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现状及对策

2014-08-30 18:11曹秋玲
南方农业·下旬 2014年6期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广东省现状

曹秋玲

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步入高速发展的时代,人民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对食品安全问题也更加重视。而农产品作为各种食品的主要加工原料,它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百姓的身体健康甚至是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由此,针对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围绕农产品的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创造性地提出了多种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方法及手段。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现状;对策;广东省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

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以来,农产品的供需形势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对于高速发展的农业市场来说已经稍显滞后。广东作为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大省,承担着内销与出口的双重责任,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广东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对于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提高该省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打破该省农产品出口的技术壁垒,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1 现状及问题

1.1 检测机构建设欠完善

近年来,广东省积极实施《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实施细则》,加快农产品检测机构建设步伐,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检测机构的城乡覆盖率依然不是很高,尤其是在乡镇地区,其检测机构数量明显滞后于城市检测点数量,这严重制约着对乡镇以下的农贸市场的监控。另一方面,农产品各个领域的检测机构发展不均衡,如水产、农作物等重要领域的安全检测机构建设比较完备,但个别小型领域的检测点建设依然处于起步阶段。

1.2 专业检测人员和检测设备不足

从广东省各市、县、区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人员组成来看,从事一线工作的专业检测人员不足,已经对检测效率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现有的检测机构人员中,检测与管理类职能分配不明确,常常导致人员的混用现象发生,并且在人员素质上,所学专业与农产品检测工作不对口的情况很普遍。在某些领域,各部门经常由于人手不足而临时抽调人员参与检测工作,从而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另一方面,虽然各主要地市安全检测机构的设备仪器比较充足,但在部分县区,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设备数量依然匮乏,这也直接导致了一些县级以下单位的农产品市场准入标准过低,使得在一定程度上对农产品市场的安全和稳定产生不良的影响。

1.3 监管法律体系不健全,给执法增加了一定难度

我国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体系不健全,相关部门的职能分配也存在模糊不清的状况,在具体的细节方面更是缺乏明确的法律条文。在农业综合执法方面,普遍存在人员不足的现象,导致执法的覆盖面大大降低。另外,在农产品前期的相关配套规章制度,比如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药化肥使用细则欠缺,导致不能在源头上杜绝不良农产品流入市场。

2 对策和建议

2.1 加快农产品检测机构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

为了确保农产品质量检测和监管等活动的有效实施,应逐步建立覆盖市、县、乡,三位一体、层层递进的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尤其是在乡镇地区,检测机关必须与当地政府部门密切配合,对于检测点的建设做到经费充足、合理布局、全领域覆盖,特别是不能忽略某些微型的农产品领域比如林業领域。此外,应着手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生产企业以及各市县检测站的自检体系,做到从源头、流通环节、最终消费环节的全面监控。另一方面,针对检测机构仪器设备不足、专业化水平低导致的检测精密度较差、检测标准与国际不接轨等问题,应该加大先进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的采购力度,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质检设备,同时,增加对高新检测技术研发的扶植力度,再增加投入的同时不忘吸纳优秀人才。通过上述措施,可以实现全省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的有序运转,做到对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面监控。

2.2 加强检测人员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技术人才的作用

一个检测机构的工作效力不仅体现在检测设备的先进性和精密性上,更体现在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个人素质高低上。从全省范围来看,很多地方农产品质检部门的人员对相关法规文件和本单位管理体系文件并不是特别熟悉,对国家的政策及质检标准了解不够,同时,对农产品的质量检测工作也不重视,这直接导致农产品进入市场标准过低,工作效率远远不及预期。针对上述问题,必须建立切实有效的检测人员培训计划,逐步过渡到工作人员持证上岗。首先,应该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所用到的基本技术方法、法律法规、管理政策等方面入手,运用定期技术考核、专题讨论、法律宣传、学术报告等形式,提升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检测技术,增强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对于长期在一线工作、尽职尽责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优秀的技术人才,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在检测部门内部形成良好的竞争氛围,充分发挥检测机构的作用。

2.3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健全农产品监管相关法律体系

成熟且健全的法律体系是保障一项政策能够切实施行的基础。各检测机构应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在检测部门内部,应普及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的认识。通过对有关法律的宣传及学习,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经营者的遵纪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同时,由于农产品监管和检测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是太健全,导致农产品质检工作缺少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使之吃上放心安全无污染的农产品,必须由政府牵头,加快地方配套规章制度建设,如制定地方绿色农产品生产条例,适度使用农药、化肥的管理办法,对农产品不定时抽检制度,使农产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都能做到有法可依,从而在能法律的保护下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2.4 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保障机制

目前,资金短缺是农产品质检工作中遇到的较大问题,吸纳优秀技术人才、引进先进检测技术、采购高精密性检测设备都离不开财政支撑。当前,广东省在各地市、区的检测站都是由政府财政投入,但在偏远地区和县级以下单位检测站的规模和水平还远远没有跟上,这都需要政府的持续投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涉及到国计民生,它不仅是一项技术针对性很强的工作,而且有着更新快、规模大的特点,其间涉及到的农产品种类之多、检测的环节之复杂都是超出想象的,并且检测仪器和手段也需要不断更新换代,而这项工作本身的公益性决定了它不可能通过收益来弥补自身经费的不足,因此,需要政府部门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另外,也可以尝试吸引企业参与投资创办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经费压力。

2.5 建立省内主要农产品质检信息数据库,促进信息交流

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共享的社会,农产品的检测不同于其它方面,它的检测信息量是十分巨大的。因此,通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数据库,可以及时把质检信息存储,这对于归类整理各类农产品安全信息,及时向政府、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公布信息来说是非常方便可行的。另外,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提升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

3 结语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它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硬件和软件及时跟上,从业人员技术水准一流等。广东省要充分发挥农业资源的优势,就必须把农产品的质检放在基础性的位置,提高检测能力,争取建立覆盖城乡的质量检测体系,从而提升该省农产品的竞争力,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责任编辑:赵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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