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士钦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人文科学系,山东 淄博255130)
蒲松龄一生著述颇丰,这从盛伟先生所编的《蒲松龄全集》可见一斑,但真正使其声名远播、名垂青史之作,当属《聊斋志异》,《聊斋志异》使蒲松龄获得了世界短篇小说之王的称号。
作为一部“用传奇法,而以志怪”[1]149的小说,《聊斋志异》尽管多记花妖狐媚之事,但实际上却寄寓了作者的人生情怀。正如蒲松龄在《聊斋自序》中所言:“集腋为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寄托如此,亦足悲矣!”[2]3可见蒲松龄自己也是承认《聊斋志异》是有所寄托的,即表达其“孤愤”。其实除了孤愤,《聊斋志异》中的众多篇章,还透露了蒲松龄其他的人生情怀,“憎赌”就是其中之一。
对赌博蒲松龄无疑是深恶痛绝的,这从其对赌博的相关描写和对赌博者结局命运的安排就可以得到证明。《聊斋志异》中描写赌博的篇章主要有《云萝公主》《细柳》《刘夫人》《云翠仙》《赌符》和《王大》等。
首先,看其对赌徒的描写。《云萝公主》中的云萝公主是一个仙女,有未卜先知的本领。当她生下第二个儿子就要将其抛弃,由于丈夫安大业不忍心,云萝公主就为其起名“可弃”,即可以抛弃的意思。果然可弃年纪稍长就赌博成性。作者对他的描写:先是“恒盗物偿戏债”,即偷盗自家东西偿债,后由于家人戒备,“遂夜出,小为穿窬。”由偷盗自家转为偷盗别家,以致被人捉住送往官府。父兄对其“楚掠惨棘”,他却不知悔改,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更令人痛恨的是他不但不知悔改,反而迁怒于其兄,天良丧尽地准备杀掉兄长,虽未得逞,但可以看出此子真是其豺狼本性。
蒲松龄本是人最重孝悌的,正如同其在《省身语录》中所言:“兄弟和其中自乐。”[3]2078他本人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据蒲箬《清故显考岁进士、候选儒学训导柳泉公行述》载,在蒲松龄母病笃卧床不起时,蒲松龄“独任其劳,四十余日,衣不一解,目不一瞑”[3]3438,而蒲松龄的两个哥哥和一个弟弟,只是“昏晨定省而已”[3]3438体现了其既孝且悌的一面。另据蒲箬等《祭父文》,在蒲松龄七十多岁时,还经常接济比自己贫困的兄弟,并派家人接兄弟到自己身边居住。如此重视孝悌之道的蒲松龄对有杀兄之行的可弃的看法可想而知,而造成这一切的根源则是可弃的嗜赌,因此蒲松龄对赌博的态度可想而知。
再如《细柳》篇中的长怙,性情愚钝,“读书数年不能记姓名”,其母安排其去经商,就大肆赌博,赌输后还欺骗母亲为盗贼所劫。《刘夫人》中的玉卿也是一个疯狂的赌徒,当他听说祖墓中有藏金后,当夜就率领赌徒前去盗墓,后为了获取赌资,更是丧心病狂地去廉生家抢劫,真是可恶至极!此篇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当玉卿掘墓盗金之时,“发墓搜之,剖棺露肉,竟无少获”[4]697,而当廉生和荆卿听说坟墓被盗前去查看时,却发现“案上累累”,堆满了白银。荆卿和玉卿的不同遭遇显系作者有意为之,体现了作者对他们的不同态度,进而展现了蒲松龄对赌徒的憎恶。
《云翠仙》中的梁有才本是一个无妻子田产的小商贩,后来因为娶了云翠仙为妻,从此衣食无忧。从一个到处奔波、衣食无着的穷汉,变为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闲人,但他不但不知珍惜,反而聚众豪赌,后来在博徒的游说下,竟然要卖掉妻子来敛取赌资,真是利令智昏,无情之极。
《王大》中的周子明更是一个典型的赌徒,他不但在阳世赌博,到了阴间依然恶习不改,更令人感到不可救药的是即便在阴间赌博被捉,受到惩罚,目眶变得一赤一黑,为人所不齿,他却依然痴迷不悟,好赌依旧。而且为人悭吝,借钱不还,这岂不正是赌徒无赖本性的真实写照?作者在文末评价道:“此以知博徒之非人矣!”[4]1027可见在蒲松龄看来赌徒根本不能称其为人。值得重视的是作者为了表达其“憎赌”情节,还在此篇中别出心裁地设计了一个阴间捉赌的情节,即“城隍老爷亲捉博者,今至矣!”[4]1025连阴间都禁赌,这显系体现了蒲松龄的一种禁赌意愿。
另外,对文中的其他赌徒,作者也都是否定性地描写,可见蒲松龄对赌徒及赌博的憎恶。
其次,看其对赌徒命运的安排。人们说“恶有恶报”,在《聊斋志异》中蒲松龄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细读《聊斋志异》会发现所有的赌徒都为其疯狂的举动付出了代价。《细柳》中的长怙,因被人发现所使用巨金为假,被捉至狱中,梏掠几死。在监狱中,又因无钱疏通关节,被狱吏暴虐,只能“乞食于囚,苛延余息”[4]673。《刘夫人》篇中的玉卿因被同伴供出,被抓后在狱中受尽了折磨,最终死于狱中。《云翠仙》中的梁有才因为卖妻为娼,在岳家先是被“锐簪、剪刀股攒刺胁腂”[4]774,后又跌入深谷,受尽恐惧之折磨。对此作者描摹得生动传神:
身坐削壁上。俯瞰绝望深无底,骇绝,惧堕。身稍移,塌然一声,随石崩坠,以枯 受腹,手足无着。下视茫茫,不知几何寻丈。不敢转侧,嗥怖声嘶,一身尽肿,眼耳鼻舌身力俱竭。日渐高,始有樵人望见之;寻绠来,缒而下,取置崖上,奄将溘毙。[4]775
梁有才受尽了恐怖折磨,真可谓生不如死。而当他回家后,发现家中荒凉的跟破庙一样。为饥寒所迫,曾经衣食无忧的梁有才只好四处乞讨,全身“肿溃为癞”,而附近的人因其卖妻为娼的恶行,都唾弃他,没有人肯接济这个寡廉鲜耻的赌徒。没有办法梁有才只好卖屋穴居,后来虽手刃仇人,自己也死于狱中。
《云萝公主》一篇对赌徒命运的安排特别富有情致。故事中的可弃,在七十多岁子孙满堂的情况下,“妇犹时捋白须,使膝行焉”[4]643,叫人觉得好笑又解气。原来,在云萝公主离开后,安大业就遵从云萝公主的意愿,为可弃媒定了“贫贱而行恶”的侯氏女,正所谓恶人尚需恶人磨,对于赌博成性父兄一筹莫展的可弃,侯氏女却对其驭之有道。其方法就是以恶制恶,可弃每次外出,侯氏女都为他限定时间,回来稍迟,就罚跪不给饭吃。当可弃“盗粟出赌”,即偷粮食卖钱赌博时,侯氏女持刀“逐砍之”,“断幅伤臀,血沾袜履”[4]642,无恶不作的可弃从此洗心革面、潜心向善,这显系侯女的功劳。
正如蒲松龄在文末所评:
悍妻妒妇,遭之者如疽附于骨,死而后已,岂不毒哉!然砒、附,天下之至毒也,苟得其用,瞑眩大瘳,非参、苓所能及矣。[4]643
这段话的意思就是说,娶到悍妻妒妇的人实在是太不幸了,可以说是生不如死,但随后作者却笔锋一转,认为虽然悍妻妒妇作为人生的大恶,如果用得其所则可能有意想不到的效果。为此作者还打了个比方,至毒的砒霜在治病时有时甚至有人参、茯苓所不具备的功效。砒霜治大病的药理,显然反映了作者认为对待赌徒不能有妇人之仁而应该以毒攻毒的观点。
酒色财气自古被认为是人生四戒,其中酒位列四戒之首,可见古人对戒饮的重视,但蒲松龄对酒持有不同的态度。
《聊斋志异》中与酒有关的篇章众多,因而也就有了众多关于酒的描写,几乎在所有的篇章中酒都是作为一种美好事物出现的,在文中具有奇妙的作用。
在《聊斋志异》中,经常有这样的描写,当男女主人公相爱相恋甚或结为夫妇后,他们经常做的事就是“饮酒、下棋、品茗”,像《云萝公主》就是其中的代表。在安大业和云萝公主结为夫妇后,他们足不出户,唯“日饮酒下棋为乐”。其余篇章像《翩翩》《香玉》等都有类似的描写,长时间囿于家中本是一件很无聊的事,但是有了下棋和饮酒的消遣,就让人觉得其生活充满了生机和情趣,雅致之极!这实在是有赖酒力良多。
在《聊斋志异》中,朋友相交多离不开酒,酒成了朋友相交的催化剂。代表作有《酒友》《王六郎》《黄英》等篇。
《酒友》篇中,车生“家不中资而耽饮,夜非浮三白不能寝也,以故床头樽常不空”[4]107。正因如此,一晚当其醉梦中醒来时,发现有一只毛狐因偷酒醉卧身边,喜欢喝酒的车生却洒脱之至,不但不以为意,没有杀死毛狐,反而对其关爱有加,二者因酒结缘,后更是因酒成为终生的好友。
《王六郎》篇中,姓许的捕鱼人每天捕鱼之前,先酹酒河上,让河中溺鬼来饮,别人经常捕不到鱼,而他每次都能满载而归,后来才知道原来是溺鬼王六郎为感谢其酹酒,每夜在水中帮其驱鱼所致,从此两人结为至交,甚至到王六郎后来为官也没有忘记帮助这位酒友。正是因为酒才使王许二人由相识到相知,最终成为莫逆之交。可见酒在蒲松龄的笔下有何等的魔力。
《黄英》篇中“饮素豪”的菊精陶生和“量亦无对”的曾生,第一次见面就“纵饮甚欢,相得恨晚”[4]278,之后更是互视对方为知己。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最后陶生与曾生因过量饮酒而死,蒲松龄也丝毫没有怪酒的意思,反而大力为其开拓,正如其篇末异史氏所云:“青山白云人,遂以醉死,世尽惜之,而未必不自以为快也。”[4]278他认为陶生与曾生因饮酒而醉死,死在自己所最喜爱的酒中,他们未必不觉得是一件幸福的事。由此可见蒲松龄对酒的喜爱。
在《商三官》和《庚娘》篇中,身为弱女子却背负奇冤的商三官和庚娘,都是先以酒灌醉仇人后手刃仇人复仇。如果没有酒很难想象一个弱女子能够实现自我复仇。
《庚娘》篇中讲述的是庚娘在丈夫公婆被害之后,与害得自己家破人亡的仇人虚与委蛇,最终机智地为夫报仇的故事。当庚娘跟随王十八回家后,王“欲犯之”,庚娘则以“市儿合卺,亦需一杯薄浆酒”[4]408为由,最终将王灌醉,用刀砍断其脖颈,成功复仇。庚娘能够成功复仇,当然在于其胆识,正如但明伦所评:“蜀昭烈帝谓赵子龙一身都是胆,吾于庚娘亦云。”[4]408但明伦把庚娘比作赵子龙,正是对其胆识的肯定。但必须承认酒在复仇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发挥了积极作用。
更有意思的是,与一般人的想法恰恰相反,在蒲松龄笔下,饮酒可以使人保持富贵,而戒酒适能使人致贫。《聊斋志异·酒虫》就是一篇这样的文章。篇中故事讲到,长山的刘氏,体貌丰肥,嗜饮,“每独酌辄尽一瓮”[4]1038。一个人喝酒一次能喝一瓮不仅可谓嗜饮,而且实为能饮。但由于刘氏家中富有田产,虽嗜饮却“不以饮为累”,而后在一个番僧的游说下,刘氏治愈了耽饮的酒疾。从此由嗜饮、能饮变得“嫉酒如仇”,但结果却是不仅丰肥的体貌开始变得日渐羸弱,即便富裕的家境也变得贫穷,最后甚至到了难以为炊的地步。
饮酒不损其富,而戒酒适致其贫,这值得我们深思,实际上这正反映了蒲松龄对饮酒的态度。篇末“异史氏曰”更说明了这一点:“日尽一石,无损其富;不饮一斗,适以益贫。‘虫是刘之福,非刘之病,僧愚之以成其术。’岂饮啄固有数乎哉?”[4]1038这里,蒲松龄认为饮酒与否是定数所然,盲目戒酒不但不能致富反而会速祸。蒲松龄所说是否正确这里我们不做评判,但毫无疑问,蒲松龄对饮酒是持一种支持态度的。
因此,在蒲松龄的笔下,酒具有超凡的魅力。饮酒可以增加生活情趣,可以结交朋友,可以帮助复仇,可以使人保持富贵,对酒的这些或现实或充满想象的描写,体现了蒲松龄对酒的喜爱以及对饮酒的支持。其在赋作《酒人赋》中对酒的功用的描述也证实了这一点:“有一物焉……厥名为酒,其名最多,为功已久。”[3]2012酒到底有什么作用呢?“以宴嘉宾,以速父舅,以促膝而为欢,以合卺而成偶,或为‘钓诗构’或为‘扫愁帚’。”[3]2012可见,蒲松龄对酒确实是很有好感的。
古人劝人戒酒不亚于劝人戒赌,而对同赌博一样被世俗所厌恶的酒,蒲松龄却依然能持歌颂与赞美的态度,此种厚此薄彼的做法,从另一个侧面反衬了蒲松龄对赌博的憎恶之深。
蒲松龄在《赌符》篇末中对赌博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批判。其词曰:“天下之倾家者,莫速于博;天下之败德者,亦莫甚于博。”[4]429这句话的意思是,在天下所有的恶习中,导致家庭倾家荡产的没有比赌博更快的了,导致德行败坏的也没有超过赌博的了,可见,在蒲松龄看来赌博是所有的恶习中危害最大的,可以说无出其右者。正如其后文所言:“入其中者,如沉迷海,将不知所底矣。”[4]429真是一针见血。因为一旦涉赌就会沉溺其中,难以自拔。这正是赌博的恐怖之处。
为了警醒世人,让大家远离赌博,蒲松龄还详细描述了博徒的表现:“阳示弱而阴用强……舍上火烟生,尚眈眈于盆里。……舌敝唇焦,则相看似鬼。”[4]429赌场上充满了诡谲奸诈,赌徒们毫无道义可言,他们甚至六亲不认。有些赌徒更是到了“鬻子质田”[4]429的地步,可见蒲松龄已经认识到痴迷于赌博有多么可怕。而且他对赌博的认识还相当深刻,“试问赌中谁最善?群指无袴之公。”[4]429正如同我们俗话所说:“淹死的都是会游泳的。”同样,现实中赌博最终输得最惨的往往是那些自认为赌技最精的人。其憎赌的意味、对赌博的深刻认识及劝世戒赌的婆心可谓跃然纸上。
同时,他认为饮酒相较于赌博危害则小得多。正如此文中所说“清谈薄饮,犹寄兴之生涯”[4]429与蒲松龄对赌博的厌恶相反,他认为饮酒特别是适量饮酒对于寄托兴会还是很有益处的。
因此,赌博无与伦比的危害应该是蒲松龄憎赌的第一个原因。
在清朝刚刚建立之初,国家还没有统一,政治经济还处于百废待兴之际,受经济凋敝的影响,此时赌博之风还不盛行。对于治赌忙于战争的清统治者还无暇投入大量精力,但即便如此,清初还是在制度上对赌博进行了相关规定:“庶人赌博,赌银罚没,杖四十。”[5]1365即普通的人赌博除要没收赌银,还要受四十杖刑。而对聚众赌博的人处罚则更加严厉,甚至可能被流放到边疆,即“聚众赌博者罪加三等,重者流徙”[5]1566。同时对官员赌博也作了相应规定,即“官员赌博者,免官,永不起用”[5]1566。官员赌博不但要免官,而且永远再没有做官的机会,处罚不谓不严厉。
在康熙朝随着政治逐渐稳定,经济越来越趋向繁荣,“饱暖思淫欲”,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风气愈加趋向奢靡,淫博成风。为了治赌,康熙皇帝曾亲自下诏,他认为“治风气当以奖孝惩赌为要”[6]266。可见在康熙帝看来改善世风,正面应该以鼓励孝道为先,反面则应该以惩治赌博为先。可见其对治赌的重视,上行下效,最高统治者的提倡对蒲松龄憎赌情怀的产生不能不有所影响。
在蒲松龄生活的时代,估计淄川当地赌博现象比较严重。蒲松龄曾有一篇《赌博辞》,其中有两句:“十人之中三人赌,赌到穷时卖妇雏。”[4]1913就是反映其家乡赌博风气之盛以及赌博所带来的巨大危害的。
在《聊斋志异·王大》篇末就记述了这样一件事,说其家乡有一个人去县衙交税,腰中还带着赌具,也足以证明当时淄川赌博之流行。赌博的盛行,致使当时的地方官都把禁赌作为为第一要务。这一点在《聊斋志异·王大》篇末也有记载,据说张石年做淄川县令的时候,就“最恶博”。捉住赌徒后就“涂面游城”。
淄川民间赌风的盛行和淄川官方禁赌的要求应该是蒲松龄憎赌的第三个原因。
总之,无论是对赌博的描写、对赌徒人生命运的安排,还是对与赌博并列为人生四戒的酒的不同态度,都反映了蒲松龄憎赌的人生情怀。
[1]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
[2]张友鹤.三会本聊斋志异[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3]盛伟.蒲松龄全集[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8.
[4]蒲松龄.聊斋志异[M].济南:齐鲁书社,1994.
[5]郑天挺.清史[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9.
[6]李洵.清代全史[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