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 刚
发展党内民主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2年来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我党民主执政的关键。党内民主建设已成为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重要课题,它关系着党长期执政的稳定,关系着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成败,是我党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党内民主关乎党的执政根基。为了更好地探索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建设和发展路径,我们需要在把握清楚“民主”和“党内民主”的含义的基础上,结合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探求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有效措施。
民主具有丰富的内涵,“在政治学的所有词汇中,恐怕还没有哪个词比‘民主’具有更多的含义。”[1]关于民主的文本内容也是多种多样。列宁曾指出,“民主是国家形式,是国家形态的一种……民主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2]在现实社会中,“民主”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价值观念。根据马克思主义对民主内涵的论述,民主的含义就是“在特定的经济关系和利益关系基础上,保障公民政治权利得到平等实现的政治形式。在阶级社会里,它表现为以特定阶级利益为基础,平等实现社会成员政治权利的国家形式。”[3]民主的本质就是为了实现广大公民的权利。
政党是一种政治组织,“党内民主属于非国家形态的民主,是一个政治组织内部的民主,是民主的一般原则在党的组织和党内生活的反映。”[4]在本质上来看,党内民主就是每个普通党员或各个党组织能够畅通自由的表达自己的意愿,每位党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正像列宁所指出的那样,“党内的一切事务是由全体党员直接或间接通过代表负责。”[5]
由上可以看出,民主和党内民主本质上是一样的,而且民主和党内民主两者之间是相互促进的,“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6]是我党贯彻和落实民主执政的重要举措。积极发展和完善党内民主是更好地坚持和推进民主执政的保证,只有采取积极的措施和对策,才能有效地推动党内民主执政的贯彻和落实。只有民主执政,才能保证党内民主,党内民主的发展只有拥有了有利的环境和基础,才能最大程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终推动党的建设的科学发展。
中国共产党在加强自身建设的过程中一直注重发展党内民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民主建设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进展。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复杂的形势,肩负着重大使命,发展党内民主是顺应形势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的推进,积极发展党内民主也成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促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
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走过了90多年发展历程,积累了丰富经验,其中把党内民主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保证,是我党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关系到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具体来讲,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性体现在:
邓小平曾指出,“只有在民主基础上,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才能够建立这样一个统一的党,有纪律的党,有战斗力的党。”[7]党组织内只有存在自由宽松的环境,才能让每位党员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最大限度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有了自由的氛围和环境,广大党员才能畅所欲言,提高自身参与政治的兴趣和热情,最大限度地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民主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的系统化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措施和内容,只有推动决策和管理的环境逐步宽松,党内生活更加民主,才会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使党的事业健康持久发展。
中国共产党从只有十几个人的小党,发展成为拥有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在92年的执政历程中,经历着曲折和辉煌。从中共历史上的重大事件中可以看到党的正确领导的重要性。正确的领导和民主的决策成为党的事业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在重大事项推进过程中,中共最大限度地发挥党内民主,尽可能的征求多方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党的各项事业的稳健发展,离不开党内民主的落实。党的建设只有不断的发展,才能不断稳固执政之基。民主创造环境,民主解放思想,发展党内民主是党增强自身的创造活力、巩固执政地位、实现执政使命的重要法宝,也是党的领导拥有雄厚的群众基础的深层根源。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8]从外在的表现形式来看,党内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在价值取向上有极大的相似性,把握的重点和内在要求基本相同,“都是为了发扬和保证党内民主,发扬和保证人民民主。”[9]党内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10]党内民主的发展带动人民民主的进步。新形势、新环境下,党内民主的作用和地位愈加明显,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须“要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11]积极努力推动和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和发展。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反腐的力度和决心不断增强。但是我们应该清晰的认识到,新形势下,我党的反腐倡廉建设仍然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侵蚀党的执政根基的“蛀虫”层出不穷、屡禁不止。之所以出现腐败现象,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党内的民主集中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贯彻力和执行力不够。党内民主集中制得不到很好的坚持,加上党内监督制约机制缺乏足够的效力,权力失控现象处处存在。如果腐败问题处理得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的伤害,就不会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发展党内民主,必须把握好根本原则也就是民主集中制,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和效能,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健全党内监督机制,是厉治腐败的根本手段,是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有效途径和根本保证。
总之,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积极推动加强党内民主的建设和发展既是提高党内民主程度的要求,也是促进党的建设和发展的必然选择。
新形势下,为更好地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党内民主建设的精神,结合当前新的形势和存在的制约瓶颈提出以下几点推进措施。
党员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参与主体,党员民主参与意识直接影响其在党内民主生活中的态度和积极性,并最终会对党内民主的建设产生重大影响,这是推动党内民主建设最重要的主因。我国有几千年的封建历史,“官本位”思想比较严重。正如邓小平所讲:“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不消灭这种家长制作风,就根本谈不上什么党内民主,什么社会主义民主。”[12]因此,要想提高广大党员的民主参与意识,首先是通过多种措施提高党员参与政治生活的觉悟和热情,党组织内部的活动也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党内生活的民主氛围。此外还要不断探索新的形式和路径,通过多种措施,加深对广大党员的民主教育,提高党员的参与意识,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自己在党组织中的权利和地位;还要强化责任义务,使每一位党员能按照党章赋予的权利,积极参与到党组织生活中,不断推进党内民主的建设和发展。
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是党员充分行使权利的有效途径。广大党员民主权利的实现必须有合理的措施和路径予以保障,因为“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党内民主顺利实施、贯彻、运行过程中的关键环节。”[13]要切实保证广大党员能够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必须多措并举。一方面,要积极按照十八大报告的要求切实发展党内民主,新形势下尤其要切实保障广大党员的参与权和选举权等基本民主权利,通过有效的激励措施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对政治生活的关心度和参与党内生活的积极性。与此同时,还要树立创新意识,寻找党员参与党内生活的新形式和新路径,以此最大程度上发挥出广大党员在党内生活中应有的价值和作用。另一方面,要推进党务公开,并落实到实处,真正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氛围。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健全相关的机制,特别是民主权利的保障和运行机制,能够切实保障广大党员有效行使自身权利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比如,“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14]有了一系列的制度的保障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如何把这些制度与现实相结合并落实到实处。只有切实保证广大党员能够充分行使权利,党内民主的发展和完善才有保证
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本质上就是广大党员选举出代表自己意志的党员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来决定党内重大事务的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最终就要集中到党的代表大会制度。”[15]促进党内民主的建设和发展的一条重要措施就是推动党代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只有推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才能充分发挥出党代会应有的作用和效力。尤其要正确处理好党代会、全委会和常委会权力授受关系。同时,可以试点党代表在适当范围内实行直选。十八大报告中也指出,“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提高工人、农民比例,落实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深化县(市、区)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16]
有效的监督是发展党内民主、提高党员参与政治生活水平的有效措施和切实保证。江泽民同志曾强调指出,“能不能成功地解决党内监督问题,尤其是对高中级干部的监督问题,是加强党的建设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和健全党内民主监督。”[17]监督更注重的是所达到的效果,要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的保障机制。2004年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为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依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此,还要积极发挥纪检机构的作用,充分发挥巡视制度的作用,健全纪检监察体制。“明确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加大纪委的权力,扩大并保障监督机关在执法、执纪过程中的相对独立性,保证他们依法实施铁面无私的监督”。[18]同时,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打破“一言堂”集权。总之,高效的监督机制保障,是推动党内民主,确保合理用权的重要保证。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执政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面临着复杂的外部环境和执政挑战,不断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有利于我党各方面的发展,有利于执政局面的稳定,同时对于新形势下严峻的反腐倡廉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1]【美】迈克尔,罗斯金(林震等译).政治科学[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68.
[2]列宁专题文集—论马克思主义[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70.
[3]王浦劬.政治学基础(第2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330.
[4][13][14]卢文华.中国共产党民主执政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23.168.172.
[5]列宁专题文集—论无产阶级政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46.
[6]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Z].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275.
[7]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07.
[8]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Z].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745.
[9][12]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72.331.
[10]江泽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570.
[11]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Z].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39.
[15]李铁映.论民主[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253.
[16]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Z].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48.
[17]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Z].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1690.
[18]赵进才.发展党内民主的若干思考[J].内蒙古电大学刊,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