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奎武
(中国石化江汉油田分公司井下作业处,湖北 潜江433123)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所肩负的责任是全面的、直接的、首要的。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深入的新形势下,履行好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必须准确把握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关系,既不能用纪委的监督责任代替党委的主体责任,也不能以党委的主体责任包揽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怎么样履行好主体责任,重点应体现在5个方面。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关键在党,关键在人”。所以,为政之道,首在择人。作为企业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首要的就是用好干部。选什么人、用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干部作风、民风党风都源于此。作为党委,当前就是要针对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存在的问题,以“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为标准,在干部任用上“把好三关”:
一是把好推荐关。推荐单位和部门要秉持公正之心,真正从党的事业和企业发展需要的高度出发,出以公心,放开视野,举贤荐人。确保被推荐者受员工拥护、有群众基础,德才兼备、素质过硬。对与市场行为关联度高的干部既要重用,也要慎用,推荐中对其在市场中的经营行为要从严把关;对善于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情商较高的干部要使用,但要少用,推荐中要特别在乎群众的评价及日常口碑;对在纪检口、信访部门时不时有被举报的人要缓用、或拒用,推荐中要以核实廓清有关情况为前提;对在机关及领导身边的工作人员要量才而用、用当其时,避免拔苗助长、火箭提拔。
二是把好考察关。这是干部提拔任用前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对干部的考察要做到全面、准确,多渠道。全面:就是既要重工作能力,又要重政治素质;既要重工作期间的表现,又要看业余生活的爱好;既要重领导班子的推荐意见,又要重身边员工对其的反映。准确:就是对推荐意见、工作表现及能力的评价,要予以客观的了解、鉴别。对有异议、有反映的干部宁可暂时不用,放一放再观察,也不能仓促启用,避免用人失察。要通过在一个较长的时间段内全面考察干部,确保被提拔任用者在履职的相对长的时间内不出事。多渠道:就是通过多种形式、多个层面、多种途径了解被考察者的情况,将干部的任用置于阳光之下,防止有的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三是把好管理关。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从严管理的要求,坚持对干部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对党员干部长敲“警示钟”,早打“预防针”,引导干部心存敬畏、谨言慎行,打牢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根基。推荐关是源头,将有病者推荐任用后出事犯事,要实行责任倒查,查其中是否有权钱交易及其它背景。考察关是重点,什么人考察的,怎么考察的,其过程要有明细的记载,被考察者如果被任用后在很短的时间内出事犯事,对组织部门及参与考察者要反过来追责。即使是在推荐、考察中没有异议正常使用的干部,如果在履职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纪问题,也要按照当前“从严管理”的要求,视情节轻重及影响程度,追究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制度执行的好坏,不单取决于制度的完备性和科学性,更取决于制度执行的刚性。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有关制度是否能掷地有声、落实到位,与党委的主体责任履行与否密切相关。自去年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级党组织采取多种强有力举措,下决心整治“四风”问题,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过去看似很难治理的一些“牛皮癣”问题及顽症痼疾之所以得到明显好转,关键得益于中央解决作风问题的坚强决心,得益于对各种问题的坚决查处,得益于各种监督举措的齐抓共管,得益于各级党委对法纪制度的刚性执行。从制度建设的层面来讲,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要突出抓好三点:
一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纪为镜子要求自己,约束自己,保护自己,在党纪法规面前“不越雷池”。当前就是要针对“四风”问题易反弹、易复发的特点,通过抓教育引导、抓行为规范、抓个案查处,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尽快从不习惯到习惯、从不自觉到自觉、从担心惩处到不愿逾规进行转变。
二是要充分认清腐败问题从量变到质变的演变过程,对作风建设问题经常进行“回头看”。做到大事严管,小事严抓,一以贯之,抓早抓小抓苗头,防范在前,防微杜渐。抓早:就是要提前介入,在强化思想导入的前提下,将违纪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抓小:就是要聚焦“四风”问题不放松,不以事小而不抓,不以恶小而不究,从扭转当前党员干部中还存在的“喝个小酒、打下小牌、坐下小车、花点小钱”不为过的心理入手,从严整饬。抓苗头:就是针对不同人员的权责分工,根据其日常的行为表现,把握容易滋生违纪腐败的环节、细节,堵塞漏洞,不让问题形成气候,不让违纪成为事实。
三是要强化维护法纪规章的严肃性、公正性。严格执纪问责,不能失职失察,避免在处理违纪干部上宽严不一、畸轻畸重。要将对干部的保护工作做在日常的教育引导、行为规范上,少做或不做干部违纪被抓后动用一切力量“捞人”的事情,尤其是对涉及重大违纪案件人的处理,要全力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办案,以此彰显法律的威严。要综合运用集中检查、巡视监督、日常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各种手段,发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以及查处与通报相结合的督察效应,提升违纪的威慑力、执行力。
依法治企、从严管理既是企业科学发展的需要,也是党委主体责任的体现。作为企业党委要负主体责任,就是要进一步健全和细化各项制度规定,建立行之有效的制衡体系,将企业的一切经营行为纳入规范管理轨道,按照“关的住、管得牢、权责对等”的要求,针对不同的人、不同的岗位、不同的领域,制定符合其身份、职责、环境的规章制度,划好权力跑道,明晰职责权限,让其不能越线,使其不能出格。
一是要注重解决制度中存在的不实问题。要避免制度条文内容仅有具体要求而无程序规定,特别是对涉及企业重大投资、物资采购、基础建设、资金使用、人员调配等敏感问题,要注重从程序、流程上设置“规定动作”,增强责权利的相互制衡。要加强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按照系统化、整体化的要求,搞好顶层设计,避免条块分割,甚至相互冲突。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修补现行制度的缺陷和漏洞,使各项制度真正服务于企业科学发展,体现其针对性、完整性、系统性、有效性。
二是要注重解决制度中存在的低效问题。低效问题,说穿了就是执行不力问题。没有制度可怕,有了制度不执行更可怕,企业很多问题的发生并不是坏在制度上,而是坏在不执行上。制度本身应该是一种有锋芒毕露的条条框框,人必须在它的框架之下立足安身。不管谁触碰和侵犯它的边缘,都应受到规则锋芒的刺激。从这个意义上讲,制度是一种保护,也是一种排除,是一种激励,也是一种控制。党委的主要责任就是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韧劲,将制度运用好、管理好、执行好,防止因制度约束不力导致干部违法乱纪。
三是要注重解决制度本身缺乏管理的问题。要对每项制度都建立执行情况的考核和评估体系,使之闭环运作。通过加大制度的执行考核力度,强化“问题管理”机制,实现制度管理向管理制度转变,切实解决好违反制度成本过低、制度约束不力的问题,使出现了问题后必须有人“买单”这一刚性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是对党政“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基本要求。党委要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担负起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的表率作用极其重要,自身形象尤为关键。因此,党政“一把手”务必做到三点:
一是要有严明的组织观念,带头执行政治纪律。要积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打牢思想理论根基,将事关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修身养性的“总开关”问题解决好,时刻保持政治清醒,牢记宗旨使命。要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避免集体领导流于形式,坚决杜绝越权包揽,防止花钱“一支笔”、用人“一句话”、决策“一拍板”等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的行为发生。
二是要有强烈的规则意识,带头接受制度约束。对“一把手”的纪律要求不能等同于一般干部。除了要求党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党员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的之外,应在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的重点关键敏感领域,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求“一把手”做到“四不”:不直接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不直接干预物资采购及废旧物资处理,不接受有重大利益关系人的吃请送,不涉足有损于党员干部形象的娱乐场所。在确保自身廉洁自律基础上,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纠、有责必问,通过实际行动,让大家感受到追责不是一句空话。
三是要有清晰的是非观点,带头倡导弃恶扬善。客观地讲,一个单位的风气如何,从业环境是否良好,与单位的正能量是否强大,尤其与单位的“一把手”是否清廉向上密切相关。企业“一把手”要以打造风清气正的从业环境为己任,在确保自身过硬的基础上,对自己所辖范围出现的不良倾向及违纪问题,迎面而上,敢于亮剑,及时响警铃、拉袖子、踩刹车,以“零容忍”态度,予以警示、劝诫、整饬、查处,坚决做到不护短、不迁就。只有旗帜鲜明地正风肃纪,才能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不越“警戒线”,不碰“高压线”,防止“工作进港湾、生活拉风帆”。
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不是弱化同级党委对同级纪委的领导,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纪委工作的领导。党委不能因为有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具体领导,就撒手不管,只听情况汇报,不做安排部署,把党委的领导责任束之高阁。要正确认识到要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保证。
一是要把纪检监察工作纳入党委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好“四个坚持”,即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坚持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坚持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认真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做到该安排的必须布置,该检查的必须到位,该落实的必须督办,该问责的必须查处,使任何一项工作都不游离在党委领导之外。
二是要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平台。积极为纪检同志创造监督的环境和条件,打破限制,开放被监督领域,让他们进得了会场发表不同意见,能进入业务流程提出审查意见,参与生产经营管理提出效能监察建议,对企业出现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有效监督。
三是要加强纪检监察人、财、物保障。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有关要求,选拔配齐纪检工作人员,提升岗位能力素质,落实纪检部门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确保纪检部门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效办事,最大限度地调动发挥纪委“检管察”的监督作用。
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肩负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至少要在五个方面做足文章:一是要用好干部,在选人用人上从严把关;二是要强化执行,在维护法纪上抓铁留痕;三是要从严管理,在依法办企上扎紧篱笆;四是要率先垂范,在履职尽责上勇于担当;五是要加强领导,在彰显纪检作用上有力有为。
[1]朱红波.预防腐败风险管理机制现状分析及改进措施[J].江汉石油职工大学学报,2012(06):77-78.
[2]曾黎明.加强国有企业领导权力运行监督的对策[J].江汉石油职工大学学报,2010(03):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