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明海
(绥化学院 黑龙江绥化 152061)
“阳光体育”是在全国学生身体素质和运动素质全面下降的背景下提出的,旨在增强学生健康素质和精神面貌,改善我国长久以来应试教育的局限性,是素质教育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阳光体育”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对教学工作的要求,包括依法保障学生体育锻炼的权利。随着高校的扩招,残疾学生的入学人数也随之增加,全国有几万名残疾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由于残疾人的特殊性和体育教学的特点,使得残疾人在体育教学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要远远多于健全人,在所有教学中,体育教育是残疾学生教学中最难实施的一部分,但同时也是促进残疾学生的身心健康、提高残疾学生的生活适应能力、体现残疾学生的自身价值的重要手段。因此同样要保障残疾人体育锻炼的权力,认真执行残疾人的体育教学工作。
残疾人由于生理缺陷,对场地器材有着特殊要求,在高校中由于残疾人毕竟是少数,因此学校很少有专门为残疾人设置的体育教学设施,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场地和设施器材的数量相对很少,由于这样的原因导致残疾人体育教学的面非常狭窄,再加上残疾人体育教育需专门的残疾人的体育训练器材,而这些器材成本要比普通的体育教学器材成本高很多,在教育经费和教学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学校很难给残疾人体育教学提供好的教学设施,导致很多教学手段无法实施。这就使得残疾人在接受体育教育的机会上与健全人相比表现出明显的不平等。匮乏的教学设施使得残疾人很难参与到体育教学过程中,严重影响了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的积极性,这一实际情况普遍存在于我国高校体育教学中,预计还会长期存在,严重制约了残疾人高等体育教育的发展,这与全体学生参与“阳光体育”运动的要求背道而驰。
高校在残疾人体育教学过程中,往往沿用传统的与健全人一样的体育教学方法,重“教”而轻“学”。传统的体育教学分为文化课和术科的教学,在文化课教学过程中,教师以授课为主要教学方式,学生往往是被动地接收,教学过程中互动少、学生学习热情不高,而且现今高校残疾人体育教学中一般是采用与健全学生同样的教材,其内容大多为田径、体操、球类等,这些内容不适合身体有障碍的残疾学生,与残疾学生的自身情况完全脱离,这种教材完全就是为完成教学任务而设立的,对于残疾人学生来说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术科教学中只是把目光局限于技术教学上,在课程的安排上,也没有为残疾人量身定做的课程,将健全人的课程用在残疾人上,显然是不合适的。而且不论是身体有怎样的缺陷,设置的课程完全一致,忽视了每个残疾学生自身的特点。教师按照教学目标的要求将体育知识、技能强行灌输到学生大脑中,这种以应试为目的的传统教学方法完全忽视了残疾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核心地位。
目前在我国高校中残疾人体育教学中教师很多都是由普通体育教师来兼任,普通体育教师一般不具备残疾人体育专业知识,在教学过程中很难完成教学任务,这势必会影响残疾人体育教学的效果。由于残疾人体育教学的特殊性,要求教师要具备特殊体育教育的能力,教学方式、方法有自身的特点。而现实情况是,目前我国高校特殊体育教育教师师资力量严重缺乏,而且部分残疾人的心理较脆弱、敏感,在体育课过程中如果不能完成课程要求容易产生自卑感和挫败感,又没有专业的教师对其进行心理的引导,这些都是高校残疾人体育教学中普遍存在的,师资力量的匮乏已经成为制约高等学校残疾人体育教学发展的主要因素。
针对目前高校师资力量的薄弱以及残疾人运动器材的缺乏,应将残疾人体育课分离出来,可以开展与健全人体育课相类似、又能充分体现残疾人特点的体育教学项目,如羽毛球、盲人柔道、盲人门球、轮椅篮球、坐式排球、轮椅网球等,这样普通体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更容易把握。当然,最好的解决方法仍然是要有专业的特殊体育教育教师。另外残疾人体育课可开设理论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任意选修课等,每门课均采用学分制,让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以选择适合自身的专业课程,也可以利用一定的时间组织残疾人运动的系列讲座或者观摩活动等,努力引导残疾人学生参与到体育教学中来。在对残疾人的教学上,要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通过设立适合的课程,使残疾人主动且带着信心参与进来。
在残疾人体育教学过程中,高校一定要顺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改变以往教师灌输式教学的模式,充分发挥残疾学生的学习主体性,让学生知道在体育课中他们才是核心,教师只是在辅助他们参与到教学过程中,要让学生充分享受体育课的快乐。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去选择他们适合和擅长的体育项目,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发挥其教学“主导性”,认真解决学生在课上所遇到的问题,教会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另外由于每个残疾人的情况也有不同,不是每个残疾学生都能参与到同一个项目中来,因此可以将残疾学生按类型分组,实行分层法教学,让每个层次的学生都能得到相应难度的体育教学,使全体学生能够共同进步。这种人性化、和谐的教学方式,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同时增加学生参与体育教学的积极性,让他们在其他科目学习过程中的压力在体育课上得到释放,同时也强健了残疾学生的体魄,这正符合“阳光体育”的活动宗旨。
由于残疾学生肢体有残缺,同时体育课又是对肢体要求较高的科目,所以残疾学生在很难参与进来,如果不对其进行有效的引导,久而久之,残疾学生参与体育课的积极性就会大幅度下降。如果长时间停止体育锻炼,残疾人的运动器官和内脏功能都会下降,身体机能下降后就更难参与到体育锻炼中,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对残疾学生的身心健康非常不利。所以必须对其进行有效、耐心的心理辅导,这也体现在对残疾学生日常生活的关怀上,使残疾学生感受到他并没有因为肢体残缺受到任何人的歧视,使他们认识到,肢体的残缺并不是不能参与到体育教学中,体育的魅力就在于让弱者变强。在教学过程中,要对残疾学生的一点点进步进行鼓励,增强其自信心;同时如果没有进步也不要有批评或轻视的态度,因为他们不同于健全人,对他们要有包容、爱心和忍耐,要鼓励他们,充分肯定他们,让他们在和谐和充满爱的氛围中参与到体育教学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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