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械工程学院训练部发展战略研究所,河北石家庄0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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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从分析导师的不正常称呼入手,探究了构建研究生师生和谐关系的必要性,从称谓、学术权利、导师职权以及爱与尊敬等方面对构建和谐关系进行了剖析和检视。
研究生;师生关系;称谓;学术权利;导师职权
坊间,研究生常将导师称之为“老板”。这样的用语反映了商业大环境对传统师生关系的“非正常颠覆”。为何老师会变老板?为何单纯、清白的教育关系会变为复杂、功利的“劳动关系”?这正是研究生师生关系的一种畸形演变。当下社会,和谐一词极为热门。如何将和谐一词应用到研究生师生关系的构建当中,首先要对构建研究生和谐师生关系的必要性进行分析,然后通过对师生关系的构成要素进行深入的剖析与探究,得出构建研究生和谐师生关系的几大要素。我们要敢于直面“伤口”、剖析“痛处”,找出原因、揪出元凶,方能对症下药、药到病除。
对研究生导师与研究生之间的和谐关系(以下简称“和谐关系”)研究的必要性是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的:第一,这是培养称职的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研究生教育担负着为国家和社会培养、输送高层次应用人才的重任,为保证与提高其质量需要内外多方的努力,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导师和研究生两者之间的关系。这不仅关乎研究生整体素质培养目标的达成,而且还关乎这一目标在有限的时段内有效快速完成的问题。第二,在社会转型期的大背景下,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和培养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不和谐的因素。如师生角色定位偏颇及缺乏认同感,甚至发生了关系异化的现象,冷漠、平淡、不平等、严厉及世俗倾向时有出现,这与和谐关系的理念是背道而驰的。传统文化倡导下的师生关系在我国高等院校中已有开始消褪的迹象,如果放任不理,我们有可能培养出这样的研究生:他们虽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但是在不和谐关系的影响下人格是存在缺陷的,这种“人才”绝不是社会需要的栋梁之才,甚至有可能会危害社会。
1.称谓回归本位——为师生关系“正名”。“老师”与“老板”这两个词,虽然相差一个字,但含义大有不同。英国哲学家培根称“老师”为:“科学知识的传播者,文明之树的栽培者,人类灵魂的设计者。”[1]“老板”旧时指商店主人,今泛指工商企业、公司行业的产权所有人。我认为两者最大的区别是老板称谓中包含着利益关系、雇佣关系,而这恰恰是师生关系中最不应该存在的。谷超豪教授也对“老板”这个叫法,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在教育领域里,不能搞这一套。师生不是雇佣关系,选择做教师,就是选择了责任和奉献。”[2]正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所以要想理顺关系,创建和谐,称谓必须回到教育关系的正常轨道上。“老师”这一称谓,它不是一个简单的称呼、一个冠冕堂皇的高帽,它是约束老师的不恰当行为的“尚方宝剑”,它时时刻刻提醒着老师,教书育人是他的职责与使命。
2.学术权利平等——奠定和谐关系的“基石”。在我国,教授独占学术权力统治地位是众所周知的客观存在。伯顿·克拉克在他的《高等教育系统》中将学术权力划分为扎根于学科的权力、院校权力、系统权力,我国的学术权力属于第一种,以教授占统治地位。教师的学术权力过于集中,使学术权利成为教师的附属特权,是时候该为这种特权“祛魅”了。研究生们在求学阶段正处于思维活动最活跃的时期,享受着师兄师姐们不曾享受的丰富教育资源,他们不仅有条件站在学术前沿,而且也完全有能力成为学术先锋,他们不必对导师言听计从,成为导师的跟从者。他们同样有探究学术工作的权利,可以与导师研究从截然不同的方向开展研究甚至针锋相对。论文排名问题——打破学术权平等的“坚冰”。敢问,大家上研究生阶段有多少高水平的论文是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我在这里不是想抹杀导师对论文的指导之功,而是想指出为什么会有排名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某些导师在现有的职称评定以及业绩考核体系之下,背负上了论文发表这一沉重的包袱,但是由于导师身负科研、教学以及指导学生等这么多的任务,他为了减轻压力自然要将其转嫁到其研究生身上。所以我认为要彻底解决论文排名问题,营造平等的学术氛围,首先,导师评价制度、规范要革新,要为导师评价营造一个宽松、愉悦的氛围。在评价导师工作时,要将“研究生培养质量”这一评价指标的权重提高,适当降低“文章发表”指标的权重,或者甚至可以将其“研究生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作为一个新的评价指标加入到导师评价指标体系中,让导师能够安心教学、开心育人。其次,导师自身的心态要调整。评价一个导师成功与否,不是看他(她)发表了多少高水平的论文,而是看他(她)培养了多少高素质的人才。
3.杜绝导师职权的滥用——保障和谐关系的“防火墙”。某媒体中曾经报道过上海一所大学9名博士申请转导师并获批准的新闻,俗谓“博士生炒导师鱿鱼事件”。触发该事件的导火索正是导师职权的滥用:博士生们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导师却将课题演变成“交易”,自己成为这笔交易的实际意义上的“老板”,并使博士生成为束缚在交易中的廉价劳力,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因而无法进行深入的学习和研究。类似情况并不少见,目前,在高校中,个别导师只关注科研的经济效益,并不考虑自己的工作是否适合学生参与,单方面要求甚至强迫学生参与。某些导师私下注册了公司,打着培养研究生的旗号为自己寻找廉价劳力,完全无视自己作为师者的职责和义务。而造成此类情况发生的原因归根结底是因为导师职权的滥用。(1)制度保障,不让学生成为“廉价劳动力”。例如,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要求投入给研究生科研津贴中的30%由导师进行负担。这项规定既避免学生成为导师的廉价劳力,又是给导师们以警示:研究生培养也是要讲求投入与产出的。(2)机制创新,保障学生的毕业“生命线”。在研究生导师与研究生自身的关系当中,最最重要的话语权一直是掌握在导师手中。导师掌握着研究生能否顺利毕业的决定性砝码,学生即使对导师的某些方面有微词,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往肚咽”。建立“多因素、多主体”研究生毕业评定机制,削弱导师对研究生毕业的影响权重。将研究生能否顺利毕业的权重进行重新分配,例如,权重可分配给研究生的综合测评(由其所属的研究团队进行打分),研究生在校的综合表现(由管理人员、曾经的授课教师和同伴共同打分)等等。(3)建立中介机构——让学生想说也敢说。这个中介结构可由本单位的非研究生导师的年轻老师组成,他们与研究生年龄相似,大多数为研究生或以上学历,所以相似的学习经历、接近的生理年龄,而且他们与研究生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师生关系,所以研究生更易向他们敞开心扉,倾诉心事。中介结构的老师将学生的意见建议以不记名的方式反馈给导师,为导师纠正错误、弥补不足提供一段较长的缓冲时间,如若导师知错能改,这些意见建议绝不影响导师的职称评任和评优评先;否则将上报导师主管单位,由主管单位进行协调处理。中介机构起最大程度保护学生也保护导师的目的。
4.爱与尊敬——构筑和谐关系的核心。老师和学生的关系,应该如同自己的左手去握右手一样。即师生关系应该是互为主客体的、互相依托的、共同成长的。这样的师生关系是人们期盼的和乐意看到的。古语云:“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3]所以师生关系的核心就是爱与尊敬。导师真心爱护学生,想学生之所想,急学生之所急,学生必然会发自真心地尊敬导师;学生要尊敬老师,即使导师有时候恨铁不成钢,方法手段或许有些急躁冒进,正所谓“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要理解他们的良苦用心,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导师培养出懂得爱与尊重的学生,是除了学术成就外的更大成就。
孔子“不耻下问、教学相长,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无损他的“圣人”威名,受到世人的爱戴与尊崇。常言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些都证明了,学生敢于超越师者、追求向上;师者欣然接受、乐为人梯。师生之间的和谐关系并非空中楼阁,是实实在在存在的良好人际关系之一。以上笔者对构建研究生和谐师生关系的几个关键要素进行了粗浅的探索,希冀对研究生和谐师生关系的研究与探索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对导正研究生师生之间的不良风气有所裨益!
[1]郭建.教师即研究者[J].教育研究与实验,2010,(1):10.
[2]杨虎,周婧.育人应是研究生导师的首要职责[J].中国研究生,2012,(8):59.
[3]孟子.孟子·离娄章句下[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
探究研究生和谐师生关系的构建
王奕,叶和明,马海霞
G643文献标志码:B文章编号:1674-9324(2014)39-01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