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碧华 黄诗玉
【摘要】毛泽东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是毛泽东思想发展的又一重大理论成果,成为新中国建设新民主主义国家的指针。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则是该理论的合理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和阐述,既是对我国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建设和“三大改造”中存在问题的重大反思,也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位置的科学判断。
【关键词】毛泽东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 过渡时期总路线
【中图分类号】A841 【文献标识码】A
毛泽东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提出了比较完整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他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把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的国家和社会,正式定名为“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和“新民主主义社会”,并在新中国成立后积极探索了建立新民主主义共和国以及怎样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本文拟就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建设的贡献及现实指导意义作梳理和分析探讨,以期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处历史位置及现行政治经济政策的实施有更深的理解。
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是毛泽东思想发展的重大理论成果
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长达20多年的革命实践中形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体系。新民主主义社会概念的提出和科学解读,使毛泽东一生理论建树达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也是对马列主义的新发展。
新型民主主义革命路线是以列宁为代表的布尔什维克最早提出的,它的基本特点在于无产阶级领导民主革命,并在胜利后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民主政权。列宁最早在《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中系统论说这条路线。但此时,他还未能也不可能全面论述“无产阶级和农民的革命的民主专政”怎样完成民主革命和怎样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路线和策略。新经济政策是列宁关于怎样完成民主革命,并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论述。但是,列宁的理论系统留给我们的一个基本认识是:新生的苏维埃社会正处在一个过渡时期,它不是一个具有质的相对稳定性的社会形态,苏维埃政权是过渡时期的无产阶级专政。
明确无产阶级对民主主义革命的领导权是中国共产党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路线的标志。毛泽东的《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等文,明确了无产阶级对革命的领导权,也就是明确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路线。它实际上还是对列宁《两种策略》原理的继承。如果说此时也有发展的话,那就是毛泽东把民族资产阶级包含在民主革命的队伍中,更指出广大的农民阶级是中国革命的主力军,由此确立了两个联盟的统一战线思想。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的失败教训和日益严重的民族危机,迫使我党进一步探索中国革命的发展规律。新民主主义社会概念的形成和理论的发展就开始于这一个历史阶段。红军长征到陕北立足方稳,毛泽东就在《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中提出“民族统一战线”,更提出“人民共和国”的概念,并论述了“人民共和国”的经济路线和政治路线。此时,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理论已呼之欲出。抗日战争两年的“战略防御”阶段,我党在敌后游击战争中建立起成片的根据地,“人民共和国”的理论在根据地的实践中得到发展。“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概念和理论就应运而生了。1939年在纪念五四运动期间,毛泽东在《五四运动》和《青年运动的方向》中提出了“民主主义的社会制度”、“人民民主主义共和国”的概念,并确定了它在历史发展中的位置,半年后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和《新民主主义论》中进行了系统的论述。新民主主义社会在人类社会发展历史中出现了,并得到科学的论述,它使毛泽东思想的发展达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
第一,新民主主义社会概念的提出和理论系统阐述,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上是首创。列宁在开辟通向经典意义上的社会主义中作出了理论和实践上的重大贡献。新经济政策的实施、发展和不断深入的理论阐述是社会主义思想史上的一个高峰,但依旧没有离开“过渡时期”的概念。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无疑是继承了新经济政策的许多思想内容,但它不是一般“过渡时期”,而是一个具有相对质的稳定性的独立的社会形态。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继承于但高于新经济政策理论,它是科学社会主义在“更加是农民国家”里的伟大发展。
第二,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对中国革命胜利具有决定性的意义。革命的性质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路线中已经明确,因此也分清了敌我友的基本关系。但只有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和体现这个性质的具体政治结构和政策措施作出合理的科学决定,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拥护这条革命路线,从而在党的领导下组成浩浩荡荡的革命大军。工人阶级及其先锋队在认清革命发展的阶段、未来的目标和当前的任务后而确定了正确的策略路线。农民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主要力量”,“士兵是穿上军服的农民”,“耕者有其田”使广大农民为新社会的诞生而奋不顾身。“节制资本”但仍保证劳资两利,使在旧社会依然受压抑的民族资产阶级打消顾虑,加入到民主革命的队伍。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对上述问题作了详尽论述,它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制定《共同纲领》的依据。三年解放战争国民党反动统治迅速败亡,它初看是军事上的失败,但最本质的是人心的向背。
第三,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是新中国成立后新民主主义社会健康发展的指针。新中国成立初取得的伟大成就证明了这一点。毋庸讳言,以后在发展中走过曲折的道路,新中国成立后的曲折发展历史,也恰好从正反两个方面证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正确解读。
“过渡时期总路线”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合理发展
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不仅回答了什么是新民主主义社会,而且在新中国成立后还在实践中回答了如何在中国建立和发展新民主主义国家秩序,新民主主义社会在中国现实情况下应如何向社会主义转轨等一系列问题。
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共产党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治和经济的性质、构成成分及其地位和作用等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思考,使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形成了完整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国家制度,指导当时的社会转型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毛泽东和党中央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国家制度的构思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得到体现,《共同纲领》从法的角度确立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及内容。
新中国成立后的三年多时间里,在《共同纲领》的指导下,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了土改等重大社会改革,确立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秩序。1952年工农业总产值比1949年增长79.5%,比1936年增长了20%,三年内平均年递增率为21.1%。①在此期间,国民经济结构也发生深刻的变化。社会主义工业在工业中的比重、工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比重都有较大提高。这表明经济的恢复,不仅有数量的发展,而且有性质上的变化和提高。毛泽东及其领导集体对新民主主义国家制度建设的探索,有利于当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减少了社会转型时期的强大震动。
新中国成立最初三年多的成就是国人一致肯定的,它显示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优越性。但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争论就在这三年中实际已经发生了,主要还是在大前提一致的认识下对具体政策的争论,“过渡时期总路线”正是在这种争论中产生的。毛泽东积极探索和正确引导了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的过渡。1952年9月,毛泽东开始酝酿提出“总路线”,1953年6月正式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12月《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中对“一化三改造”的总路线进行了完整地表述。“总路线”是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和实践的创造性发展。
“总路线”根据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国内形势,科学地解释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不断革命论”和“革命发展阶段论”的关系,正确引导了我国向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趋势。②新中国成立初,在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指导之下,经过三年的努力,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社会主义因素快速增长,超过预期。一方面,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虽发展很快,但由于其自身力量的弱小,发展困难,党和国家为帮助其克服困难而采取了国家资本主义的措施,实际上也就开始了对其进行改造过程,加深了它们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联系。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工业和商业发展更快。1952年,“工业中,私营占32.7%,国营占67.3%,是三七开;商业零售是倒四六开。”③这样,新民主主义社会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即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阶段。这时,党顺应了这个历史趋势,毛泽东及时地因势利导,正确引导过渡,保证了革命进一步发展的明确方向。
“总路线”把建设与改造同时并举,把“逐步实现”作为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策略,发展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先建设后改造、“一步到位”的设想。④社会主义不能建立在落后的生产力基础之上,这是共识。“总路线”的提出,却面临着在现实生产力落后的状况下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问题。“总路线”采取了科学的态度,把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工业化同时并举。在中国,要改变落后的生产力状况,将需要较长的时间。故最初,党估计新民主主义社会建设的时间大约需要二十年,因此,完成“三大改造”的时间大概也需要三个五年计划或更长的时间。而在“总路线”中明确为“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完成“三大改造”,这种提法更为科学,也使我们在行动上有了更多的主动权,为向社会主义过渡准备物质基础。
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认识是在条件成熟之时,“一步到位”,消灭私有制,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而“总路线”包含着一个新的科学思考:“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改造,使新民主主义社会在无产阶级领导下“和平长入”社会主义。后来,“三大改造”的实际过程却偏离了原计划,提前完成,追求“纯洁的”社会主义,致使许多矛盾和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出现。因此,1956年12月,毛泽东又提出了在社会主义经济占优势的条件下“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的新经济政策。
“总路线”发展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解决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一些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不容讳言,“三大改造”匆匆完成并不断提高社会主义的“纯洁度”以后,我国开始了20年十分曲折的道路。“三大改造”后的变化肯定与“斯大林模式”有密切关系。苏共二十大以及以后的波匈事件及其在国内的反应,使我党加强了反对修正主义的力度。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纯洁度”的更高要求,也成为“反修”的手段之一。但此后极端发展,则更有深刻的内在原因。作为一个远未实现社会化的小农大国,当时在国内政治和经济策略上出现重大错误的最主要原因是毛泽东的空想社会主义成分。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中国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的必经阶段
1956年底,随着“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初步确立,中国成为了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社会性质的变化是没有疑问的,它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但是这时的社会主义还是“事实上不够格的社会主义”。因为这里还远未能实现社会主义最必要的条件—生产的社会化。没有生产的社会化就不可能使生产力获得健康发展。这里虽说没有“两级分化”,但是一个“普遍贫穷”的社会,“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更不是共产主义。没有生产的社会化,不可能使旧的封建宗法的社会关系获得根本改造,因此也不可能使意识形态现代化和民主化。所以,此时中国还未能建立科学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因此邓小平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
“文革”结束以后,党必须面对上述严峻的现实,认识这个“不够格”和发生的原因,寻找新的发展道路。而把握中国国情,正确认识现阶段中国社会主义的历史位置显得尤为重要。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第一次提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处于初级的阶段”。此时,“我们的任务是要根据我国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每一个阶段上创立出与之相适应和便于继续前进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⑤。这就提出了经济体制的改革问题。党的十三大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这是党对社会主义和中国国情认识上的一次飞跃。经过10多年的探索我国终于突破了种种禁区,走上新的发展道路。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纠正了“三大改造”时期的某些偏差和失误,而更重要的是在新的实践基础上,坚持、补充、丰富、发展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和“总路线”的正确思想。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只是推翻封建统治,彻底改变封建主义的所有制关系,建立民主主义的政权。这是在相对短的历史时期内可以实现的。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建设的“完成”和向社会主义“过渡”应该是革命胜利后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和现代化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必然地实现了对生产关系的社会化,并使社会关系和上层建筑得到现代化、民主化的改造。这时当然应该有“建筑在现代科学最新成就上的资本主义技术”⑥和某些工业化指标。社会主义社会的最基本条件是生产社会化,它只能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去完成实现。所以马克思说:“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一个社会即使已经发现它的运动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一个法令来废除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够把生育的痛苦缩短并且减轻。”⑦党经受了曲折发展的历史惩罚,加深对马克思上述教导的理解,依据国情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从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出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不去追求所谓“纯洁的”社会主义模式,而是去创造出便于继续前进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在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已经取得成就的前提下,使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和“总路线”还未得以实现的正确原则得到了实现;使“总路线”还未能完全明确的正确思考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使“总路线”还未能正确反映的某些社会主义发展规律得到了正确的反映。⑧所以,今天的“初级阶段”已经不是新民主主义社会了,但还必须完成当年尚未完成的诸多历史任务。在表面上看,“初级阶段”某些“社会主义”色彩还远不如“三面红旗”时代鲜明,但它却是走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它更接近我们为之奋斗的目标。终点虽然遥远,但是清晰的。因此,尊重历史和国情,我们应该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中国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入到社会主义的必经阶段。
(作者分别为内江师范学院副教授,宜宾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注释】
①胡绳主编:《中国共产党七十年》,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第294页。
②④⑧许京元:“‘过渡时期总路线是我党在‘东方道路探索中的重大贡献”,《宜宾师专学报》,1992年第3期。
③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第213页。
⑤《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64~65页。
⑥《列宁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45页。
⑦[德]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年,初版的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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