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高校毕业生回荆就业解除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隐忧

2014-08-12 22:27徐晓明田宜松
读写算·素质教育论坛 2014年16期
关键词:补贴毕业生

徐晓明 田宜松

中图分类号:F1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61(2014)16-0016-02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始终处于旺盛状态,但随着人口红利的逐渐枯竭,劳动力资源特别是优质劳动力资源短缺已显出苗头,如果不未雨绸缪,谋划对策,必将为未来的发展埋下隐忧。高校毕业生作为优质劳动力资源和经济建设的重要生力军,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关键作用,但从我市毕业生回荆状况看,形势不容乐观,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吸引高校毕业生回荆或来荆稳定就业。

一、高校毕业生回荆就业现状

据相关统计,我市每年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人数在1.8万人左右,而实际回荆的毕业生约4000人左右,不足总人数的四分之一。以2013年为例,全市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人数为1.8万,档案回荆的毕业生为8244人,回荆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3800人。据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派遣和各县、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实名制登记月报相关统计,实际在荆就业的毕业生1604人,仅占毕业生总数的9%,其余的绝大部分都在外省市就业或打工。我市唯一的省属高校荆楚理工学院2013年毕业生5400人,留荆就业1000余人,约占毕业生总数的20%,而且该校本地生源毕业生约20%都选择了市外就业。高校毕业生大量流失,必将导致今后我市劳动力资源储备不足,为我市今后经济社会发展埋下隐忧。

二、我省高校毕业生争夺战已拉开大幕

高校毕业生作为优质劳动力资源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动力,各地都给予了高度重视,我省对高校毕业生的争夺战已经悄然打响。从综合经济、财政状况来看,无论是高于、低于或是与我市处于同一水平的其他地市都已出台吸引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这里以武汉、襄阳、宜昌、黄冈四市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当地就业创业的作法为例:

(一)武汉市。2013年4月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汉创新创业的意见》(武政[2013]31号),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在汉创业发展:市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元专项资金,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设立额度为1000万元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在汉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机构为入园孵化的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额度在300万元以内的,由市科技局按照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实际支付的担保费给予全额补贴,额度在300万元以上的,给予50%的担保费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孵化器单独或者联合各类社会投融资机构,对在孵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给予风险投资的,市科技局按照创业种子资金年度实际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偿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该市今年还计划出台相关措施吸引高校毕业生在汉就业。

(二)襄阳市。2013年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来襄创业就业的若干意见》(襄政发[2013]23号),对到襄就业创业的大学生给予大力扶持:对技术含量及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带动就业多的大学生创新项目,给予1~10万元的一次性启动资金补助;成功经营一年的,经认定后给予实际到位资本金30%、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租赁创业场地的,三年内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元租金补贴;独立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到襄创业、就业的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生,三年内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在外租房的,三年内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租房补贴。

(三)宜昌市。2013年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宜就业创业的通知》(宜府发〔2013〕30号),对到宜昌就业创业的毕业生给予扶持:从2014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对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到市政府推荐的企业就业满一年的,给予6000元的生活补贴;对购房时就业满3年(自2013年起开始在宜昌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给予2万元的安家补助;对达到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标准并通过验收的,授予“宜昌市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称号,并从就业专项资金中连续3年按照10万元/年的标准给予补贴;对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根据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因素,给予2万元至20万元的无偿资金扶持。

(四)黄冈市。2013年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大学生到黄冈实习实训和创业就业的意见》(黄政发[2013]20号),为到黄冈就业创业毕业生提供优惠政策:对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的大学生,由当地财政部门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基本生活补贴;与企业签定工作合同满3年以上的,5年内,每人每年发放生活津贴,分别为博士12000元、硕士6000元、本科生4000元、高职专科生2000元,政府负担50%,用人单位配套50%;签约在黄冈企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的硕士、博士,财政一次性给予安家费1万元;来黄冈创业就业的,如需购买住房,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就业合同的,由财政提供一次性补助,博士10万元,硕士5万元,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由财政一次性补助5万元;无自有住房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由财政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租房补贴;在企业就业的高职专科生,由财政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租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凡自主创业,对市场前景好,能推动本行业科技创新的创业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资助,成功经营一年的,给予实际到位资本金30%、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三、我市吸引和留住高校毕业生的对策建议

(一)高度重视,严肃对待。一要认识高校毕业生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是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是创新驱动发展的根本动力,因此,中央提出“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千方百计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二要纳入人才强市战略进行规划部署。“国以人兴,政以才治”,使用好、开发好高校毕业生这一宝贵人才资源,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三要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强力推进。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也是家庭的寄托和希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事关毕业生个人前途和家庭幸福,事关经济升级、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

(二)硬化实招,物化扶持。要出台切实的、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就业创业扶持办法,将就业优惠政策物化,财政投入要体现“将欲取之,必先予之”原则,舍得前期投入予以大力支持。一是鼓励毕业生来荆就业:每年给予来荆就业,达到一定年限的博士、硕士、本科及专科毕业生一定数量的生活补贴、房租补贴和购房补贴。二是要鼓励毕业生来荆创业:市、县两级分别设立不低于500万元和100万元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专项资金;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可增加到15~20万元,同时降低反担保门槛,对超出国家政策规定部分的贷款由本级财政贴息;对成功经营一年的,给予1~5万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对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给予一定的场地补贴、水电补贴及生活补贴等。三是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对荆企业与毕业生签订二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对创业实训基地接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实训补贴;对孵化效果好、带动就业明显、科技含量高的项目或园区,给予一次性2万至5万元表彰奖励等。

(三)大力宣传,引导回流。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有效引导高校毕业生回荆或来荆建功立业。一是将就业导向教育前置化,抓好高中毕业生的就业教育。教育、引导高中学生热爱家乡,心系家乡,回报家乡,鼓励他们高校毕业后回荆投入家乡的经济建设。二是做好荆楚理工学院毕业生就业宣传。出台优惠政策,加强宣传引导,争取学院大部分毕业生能留荆工作。三是争取让在外省市就业的毕业生回荆。加强宣传攻势,利用政策优势、亲情优势、地域优势及生活成本优势等多种途径召唤毕业生回荆,号召他们将个人理想融入家乡的建设中,在家乡成就事业,成就梦想。

(责任编辑 李 翔)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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