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涛
(中共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北京100091)
作为中国共产党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之一,刘少奇在领导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党的群众路线理论,对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的形成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1]近年来,学界对刘少奇群众路线思想关注较少,主要是2013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开始引起广泛关注。这些研究,推进了对刘少奇的思想研究,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其中,王世谊[2]、张大伟[3]、何敏[4]等概括了刘少奇对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的贡献,并分析了现实启示,但是其对刘少奇群众路线思想的分析脱离历史背景,不免有断章取义之嫌;王欣媛重点研究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刘少奇群众路线思想[5],王春梅研究了1942年刘少奇在山东践行群众路线及其启示,但两者都没有从宏观考虑党的群众路线[6];曹春荣提出,认识民众是刘少奇群众路线思想的出发点,这一观点具有一定的新意,但是民众与群众一词属于不同的话语体系,以此来切入未免有些脱离历史人物的真正思想[7]。从方法上看,鲜有从思想史的角度,历史地把握刘少奇的群众路线思想。从思想史的角度,基于刘少奇的权威文献,把刘少奇放到特定历史大背景之下,解读其关于群众路线的相关论述,可以再现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贯彻群众路线的历史轨迹,把握群众路线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语境中的深刻内涵,总结党坚持群众路线的宝贵历史经验。这对于新形势下更好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具有重要意义。
一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党在创立时,就把组织和领导工农运动作为基本任务,提出党的活动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中去,要组成一个大的群众党。1922年,刘少奇从莫斯科回国,在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工作,主要从事工人运动的组织和领导工作。在参加领导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五卅运动、省港大罢工和武汉工人群众收回汉口英租界的斗争中,积累了组织和发动工人群众的丰富经验。
1926年9月,时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副委员长的刘少奇,在总结辛亥革命的教训时,认识到必须发动广大工农群众才会有革命的希望。他指出,“孙中山先生革命四十年,其所有尚未成功的缘故,就是没有得到占国民大多数的工农群众积极参加”,“要得到大多数的工农群众来参加革命,为革命拼命,必定要使这个革命与工农群众发生切身利害关系”,“一定要真确地为工农利益而奋斗,继续不断地增加工农群众的利益,真确地谋得工农的解放”,才会有“革命成功的希望”。[8]4-5
革命时期,通过组建工会发动工人群众,是中共联系和领导工人群众的重要途径。1926年12月,刘少奇在《工会工作中的两个问题》中,阐述了工会的性质、主要任务和基本组织,强调“工会是群众的”机关,工会“一定要是民主的集中,才能容纳大多数人的意见”[8]6-7,每一个工会要有代表会,应该有群众的支部基本组织,这样才能接近群众。这一论述,明确了工会联系群众的性质、任务和方法,对于指导工会联系群众起了重要作用。
在不同历史时期,根据形势变化和群众的需要提出适当的口号,是中共发动群众的重要方式。在组织工人斗争过程中,刘少奇认识到转变口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1928年10月,刘少奇在《论口号的转变》一文中,集中论述了如何调整口号。强调应根据群众斗争的形势及时转变口号,口号或左或右会脱离群众;规定口号时应研究各方面形势、代表群众的需要,否则不能号召群众;各种行动口号,应该恰如其时地提出,要极简短、明显、通俗,而且能代表普遍群众的要求;在群众退却的行动中、争斗结束时,应当转变口号。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对转变口号作出论述,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大革命失败后,面对国民党叛变革命,中共党内盲动反抗情绪开始滋长,受李立三、王明“左”倾错误影响,党采取关门主义、冒险主义等脱离群众的错误做法,看不到日本侵略引起的国内阶级关系变化,否认中间派的存在,强调全国性的“革命高潮”和党在全国的“进攻路线”,过分夸大了当时国民党统治的危机和革命力量的发展,要求城市工人举行总罢工,拒绝采用合法形式组织工人斗争,给白区工人运动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受李立三“左”倾冒险主义影响,党、共青团、工会的正常活动被停止,国统区许多地方的党组织力量被暴露,十一个省委机关遭受破坏,武汉、南京等城市的党组织几乎全部瓦解,白区的力量遭受了极大的损失。刘少奇批评了关门主义和冒险主义脱离群众的错误做法,主张白区工作应采取以防御为主,尽可能地利用公开合法的手段(包括加入国民党控制的黄色工会),以便使党的组织深入群众、长期隐蔽和积蓄力量,并注意根据群众的觉悟程度,提出群众能接受的口号、要求和斗争的方式,以保存和发展白区的革命力量。这一思想虽然没有被中央采纳,但为党在白区开展群众工作、领导工人运动作了很好的探索,在一定程度上为恢复和发展白区革命力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
抗日战争时期,主持中共中央北方局工作的刘少奇,在领导白区工人运动的实践中,积累了领导工人群众运动、处理党群关系的经验,这主要体现在其《关于白区职工运动的提纲》《关于白区的党和群众工作》等著作中。刘少奇强调,只有到广大群众中去,到十分复杂的环境与斗争中去,才能锻炼出真正能干的布尔什维克群众领袖;要加强在下层群众中的工作,在下层群众中加强党的影响;在统一战线运动中,必须为改良工人的生活状况而斗争,为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而斗争;只有我们的同志尊重群众、信任群众,群众才会尊重我们、信任我们;我们不是在组织上直接要求群众服从党的指挥,要求群众团体接受党的命令,而是要使群众自愿地接受党的政治主张,要尊重群众团体在组织上的独立性,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和意见;党要以群众中一员的资格在群众中出现,使群众自愿地接受和自动地跟着我们行动;当群众拒绝我们的正确意见时,要耐心地进行说服工作,解释我们的主张,启发群众的觉悟,而不能作群众的尾巴;当我们的主张只有少数人赞成时,我们在行动上要服从群众的多数,在主张上则保留我们的意见;领导党组织和领导群众的方式根本不同;通过建立工会、农会及青年、妇女、儿童等群众团体,提出反映当地群众各种要求的纲领,并组织群众要求改善生活待遇的斗争;在民族统一战线的原则下,更加独立自主地去发动民众运动,必须坚决广泛地发动群众的经济斗争,使群众的经济斗争与抗日武装斗争联系起来;等等。这一系列重要思想,成为党领导开展白区群众工作的重要方针,为恢复和发展党在白区的革命力量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1939年7月,刘少奇在延安马克思列宁学院作了《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名报告,从加强党性的高度,集中阐述了共产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的目的、方法和基本要求,把“不脱离广大劳动群众”作为加强共产党员修养的重要内容。提出共产党员的修养“不能脱离广大劳动群众的、特别是无产阶级群众的实际革命运动”,要“在无产阶级和一切群众的长期而伟大的革命斗争中进行各方面的修养”,无产阶级革命家决不能像历代的革命者在革命胜利后就腐化和堕落,共产党要清除“一切腐化、堕落的现象”,“虚心地倾听同志们和群众的意见和批评,仔细地研究生活中、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无产阶级的坚定立场,就是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代表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我们并且要了解这也就是无产阶级的最大阶级利益”。[8]97-167这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要联系群众、坚持群众立场的党性要求,也是贯彻群众路线的基本要求。
战争条件下,组织和开展群众运动是贯彻群众路线的最主要方式。针对群众运动中的错误做法,刘少奇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思想,成为党领导群众运动的重要原则。1942年12月9日,刘少奇在晋西北干部会议上作了《关于减租减息的群众运动》的报告,总结了党领导群众运动的经验。强调群众组织起来后要抓紧教育,建立根据地和政权后,“中心一环,就是广泛深入地发动、组织并教育基本群众,以提高其觉悟”,“群众运动一起,积极分子涌出,就要抓紧教育”[8]233;批评了不关心群众利益、以官僚主义对待群众、不重视群众工作的做法;强调要正确领导群众团体,指出“应通过自己的党员去领导”,“要注意培养群众中的积极分子,使他们成为有威信的群众领袖”,“有领袖、有纪律的群众运动,才是真正革命的群众运动”[8]239;强调要正确对待群众运动中左倾过火现象,“群众起来有些过左的现象,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对群众运动,一定要在领导上控制得住。对群众运动的控制,不是强迫命令,而是思想上、领导上的控制,出于群众的自愿”,“应在思想上进行说服教育,爱护他们的革命热情,绝不能向群众泼冷水”[8]240-241。1945 年 4月,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和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的刘少奇,在对中央妇委同志的讲话中,批评了党内存在的命令主义这一违反群众路线的做法,指出命令主义“犯急性病,强迫命令群众去执行。因此,“我们做群众工作,不要以群众解放者的资格与群众见面,首先要向群众学习”,提出要在学习中把群众的经验提高一步,“转而教育群众,指导群众,提高群众的觉悟程度”[1]312。
1945年5月,刘少奇在七大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系统地阐述了党的群众路线理论,标志着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的成熟。指出,“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8]342,“就是要使我们党与人民群众建立正确关系的路线,就是要使我们党用正确的态度与正确的方法去领导人民群众的路线,就是要使我们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人与被领导的群众建立正确关系的路线”[8]348;密切联系群众,必须清除尾巴主义、自流主义、命令主义、冒险主义、关门主义、官僚主义与军阀主义等脱离群众的倾向,并具体分析了这些错误倾向的表现和危害。为贯彻群众路线,刘少奇提出了必须牢固树立的四个群众观点,即:一切为了人民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刘少奇认为,“在人民群众部分的暂时的利益与全体的长远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使部分的暂时的利益服从全体的长远的利益”[8]355;党在群众中提出的口号及斗争形式、组织形式等,必须是中间状态和落后状态的群众能够接受的,“所谓启发群众的自觉与自动,主要地就是要去注意启发那些中间与落后状态的群众的自觉与自动”,“必须特别注意教育、团结与组织积极分子,使积极分子成为群众中的领导核心”。[8]356
中共七大后,刘少奇作为党的主要领导人,反复强调要贯彻群众路线,纠正脱离群众的错误倾向。1946年5月4日,刘少奇在为中央起草的《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中指出,在发动群众起来斗争时,“必须完全执行群众路线,酝酿成熟,真正发动群众,由群众自己动手来解决土地问题,绝对禁止使用违反群众路线的命令主义、包办代替及恩赐等办法。”[8]3801947年9月,时任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书记的刘少奇在起草的《在全国土地会议上结论》中,批评了土地改革中的官僚主义现象,指出“那种‘雷厉风行’强迫命令的官僚主义,不发动群众,不启发群众,不等待群众觉悟,而站在群众头上,命令群众,这是不允许的”,“要发扬民主,订立一套民主制度,便利群众去监督,保证群众有很多机会、用各种形式来反对官僚主义”[8]387;“我们的政策,唯一目的是为了群众利益”,“群众发动起来了,必须有领导,对群众中的错误意见,要说服教育”[8]393。1948年10月2日,刘少奇在同人民日报社、新华社华北总分社的部分记者谈话时指出,报纸是党联系群众的主要桥梁,要真实、全面、深刻地反映群众的情绪、要求和意见,并正确地宣传党的路线和政策,引导人民向好的方面走。
三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领导全国政权的执政党,党脱离群众的危险和危害大大增加了。作为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之一,刘少奇多次强调要坚持群众路线,克服各种脱离群众的不良倾向。1951年3月28日,刘少奇在党的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其中之一就是:“一切党员都必须为人民群众服务,使党与人民群众建立很好的关系,认真地了解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并及时地向党反映,把党的政策向人民群众作宣传解释。除开经过批准的少数党员外,每个党员都必须在自己的职业之外,再做一件党的组织或支部所分配的社会服务的工作。”[9]631956年9月15日,刘少奇在中共八大作政治报告。在谈到国家政治生活时,强调“应当加强人民代表的视察工作,以便广泛地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并且加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于政府工作的检查、批评和讨论”[9]249;在谈到党的领导时,强调“必须继续加强我们在各方面群众中的工作,尤其是必须在全体干部和党员中反复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教育。一个好党员、好领导者的重要标志,在于他熟悉人民的生活状况和劳动状况,关心人民的痛痒,懂得人民的心;他坚持艰苦朴素的作风,同人民同甘苦共患难,能够接受人民的批评监督,不在人民面前摆任何架子;他有事找群众商量,群众有话也愿意同他说。”[9]2751957年4月 27日,刘少奇在上海市委召开的党员干部大会作的讲话强调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指出“人民内部的矛盾,现在是大量地表现在人民群众同领导者之间的矛盾问题上。更确切地讲,是表现在领导上的官僚主义与人民群众的矛盾这个问题上”[9]303。
1958年后,由于经验不足,主观上急于求成、骄傲自满,过于相信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在没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和试点的情况下,党中央就轻率地发动了“大跃进”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得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地泛滥开来。为纠正错误,毛泽东和党中央号召大兴调查研究之风。1961年4月1日-5月15日,刘少奇深入到湖南省长沙、宁乡两县农村作了四十多天的调查,倾听群众的意见,多次提到要走群众路线。4月30日,在召集中央工作组研究安排下步工作时说,“我希望工作组的同志,从始至终贯彻这一条——走群众路线,去掉恩赐观点”[10]516-517;5月13日,在听取湘阴县委关于整风整社情况汇报时指出,“要充分发动群众,要走群众路线,不要工作组的恩赐观点”,“要提高干部走群众路线的水平”[10]523;5月15日,在离开长沙回北京途径郑州听取河南省委负责人汇报时指出,“现在做好工作的关键是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搞好群众路线可以避免许多错误,可以保护多数群众的意见,可以顶住上边的瞎指挥,群众还可以替少数干部担负责任”[10]523。1961年7月23日,刘少奇召开带岭林业系统部分负责人座谈会指出:“一切工作都要走群众路线,听群众意见,即使片面意见,也有片面的理由。命令主义要少一点,不要什么事都是指示,才能使大家感到有一个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10]532
1962年1月11日-2月7日,党的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重申了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性,批评了脱离群众的不良作风。刘少奇代表中央作的报告,把违反群众路线作为发生错误的重要原因。强调“实行群众路线,就要在群众中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没有经常工作,不把经常工作做好,就不会有真正的群众运动”[9]403;“群众运动必须从实际出发,必须是出于群众的自觉自愿的行动。群众运动的内容是多种多样的,适应于不同的内容,有不同的形式,不能千篇一律。当然不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搞群众运动。而且,只有在一点一滴的、细致的、艰苦的群众工作的基础上,才能有既轰轰烈烈、又踏踏实实的健康的群众运动”[9]403-404;还尖锐地批评了把群众运动当作群众路线的唯一方式的做法,认为这种表面上轰轰烈烈、实际上空空洞洞的所谓“群众运动”,“是形式主义的东西,绝不是真正的群众运动,更不是群众路线”[9]404。这对纠正大跃进以来的错误产生了积极影响。
[1]方涛.党的群众路线理论与实践发展历程[J].党建研究,2013(9).
[2]王世谊.刘少奇对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贡献及其现实意义[J].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2013(5).
[3]张大伟.刘少奇群众路线思想探析[J].上海党史与党建,2013(8).
[4]何敏.重温刘少奇同志对党的群众路线思想的卓越贡献[J].北京警察学院学报,2013(6).
[5]王欣媛.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刘少奇群众路线思想内涵探析[J].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13(4).
[6]王春梅.1942年刘少奇在山东践行群众路线及其启示[J].沧桑,2013(6).
[7]曹春荣.认识民众:刘少奇群众路线思想的出发点[J].上海党史与党建,2014(1).
[8]刘少奇.刘少奇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9]刘少奇.刘少奇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10]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刘少奇年谱(1898-1969):下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