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营市推进企业IPO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2014-08-15 00:51□徐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东营市上市政策

□徐 静

(中共东营市委党校,山东东营257091)

2014年1月,暂停超过一年的新股发行重新启动。为抓住IPO重启机遇,加快东营市企业上市进程,我们对东营市企业IPO情况进行了调查,从中发现了东营市企业上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几点对策建议。

1 东营市推进IPO情况

通过对东营市企业调查和统计得出,截至2013年12月底,东营市上市企业共7家,挂牌企业20余家,上市或挂牌后备企业60家,其中拟境内上市挂牌企业53家,上市申请材料报证监会的1家,进入上市辅导的1家,正在运作改制上市的9家。此次IPO重启,山东首次过会企业2家,目前为止东营市无过会企业。

2 影响东营市企业IPO进展的因素分析

影响东营市企业上市工作的因素既有带有普遍性的政策、环境因素,也有与该市发展有关的特殊因素。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几点:

2.1 企业对上市作用认识不够全面

企业对上市的积极性不高是东营市推进上市工作中最大的难点。从东营市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来看,部分民营企业家由于对企业上市仅局限于融资作用,而没有认识到企业上市可以推动中小企业实现规范发展、有效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甚至部分民营企业领导人担心上市后个人对企业的控制力降低而不愿意上市。由于对企业上市认识不足或片面,导致部分企业不想上市、不愿上市甚至怕上市,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上市工作的进展。

2.2 拟上市企业竞争优势不够突出

从此次IPO重启后首批上市的50家企业来看,企业上市首先要做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拥有新技术、新产品、新的盈利模式,突出节能环保和可循环概念,同时还需要财务状况稳定而且能保持较高的盈利增长水平。而东营市产业结构石化、盐化偏重,石化、橡胶、纺织、造纸等主导产业不强,80%产业处于产业链和价值链低端,竞争力弱。从东营市推进上市的企业情况看,也主要分布于石油化工、轮胎制造等领域,这就导致该市企业在上市审批过程中缺乏竞争优势。

2.3 企业竞相上市的氛围不够浓厚

企业竞相上市氛围不够浓厚,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2.3.1 间接融资环境优越

伴随着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先后列入国家发展战略,近两年来多家银行企业入驻东营市,目前该市银行机构已达到21家,2013年贷款余额达到2161.3亿元,企业

2.3.2 已上市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截至目前,东营市有上市企业7家,但与该市864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比,数量微乎其微,同时各种媒体对本市上市企业的宣传力度不够,不能在全市形成强有力的影响,对其他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难以发挥。

2.3.3 对上市工作宣传力度不够

一是对企业上市的作用宣传不够,导致企业对上市作用认识不足;二是对上市的经验做法宣传不够,使企业对上市工作难以把握,造成畏难情绪;三是宣传范围较窄,仅局限于企业,没有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形成浓厚的上市氛围。

2.4 政策激励作用不足

2008年,东营市曾出台《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工作的意见》,但随着经济社会形势发展,该激励政策在很多方面已经不能对企业形成有效激励。

2.4.1 奖励重结果,轻过程

东营市现有奖励政策对成功上市企业可获得最高金额为200万元的奖励,但正常情况下,企业自改制到发行上市的时间大约为一年左右,如遇上IPO暂停,则需2-3年甚至更长时间,因此这种注重结果的奖励政策不能对企业形成持续性激励,尤其是企业能否成功上市的确定性不大,从而使这种注重结果的奖励对企业吸引力降低。

2.4.2 奖励额度与上市成本不对称

东营市原有奖励政策提出企业首次发行股票成功后“按照募集资金全部进入公司指定账户数额(扣除发行费用)的1.5‰给予奖励。”但从目前实际发生的发行上市费用情况看,我国境内发行上市的总成本一般为融资金额的6%―8%,奖励额度与企业上市成本比有较大差距。尤其是企业如果不能成功上市,则费用会全部损失,因此奖励政策对企业吸引力不够。

2.4.3 与山东省其他地市相比,东营市激励政策不够有力

聊城市出台的促进企业上市的优惠政策中,不仅在土地、税收等方面出台了优惠政策,还对拟上市、拟股权挂牌和拟债券发行企业在申报上级各类政策性资金和发展项目方面优先支持。从县级市政策来看,兖州市也出台规定明确,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企业改制上市、培训宣传及相关工作,根据拟上市企业改制上市进展情况,市财政分阶段予以最高300万元的资助。因此,东营市有必要根据形势发展重新研究出台相关上市扶持政策。

3 关于推进东营市企业IPO工作的几点建议

3.1 拓宽思路,培育上市后备资源

3.1.1 培育主体要分类

从IPO重启后的形势看,证监会要完成760多家企业的审核工作,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因此除推进企业到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外,还要多途径开辟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在上市后备资源培育上,建议针对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实行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分类培育,梯次推进。

3.1.2 培育重点要扩大

在上市后备资源挖掘重点上,建议不仅盯住传统大企业,还要充分挖掘高成长性、中小型科技企业。

3.1.3 培育措施要提升

在上市后备资源的培育上,要跳出上市看上市,把上市后备资源培育与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充分结合,加大对属于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和具有较强竞争力和高成长性、发展前景好的企业的支持力度,增强东营市拟上市企业的竞争优势。

3.2 多措并举,搞好上市服务

IPO重启不但给东营市企业直接融资带来了机遇,同时也对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要认真研究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新政策,抓住重点环节及时跟进,形成合力积极推动企业上市工作进展。

3.2.1 形成企业上市工作的合力

建议充分发挥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切实统筹政府各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企业上市推进进程。

3.2.2 推进上市工作重点环节跟进服务

建议金融办等部门针对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内容细化上市流程,突出在中介机构进场、股改、辅导、提交申报材料等重点环节跟进管理与服务,认真细致做好上市推进工作。

3.2.3 更加注重发挥好中介机构作用

选好用好中介机构,共同发掘、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和做好改制、辅导、上市等各项工作。

3.3 借鉴先进经验,完善上市激励政策

随着经济形势发展,东营市原有的激励政策效用减弱,不能对企业上市形成有效激励,因此要学习其他地市推进企业上市的先进经验,出台新的推进本市企业上市的扶持政策。

3.3.1 扩宽奖励范围

目前,除主板、二板和创业板上市外,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也是企业直接融资的有效途径,建议出台扶持政策时要扩大奖励范围,不仅对主板上市企业进行奖励,同时也把二板、创业板、新三板及挂牌企业纳入奖励范围,从而激发企业多渠道上市融资的积极性。例如日照市规定,对该市在境内、境外、“买壳或借壳”上市以及在“新三板”、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20万—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企业首发上市后,按照企业对地方税收的贡献,市财政再进一步给予政策扶持。

3.3.2 扩大奖励主体

企业上市不仅需要拟上市企业单方努力,同时更需要多方推动,因此建议在制定新的扶持企业上市政策时扩大激励主体,增加对企业对保荐机构项目负责人、承销机构项目负责人的激励,以提高推动企业上市工作的积极性。例如聊城市规定“我市企业通过买壳重组方式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市的,由市政府一次性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保荐机构项目负责人各100万元奖励。对于经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证监会或证交所审核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券募集资金的我市企业,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后,市政府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承销机构项目负责人各25万元奖励。”

3.3.3 注重过程激励

针对企业上市周期长、成本费用高等问题,建议资金奖励把重点放在对上市进程的支持上,放在对每个上市环节的支持上,增强企业上市过程的持续激励。例如济南市出台政策,拟上市企业分阶段推进上市的,可由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改按上市进程给予补助。拟上市企业与券商等中介机构签订协议,完成股份制改造,并获得相关部门认可的,补助30万元;在山东证监局完成报备工作,并进入辅导期的,补助70万元;中国证监会受理上市申报材料后,补助100万元。

3.3.4 增加扶持政策

推动企业上市不仅要靠奖金激励,同时还要采取多种措施给予企业扶持,建议东营市根据实际情况拓宽相应的扶持政策。例如日照市不仅在土地、税收等方面对拟上市企业提出优惠政策,同时还提出“拟上市公司自建自用的生产性建设项目,自与合格的上市保荐机构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3年内(不足3年上市的,至上市日止),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各级政府预算安排的各类技术改造、技术开发与创新等专项资金,要优先用于符合条件的拟上市公司的重点技改项目。”等扶持政策。这些扶持政策对提高企业上市积极性起到了有效作用。

3.4 分类培训,强化企业上市指导工作

对企业进行指导和培训是提高企业上市积极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措施,但从过去培训效果看,大一统的培训模式不能起到明显的作用,建议在企业上市培训工作上采取分类培训的方式,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4.1 培训模式精细化

改变过去大一统的企业上市培训模式,根据企业不同情况按上市阶段进行分类,予以不同形式的指导和培训,培训内容和方式上更具导向性和实效性。

3.4.2 培训内容针对化

建议对处于不同上市阶段的企业区别培训内容和方式。对于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重在提高上市积极性,通过参观上市企业、开座谈会等方式,宣传上市对规范企业管理、提升企业品牌、促进企业长远持续发展的作用,宣传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推动企业发展的成功经验,提高其上市的积极性;对于有上市意愿的企业重在掌握上市方法与路径,可以加强对企业上市有关法规和政策的培训;对于改制阶段的企业重在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对于辅导阶段的企业,要加强财务运作和材料审核方面培训,提高材料审核通过率。通过对处于不同阶段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分类指导,切实解决企业“不敢上、不能上、不会上”的问题。

3.4.3 培训对象直接化

东营市企业绝大部分为民营企业,企业上市说到底是“一把手”工程,因此下一步在培训上要重点培训企业领导人,尤其是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要直接进行“一把手”培训,使企业家认识到民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并不单纯为了融资,更重要的是借资本社会化的契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3.5 发挥媒体作用,营造企业上市良好氛围

建议加大企业上市工作宣传力度,营造企业上市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台、网络的媒体作用,及时宣传国家企业上市政策、外地经验做法;同时可以通过开辟专栏等形式,及时报道我市上市工作动态和一些企业的经验做法,共同营造企业上市的良好氛围,使企业树立现代融资的理念,认识上市对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提高企业上市的积极性。

[1] 李 攻.山东“IPO饥渴”多地密集出台鼓励政策.[N].第一财经日报,2008-12-03.

[2] 日照市人民政府.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资本市场发展加快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EB/OL].http://www.66law.cn/laws/69825.aspx,201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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