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军
(泗阳县特殊教育学校 江苏泗阳 223700)
(一)教材使用的普教化。当前,聋校使用的全日制聋校语文实验教材是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年编写出版的,距今已近20年。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教材的不少内容与当前社会现状有所脱节。特别是随着新一轮课程改革的推进,现行聋校语文教材的滞后性和不适应性逐渐显露,聋教育界关于修订教材的呼声日涨。不少聋校积极开展对现行教材的整合,并尝试将普校教材引进聋校开展教学,探索增加聋生识字量阅读量,以期提高聋生的语文水平。这种做法本身无可厚非,这种探索亦值得尊重。但如果不顾聋生实际状况,在尚未取得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盲目使用普教语文教材,草率扩大使用范围则值得商榷。特别是有关使用普教语文教材的实验研究项目,个别研究者为了追求所谓的“成果”,往往故意夸大普教语文教材在聋校使用的正面效果,而有意缩小或忽略普教教材使用的负面影响。笔者曾应邀作为评委,参加一个关于普教语文教材在聋校使用的实验研究课题的结题鉴定。经过接访实验学生、听课并查阅过程性资料,并未发现实验学生语言水平比其他聋生有多少优势。但项目学校仍表示将扩大普教教材的使用范围,这种不切实际的做法,甚至以使用普教教材为先进理念的想法、做法值得引起足够的关注。
(二)目标要求的普教化。在聋校语文教学中,应根据语文课程标准的整体安排,遵循聋生语言发展的特有规律与实际发展水平,按照不同学段的训练重点,依托教材内容设定教学目标、教学要求。要特别关注聋生个体之间语言发展的差异,强调教学目标的层次性和个别性,以使目标适应不同层次、不同情况聋生的需要。要特别关注聋生语言发展的特殊需求,积极构建聋生语言训练的特色教学目标。而在当下的聋校语文教学中,聋校语文课程开发聋生学语潜能、补偿聋生语言缺陷的特殊课程目标被忽视;言语康复目标、聋生语言习得的特有规律被淡化;语文课堂不顾聋生实际,随意拔高教学要求;弱化聋生与普通孩子的群体差异,缺乏聋生特有的语言训练目标;聋生与聋生之间的个体差异,教学目标统一趋同的现象较为突出,使聋校语文课堂的教学目标呈现出明显的普教化倾向。
(三)方法手段的普教化。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聋生的语言学习具有常人难以想象的难度。他们的语言学习需要采用特殊的方法手段,以帮助他们克服学语困难,才能取得较理想的教学效果。如汉语拼音教学的直呼法,词义学习理解的实物(图示)法,句意教学的形象直观法、情景演示体验教学法等。这些教学方法虽非聋校所独有,但却是聋校语文教学所不可或缺的重要教学方法。它们符合聋生特有的认知规律,十分有利于聋生的语文学习。然而,这些教学方法当前正逐步淡出聋校语文课堂。当然,这有多媒体教育技术发展的正当一面,不能全盘否定。但也存在教师一味追求现代手段,模仿普教的倾向。如课堂教学过细分析讲解,忽视聋生体验;教学组织盲目探究讨论,不符合聋生实际;篇章教学“微言大义”,忽视利用课文“学语文、用语言”的训练重点等,应引起足够重视。
(四)教学模式普教化。随着几轮课程改革的推进,普校的语文教学逐步形成了自己有特色的教学模式。这些教学模式对聋校的语文教学具有一定的借鉴和学习意义,但如果不顾普特教差异,不遵循聋生特殊的学语规律,不遵照聋校特殊的语言教学和训练序列,一味模仿普教语文教学模式,则会严重影响聋校课堂教学效果。如在节的教学中,聋校基本的教学方法是按照下列四个环节进行的:首先是分清节中的句子数量,知道节是由一个一个句子组成的;其次是逐句学习,理解每句话的意思;再次是理解句子与句子之间的前后关系和内在联系;最后在理解句意的基础上,总体理解“节”的意思。这是符合聋生实际认知水平和特有学语规律的科学方法,但笔者在听课中发现许多老师不按照上述步骤开展教学。而是让聋生简单地读一读教学的小节,接着就让聋生说说小节的意思,然后教师加以归纳就完成节的教学。再如在篇章教学中,有的教师不是逐段引导聋生学习理解,而是在初读课文后,就让聋生概括篇章内容,归纳段落大意。这种普教化的教学模式,明显超越了聋生的学习能力,使得聋生的语言教学训练不扎实,语文能力很难得到实实在在的提高。
(一)教师队伍的来源影响。当前,聋校有相当一部分教师来自普通学校。他们中有的受过短暂的特殊教育岗前培训,对特殊教育规律有基本了解。也有的没受过正规的特殊教育岗前培训而直接上岗。这些教师对特殊教育的基本规律是一无所知。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是摸着石头过河,边实践边学习。笔者曾对某聋校的教师专业情况进行了调查,全校46位教师中,有29人来自普校,占全校教师的63%。只有5人参加过特殊教育的岗前培训,占总数的17%。其余24位老师占总数的83%,未参加过任何特教专业培训。在平时的工作中,他们也只是自己学习一点简单的手语,以应对课堂教学的沟通需要,而对聋教育的基本理念和聋生特有的认知规律了解甚少。加之由于长期在普校工作,受普通教育的影响很深,他们的课堂教学呈现出明显的普教化倾向,很难在短期内加以改变。
(二)教研活动的导向影响。随着社会发展,特殊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为加快特教师资队伍建设,推进特殊教育发展,各地教育部门都定期开展诸如优课评选等教学研讨活动。这本是好事,但由于特殊教育起步晚,特殊教育学校在地方数量有限,许多地方还没有专门负责特殊教育的机构和人员,活动的组织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普通教育部门和人员负责。他们往往以普教的优课标准评价特校语文课堂,特校教师为了迎合评委,取得好名次,也往往按照普教的标准设计教学活动。如近期笔者就曾参加一个地市级教研部门组织的特校教师优课评选活动,5名评委均为来自当地普教的专家、名师,他们多以普教的评判标准评价课的优劣。因此,多数参赛教师课堂教学也按普教模式设计。这些教研活动对聋校课堂教学的普教化影响特别明显,尤其值得关注。
(三)对聋生学语规律研究不深入。长期以来,语文一直是聋校最热点的课程,关于聋校语文教育的争议分歧很大。传统聋教育虽有不少成功的经验做法,但终难成定论。随着《聋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颁布实施,如何推进聋校语文教学改革,提高聋校语文教学效果,再度成为人们的热议课题。在传统的聋校语文教育理论亟待改进,新的教学理论尚未形成的特殊阶段,不少聋校教师往往转而学习借鉴普教语文的成功教学方法、授课模式,而忽略对聋生的认知规律探究,忽视对聋生语言学习特点的研究,淡化聋生特有的语言形成规律,是造成聋校语文教学普教化倾向的重要原因。
(四)聋校语文课堂建立模型不够。由于“口手之争”的长期存在,聋校语文教学一直未能形成自己特有的课堂教学模式,缺乏自己的课堂授课特色。在新课程改革中,由于课程标准一直未能颁布,也未发行新的聋校语文教材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些教师对聋校自己的语文教学研究不多,对聋校课堂特色教学模式探究实践不够,盲目选择普教语文教学模式开展课堂教学,也是聋校语文教学普教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加强理论学习,牢固树立新课程意识。2007年启动的聋校新一轮课程改革,在对传统教学理论传承和创新的基础上提出了“特殊需要教育”“教育康复”“多元化”“生活化”等全新的特教理念。它们具有深刻的理论内涵和现实的实践指导意义,指引着聋校语文教学改革的方向和路径。但从新课程实施情况来看,这些全新的特教理念在基层聋校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甚至由于对一些理念的内涵把握不准,导致教学实践的迷茫和困惑。如多元化教学理念强调聋校语言教学的多元化,但它并未否定口语在聋校语言教学中的重要作用。由于理解上的偏差,导致当下聋校语文教学中忽视口语教学的现象普遍存在;手语教学法过度使用,手语不规范;书面语使用有被淡化的趋势。再如康复教育理论,强调教育与康复的结合,即“医教结合、综合康复”,但由于对教育与康复的关系认识上仍存在较大争议,所以关于教育康复的实践并不理想。因此,聋校教师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深刻理解和把握新课程的精神实质,树立全新的课改理念,指导教育实践。
(二)加强主体研究,充分尊重聋生学语特殊性。聋生是语言学习的主体,聋校语文教学必须以聋生的语言训练为中心,为聋生语言能力的形成和发展服务。所以,我们必须加强学习主体聋生的研究。研究聋生学习语文的特殊需要;研究聋生学习语文的特殊困难;研究聋生学习语文的特殊基础;研究聋生语言习得的特殊规律,充分尊重聋生学习语文的特殊性,并以此为指导,积极深化聋校语文教学改革。比如,多数聋生入学时语言发展的“零基础”现实,聋生语言形成的“先口后手、口手结合、读写并举”等。只有深刻认识聋生所具有的这些特殊性,从其特殊的语言形成规律出发开展教学,才能更好地促进其语言能力的形成和发展。
(三)加强学科研究,深刻把握聋校语文教材编排体系。现行聋校语文实验教材是在1993年《全日制聋校课程计划(试行)》基础上组织编写的。虽然教材距今已有20年,有些内容已显沉旧。但它充分尊重了聋生特殊的学语特点,在教材的基本编排上采用了聋生学语的“程序”理论和“低+中+高”的训练模式,是对我国一百多年来聋校语文教学规律的科学总结,是适合聋生学语需要的优秀教材(2003)。因此,在当前新课程标准未颁行,新教材尚未编写的情况下,广大聋教育工作者应以新课程方案为指导,进一步加强聋校语文学科教学的研究,把握聋校语文学科的教学特点,特别是关于聋校语文编排和学习的“程序”理论研究和“低+中+高”年级段训练重点的教学模式研究,把握聋校语文的学科体系特点,并以此为指导开展教学,扎实开展聋生语言训练,构建有特色的聋校语文教学模式。
(四)加强师资建设,提高聋校教师专业化水平。当前,聋校教师队伍的专业化程度不高是不争的事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迫在眉睫。特别是在基层聋校,由于缺乏特教教师资格认证和准入机制,大量普教转岗分流的教师进入聋校,给聋校师资队伍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应着力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要特别关注从普教转岗分流教师的培训,对这部分教师应着力加强聋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培训,实现角色转换,尽快胜任特教岗位工作。二是要特别关注聋校教师队伍的梯队建设,建立老中青教师梯队培养模式,培养各个年龄层次教师的领军人物和中坚力量,实现聋校教师的梯队衔接,防止教师的断层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