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金彪 李 鹏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法律来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各种社会管理要承担起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责任,注重在日常管理中体现价值导向,使符合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得到鼓励、违背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制约。这就要求水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管理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依法行政的实践中,落实到执法、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各个方面,用法律的权威来增强水行政执法人员和人民群众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相契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成果相承接,是我们党凝聚全党全社会价值共识作出的重要论断。面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新特点,水行政执法环境更加复杂多变,水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思想素质、法律认识不尽相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寓于水行政执法当中可以完善水行政执法活动,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整合社会意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行政执法部门要遵照十八大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水行政执法体制,在水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打击违法涉水行为、维护正常水事秩序来弘扬社会正能量,在全社会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国家的重要稳定器,构建具有强大凝聚力、感召力的核心价值观,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国家长治久安。这就要求水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执法过程中要依法、依规、依程序作出正确的行政执法决定。通过每一件水行政执法案例,生动形象地告诉人们什么是值得肯定和赞扬的,什么是必须禁止和反对的,增强人们的价值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传递真善美,抨击假恶丑,形成文明健康的社会风气,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力量。
水行政执法部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要坚持知行合一、行胜于言,要把践行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实际行动,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通过强化水行政执法人员的“五个意识”,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
“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高度负责,为人民谋利益,接受人民监督。”然而,由于长期的封建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少数水行政执法人员的“官本位”意识还比较浓厚,执法“缺位”、“越位”、“错位”的现象仍不同程度的存在。因此,水行政执法部门必须转变执法观念,树立服务人民的执法理念,准确定位服务、管理、执法三者的关系,做好服务是前提,系统管理是措施,高效执法是保障。把强化服务意识作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切入点,坚持人性化执法,通过说服教育、示范引导、依法治理、文明执法,做好新时期的水行政执法工作。
是非意识指的是对事情对与错的评判能力,正确的是非观念可以告知水行政执法人员什么事情可以做,而什么事情绝不能做。例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归结的“四风问题”,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水行政执法人员若想杜绝“四风问题”的产生,必须以“四风”问题作为一面镜子,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密切联系群众,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查摆问题,找出不足,积极修正,继续保持和践行水行政执法工作中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这就要求水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贯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法律方针,结合水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强化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一要坚持依法限权。首先,水行政执法人员都要限制在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的规范内进行行政执法活动,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规范的任何特权。其次,在具体水行政执法过程中,要合理配置权力。任何一个水行政执法部门都要克服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尤其对于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都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水行政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切实遵循“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的准则。水行政执法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授予的权力进行执法活动,对于法律未规定的各项空白地带,不得擅自作出处罚决定,对于争议较大的法律条文,上报上级等待“法律解释”出台,水行政执法机关在处理各项执法问题时必须审慎,防止与民争利。
二要加强政务公开。水行政执法部门要始终坚持执法为民、服务社会的宗旨,遵循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制度建设,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各级水行政执法机构的名称、执法范围和权限、执法职责、投诉举报等基本方式应面向全社会公开,水行政执法信息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应予公开。水行政执法部门应定期在门户网站、政务大厅、报刊杂志、新闻广播等媒体上对水行政执法信息进行公开,申请人依程序申请水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应按申请人的要求,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对于公开事项实行统一受理、统一送达,水行政执法政务公开人员应依规公开,用语规范,通过政务公开,展示水行政执法风貌。
三要完善法律培训。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是在不断加强法律学习和实践中获得的,水行政执法培训重视书本内容,但书本知识更新周期较长,往往滞后于水行政执法实践。综合看来,水行政执法培训应以实践案例为基础,结合法条和实地执法进行全方位培训。第一,通过以案论法的方式,结合事例来阐明法条的原理,引导水行政执法人员树立法律精神、法治观念;第二,对水行政执法案例进行归类,如河道采砂类、私搭滥建类、倾倒残土类和毁坏堤防类等,通过归纳总结,结合法律教导水行政执法人员对指导性的法律原则充分领会;第三,通过实际的水行政执法,做到“知行合一”,用实践提升个人法律素养,熟悉法律,进而达到对水行政法律法规的善学善用。
四要强化水行政执法人员的作风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推进作风建设的讲话中提到,“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就是对水行政执法人员强化作风意识完善水行政执法工作最好的总结。严以修身,就是要求水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严以用权,就是要求水行政执法人员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严以律己,就是要求水行政执法人员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谋事要实,就是要求水行政执法人员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创业要实,就是要求水行政执法人员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做人要实,就是要求水行政执法人员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
五要强化水行政执法人员的职责意识。当前水行政执法仍存在少数“只知手中权力,缺乏责任意识”的现象,在执法过程中给予违法分子以可乘之机。扭转这种被动局面,应在管理体制机制上进行改革和创新。首先,对于水行政执法的环节应细化,让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并对执法人员进行专项定岗定责。其次,将水行政法律法规进行汇总并将职权进行划分,明确界定各处室执法权限、执法环节、执法程序、执法标准、执法责任。最后,对照刑事法律法规,把水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过错行为一一列举,对应每一个执法岗位,通过内部监管和外部全社会监督,发现违法行为,绝不姑息,严肃追责,实现权力、责任、追究对应,提高水行政执法效率,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树立水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实现水行政执法管理方式质的飞跃。
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凝神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更是全党全社会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水行政执法是推广社会主流价值的重要一环,水行政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工作中要始终身体力行地通过人性化执法开展接地气、生活化的宣传,使行政相对人和人民群众在理性化认识的基础上,达到情感上的高度认同,形成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律实践中,努力践行群众路线,推动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终极目标,使核心价值观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扩大,进一步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思想意志和强大精神动力,真正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