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锦隆 曾令超
(三明学院 思政部,福建 三明365004)
共富观,即共同富裕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共享论,即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思想,则是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对共同富裕观的继承和发展,既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因此,就共富观与共享论在实践路径方面的不同进行比较分析,对于更好地推进共同富裕,实现社会和谐与人的全面发展,具有较深远的意义。
我国改革开放前的普遍贫穷是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提出的时代背景。一方面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社会留给新中国的是一个“一穷二白”的家底,另一方面更主要的是我们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的失误,导致我国人民生活长期处于贫困状态。这种情况迫使邓小平不断思考“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最基本的问题。他认为,“我们过去固守成规,关起门来搞建设,搞了好多年,导致的结果不好……很长时间处于缓慢发展和停滞的状态,人民的生活还是贫困。……这才迫使我们重新考虑问题。”[1](P223-224)“什么叫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总是要表现它的优越性嘛。它比资本主义好在哪里?每个人平均六百几十斤粮食,好多人饭都不够吃,二十八年只搞了二千三百万吨钢,能叫社会主义优越性吗?”[1](P277)对于此,邓小平在批判所谓“宁要穷的社会主义,不要富的资本主义”的错误论调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主义集体富裕、共同富裕的思想。他从1979年开始,就在不同场合多次阐述了共同富裕思想,1992年的南巡谈话更是把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本质的基本内容。可见,邓小平的共富观是在“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这个逻辑起点的思考中提出的,并领导制定了“部分先富、先富带后富”政策,带领人民走上了逐步摆脱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征程。
共享论的提出,则是在第二步战略目标实现之后。邓小平的设想是到20世纪末建成这样一个小康社会:“虽不富裕,但日子好过。……没有太富的人,也没有太穷的人,所以日子普遍好过。”[2](P161-162)从实际情况来看,到1995年GDP翻两番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已经实现,其人均指标也在20世纪末基本实现,此时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同时我们注意也到问题的另一面,即邓小平所描绘的那种没有太富的人、也没有太穷的人的设想没有成为现实,反而出现了社会不同阶层之间的收入与财富比较悬殊的事实。比如世界上通用的用来分析收入分配差距的基本指标“基尼系数”,从1981年的0.281增加到2002年的0.458,就20年的时间,我国已经从一个比较平均主义国家,变为收入差距较大的国家。从财富占有情况看,1990到2000年,20%最高收入家庭和20%最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差距,从4倍增加到12倍。到2002年6月,中国城镇20%的最富裕城镇家庭拥有的金融资产占城镇全部金融资产的66.4%,而20%最贫穷的家庭这一比例仅为1.3%。[3](P17)
与此同时,有些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如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生产安全、社会治安、生态环境等。这些问题一方面制约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另一方面也逐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面对这种新形势,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解决发展成果共享问题摆在了党和国家工作的突出位置,“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4](P30)必须“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不断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4](P28)共享论的提出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邓小平共同富裕观的丰富与发展。共富观和共享论历史背景的差异,决定了两者实践路径的不同,共富观的实践路径是先富带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而共享论的实践路径则是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
邓小平认为,我们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就是实现共同富裕,贫穷实现不了共同富裕,平均发展同样也达不到共同富裕。“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1](P1109)贫穷肯定不是社会主义,同样搞平均主义的同步富裕又是不现实的,那么如何才能具体地实现共同富裕呢?对此邓小平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通过先富带动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1](P451)“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2](P373-374)“我们的发展规划,第一步,让沿海地区先发展;第二步,沿海地区帮助内地发展,达到共同富裕。”[1](P1253)这种实践路径的提出,改变了以往平均主义的思维,使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思想从以往社会理想状态成为一种可操作的能够激励人们生产积极性的现实政策,这正是邓小平共富观的贡献之所在。
总结邓小平的相关论述,他所提出的部分先富、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的具体思路,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P1343)这是个大前提和根本方向。第二,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实行允许和鼓励一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和个人先富裕起来的政策,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带动整个社会发展,使大家富裕起来,即先富带共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可以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然后带动其他地区共同富裕。”[1](P1014)“必须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带动越来越多的地区和人们逐步达到共同富裕。”[1](P1353)第三,先富裕起来的地区和个人要帮助和支持落后地区、贫困阶层富裕起来,即先富帮后富。“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1](P1343)发达地区要“通过多交利税和技术转让等方式大力支持不发达地区”[2](P374)“对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个人,也要有一些限制,例如,征收所得税。还有,提倡有的人富裕起来以后,自愿拿出钱来办教育、修路。”[2](P111)第四,沿海与内地要互相支持,即“两个大局”。“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1](P1247)第五,在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个人先富起来的同时,又要注意防止少数人不择手段非法致富。“提倡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方由于多劳多得,先富裕起来。这是坚定不移的。但是也要看到一种倾向,就是有的人、有的单位只顾多得,不但不照顾左邻右舍,甚至不顾及整个国家的利益和纪律。”[5](P258)第六,部分先富与共同富裕的关系,部分先富是手段,共同富裕是目的,共同富裕是发展的根本目标,部分先富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途径和战略措施。“社会主义的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好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好起来,目的是更快地实现共同富裕。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1](P1133)
事实表明,部分先富的实践路径,产生了巨大的效果:个人的生产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万元户走入了寻常百姓家;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培育各种专业户,发展乡镇企业,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大发展;经济特区、沿海沿江沿边城市及区域由于实行了特殊经济政策而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活力;加强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动西部大开发,全国经济发展进入了快车道。这种实践路径,极大地解放与发展了生产力,一部分地区和个人逐步先富裕起来,人民的整体生活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国家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第一步和第二步发展战略目标顺利完成,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同时,我们还应该注意到事实的另一面。部分先富的实践路径,也导致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阶层之间的较大收入差距且有扩大的趋势,同时,也忽略了社会发展及生态平衡等问题。由此,从“部分先富”转向“共建共享”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
胡锦涛提出,我们要“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6](P1)按照“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7](P301)这就非常明确地为我们指出了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实践路径: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
“共建”就是全社会成员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当前重点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共享”就是全体成员一起享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发展成果。没有共建,共享就缺乏基础;不能共享,共建就缺乏持续动力。两者是互为条件、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
“共建共享”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共建的主体必然是广大人民群众,“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8](P28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9](P13)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广大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人,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主体;而另一方面,广大人民群众当然也应该共同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只有使人民群众的实践主体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一切有利于社会发展进步的创造活力才能竞相迸发,一切有利于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才能充分涌流;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使人民群众的价值主体地位得以充分彰显,才能形成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社会局面。总之,正如胡锦涛所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才能使这一宏伟目标变成现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造福全体人民的伟大事业,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不断从和谐社会中得到实惠,才能使和谐社会建设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6](P1)
“共建共享”的内容具有广泛性、全面性。全社会成员一方面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建设,实现各方面事业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也要共同享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建设发展成果,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共建是前提。没有各方面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建设和发展,共享就没有依据与基础。第一,在经济建设上,必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在设计未来社会的政策与制度时,在谈论“共享”问题时,总是把生产力的高度发达作为最根本的前提条件,“通过社会化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10](P299)因此,十八大报告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只有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才能筑牢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9](P18)第二,在政治建设上,逐步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这一点对于我国“在历史上是缺乏民主传统的国家”[1](P688)来讲尤其必要。我国民主政治的本质与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因此要创造条件,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9](P24)第三,在文化建设上,一方面积极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人民,不断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另一方面按照体现基本性、公益性、便利性、均等性的要求,积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强化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第四,在社会建设上,“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9](P31)围绕“五有”目标,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第五,在生态文明建设上,持续不断地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9](P36)大力推行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发展方式与消费模式,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
共建的目的是为了共享。失去共享,共建就会后续乏力。“共享”即全社会成员共同享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发展成果,“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10](P689)以往的一切剥削阶级社会,由于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社会成员的所劳与所得并不对等,正如马克思所批判的,“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生产的影响和规模越大,他就越贫穷。”[10](P156)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使人民群众共享建设发展成果有了需要和可能,但这种需要和可能还仅仅是理论上的可能,如果缺乏科学的发展理念和体制机制,就会影响这种需要和可能的实现。对此,江泽民早在十六大报告中就特别提醒,第二步战略目标实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当前我们所要建设的全面小康就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都得到发展的小康,从这个意义讲,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本质上就是让广大人民群众持续不断地共同享有各方面发展成果的过程。
要实现这个“共享”,就必须坚持科学发展的理念与实践,建立与完善公正性的体制机制。“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9](P18)从根本上说,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的发展。同时共享的保障是要建立公平正义的体制机制,“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9](P13)在这里,关键是权益体制与分配体制机制的公正性。关于权益体制,一方面要“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7](P239)这个“均等化”就是要保障不同地区、不同领域,尤其是落后地区和农村,都能够合理公平的分享公共财政投资利益;另一方面要逐步建立起城乡人口在实现利益获取过程中身份平等的机制,以及实现公民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平等参与。关于分配体制机制,一方面,利益分配规则设计和执行过程要体现全体社会成员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与地位、权利与义务、付出与报酬之间的平等性、一致性及合理性;另一方面,社会利益资源和要素分配的结果必须符合公正原则,核心就是建立和健全惠及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共富观与共享论由于形成的历史背景差异,两者在实践路径方面有着明显的不同,但是这种不同是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与时俱进的结果,后者是对前者的继承与发展。因此,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年谱[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李培林,张翼,等.社会冲突与阶级意识—当代中国社会矛盾问题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
[5]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6]红旗出版社编写组.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学习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M].北京:红旗出版社,2007.
[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
[8]〔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9]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10]〔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