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构建多元农业技术服务体系的探讨——来自陕西“大荔模式”的启示

2014-08-15 00:42
关键词:大荔农技技术推广

智 敏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陕西西安710065)

0 引言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是我国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实现科教兴农战略目标的重要载体之一。新时期的农业发展对科学技术产生了更大的需求,但受制于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自身发展能力有限、农户接受能力薄弱和农业技术推广体制不顺等因素,农户对科技需求与以政府为主导提供农业技术服务之间存在供需脱节问题,无法完全满足农业发展对农业科技提出的更高要求。

为完善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其在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方面的积极作用,学者们从多学科、多维度对我国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进行了研究,其中有部分学者从供需对接视角切入,对完善我国农业技术服务体系进行了探索。石绍宾从公共经济学视角入手,提出“自下而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农业技术服务,比“自上而下”的政府供给体制更有效,能够及时发现农业科技需求,供给决策更为科学合理,筹资方案更为公平,信息反馈更为及时。[1]94-98陈建新以浙江镇海的实践为例,论述了在我国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时期农民农业技术的获取渠道更多元化、科技需求更加广泛、技术要求层次更高水平的背景下,应该从构建多元推广模式、建立跨乡镇区域型推广机构、创新技术推广内容、优化改进服务方法、提高农户参与程度五个方面,建立有效的新时期农业科技供需对接机制。[2]3王春瑜分析了我国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快速转变时期,农业、农技服务需求和农技服务供给的特点,提出从技术供给内容和技术推广方式两个角度出发,构建政府主导的多元推广模式,以更好地满足新时期农民的科技服务需求。[3]47

已有的文献以理论分析和探讨为主,而以具体的实践模式为例的分析有限。本文所研究的“大荔模式”较好地解决了农资、农技、农副之间流通不畅、农业生产与市场对接失灵、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供给与需求对接不畅的问题,提高了当地农业生产的效率,实现了农民、企业、政府“多赢”的目的,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1 农业科技服务的困境:供需失衡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有较强的公共物品属性,因此对其供求均衡分析,必须在经济学分析框架下充分考虑它的公共物品属性。目前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面临供需失衡的原因主要有:针对农户需求的有效供给不足、农户对实用的技术有效需求不足、市场与农户之间的交流渠道不畅等。

1.1 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自我发展能力有限导致有效供给不足

有效供给是指与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相适应的供给。由于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部门长期存在着“有钱养兵,无钱打仗”的困境,从而制约了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开展。我国每年大约有7 000项农业科技成果问世,但“十一五”期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只有40%左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80%以上的水平。据调查,目前我国的农业科技成果中,受农民欢迎并积极采用的“热型成果”占10%左右,加上一定的配套服务才愿意接受的“温型成果”占40% ~60%,约30% ~40%的科技成果属于农民既不感兴趣也不愿接受的“冷型成果”[4]17。

有效供给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推广经费没有保障。农技推广属于公益性职能,具有很强的经济外部性,因此推广经费应该主要由政府来承担。但目前财政对农技部门的经费投入增长缓慢,基层农技推广中心主要依托项目经费开展工作,乡镇农技站基本没有经费支持,而且推广经费主要用于发放工资和日常开支,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无法开展。二是基层推广部门人才资源匮乏。许多基层农技推广站科技人员学历低,正规大专院校毕业生少,在职人员存在年龄偏大、知识技能老化现象,受制于资金短缺接受培训的机会较少,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技术服务需求。三是推广手段落后。目前农技推广部门尤其是乡镇一级,普遍缺少固定办公用房,只能与乡镇政府合署办公,也缺少最基本的仪器设备,出现服务无设备、检测无仪器现象,严重制约农技推广工作的正常开展。

1.2 农户经济能力和素质有限导致有效需求不足

有效需求是供给的基本动力之一。农民是农业科技转化的最终受益者,他们的有效需求决定了推广普及服务的效果,也催生了更多的技术成果转化和供给。农民对于农业科技的有效需求,是指有购买意愿、有购买能力和使用能力的科技需求。农户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农业技术的有效需求,一般素质高的农民接受新技术的积极性和能力较强,而素质低的农民思想保守,一般是被动地接受新技术、新品种。虽然近年来农民的受教育年限不断增加,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不断提高,但我国农民整体上科技文化素质仍然明显偏低。根据2009年农业部的调查,我国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8年,其中,文盲半文盲占7%,小学文化程度占25.8%,初中文化程度占49.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仅占 1.1%。[5]20因此,多数农民仍然凭借经验种地,接受和运用新技术、新品种的能力有限。

同时,由于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分散的小规模经营是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特征,家庭农业规模小,农户采用新技术的规模效益无法实现,交易成本偏高,增收效果不明显,农民缺乏主动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和承受能力,影响了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有效需求的增加。

1.3 农业技术推广体制机制不顺导致供需对接不畅

畅通的交流渠道和平台是充分发挥供需相互作用、实现平衡的必要条件。一直以来,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制,主要采取政府驱动模式,即由农业科研部门研制相关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部门组织推广普及,国家通过行政命令自上而下强制性地组织基层单位实施,农民被动接受[6]。农技服务供需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和交流,降低了推广服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农技推广工作在村级出现断层。目前,我国在市、县设置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乡镇设置农业技术推广站,而到村、组一级的农技服务网络基本空白,农技推广人员与农户的沟通交流受限。二是农业技术科研、推广与农户之间缺乏交流平台。农业技术科研部门长期处于传统的科研管理模式中,选题、科研、试验、申报成果这一系列工作与推广部门、农户没有直接的联系,因而科研单位有大量科研成果急需转化,推广部门又找不到适合农民需要的推广项目,导致部分先进实用的科技成果没有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三是农技队伍日常管理不完善,降低了农技人员主动服务的积极性。当前在岗农技人员行政化现象突出,对农技人员的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工资调整、档案管理、外出培训、表彰奖励等不够规范,因此农技人员工作积极性有限,导致出现供给与农民需求脱节现象。

2 农业技术服务供需对接的“大荔模式”

“大荔模式”是指以大荔县命名,以陕西荔民农资连锁有限公司为平台,整合现有科技服务方式(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系统、科技特派员、科技专家大院、科技培训)及县域科技资源的公益性服务和以市场机制为导向的经营性服务,采取县为单元、连锁经营、技企结合、密集覆盖、三级网络服务的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农副双流通、政府企业双推动的新型科技服务体系。[7]“大荔模式”依托政府公益性农技推广资源,借力民营企业市场化方式和现代化手段,把农资农副销售与农技服务结合,为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提供了一条低成本、能复制、可持续的发展路径。

2.1 盘活体制内农业技术人才多渠道增加有效供给

农业技术服务具有较强的公共物品属性,但由于其体制内资源和发展能力有限,导致我国基层的农技服务供给不足。为有效解决“农技部门有人才,缺经费,农技推广难深入基层;企业有资金,缺技术,农技服务难开展”的难题,大荔县以荔民公司为依托,以利益和服务为杠杆,盘活体制内农技部门资源,借助企业平台开展农技推广服务。荔民公司的农技服务团队由县专家团、镇特派员、村技术员三级组成。专家团由县农业局、科技局等相关部门的30多名专家组成,即体制内科技人员的基本工资待遇不变,仍由财政承担,同时荔民公司对承担公益性农技研究和农技推广服务的农技人员实行专职有津贴、兼职有补助的办法,承担农技人员的日常工作经费和补贴。这样的激励机制极大地激发了农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也极大地丰富了农技推广人员深入基层的渠道和平台,有效地提高了农技服务效率。农民在荔民农资连锁店购买农资农副产品,可免费享受到连锁店的捆绑服务——优良新技术服务。

“大荔模式”集“科技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科技培训”、“科技12396信息服务”为一体,将单项服务拓展为多项捆绑服务,将短期行为延伸为长期持续行为。这种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的多元农技服务供给主体,最大程度地解决了农技推广的“最后一公里”难题,既减轻了政府投资农技推广服务的财政压力,又有效增加了政府和市场对农民亟需的农业技术的供给。

2.2 强化农业技术服务实效 多手段激发有效需求

农民是农技服务的最终受益者,他们对农技服务的需求决定了农业技术能否转变为现实生产力,也决定了农技推广服务的效果,同时催生了更多的农技创新和供给。农技推广服务的有效性受到农民素质和经济收入等因素的影响,为提高农户对农业技术的需求和接受意愿,“大荔模式”通过“政府引导,群众点菜,科技送餐,企业埋单”的方式强化农技服务实效。荔民公司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20种主要农作物“田生金”技术方案和套餐,直接为农户降低生产成本15%,让当地农户看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并从中受益。

荔民公司成立五年来,为全县15万余农户、100余个专业合作社提供放心农资18万吨,销售收入3亿元。一般情况下,通过其他渠道销售的农资,批发商平均加价15%,零售商平均加价20%~30%,农民最终购买农资的价格比出厂价高出35%~45%。荔民公司直接从厂家进货,由连锁店加价20%左右销售,价格比市场价低了15% ~25%。[8]同时,借助公司专家团队培训、农技110“出诊”、网络视频专家大院诊断系统、荔民病虫草害查询系统、荔民LED农业信息实时发布系统等平台,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切实解决农户实际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提高农户接受新技术的意识、能力和积极性,增加了农户对农技服务的有效需求。

2.3 注重服务平台建设多途径加强供需对接

农技服务供需有效对接,畅通的双向沟通交流机制是关键。传统模式下的农技推广服务,政府部门主要通过科技下乡等活动与农户保持沟通,没有形成及时有效的对接,导致相关科技人员无法准确判断基层的技术需求,实用科技成果无法进入生产领域发挥作用。因此,供给与需求的互动缺乏基本的动力,市场始终偏离供需平衡状态。

为及时解决农户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将最新农业技术推广到农业生产一线,荔民公司结合农户个性化需要,提供十八项免费便民服务:设立了800热线免费服务电话,为农民提供专家团电话咨询;在各连锁店可以免费查阅中国农业病虫草害原色图谱,及时查找病虫害发生规律及防治办法;农民可以把病虫害作物带到各级荔民连锁店,通过电脑视频,免费由专家面对面根据作物病虫害出具配方,对症治疗;通过连锁店的农易通电脑触摸屏查询各种病虫草害信息,点播种植技术和相关病害防治的科教片;公司配备科技110服务车,遇到重大生产疑难问题,安排专家上门出诊,现场解决;按照农时季节,编写时效性、针对性、操作性很强的科技报刊,免费向连锁会员送阅;专家进村免费授课,采取群众“点菜”、科技“送餐”、企业“买单”的方式,组织专家下乡,开展技术讲座;荔民公司每年在连锁店所在村开展产品与技术试验示范,通过试验让更多的农民朋友眼见为实,从而带领更多的农户致富;企业与农技部门合作,免费为农民测土配肥,供农民施用;农超对接服务,荔民连锁公司通过一村一品、特色产品、展销大厅,利用现代化网络和营销手段,展示销售特色产品,促进外销,贯穿产前、产中、产后,农户可全程与荔民公司专家团队保持沟通,切实提高和改善了农技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3 多元服务体系的构建:“大荔模式”的启示

3.1 多元化服务主体是增加农业技术服务有效供给的重要前提

随着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的逐步发展,农技服务多元化市场需求越来越明显,而单一的以政府为主导提供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的供给主体,显然不能完全满足农户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世界农技推广体系发展趋势表明,非政府组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将会在农技推广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大荔模式”的成功实践表明,民营企业相对政府机构,具有良好的市场反应和驾驭能力,能为农户提供更有针对性和个性化的服务,是对政府公益性农技推广组织的有效补充。多元主体协同发展,政府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条件,企业改善内部的运行机制,可充分利用政府组织的人才优势、信誉保障和民营企业的投入能力、市场驾驭能力,增加农技服务有效供给。“大荔模式”的重要特点之一是“技物结合”,即构建县乡村三级连锁经营网络。荔民公司在农村建立销售网点,与体制内科技服务人员合作,以“技物结合”的方式开展农技服务,在推广人员有限、财政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尽可能的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扩大农技推广服务的覆盖面。

3.2 多元化服务方式是拉动农业技术服务有效需求的必要条件

农户是农业技术的使用者和需求主体,只有农户有农业技术需求意愿,才有动力去学习和采用。因此,拉动农技服务的有效需求也是提高农技推广服务效率的重要内容。农户的经营规模、教育程度、年龄存在差异,相应地对技术服务的需求也不同。

“大荔模式”中,荔民公司以农户需求为出发点,提供十八项免费服务和个性化供给,直接将农技服务送到田间地头,以提高农户的服务满意度,有效激发农户的需求意愿。同时,农户对信息的接收和接受能力也是影响农技服务需求和效果的重要因素。荔民公司在保证农民获得质优价廉、安全放心的农资和农副产品的同时,依托专家入村授课、农技110“出诊”、视频诊断、科技报等服务,为农户解决技术难题,并广泛进行多种形式的农技培训,提高农民对新技术的接受能力和反馈能力,提高农户寻求和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和能力。“大荔模式”表明:技术培训是重要的技术服务诱导因素之一,有效的农技培训能够激发农民对相关技术服务的需求。

3.3 多元化服务平台是理顺农业技术服务供需对接交流的关键环节

农技供给和需求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供给是满足农户需求的前提条件,需求是供给的动力,也是供给效果的真实反馈。供需有效对接有助于供需均衡的实现,使农业技术真正起到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作用。传统政府主导农技推广体制下,农技服务供需对接面临着平台少、经费缺的难题。“大荔模式”表明:非政府组织的加入可以有效改变农技服务供需对接不畅的状况。荔民公司以农资供应、农技服务、农民资金互助、农产品营销四平台为依托,独创荔民网络视频专家大院诊断系统、荔民网络视频会议培训系统、荔民病虫草害查询系统、荔民LED农业信息实时发布系统等“八大电子运营系统”,开展十八项免费服务,为农技服务的供需双方提供充分的交流和沟通载体,为有效解决农业生产与市场对接失灵、农技服务供给与需求对接不畅的问题提供了有益尝试。

4 结语

构建多元服务体系,依托政府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以企业的市场化运作为主体,实现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供需高效对接,是充分发挥农业技术在农业生产方面带动作用的必要前提。“大荔模式”以荔民公司为平台,以满足农民生产为导向,通过农资、农技、农副连锁经营,政府政策扶持与企业市场运作合力整合农技资源;把政府的公益性推广职能与企业的利益追求结合,用免费服务带动商业活动,用商业活动支撑免费服务,从而激活农业生产要素,进行全产业链经营服务,打通了供给和需求的沟通渠道,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农业技术服务供给与需求平衡,解决了农技推广体系持久的动力问题和“最后一公里”的难题。因此,“大荔模式”为涉农企业参与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提高农技服务效率提供了良好的模板和借鉴。

[1] 石绍宾.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科技服务提供:基于公共经济学视角的分析[J].经济体制改革,2009(3).

[2] 陈建新.新时期农业科技供需对接研究:基于浙江镇海的调查分析[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10.

[3] 王春瑜.探讨新时期农业技术供需对接[J].才智,2012(32).

[4]朱翠林.浅析影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及对策[J].农业科研经济管理,2006(3).

[5]温思美.75%的中国农民为小学初中文化程度.[EB/OL].2013 -02 -15.http://news.163.com/09/0309/15/53VO5QAM000136K8.html.

[6]董金和.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发展现状与改革研究[D].北京:中国农业大学,2005.

[7]渭南市人民政府.大荔模式.[EB/OL].2013-02-18.http://top.weinan.gov.cn/dlms/list/6049.htm.

[8]张哲浩,程伟光.大荔模式的聚变效应[N].光明日报,201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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