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跃飞
(兰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众所周知,马克思恩格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首次阐述是在1845-1846年写作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然而,现实存在的一个问题是,马克思始终没有给我们留下一部现成的概念清晰、逻辑严谨、系统完整的描述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的著作。虽然马克思在各个时期对历史唯物主义都做过大量的论述,但这些论述大多散见于他的各个时期针对不同问题的论著中,所以,今天我们有必要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形成演进过程做一个比较系统的阐述。
普列汉诺夫曾说:“马克思阐明他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是从批判黑格尔的法哲学开始的。”①对于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的探索,最早可以追溯到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法哲学的批判时期,主要体现在他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和国家关系的理论研究之中。黑格尔认为,国家是“自由的最高体现”,是已经意识到自己的“理性的存在”。它由它的概念本质所决定,存有两个外在必然性的因素:“家庭”和“市民社会”。黑格尔把国家的概念本质看作一种理念,市民社会和家庭是理念的外化的两种形式,当市民社会和家庭意志与国家意志之间存在矛盾时,必须实现家庭意志、市民社会意志向国家意志的复归,最终实现两者意志的统一。在马克思看来,黑格尔关于国家、市民社会和家庭之间的互动过程始终是在概念领域、精神领域里做文章,这种单纯的纯粹思辨活动与现实世界是脱节的,这也是现实的物质利益冲突与理性国家之间存在矛盾冲突的根本原因。“国家是从作为家庭和市民社会的成员而存在的这种群体中产生出来的”,②而不是理念活动外化的结果。黑格尔“他倒因为果,倒果为因,把决定性的因素变成被决定性的因素,把被决定性的因素变成决定性的因素。”③马克思认为,要找到现实问题出现的原因,不应该到黑格尔所描绘的大厦之顶的国家意志中去寻找,而应该到现实的市民社会中去寻找。
马克思将黑格尔“国家决定市民社会”的观点重新颠倒过来,指出:“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天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他们是国家的conditiosinequanon[必要条件]”。④在这一时期,马克思虽然对于市民社会的内部结构还没有完全的把握,但是,马克思已经明确了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而且,通过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探索,马克思认识到了市民社会理论中蕴含着理解社会发展进程的关键,并且依此开始了他的唯物史观的创立进程。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得出的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使马克思意识到要把握社会历史的运动规律,必然要先把握市民社会的“特殊逻辑”,然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只是提出了这一任务,却没有解决这一任务。在后来的1858-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曾经说过:“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称之为‘市民社会’,而对于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⑤这就预示着《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所提出的任务,必然要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解决的途径。自此,马克思开始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转向研究的结果集中体现在《1844年经济学手稿》中。在手稿中,马克思虽未过多的阐述市民社会理论,但对于分工和异化劳动的经济学和哲学相结合的研究构建了市民社会理论的基础,并且奠定了后来的唯物史观的理论基础。马克思通过对异化劳动所体现的四方面的分析,指出:“通过异化、外化的劳动,工人生产出一个同劳动疏远的、站在劳动之外的人对这个劳动的关系。工人对劳动的关系,生产出资本家——或者不管人们给劳动的主宰起个什么别的名字——对这个劳动的关系。”“整个人类奴役制就包含在工人对生产的关系中,而一切奴役关系只不过是这种关系的变形和后果罢了。”⑥这里,马克思事实上已经揭示了生产关系的最初原型,也就是生产关系的“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人们所结成的社会关系”的概念,虽然此时还未形成生产关系的“经典定义”,但这无疑已经奠定了市民社会和生产关系的经济学基础,认识到了物质生产在社会生活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马克思揭示了市民社会的构成——人的存在和存在方式及互动环节,构成了私法、道德、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等的性质和形式,而这些形式的现实的本质决定了他们之上的法哲学、宗教哲学、自然哲学、国家哲学等等的性质和形式。此时,马克思对于市民社会的解剖已经初步涉及了唯物史观的一些基本原理,比如: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只是,由于这一时期马克思仍没有明确唯物史观的研究方向,所以对于这些原理阐述的仍然不是非常的系统明确。
在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时期,马克思将上述两个阶段对于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加以整合,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市民社会理论,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唯物史观的基本研究方向,明确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
在第一个阶段,马克思从法哲学方向入手,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揭示了市民社会对国家的决定作用。在第二个阶段,通过对经济学的研究,马克思认识到了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内部生成结构,即人的存在和存在方式。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时期,马克思在总结前两个阶段的基础上,从理论层面进入到现实的生产生活领域。他指出:“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⑦现实的从事实际活动的人是研究一切人类历史的出发点。人的现实的活动通过物质活动、精神生产和人自身的繁衍这三方面的内容表现为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两方面的关系。马克思认为,社会活动的三个方面体现的是一定社会阶段人们的共同的活动方式,这些共同的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决定着一定社会阶段人们的存在和发展的可能性。在这里,第一,马克思揭示了生产力的属性。第二,马克思揭示了生产力、生产方式和交往方式的关系,并且指出了历史的实质。“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⑧人们的需要和生产方式形成了人们之间的物质生产的联系,物质生产上的联系构成了人们的交往方式,“它和人本身有着同样长久的历史,这种联系不断采取新的形式,因而表现为历史。”⑨生活的生产方式以及与此相联系的交往方式,就是在历史的范围内不断前进并且不断演化为前进着的历史进程。第三,通过对分工的分析,马克思明确的阐释了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马克思指出,分工体现了一定社会阶段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人们之间的交往形式以及社会所有制的不同形式。分工所表现出来的不平等的分配和劳动的发展,其导致的结果必然是“单个人的利益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互相交往的个人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为了解决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⑩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独立的形式来调和两者之间的关系。所以,从这里可以得出,国家的出现最终是由市民社会决定的,它是调和市民社会内部矛盾的结果。
在这一时期,马克思已经明确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向,通过对现实社会的分析,马克思最终得出,市民社会“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11]也就是说,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互相交往的人以及人的互相交往的关系共同构成了市民社会。对于市民社会的内部结构的清晰认识,使得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的内容也得以确立。市民社会基础上的历史观是“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12]可以看出,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到《1844年经济学手稿》再到《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始终是建立在市民社会理论基础上的,它的形成过程是一个经历了现实的理性批判,再到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的深层理论研究,最后到具体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形成的过程。在思维逻辑上,这体现的是由感性具体到思维抽象再到思维具体的科学研究的一般规律。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唯物史观的原理做了全面阐释,但这并不意味着唯物主义历史观发展的终结。马克思曾说过:“我的见解中,有决定意义的论点,都在我的1847年出版的为反对普鲁东而写的著作‘哲学的贫困’中第一次做了科学的,虽然只是论战性的表述。”[13]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通过批判普鲁东的经济观点和哲学观点,进一步推动和发展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确立的某些原理。马克思指出:“社会关系和生产力密切相连。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及谋生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改变了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机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14]并且,马克思还明确了生产力、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两者之间的关系,“生产方式……是同人们及其生产力的一定发展相适应的东西,人们的生产力的一切变化必然引起他们的生产关系的变化。”[15]
1859年,在总结前一阶段对于唯物史观的探索结果后,马克思将这一时期的研究工作的结果简要的表述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的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他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的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就或快或慢的发生变革……无论哪一种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绝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绝不会出现的。”在这一时期,马克思没有在使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市民社会”以及“交往形式”等概念,而是采用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范畴,对历史唯物主义做了高度的概括和凝练。随后,随着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理论完善,它不断被应用于现实,并且发挥着自己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无穷的威力,证明着自己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强大的生命力和价值。
注释:
①《普列汉诺夫选集》,第3卷,三联书社,1962年版。
②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52、252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369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8页。
⑥⑦⑧⑨⑩[11][12][1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6-177、215、519、533、533、533、583、544页。
[1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2版,第10页。
[15][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22、2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