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冰
【摘 要】社会保险基金主要涵盖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种型式。当前,现行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中依旧有一些问题未得到解决,本文就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了解决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问题的策略。
【关键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问题;策略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一直遵循科学发展观的原则,实际以筹集与使用社会保险基金来开展相关的预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作用,有效监管了社会保险基金,保障了社会保险基金的的安全完整性,促进了社会保险基金效益的全面提升,加快了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力度。
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1.缺乏科学规范的预算管理
我国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在基金统一筹划方面,有不少省的基金养老保险通过了省级统筹,有的区域中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通过了市地级统筹,大部分通过了县级统筹。在我国,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种类还缺乏较高的统筹水平,但社会保险基金主要是在统筹区域基础上而开展管理工作的,该管理以分散型式为主进行监督管理,一味的追求地方利益,进而带来了私自挪用和挤占社会保险基金等不法行为。由于社会保险的统筹水平薄弱,致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够科学规范。
2.预算监管与执行力有待增强
只要确立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就要努力实现预期的计划目标,推动预算有效执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监督管理工作有着明显的繁琐性和严谨性特征,要想切实保障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健康有序运行,不仅需要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而且还需要其他机构参与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监督管理活动中来,比如,国家行政监督管理机构、财政部门、劳动保障监督管理部门应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及预算执行信息,同时将监督检查结果汇报给同级政府部门,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作用,确保基金收入与支出处于平衡状态下,并提高其安全完整性。但是,我国在监督管理与执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时,还缺乏一定的力度,存在不根据预算办事的现象,致使基金收入与支出难以达到平衡目的。
二、解决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问题的策略
1.提高社会保险统筹水平
社会保险发挥着互济作用,要求所有险种间、区域间都要做到彼此支持,共同承担发生的风险,在2010年试编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主要规定由统筹级次的地方政府部门批准,而财政部门仅能够提供一些建议,做不了任何决定,这与国家颁布实施的预算编制原则不相一致。要想防止此类现象的发生,就必须严格根据社会保险法中的相关规范要求,积极提高社会保险统筹水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在全国内进行统一筹划,其他几项社会保险基金应在省级内进行统一筹划,以提高基金统筹水平为出发点实现基金预算的科学规范化。
2.提高基金预算执行与监管力度
为了保障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有效执行,各级社会保险的经办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深入分析和加强检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并把最后的检查结果告知给相关部门,一旦发现问题应共同协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由上级社会保险管理和经办机构、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相对应的社会保险管理和经办机构的基金收入、支出、结余情况,如果违反相关规范要求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的处罚,同时将处理结果公开与众,以保障监督检查的公平度與透明度,实现科学规范的基金预算管理。随着《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的实施,全国范围内构建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尽管该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依旧有问题的存在,但这在社会保险领域中属于极为关键的一次制度性建设,对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是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的核心手段。
3.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有关法规体系
当前,尽管我国颁布实施了社会保险法,但实际还缺乏一套完善的社会保障法规体系,所以当务之急就是颁布实施社会救助法、社会福利法等,不断健全社会保障法体系,从而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有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此外,还要加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立法,认真详细编制定社会保险预算条例,改进完善现行的预算法,新增社会保险预算方面的各类条款,确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具体内容与规范的编制流程,从而保障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具备相关的法律依据,强化管理的规范化。
三、结论
综上所述可知,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工作,不仅能够对政府行政行为予以良好规范,实现预期的行政效果,而且还能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做到公开化、透明化,将加快社会保险事业持续有效发展。因此,当我们遇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问题时,不要畏惧,应积极找出并分析导致问题发生的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处理,全面推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的规范有效运行。
参考文献:
[1]海涛.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迎来元年[N].中国财经报,2010—01—26002
[2]邵立生,刘翠兰.社会保险基金的概念及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意义[J].新一代,2009年10期.
[3]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法律问题研究[J]. 研究报告,2011(5).
[4]徐畅.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得随意调整[N].中国证券报,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