到群众中去”相结合,“从群众中来”实现民主,“到群众中去”实践集中。即表现为从群众中来,总结群众的经验教训,再到群众中去,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并集中起来,坚持下去。“我们下去调查要坚守毛泽东同志的三条原则: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起来,坚持下去;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这就是民主集中,它不但是组织原则,也是工作原则。”[20]因此,先民主后集中,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既是民主集中制,又是“群众路线”。同时值得强调的是人民群众并非“铁板一块”,要根据群众中所存在的利益差别和意见分歧,在群众中施行民主,再集中民力、智力付出行动,正如毛泽东曾说:“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21]把民主集中制看作是群众路线在党内的反映,是毛泽东对民主集中制认识的一次深化。从党内生活的民主集中制来看,“中央的集中领导,任何时候都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地方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也必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22]。这就要求党的领导、中央和上级组织既要发挥领导和集中的作用,也要发动党员、地方和下级组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而在这一过程中要遵循“群众路线”中所体现出的党与群众的基本关系,践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现在党员、地方和下级组织中的“民主”,回归到领导、中央和上级组织中的“集中”,但两者也并非简单的领导与服从的关系,更强调的是相互的认同与反馈。
毛泽东在将群众路线作为组织原则的过程中也出现了问题,对于今天的群众路线实践是一种经验教训。新中国建立初期,党成为执政党开始领导人民进行国家建设,建立了新的权威主义的政治体制,在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上,将集中放为重点,违反了群众路线的传统作风,削弱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1956年后毛泽东转换了对集中的重视,开始诉诸民主,在“七千人大会”他指出民主集中制的方法“是一个群众路线的方法。先民主,后集中,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领导同群众相结合”[23]。虽然此时毛泽东明确将群众路线与民主集中制相结合,但已经提出对“先民主”的强调,随着时间的推移,群众“民主”日益走向扩大化和泛滥化,导致“民主”逐渐走向了“大民主”(民众超出正常秩序进行利益表达的民主活动,如示威游行等),致使这一时期的民主集中制在实践和理论上都走向了片面化。
“群众路线”作为一种组织原则能够更好地体现并实践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相信群众的自发性和智慧,依靠群众,赢得民心,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中赋予作为一种组织原则的民主集中制的积极价值,同时吸取反面的经验教训正确地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恰当地把握好民主与集中的度量,真正实现群众路线的价值。
五、“群众路线”是一种价值取向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作了深刻阐述:“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24]毛泽东自党成立起便以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观点来观察和分析中国的问题,非常重视中国社会绝大部分群众的权益争取和自身解放,将长久以来中国少数人对于多数人压迫、剥削的特权作为革命的主要对象和任务,将实现大多数人解放作为中国革命的根本目标。毛泽东在为《政治周报》撰写的发刊词中写道,革命的真正目的是“为了使中华民族得到解放,为了实现人民的统治,为了使人民得到经济的幸福”[25]。
1934年1月,第二次全国工农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毛泽东作了总结报告《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对于群众的这种价值取向做了经典的表述:“同志们,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是千百万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的群众。这是真正的铜墙铁壁,什么力量也打不破的,完全打不破的。”[26]群众路线“作为党的一种价值取向,就是密切联系群众的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出发点”。“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27]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的著名演讲中也曾说道:“我们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 是彻底地为人民利益工作的。”[28]终归毛泽东群众路线思想的价值取向就是为“最广大人民群众”(一般说来,工人、农民以及小资产阶级等不同的阶级中的多数人,都应当属于不同内涵的“群众”)的“根本利益”而奋斗。值得注意的是,要避免群众路线的价值取向狭隘化,文化大革命时期群众路线走向了民粹价值的取向,毛泽东把“最基层的群众”的利益作为“最高”并且是“唯一”的价值取向,这是对群众路线价值的违背。在现实的运用过程中,一种价值取向也往往会发生某种程度上的削弱、歪曲乃至逆反,因此党不能仅仅只是在理想和宣传口号中坚持“群众路线”,更要在具体的操作层面实现“群众路线”。通过群众路线所拥有的丰富且具体的认识论、工作方法、工作作风、组织原则等方面形式,将其作为价值取向落实到党员干部的思想和举止中,落实到党的领导和军事斗争的具体过程中。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的最忠实的代言人”[29],中国共产党要明确人民群众的“英雄”地位,将人民群众作为自己的“上帝”。毛泽东将群众路线发展为一种价值取向,体现了对人民群众作为历史和实践主体的价值肯定,同时也是对于群众利益要求的现实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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