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梦博
(青海师范大学,青海 西宁 810008)
近30年来,国内研究莫言的大量论文和专著,从表层解读到深层剖析,从某篇作品到某类作品,从单一研究到比较研究,从文学视角到其它学科的视角,对莫言的研究逐渐深入。这些研究成果对莫言小说的主题、意象、人物形象、文体特征、艺术风格、创作个性、创作心理、语言特色、叙述视角等方面进行了广泛探索和深入研究。而从民俗文化视角研究莫言小说的文章寥寥无几。笔者查阅了中国知网上关于莫言研究的2000余篇文章和180余篇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结果只发现了5篇短小肤浅的阐释性的论文:王自合的《莫言小说色彩民俗的意象功能——以红色为例》《浅析民俗文化在莫言小说中的作用》和《民俗学视域下莫言小说的恋乡情愫》,[1]以及刘云艳的《民间小戏里的大狂欢——试从民俗学角度解读<檀香刑>》、[2]徐少纯的《论莫言小说<蛙>中“蛙”与“猫头鹰”意象的民俗意味》。[3]此外,雷瑞福的硕士学位论文《论莫言小说的高密文化特征》中的第3章“莫言小说中的高密文化习俗”谈到了“野合”、“高粱殡”和“猫腔”三大民俗。[4]张德军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新时期小说中的民俗记忆》中的第4章中的第1节“消费习俗与莫言小说”,谈到了“狂欢文化与莫言小说”、“另一种表述:酒与匪的现代意义”。[5]由此可见,从民俗文化角度研究莫言小说创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民俗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诞生在1846年的英国,“民俗学”一词最初是由英国民俗学创始人汤姆斯用Folk(民众)和lore(知识)合成的词,意为“民众的知识”、“民众的智慧”。[6](P2)1948 年,美国的教授就提出了“民俗学和文学实属相通的领域”。[7](P31)自17 世纪开始,民俗就成为西方小说基本的叙事形态之一。著名的民俗学家钟敬文先生在他的文章《民俗与古典文学》中也认为:“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社会生活(包括思想感情)。因为人们的生活中到处都存在着社会风尚、习俗以及有关的思想感情,所以要形象地真实地反映人们的生活,就必须以具体的生活样式来表现。如果离开了跟人们生活密切相连的风俗,就不免显得抽象了。”[8](P18)由此可见,文学与民俗有着天然的联系和非常密切的关系,正如法国文艺理论家丹纳所说:“艺术品的产生取决于时代精神和周围的风俗。”“总是环境,就是风俗习惯与时代精神,决定艺术品的种类;环境只接受同它一致的品种而淘汰其余品种;环境用重重障碍和不断的攻击,阻止别的品种的发展”。因此,“要了解一件艺术品,一个艺术家,一群艺术家,必须正确地设想他们所属的时代精神和风俗概况。这是艺术品最后的解释,也是决定一切的基本原因。这一点已经由经验证实;只要翻一下艺术史上各个重要的时代,就可看到某种艺术是和某些时代精神与风俗情况同时出现,同时消灭的。”[9](P7-8)法国大文豪巴尔扎克甚至认为,小说中所反映的历史,其实就是风俗史。他在《人间喜剧》前言中说:“编制恶习和德行的清单、搜集情欲的事实、刻画性格、选择社会上重要事件、结合几个性质相同的性格特点糅成典型任务,这样我也许可以写出许多历史忘记了写的那部历史,就是风俗史。……一部描写19世纪法国的作品。”他把自己的90多部作品分成私人生活、外省生活、巴黎生活、政治生活、军事生活、乡间生活六个场景,总体叫做“风俗研究”。[10]有人根据小说与民俗的关系,将民俗小说划分为三种类型:一是通篇以民俗事象作为结构和描写细节的民俗小说;二是叙述框架是非民俗的,但很多场景、细节多涉及民俗;三是小说中民俗成分相对较少,可算作准民俗小说。[10]莫言的小说可以说这三种类型都有。
“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的区域民俗文化决定了作家创作主题和风格的鲜明个性特征,甚至决定了作家的创作成就。任何优秀的现实主义文学作品,必然会在艺术画卷中准确地反映出时代变迁中的社会风俗及文化史。[11]综观中国现代小说史,在文学创作上取得显著成就的作家,他们的小说都对独特的区域民俗文化进行了深度描写。以鲁迅、茅盾、沈从文为代表的中国现代乡土小说家以民俗文化为创作素材,又超越了民俗文化本身,创作出了具有浓郁的区域民俗文化特色和民族风格的文学作品。区域民俗文化在小说中成了区分作家创作风格的鲜明标志,例如鲁迅小说中的绍兴民俗文化、沈从文小说中的湘西民俗文化、李劼人小说中的巴蜀民俗文化、赵树理小说中的三晋民俗文化和孙犁小说中的白洋淀民俗文化,等等。当代不少作家在长期的文学创作中也逐渐形成了鲜明的民俗化倾向,例如,刘绍棠的“运河小说”、贾平凹的“商州小说”和陈忠实的“关中小说”等,既强调了民间的风俗文化特征,又突出了民间的艺术特征。
钟敬文先生一向非常重视文学和民俗的联系,并最先提出了文学研究的民俗学方法:“文学与民俗的联系很自然。因为文学作品是用人的生活的形象来表达思想感情和传达真理的。而民族的民俗正是同人们的生活发生着最密切关系的文化事象。我经常打一个比方:人们生活在民俗里,好像鱼儿生活在水里。没有民俗,也就没有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因此,文学要表现人,表现人的关系、人的事情和人的思想感情,就离不开与之密切相关的人们的生活方式,即民俗。这个道理说起来很简单,但在传统学界,把民俗学的视野或民俗学的方法引进文学评论,或研究的,还是比较少的。一些作家曾选用民俗做素材进行创作,如老舍先生的京味小说,鲁迅先生的绍兴味作品等,民俗曾使他们的创作个性大为生色。我同样相信,如果文学评论家们也具有这方面的视野,那他们的研究,在说明文学艺术的境界上就会有所开拓,甚至还可能启发其他一些。”[12]钟敬文先生进一步指出了民俗文化知识对于文学批评家的重要性:“一个文学理论的研究者,缺乏民俗学的知识,那他对这类作品的理解就不免肤浅,至少是不完整的。相反,具备了民俗学的眼光,那他的评论发言就增加了分量。”[12]日本学者井之口章次对文学开展民俗学的研究曾概括为三种方向:“第一个方向:为了正确了解文学作品,有必要了解它背后的环境和社会,为此要借助于民俗学。第二个方向:要了解文学素材向文学作品生活升华的过程,因为在现实性上,文学素材往往就是民间传承。第三个方向:再进一步,把文学作品作为民俗资料,也可称之为文献民俗学方向。”[13](P56)可见,对文学进行民俗学研究,能够深入挖掘文学作品的审美价值,揭示文学作品的民族特色。
作为中国当代最著名的乡土作家之一的莫言,他笔下的世界具有独特的民俗色彩,他的小说开创了一种很民俗的写法,正是这种民俗书写使他赢得了中外学者的广泛认同和普遍赞誉。有的学者高度评价了莫言小说强烈的民俗化倾向及其审美价值,认为“自从新文学产生以来,乡土文学不断发展,并且涌现出了许多优秀作品,但是由于过于强调了现实时空特征,因而其历史文化意蕴就显得相对不足。莫言的作品则以其强烈的文化意识和深远的历史跨度弥补了这一缺陷,他以自己的全部作品为我们构建了一个与古典传统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神话世界,他的高粱家族、故乡传说,他的民间风情、绿林匪气,他的儿时记忆、童年幻想,无不是中国传统审美主题的延伸”,“故乡题材作为构成他小说的基本素材,童年经验作为他叙述故事的基本视角,都极大地唤起了人们关于乡土与原始民间文化的记忆与情感。‘五四’以来,尽管关注于民间与乡土题材的作家层出不穷,但却很少有人能像莫言这样具有如此高度的文化自觉”。[14]可是,就某些学界对莫言小说的研究情况来看,虽然个别研究者也从民俗文化的角度对莫言小说做了一些探讨,但是这种探讨大多只是对某篇小说的一种民俗事象进行解析,或者只对局部的民俗进行分析,没有从总体上旗帜鲜明地运用民俗文化理论全面而深入地解剖莫言的小说创作主题和艺术追求。因此,我们把民俗文化理论和方法引入莫言的小说研究,就可以拓宽莫言小说的研究视野,把莫言小说的研究进一步推向深入。
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理由就是他“将魔幻现实主义与民间故事(有的译为“民俗传说”)、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其中的民间故事或民俗传说就是民俗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莫言在瑞典学院发表领奖演讲时,其演讲的主题就是“讲故事的人”。由此可见,民俗文化在莫言的小说创作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莫言的小说创作能够取得巨大的成就,固然有诸多原因,但最根本的原因是故乡的民俗文化的熏染。莫言曾多次谈及故乡与他的小说创作的血肉联系:“我的故乡和我的文学是密切相关的。”故乡独特的民俗文化传统深深地影响着他的创作:“高密有泥塑、剪纸、扑灰年画、茂腔等民间艺术。民间艺术、民间文化伴随着我成长,我从小耳濡目染这些文化元素,当我拿起笔来进行文学创作的时候,这些民间文化元素就不可避免地进入了我的小说,也影响甚至决定了我的作品的艺术风格。”[15]当有人问及莫言作品中的什么地方打动了诺贝尔文学奖评委的时候,莫言说道:“我的文学表现了中国人民的生活,表现了中国独特的文化和风情。”[15]评论界也有不少学者认为莫言小说在国外传播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民俗文化对莫言的显著影响。例如,刘江凯认为:“莫言或者其他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当代作家,他们的写作都是从超越个人经验出发,沾染着地方色彩,民族性格,最终被世界接受的。包括王德威、柏佑铭等教授在内的许多海外学者也认可中国当代文学中,地方和民族风情会显示出中国文学独异的魅力,是构成世界文学的重要标志。虽然作家们都在利用地方和民族的特色,但莫言无疑是其中最为成功者之一。他以个人的才华、地方的生活、民族的情怀,有效地进入了世界的视野。”[16]王玉德、尹阳硕认为,莫言小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原因是对中国文化、也是对齐鲁乡土文化的传承,莫言具有强烈的民俗文化意识。[17]李钧探讨了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深层原因,认为莫言创作的独特价值体现在始终如一的新历史主义立场和“作为老百姓的写作”的民间立场和民间态度。[18]因此,莫言的大哥管谟贤2012年11月9日在山东大学讲述莫言创作背后的故事时说过,莫言生在高密、长在高密,研究莫言不能不研究高密。具体说来,要研究高密的民俗文化,还要研究制约高密文化的古代齐文化。他认为齐文化为莫言的创作提供了丰厚的文化基础和大量的文化素材,为他的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他举例说明了莫言对齐文化的代表人物蒲松龄和《聊斋志异》的推崇以及莫言创作对民间故事的汲取,阐述了文学创作回归民间的重要意义。[19]我们通过揭示民俗文化对莫言的影响,可以清晰地探索出莫言小说创作的源泉。
区域民俗文化以及民俗审美心理对作家及其创作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一方面,民俗特别是民间故事与文学创作在思维方式和思维结构上存在着相似性。西方学者卡尔·施皮斯提出:“民俗是形象思维的产物”;[20](P113)另一方面,艺术思维和文学创作不能也不会脱离创作主体民俗心理结构的影响。“不论作家、艺术家的才智如何横溢,思绪如何汪洋恣肆,它总是在既定的界限内活动。作者在创作中艺术思维、形象塑造、情节提炼无法背离自己思想情感中深层民俗机制的导向。”[21](P272)莫言的故乡高密的民俗文化直接影响着莫言的小说创作思维,使莫言的乡土小说在取材、情节结构、主题和语言等方面都深深地烙上了区域民俗文化的烙印,这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莫言具有清醒的民俗学意识。
莫言不仅在文学创作过程中自觉而努力地表现民俗文化,使他的小说富有鲜明的民俗文化特色,而且积极参与学术界的理论研究,在许多场合表达了他独特的小说创作观点,在小说创作理论方面作了一些卓有成效的探讨。除了从事小说创作之外,他还在山东大学带过研究生,当有人问他在大学任教的体会时,他谦虚地说道:“作家有两种,一种是学者型,还有一种,像台湾说的,叫素人作家。我更多的还应该是素人作家,靠灵性、直觉、感性和生活写作,不是靠理论、知识写作。”[22]就区域民俗与小说创作的关系来讲,他多次谈到了故乡对他的小说创作的影响,并提出了著名的“超越故乡”、“作为老百姓写作”的“民间”理论。
故乡是一个人的民俗文化的发源地。莫言的故乡是山东省的高密东北乡,地处平度、胶县和高密三县交界处,古代属于齐国的疆域。就民俗文化圈来讲,高密属于黄河流域民俗文化圈。这个地方是中原地区,其中包括山东——孔孟之乡,是中华民族文明的发祥地,周礼以及历代的典章制度都发源于这个地方。所以,这个地方的人跟其他地方的人比较,就显得更早一点进入文明状态,也更早受到儒家学说的影响。从1956年到1976年,莫言在故乡生活了整整20年,这20年的童年、少年和青年的生活经历对他来讲,既亲切熟悉,又刻骨铭心。30多年的创作实践使他深切地体验到了故乡与小说创作的密切关系,提出了“超越故乡”的小说创作理论。
1984年秋天,莫言第一次把“高密东北乡”写进了他的短篇小说《白狗秋千架》中。1993年,莫言在《我的故乡与小说》一文中简要分析了故乡与他的小说的关系:第一,“故乡的风景变成了我小说中的风景”;第二,“在故乡时的一些亲身经历变成了小说中的材料”;第三,“故乡的传说与故事也变成了小说中的素材”,并认为“上边的分析,其实是把故乡与我的创作的关系简单化了。事情远比我说的要复杂。因为故乡对我来说是一个久远的梦境,是一种伤感的情绪,是一种精神的寄托,也是一个逃避现实生活的巢穴。”[23]可见,莫言已经明确地认识到了故乡的民俗文化在他的小说创作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只是语焉未详。
为了具体而深入地探讨故乡与小说的关系,1994年,莫言撰写了硕士论文《超越故乡》,提出了文学创作应源于故乡又超越故乡的论点,并提出了要建立“高密东北乡”文学王国的理想,提升了小说创作的理论。莫言在论文中通过总结创作经验,深入阐述了故乡与创作的关系:第一,作为“血地”的故乡制约着作家的创作,是创作的源泉。具体表现在,作家的创作依赖童年经验;故乡经历是一个作家最难逃脱的经历;故乡的风景、人物和传说是作家创作的素材。第二,作家的创作应该超越故乡,即从“故乡的独特”中发现普遍性,“把地区性的东西和普遍性的东西结合在一起”,“而这特殊的普遍,正是文学冲出地区、走向世界的通行证”。他多次强调:“一个作家能不能走得更远,能不能源源不断地写出富有新意的作品来,就看他这种‘超越故乡’的能力。‘超越故乡’的能力实际上也就是同化生活的能力。”[24]作家只有“将故乡梦幻化、将故乡情感化”,才能超越故乡,建立文学意义上的故乡——文学共和国。[25]莫言居高临下地断言:“放眼世界文学史,大凡有独特风格的作家,都有自己的一个文学共和国,威廉·福克纳有他的‘约克纳帕塔法县’,加西亚·马尔克斯有他的‘马孔多’小镇,鲁迅有他的‘鲁镇’,沈从文有他的‘边城’,而这些文学的共和国,无一不是在它们的君主的真正的故乡的基础上创建起来的。还有许许多多的作家,虽然没把他们的作品限定在一个特定的文学地理名称内,但里面的许多描写,依然是以他们的故乡和故乡生活为蓝本的。”[25]他最后总结道:“对故乡的超越首先是思想的超越,或者说是哲学的超越,这束哲学的灵光,不知将照耀到哪颗幸运的头颅上,我与我的同行们在一样努力地祈祷着、企盼着成为幸运的头颅。”[25]现在,莫言已经成为这颗“幸运的头颅”。他在几十年的小说创作中,成功地创建了中外闻名的文学共和国——高密东北乡,他和他的小说都因深深地植根于故乡并超越故乡,从具有独特的区域民俗文化色彩、民族风格的中国文学走向了具有普世审美价值的世界文学。
此后,莫言还多次谈及“文学意义上的故乡”以及故乡对文学创作的制约作用。例如,2002年3月,他在回答报社记者的提问时解释道:“小说家笔下的故乡当然不能与真正的故乡画等号,故乡高密在我的创作世界中,刚开始还有现实的意义,越往后越变得像一个虚幻的遥远的梦境,实际上它只是我每次想象的出发点和归宿。……一个作家故乡素材的积累毕竟是有限的,无论在其中生活多久,假如要不断用故乡为背景来写作,那么这个故乡就必须不断扩展,不能抱残守缺炒剩饭。要把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故事、细节、人物等都纳入到故乡的范围里来。后来我给故乡下了一个定义:故乡是一种想象,一种无边的、不是地理意义上而是文学意义上的故乡。”他认为“作家找到了故乡”,就是“找到了自我,找到了童年,找到了根”。[26]2008年8 月,莫言在与石一龙的对话中特别强调了故乡的力量:“故乡情结、故乡记忆毫无疑问是一个作家的宝库,为什么呢?第一,故乡与母亲紧密相连;第二,故乡与童年紧密相连;故乡与大自然紧密相连。”[27]从莫言的创作实践我们也可以看出,莫言的长篇小说和多部中篇与短篇,这些近百万字的作品大多取材于“高密东北乡”,多方位地表现了北方中国农村的民俗风情、人心世态。例如,扎根于高密东北乡的“《红高粱》实际上就是一个传奇故事、风俗民情与现代技巧的三结合产儿,本质上仍不失中国气派和民族精神”。[28]
总之,故乡和故乡经历是作家创作的源泉,也是作家创作特色和创作风格形成的基础和标志。正如莫言所言:“回到了故乡我如鱼得水,离开了故乡我举步艰难。”[25]
2001年10月,莫言受邀到苏州大学演讲,演讲的题目是“试论文学创作的民间资源”。在演讲中,莫言根据自己多年的文学经验和创作体会,认为“民间”在某种意义上大致相当于“故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乡,因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民间。我写高密东北乡,那是属于我的民间。”当然,“我想民间应该是宽泛的”,一个作家一旦进入了创作过程,就会调动起他的民间生活积累。而民间生活包罗万象,“不仅包含了民间的物质生活,也包含了民间的精神生活;不仅包含了民间的物质生产,也包含了民间的文化生产。包括民间文化中的民间传说,农民对色彩的感受,农作物的种植以及我们房屋的建筑样式。我们在写作的时候这些东西无法回避,因为我们描写的人是生活在具体的环境中时代中的”,因此,民间“对我的影响是巨大的”。[29]莫言认为,所谓的民间写作,“最终还是一个作家的创作心态问题”,“那就是,你是‘为老百姓的写作’,还是‘作为老百姓的写作’”。他明确指出:“‘为老百姓写作’听起来是一个很谦虚很卑微的口号,听起来有为人民做马牛的意思,但深究起来,这其实还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其骨子里的东西,还是作家是‘人类灵魂工程师’、‘人民代言人’、‘时代良心’这种狂妄自大、自以为是的玩意儿在作怪。”因此,莫言认为“为老百姓的写作”不能算作“民间写作”,只是一种“准庙堂的写作”,而他“认为真正的民间写作就是‘作为老百姓的写作’。”[30]他进而具体地解释道:“‘作为老百姓的写作’者,不但不认为自己比读者高明,他也不认为自己比自己作品中的人物高明”;他“永远不会忘记自己是个普通的老百姓”,也“永远不会把自己和老百姓区别开来”;“真正伟大的作品必定是‘作为老百姓的创作’”,而这种创作“是可遇不可求的,是凤凰羽毛麒麟角”。[30]他以阿炳的《二泉映月》、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和曹雪芹的《红楼梦》为例,认为这些作品都是“作为老百姓的创作”,是民间的写作,并据此断定:“非民间的写作,总是带着浓重的功利色彩;民间的写作,总是比较少有功利色彩。”[30]可见,只有用老百姓的思维来思维,才会实现真正的民间写作,这就是民俗学领域里的所谓“民间叙事”。
民间叙事不仅作为民间知识的整体被学术界提及,而且作为一种体裁被界定:“我们所谓的民间叙事,并不是一种泛指,而是指无文化或文化很低、生活于社会底层的老百姓们的口头叙述活动,主要指的更是他们的艺术叙事。”[31](P2)将民间叙事理解为艺术叙事在当下中国民俗学界具有代表性。艺术叙事指的是具有叙事技巧和鲜明形象的叙事类型,它强调叙事的审美特性,它是民众日常生活的艺术化和审美化。有的学者在谈到莫言小说的“民间叙事”时说道:“在文学创作中所谓的‘国家权力控制相对薄弱的领域’常常是相对而言的,国家/私人、城市/农村、社会/个人、男性/女性、成人/儿童、强势民族/弱势民族,甚至在人/畜等对立范畴中,民间总是自觉体现在后者,它常常是在前者堂而皇之的遮蔽和压抑之下求得生存,这也是为什么在莫言的艺术世界里表现的最多的叙述就是有关普通农民、城市贫民、被遗弃的女性和懵里懵懂的孩子,甚至是被毁灭的动物的故事。这些弱小生命构成了莫言艺术世界的特殊的叙述单位,其所面对的苦难往往是通过其叙述主体的理解被叙述出来。莫言的民间叙事的可贵性就在于他从来不站在上述二元对立范畴中的前者立场上嘲笑、鄙视和企图遮蔽后者,这就是我认为的莫言创作中的民间立场。”[32]
其实,莫言的许多作品如《红高粱家族》《丰乳肥臀》《檀香刑》《天堂蒜薹之歌》和《蛙》等长篇小说都是民间的写作,都是“作为老百姓写作”的伟大作品,采用的手法就是民间叙事。《天堂蒜薹之歌》就是莫言作为最底层的老百姓写作的,即莫言完全把自己当做小说中的弱小者,老百姓的悲愤、苦难和哀告就是他的悲愤、苦难和哀告,小说中的民间艺人张扣,“应该不是一个叙事的装饰,他的底层的社会地位,纯粹‘民间’的话语方式,无处不在的本能式的反应,还有与百姓完全一致的立场与命运,都表明他是莫言所追求的民间写作伦理的一个化身”。而《丰乳肥臀》“是最典型地体现着莫言对民间伦理的执著追寻的作品,他对被侵犯的民间生活的描写,同母亲的苦难与屈辱,和大地的悲怆与哀伤一起,合成了一曲感人的悲剧与哀歌”。作为“《红高粱家族》的历史叙事的核心结构正是‘民间’,是民间社会和民间的生活,……江小脚率领的抗日正规部队‘胶高大队’被挤出了历史的中心,而红高粱地里一半是土匪、一半是英雄的酒徒余占鳌却成了真正的主角。以往关于‘抗战题材’的主题就这样被瓦解了,宏伟的‘国家历史’和‘民族神话’被民间化的历史场景、‘野史化’的家族叙事所替代,现代中国历史的原有的权威叙事规则就这样被颠覆了”。[33]可见,民间叙事是莫言小说民俗化倾向的一个重要表现。
每个人都生活在一个相对固定的民俗文化圈中,民俗文化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美国当代著名的文化人类学家鲁思·本尼迪克特在她的代表作《文化模式》第1章“风俗学”中就谈到了风俗在个人成长过程中的决定作用:“个体生活历史首先是适应他的社区代代相传下来的生活模式和标准。从他出生之日起,他生于其中的风俗就在塑造着他的经验与行为。到他能说话时,他就成了自己文化的小小的创造物,而当他长大成人,并能参与这种文化的活动时,其文化的习惯就是他的习惯,其文化的信仰就是他的信仰,其文化的不可能性亦就是他的不可能性。”[34](P22)可见,民俗以其强大的惯性制约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人们的生老病死、吃穿住行、思维方式、语言习惯和宗教信仰,都鲜明地烙上了民俗文化的印记。作为生产精神文化的作家,更易感受到区域民俗文化对他的重大影响;他所创造的作品,自然会富有独特而浓郁的民俗风情。作为当代文坛驰名中外的作家,在故乡度过了童年、少年乃至青年时期的莫言很深切地认识到了作为传承民俗文化的故乡在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遍翻文学史,上下五千年,……留下的和没留下的诗篇里,故乡始终是一个主题,一个忧伤而甜蜜的情结,一个命定的归宿,一个渴望中的或现实中的最后的表演舞台”。[35]同时,他也强烈地感受到了故乡的民俗文化特别是故乡的传说和故事对他和他的文学创作的制约与影响:“故乡传说是作家创作的素材,作家则是故乡传说的造物”;“往往越是贫穷落后的地方故事越多。这些故事一类是妖魔鬼怪,一类是奇人奇事。对于作家来说,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是故乡最丰厚的馈赠。故乡的传说和故事,应该属于文化的范畴,这种非典籍文化,正是民族的独特气质和禀赋的摇篮,也是作家个性形成的重要因素。”[25]
正是因为莫言切实认识到了民俗文化对作家及其文学创作所产生的显著影响,所以,他便在小说创作中自觉而充分利用故乡的民俗文化资源——妖魔鬼怪故事、人事传奇、民间艺术、方言土语和传统习俗观念等等,创作出了一部又一部充满着地域民俗风情并含有象征意义的小说。有的小说采用了鬼怪故事,讽喻了世态人情,例如《草鞋窨子》《生蹼的祖先》《夜渔》《翱翔》《奇遇》《战友重逢》《怀抱鲜花的女人》《我们的七叔》《拇指铐》《红蝗》《生死疲劳》《嗅味族》,等等。有的小说通过讲述传奇故事来反映高密东北乡的神秘和多彩多姿,例如《红高粱家族》里的高密县长曹梦九在集市上英明判决偷鸡案,老耿与红毛狐狸的故事,二奶奶被黄鼠狼迷住的故事,“我爷爷”在北海道14年的山林生活的传奇故事等等;《丰乳肥臀》里具有侠女风范的孙大姑和她的五个哑巴孙子的故事,司马大牙与上官斗大摆屎尿阵的故事,上官来弟变为“鸟仙”的故事,上官金童一辈子吊在女人乳房上的故事,鸟儿韩在北海道野人般的生存多年的故事,江湖郎中用稀牛屎治烂疮的故事;《檀香刑》里知县与孙丙“赛须”的故事,钱雄飞被处以凌迟而英勇无畏的故事;《球状闪电》里遍身插满鸟羽、意欲飞翔的老头的故事等等。有的小说运用民间说唱艺术来表现高密东北乡人的民风民俗和智慧情感,例如《檀香刑》里的“茂腔”(也称猫腔)是流传于高密东北乡的地方戏曲,它贯穿于小说的始终,使小说呈现出明显的本土特色;《天堂蒜薹之歌》里的民间艺人张扣用他的唱词为民请命;《生死疲劳》里的洪泰岳在集市上人群里拿着牛胯骨唱着快板表达自己的心声,小顽童“莫言”领着一群小孩子编着顺口溜,唱着童谣,表达着那一特定年代特定年龄的荒诞情形;《透明的红萝卜》里的打铁老人用戏文和苍凉的歌声表达他的悲哀之情;《丰乳肥臀》里的儿歌和《金发婴儿》里黄毛的民谣等等。有许多小说采用了谚语、歇后语、俗语、骂詈语等富有乡土风味的语言,特别是骂詈语,莫言的每篇小说中的每个人物几乎都骂过人。其它民俗如饮食习俗、婚恋习俗、生殖习俗、丧葬习俗等都在莫言的小说中有着集中而突出的表现。
莫言认为,民俗描写“是近代小说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25]他之所以要在小说中大量地描写民间风俗,并不是为了有意猎奇,也不是为了单纯地展示民俗,而是为了深入地挖掘民俗背后所体现的民间审美价值和民族精神。例如《红高粱家族》是一部富有民俗特色和民族精神的长篇小说,“在他熔铸万物、异彩纷呈的艺术世界中,涌荡着一股生机勃勃的生命急流,蕴含着中国农民的生命观、历史观、乃至时空观,潜藏着沉淀在生命直觉之中的农民文化的许多特点。……莫言之奇,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他是中国文学史上罕见的、来自农民而又始终保持着农民情感方式和思维方式的作家,他以其独特的乡土文化、农民文化,对文化人文化和加工过的乡土文化提出了挑战;他的蛮勇,他的粗鄙,他的桀骜不驯,他的不容忍转脸回避地戳穿假面、直陈生活之痛苦污秽,他的对于农业社会主义的热爱的无保留的向往,他的恶毒的诅咒和浪漫的梦幻,都凝聚了数千年的农民文化之光而表现得分外深切、分外撼人心魄”。[36](P281)莫言小说中的民俗文化在揭示作品主题、再现历史背景、组织情节结构、烘托典型环境、塑造人物形象等方面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例如《檀香刑》中的猫腔在小说叙事结构、表现语言的乡土韵味、塑造人物形象、表现民族精神等方面都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正如有的学者所评论的那样:“在小说的艺术表现力方面,猫腔具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物丰富的感情通过猫腔的婉转深情获得了特别深刻的表达;人物的语言因猫腔的民族性特征而显得十分鲜活生动;角色的转换借助猫腔的戏曲形式而更加灵活自然。……莫言借助猫腔戏曲让处于中国民间社会最底层的人们有了表达爱恨情仇的有力方式,以狂欢化的、颠覆性的宣泄破除了一切现行的等级和秩序,把国恨家仇、儿女情长都完美地融入到猫腔中,化为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以雷霆万钧之势向造恶者喷涌而去,以蓬勃旺盛的生命原力向统治集团发起冲锋,以鲜血和意志谱写了中华民族哀歌中的绝响。”[37]
民俗包含形式(民俗事象)和内容(民俗意义)两个层面,因此,民俗学的研究不仅要重视对民俗事象的罗列、排比、描述,还要特别注重对其文化意义的阐释,尤其是象征内涵的分析。莫言曾经说过:“没有象征和寓意的小说是清汤寡水。”[38]象征在民俗世界里相当普遍,它是人们对生命无限热爱、对生活无尽追求的体现和深化。[39](P47-48)如果我们只看到民俗生活的表层,而看不到民俗背后的文化,看不到民俗深邃的象征意蕴,那么,古老的民俗既无法传承,也没有传承的意义了。民俗象征是乡土小说的一个明显标志,因此,我们要研究莫言小说中的民俗文化,就必须深入探讨其象征内涵。实际情况也正是如此,莫言小说中的许多意象都含有丰富的象征意义,有的还包含多重象征意义,这是我们深入理解莫言小说的关键。例如,曾经颇受争议的《丰乳肥臀》被莫言“一直认为这是我投入感情最多、展示的社会生活面最为广阔、塑造的人物最富有象征意义的一本书”。[40]莫言认为“上官金童的恋乳症实际是一种象征,……上官金童的恋乳症,实际上是一种‘老小孩’心态,是一种精神上的侏儒症。……他永远长不大,他是一个灵魂的侏儒”。[41]例如意大利当地电视台的一个有名的节目主持人就感觉到《丰乳肥臀》中的上官金童“是有象征意义的,至于象征了什么,他问我,我说我也说不清楚,我说你们理解什么就是什么”。[41]日本的一个和尚认为“上官金童是中西文化结合后产生出来的怪胎,上官金童对母乳的迷恋,实际上就是对中国文化的迷恋。”[41]就连日本一家小酒吧的一个调酒的小伙子也和莫言谈过上官金童这个人物形象的象征意义。[41]小说中的“丰乳肥臀”是人类生命之源,也是女性生殖力旺盛的标志。莫言对丰乳肥臀的崇拜,不仅是因为母亲的生殖力使人类的生命得以延续,更因为母爱与博爱相连。所以,莫言在他的一篇文章《<丰乳肥臀>解》中说过:“丰乳象征母亲,肥臀象征大地,小说很大成分是表现母子、大地和生育繁衍的深厚主题。”[42]母亲上官鲁氏一方面既“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于一身”,又负载了中国妇女最深重的苦难,是伟大母性的化身;另一方面,她也是人类学意义上的“大地母亲”,她是一切死亡与重生、欢乐与痛苦的象征。其它如莫言小说中的“红色”、“红高粱”、“肉”、“蛙”、“鸽子”、“猫头鹰”等等众多意象也都具有丰富的象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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