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体育服务绩效评价理论研究

2014-08-13 09:18闫建华
浙江体育科学 2014年2期
关键词:居民社区体育

闫建华

(河南大学 体育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随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群众体育也逐渐受到重视,人民群众对健康、对体育的需求也日渐提高,社区体育成为社区公共服务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1997年在国家各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体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我国城市社区体育(以下简称社区体育)是体育社会化的产物,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2004年国家体育总局、中央文明办发布《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评定办法》,并制定了《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标准》。文件的制定和颁布,对推动全国社区体育活动的开展,实现全民健身活动目标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城市社区体育绩效评价工作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操作提供了政策性依据。伽达默尔认为 “一切实践的最终含义就是超越实践本身[1]”,科学的理论来源于实践并通过对实践的理想性指导实现对实践的超越。因此,在实践中建构基本理论体系能为实践活动设计新的图景,使实践活动更趋理性。但我国关于社区体育绩效评价的基本理论研究仍显不足,对实践指导的能力有限,造成实践工作中对其价值判断、价值引导的混乱及运作的不规范,有待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这其中包括社区体育服务评价概念、要求、内容、方法的设计与完善。

1 概念的厘清

概念内涵的澄清是理论研究的基础。已有研究对社区体育服务概念的界定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社区体育服务是纯福利性的。包雪鸣认为,社区体育服务是指在政府的资助和扶持下,根据社区居民不同的体育需求,由政府、社区的各种社团、机构、志愿者所提供具有社会福利性和公益性的社会体育服务以及参与体育运动时居民之间的互助性服务,并辅以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微利,低偿性体育服务[2];第二种观点认为,对社区体育服务冠以纯福利性有些狭隘。吴耘认为,社区体育服务是指在政府的资助和支持下,根据社区居民不同的体育需求,由政府、社区内的各种组织、机构和个人所提供的具有社会福利性和有限度经济效益的社会体育服务以及参与体育运动时居民之间的互助性服务的总和[3];第三种观点从宽泛的角度理解社区体育服务。钱文军认为,社区体育服务是指专门为居民的资助体育活动创造条件、提供帮助的各种活动的总称[4]。可以看出,学术界对社区体育服务内涵的界定主要在于是否为纯福利性或应该包括一定的赢利性。

本研究认为,社区体育服务作为社区服务的内容之一,应与社区服务一样具有公益性要求,应是政府投资建设、组织管理的公共服务体系,其性质也决定了其应为公益性、福利性的社会服务事业。因此,社区体育服务应是由政府资助获扶持,主要是在街道办事处的辖区内,以自然环境和体育设施为物质基础,以全体社区成员为主要对象,以满足社区成员的体育需求,增进社区成员的身心健康为主要目的,就地就近开展的区域性的群众体育,是全民健身活动的重要内容。而城市社区体育服务体系评价是指依据一定的评价理论,对城市社区体育服务体系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考察,了解其满足社区居民体育文化需要程度的活动。

2 社区体育评价的基本要求

社区体育服务的目标是为社区居民提供高质量的体育健身产品,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体育文化需要。而社区体育评价正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设计一系列评价指标,利用体育评价的科学方法,了解社区体育服务现状,准确把握取得的工作成绩及存在的不足,再通过评价结果的解释和反馈,逐步降低社区体育服务成本,提高服务绩效。因此,作为综合性、动态性的社区体育评价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2.1 坚持以人为本,以社区居民满意为导向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根本宗旨的体现。正如胡锦涛同志所说,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5]。社区体育服务对象是人,组织运行离不开人,虽然对其的评价离不开财务、体育人口、活动时间、项目等指标的统计,但所有这些均是为了提高社区体育服务的质量,是为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因此社区体育评价必须首先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社区居民体育需要为本。

人民群众满意是检验一切工作的标准,社区体育建设进行得如何,体育服务工作开展得如何,最客观的标准就是人民群众的满意度。随着居民经济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生活质量,关注健康,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体育锻炼对提高健康水平,提高生活质量的意义,从而提高对社区体育服务的需求。因此,与坚持以人为本相一致,社区体育评价还必须以社区居民满意为导向。

坚持以人为本,以社区居民满意为导向首先要求参与评价的评价者应具有二重性:首先,从评价者的来源看,评价者队伍体现综合性,即评价者应该由社会学家、体育学家、各级政府有关管理人员以及社区居民等组成;其二,从评价者的不同视野来看,评价者之间要有协同性。广大居民对社区体育进行评价时,依据标准是在长期的社区生活和体育运动中逐步确立起来的价值观念,评价活动也常常是评价主体之好恶的直接表达,是评价主体经济状况、生活水平、文化水准、体育兴趣爱好、体育价值取向的直接反映。而社会学家、政府管理人员等则从宏观层面,评价标准具有符合化、文字化的社区体育行为规范体系。而只有不同本位的评价者协同合作才能对社区体育进行客观而准确的评价,才能使社区体育发展的现代性和本土性在构建和谐社区的过程中做出应有的贡献[6]。

2.2 立足本地社区发展现状

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仍存在着一定差异,城市社区建设进展也各有不同,城市体育资源及群众对体育的需求也不相同,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不同地区的社区体育服务建设情况是不合理的,也不符合我国现实状况。不合理的统一评价标准对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市可能很容易实现,也可能已超额完成了标准的要求,而对于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达标却相对困难,这都对评价激励作用的发挥产生影响,达不到预期目的。如何整合本地现有体育资源,充分挖掘潜在资源,使其充分发挥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要,提高社区体育服务绩效;如何通过逐步提高居民体育健身意识,提高潜在体育活动参与人数量应充分反映在评价内容中,为本地社区体育服务制定合理的监测标准。只有在充分了解当地社区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案,才更容易让被评价者接受而加以修正,从而达到逐步提高社区体育服务质量的目的。

2.3 规范社区体育评价体系框架和制度保障

社区体育评价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严谨的体系框架来指导和规范评价的进行。这里的体系框架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其一是应有科学的评价体系设计规范,其中包括适用于量化评价的指标体系建构和适用于质性评价的概括性问题设计,是人们在社区体育发展规律与发展方向准确理解掌握基础上确定的;其二应有严谨的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评价实施方案是整个评价过程中的计划和蓝图,包括评价人员的选择、评价时间的确定、评价结果的处理等纲领性文件,是评价能够顺利进行的保障;其三应有相应的元评价设计。元评价是指,对评价技术的质量及其结论进行评价的各种活动,也即评价的评价,其目的是向原来的评价者提出他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偏差,以及这些不足的性质和原因,并估计这些不足的重要性,提出改进的策略和建议。

制度保障是指有关社区体育评价的政策性文件。它是社区体育评价得以长期开展的外在保障。这种政策性文件包括评价者的选择,是政府组织还是聘请专业评价机构;评价方案的制定是由政府制定还是聘请专业评价机构设计;评价程序的监督机制如何运行;专项评价如何进行等等。社区体育评价要想发挥其监督、激励等作用,必须以动态的过程评价为主的形式进行开展,即在一定时期内每间隔一定时间即开展评价,形成长效机制,这就要求国家应出台完善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予以保障。《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评定办法》及配套的《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标准》是这种制度保障的政策性文件之一,但其只对体育先进社区评选办法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对评价者的构成、经费来源、评价程序、评价监督、群众满意度确认未做具体规定,虽规定了关于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的评价周期为2年,但并无具体时间的规定,这些内容的缺失容易导致评价随意性,甚至出现弄虚作假现象,成为基层领导展示业绩的工具。

2.4 选择合理的评价方法

社区体育评价实质是对社区体育服务体系开展的绩效评价,是对社区如何以有限的成本,尽可能提高社区体育服务质量、满足居民体育健身需要及满意程度的考察。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绩效评价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项目投资管理、政府公共部门等领域得到广泛运用,评价方法也逐渐完善。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将常用的绩效评价方法分类,见表1 。

表1 常用的绩效评价方法[7]

社区体育评价涉及的因素较多,不仅涉及场地器材建设、体育服务项目选择、组织活动次数,还要涉及居民满意度等,反映其综合绩效的指标非常多,要想客观准确地对其进行评价就必须选择合理的评价方法。每种绩效评价方法都有其适合的事件,而相对复杂的社区体育评价则需要综合运用不同的评价方法,才能够全面掌握社区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及运行状况。但无论综合采用什么方法,其一,社区居民满意度测评是不可少的;其二,主体选择应结合自评和他评;其三,采取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模式。

3 社区体育评价的内容

评价是人类一种以把握世界的意义或价值为目的的认识活动,即他所要揭示的是世界对于人意味着什么,世界对人有什么意义[8]。而社区体育服务体系评价是为考察社区体育服务满足辖区居民体育需要程度,即把握社区体育服务对社区居民的意义、价值的活动。因此社区体育评价首先应以社区体育能够为居民提供的服务状况及居民对其服务的满意度为主要内容,其中应以居民满意程度作为评价的核心。

3.1 居民对社区体育服务的满意度

满意是一种心理状态,是接受服务人群的需要得到满足后所获得的愉悦感。传统观念认为,满意度是通过评价分值的加权计算,得到测量满意度的一种指数概念,是对商业中服务性行业的顾客满意度调查系统的简称,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客户期望值与客户体验的匹配程度。现在关于满意度的测评的领域逐渐宽泛,不仅在局限于服务性商业类,政府公共服务、企业管理中也引入了满意度测评来考察公共服务质量、企业员工对其工作的心理态度等。社区体育作为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让居民满意是其工作的起点,也是检验工作成效的首要标准,居民满意度应是对其评价的核心内容。

3.2 社会体育设施服务

体育场地、器材是居民开展体育活动的物质基础。社区是否能为群众提供合适的体育设施,满足越来越多的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活动需要是考察其工作的重要指标。第三次全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显示,2007年正规体育场所利用率占40.3%,比1996年和2001年分别提高了10.9%、11.5%,但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9]。充分利用本地自然资源以及辖区学校、政府、企业单位所拥有的体育资源开展体育活动是今后解决社区体育设施服务工作的重点。

3.3 社区体育组织服务

社区体育组织是有效开展社区体育活动的组织保障,是社区居民进行体育锻炼的重要载体。民政部的报告显示(见表2),近年来社区非盈利性体育组织成稳步增长态势,但相对快速增长的城市人口相比,除场地、设施外,缺乏组织管理问题依然是影响社区居民广泛参加体育活动的重要因素。加强以社区居委会为主导,根据本地群众体育兴趣成立相应的体育协会,以体育协会为活动组织核心,以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社区体育志愿者为骨干,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社区体育组织建设仍是社区体育服务工作的重点[10]。

表2 2006-2010全国体育社团和体育民办非企业数量变化情况一览表[11]

3.4 社区体育指导服务

我国群众体育基础比较薄弱,大多数居民体育健身知识相对缺乏,需要大量的体育健身专业人员对其进行指导,社区体育应建立以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社区体育骨干为主体的体育健身指导员队伍,提高社区体育健身效果。第三次全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显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者年龄结构比例以退休老年人为主,第一位的是60~69岁,为11.7%,其次是50~59岁,比例为10.8%。因此,评价社区体育指导服务,应重点关注对老龄人口参与体育锻炼的指导能力和效果。

另外,评价社区体育服务质量,还应关注社区组织向辖区居民进行健身知识、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推广成效,考察社区组织是否建立了包括对居民进行体质监测、对服务效果的自我评定等长效机制。社区体育服务评价是一种综合性的评价,只要能够反映社区体育服务效果的因素都可成为考察的对象。

4 结 语

社区体育服务评价理论作为来源于社区体育评价实践并进一步指导实践的表述,需要在对社区体育和评价认知逐渐深刻的过程中一步一步完善,并逐渐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以实现理论指导实践的价值。对其的理解应逐渐走出简单量化评价的禁锢,而更多关注作为社区主体的居民的健康需要和情意感受,以体现更多的人性关怀。

[1] 汉斯·乔治·伽达默尔[德].赞美理论[M].夏镇平,译.上海:三联书店,1988:46.

[2] 包雪鸣.关于社区体育服务概念与几个关系的再认识[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03(2):24-25.

[3] 吴耘.论小康社会城市社区体育服务的有序化发展——兼论社区体育服务的概念[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2006(1):31-33.

[4] 钱文军.社区居民休闲生活方式的变化对体育服务的需求[J].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06(3):102-105.

[5] 杨学林.宗教文化生态中的政府责任——宁夏吴忠地区宗教与社会关系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10:100.

[6] 汤国杰.社会学范式下的社区体育评价[J].杭州师范学院学报,2006(3):119-221.

[7] 陈旸.社区体育服务绩效评价[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90-91.

[8] 冯平.评价论[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5:30.

[9] 李国,孙庆祝,刘超.我国三次群众体育现状调查比较研究[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13,32(2):29.

[10] 郭宏.我国社区体育服务发展中的主要问题与对策[J].中国社会导刊,2007(12):27-29.

[11] 王晓,孙立海,吕万刚.我国社区体育非盈利组织发展现状的调查研究[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3,4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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