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公共危机事件与舆论关系研究*
——基于新媒体语境和传统语境中情形的比较

2014-08-10 12:23丁柏铨
江海学刊 2014年1期
关键词:舆论危机语境

丁柏铨

重大公共危机事件与舆论关系研究*
——基于新媒体语境和传统语境中情形的比较

丁柏铨

同样是重大公共危机事件,存在于仅有传统语境的时代与存在于同时兼备两种语境的时代,事件舆论及事件与舆论之间的关系状况迥异。而在同一时代,在两种不同的语境之中,事件舆论及事件与舆论之间的关系状况,也不无差异。这些差异,会在公众参与度、公众对于事件及事件舆论的影响度等方面体现出来。不仅舆论的状况不一样,而且舆论对于事件的影响方式和影响程度也不一样。

新媒体语境 传统语境 公共危机事件 舆论

引 言

在当今社会,新媒体是一个使用频率极高的概念。但一研究者的如下论述仍有一定新意:“新媒体是一个时间的概念,也是一个发展的概念。这就是说新媒体不仅仅指网络,它一直在变化,不会停止或终结在某一个平台上。传播学领域提到的新媒体主要是指20世纪后期出现的与报刊、户外、电视、广播四大传统媒体相异的新型媒体,它能扩展传播信息、加快传播速度以及丰富传播方式。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新媒体时代是信息传播又一次大的飞跃,受众对新媒介的使用,突破了传统主流媒体的话语壁垒,使其话语权有了更大程度上的实现。”①笔者赞同该研究者对新媒体的界定和关于新媒体对信息传播所产生的巨大影响的结论。本文所说的新媒体,其核心即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

关于新媒体语境,有研究者阐述道:“新媒体语境是由新媒体社会影响的普遍性扩张进而内在化地改造社会结构而形成的信息化社会里一种独特的社会传播体系,是在一定时期内影响和制约人们认知和实践的一种意义背景和文化形态。”②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该研究者有比较深刻的思想,有自己的思考;然而对于被定义者似乎说得不甚清楚。而将“新媒体语境”的属概念定为“社会传播体系”,把新媒体“语境”直接定义为“意义背景”和“文化形态”,则经不起从逻辑上细加推敲。

在笔者看来:新媒体语境是社会成员以互联网包括移动互联网为传播方式所形成的特定的话语环境,它与社会话语格局和舆论格局密切相关;而传统语境则与之相对,是社会成员以传统传播媒介、传统传播手段构成的话语环境,同样与社会话语格局和舆论格局密切相关。所谓传统传播媒介,是指报纸、广播、电视、杂志等类传播媒介;而传统传播手段则指上述四类大众传媒的传播方式以及人际的口耳相传、图文传看等类传播方式。从深层次看问题,传统语境与新媒体语境作为话语环境,都不仅仅与话语和话语的表达及传播方式、传播技术手段有关,同时还与特定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心理有关,受到以上诸多方面的共同制约,且是上述多个方面因素的折射。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互联网兴起之前,存在着我们所说的传统语境;而在互联网兴起之后,传统语境并未消失,新媒体语境与传统语境是并存且有所互动和相互影响的,两种语境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系。

对于新媒体语境,其实还可以细分:

一是随着互联网的兴起而形成的新媒体语境。一般认为,1997年是中国互联网的元年,此后中国进入了互联网蓬勃发展时期。《第一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统计报告(1997年10月)》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是年10月31日,我国上网计算机数为29.9万台,其中,直接上网的计算机4.9万台,拨号上网的计算机25万台,上网用户数为62万(大部分用户通过拨号上网,直接上网与拨号上网的用户数之比约为1比3)。而至重大公共危机事件SARS事件发生的年份即2003年,据《第12次中国互联网统计报告》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是年6月30日,我国上网计算机数为2572万台,其中以拨号上网为主(1739万台);上网用户总数为6800万人,分为专线上网、拨号上网、ISDN上网、宽带上网等四个类别,尚无通过手机上网的用户及其统计数据。互联网以其传播快捷、既可点对面传播又可点对点传播和可相对自由地传播为显著特点,从而有别于传统的传播媒介和传播手段。而在此时段,手机主要是作为通讯工具而存在的(通电话和发短信),与互联网尚未发生联系。与此情形相对应,公众舆论的活跃度,较之在传统语境中有所提升:通过网络发帖和聊天,成为公众传播信息、发表意见、参与舆论的重要方式;发送手机短信,逐渐成为使用者参与舆论的一种辅助性手段。由此,舆论的不可控因素大增。

二是随着移动互联网兴起而形成的新媒体语境。2008年底,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发放3G牌照,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获准于2009年开始提供3G业务。这意味着手机与互联网之间建立了联姻关系。一个新的时代——移动互联网时代——由此而开启。至2013年6月30日,我国共有网民5.91亿(是2002年12月31日时网民数5910万的10倍),其中通过手机上网的网民达到4.64亿。与此相联系的是:微博、微信等新的传播形态风生水起;用户在移动状态中接收信息、披露信息和表达意见,十分自由和便捷。这无异于手机使用者人手都拥有了处于移动状态中的“麦克风”,“全民皆记者”具备了现实可能性。

毋庸讳言,互联网在很大程度上颠覆了新中国建立以来历来的社会话语格局和舆论格局。借助于互联网,公众可以不经由新闻传媒而随时接收信息、披露信息和表达意见并使之在大范围内传播,一些由网民披露的信息和发表的意见,甚至发生过异乎寻常的积极影响。网民对以周正龙和有关官员为主角的华南虎事件的有理有节的信息披露和理性分析,使事件真相得以大白于天下。参与舆论的为数不少的网民,充当的是负责任的舆论主体角色。此经典案例,意味深长。

移动互联网,使社会话语格局和舆论格局再次发生了重大变化。公众无需借助于携带不尽方便的电脑,无需在具备宽带或无线网等条件的情况下,就能接收信息、披露信息和发表意见;只需操作轻便的、像玩具一样的手机,就可以参与众议,形成舆论或助推舆论。这表明:中国社会已进入名副其实的自媒体时代。在这样一种新媒体语境中,社会话语格局和舆论格局的显著特点是:舆论的始发点多,草根作为舆论主体发声后的回声大,虚拟空间中的简短评论和附和性意见数量居高不下,舆论参与者相互之间更容易实现情绪感染,舆论更容易发酵,信息和意见的碎片化趋向明显。

在主要由移动互联网这样的传播技术手段构成的新媒体语境中,一旦发生重大公共危机事件,其复杂的情景可想而知。而人类已迈入风险社会,重大公共危机事件频发成为当今时代的显著特征。风险社会和新媒体语境,这就是我们讨论问题的主要背景。

同样是重大公共危机事件,存在于仅有传统语境的时代与存在于同时兼备两种语境的时代,事件舆论及事件与舆论之间的关系状况迥异。而在同一时代,在两种不同的语境之中,事件舆论及事件与舆论之间的关系状况,也不无差异。这些差异,会在公众参与度、公众舆论对事件的影响度等方面体现出来。对不同语境中重大公共危机事件与舆论的关系状况,很值得进行比较研究。因此,该命题颇具研究价值。而通过检索中国知网所获得的结果是:关于此命题的研究成果少而又少。这就启示我们:研究此题有其必要性和急迫性。

两种不同语境中重大公共危机事件公众舆论参与度比较

我们知道,舆论的生成大抵与特定人物、事件的相应信息有关。以重大公共危机事件而论,有特定事件发生并且有与此事件相关的信息传播,就会形成相应的舆论。倘若事件发生后,无与此相关的任何信息的扩散、传播,公众处于毫不知情的状态,则不会形成事件舆论,也谈不上公众对于事件的舆论参与度。因此,以往控制舆论的常用方法是严防与事件相关的信息的传播和扩散。这样的做法在传统语境中屡试不爽。例如,在三年困难时期,全国各地死于饥荒的人数属保密范围,故而当时几乎没有由此而引发相关的新闻舆论和公众舆论。这是一种情况。

另一种情况是:关于重大公共危机事件的信息有所传播然而信息不透明、不完整、不对称,或者信息披露不及时。此时,围绕事件而起的舆论中就会包含不实的传闻乃至出于恶意而传播的谣言。而传闻和谣言对于公众舆论有着增加其离心倾向并进而扰乱人心的负面影响。“谣言止于信息公开”的真理,已为对SARS事件及以后的一系列重大公共危机事件的成功处理一再证实;以事件信息公开、消除传闻与谣言从而达到优化舆论环境的目的的做法,也已无数次地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重大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公众围绕事件形成相应舆论(即公议),必须具备如下要件:一是有被众议的对象(话题和材料——引人关注的话题,真实的抑或不真实的素材)。二是有众多的人参与议论(无人参与议论或参与议论者甚少,都无法形成公众舆论)。三是社会对众议有一定的容忍度。《国语·召公谏厉王弭谤》一文谈及:周厉王治国,极端凶狠残酷,不明白“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之理,对舆论实行钳制,“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在此情势下,存在着危及周厉王统治的舆情(腹诽),然而却难以形成能为他所感觉的舆论。

谈到传统语境,笔者认为对此不宜一概而论。自新中国建立至改革开放之前,就社会政治生活而言,有正常、基本正常、不正常和极不正常的区别,社会话语格局和舆论格局也随之而显现出一定的差别。

在政治生活不正常或极不正常的情况下(例如在“文革”前数年及“文革”中,畸形的政治所形成的高压态势令人窒息),重大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事件信息被严密封锁,新闻舆论被严重扭曲,公众无法定的知情权可言,遑论正常参与舆论。1970年1月5日发生的云南通海地震和1976年7月28日发生的唐山地震,就是相当突出的案例。在当时特殊的政治生态中,只有新华社及极少数媒体对通海地震发过简短的、不甚醒目和不太受人关注的报道,而且报道故意淡化了灾难的严重程度。在灾情不为多数人知晓且传播渠道不畅的情况下,公众参与众议和形成舆论的几率就很小。媒体对于唐山地震,则不报灾难中的伤亡人数,少报灾情、多报抗灾,新闻舆论将公众舆论引至认同人定胜天和所谓革命路线胜利的方向。在这样的境况中,公众根本无法以道出真实心声的方式发表意见、参与舆论。新闻舆论与公众舆论、社会舆情并不吻合,甚至完全相背离。

即使是在社会政治生活正常和基本正常的情况下,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长期缺失,公众的知情权未被置于重要地位,因而在重大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公众的舆论参与度也仍然是相对有限的。事件信息受到严格控制。一些地方政府可以决定并做到想不披露就不披露、想披露多少就披露多少、想什么时候披露就什么时候披露、想怎么披露就怎么披露。媒体由官方严格掌控,进入媒体版面和节目时段的事实信息和评论意见,都是经过层层筛选、一再过滤和严格把关的。由此,社会舆论完全掌握在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公众参与舆论,在内容、形式、途径等方面都受到相应限制。而在一些地方,新闻舆论也并没有真实地反映公众舆论和社会舆情。

在新媒体语境中,情况迥然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按此条例,公开重要政务信息和公共信息,是政府的职责。重大公共危机事件一旦发生,及时发布事件信息就成为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责。退一步说,政府如果不能在第一时间发布事件信息,处于事件发生地现场的特定网民,将会通过自媒体迅即发布事件信息并进行同步直播。此时政府和官媒将处于十分被动、尴尬的境地。而更多的网民,将会通过补充信息、提供背景、发表见解、进行附议和加以围观等方式,参与到公众舆论的大军之中。重大公共危机事件的舆论大潮由此而形成。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提供过如下数据:仅在新浪微博中,“芦山地震”的信息量就为499万条,“北京(2012年)‘7·21’暴雨”的信息量则为61万条。③如此巨大的信息量,绝大部分源于草根,可见公众舆论参与度之高。

在新媒体语境中,重大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公众舆论参与度高已不是孤例。2013年6月3日清晨,吉林宝源丰禽业公司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人民网翌日15∶58即刊出题为《今日舆情热点:吉林禽业公司火灾人员伤亡引多方关注》的文章。④文中称:综合今日舆情数据,今日舆情热度最高的事件是“吉林德惠禽业公司大火”,热度最高的单条网络新闻是腾讯新闻“吉林一禽业公司发生火灾目前已致62人遇难”。截至今日13时,“吉林德惠禽业公司大火”相关话题位居今日舆情热点排行第一位,已有至少54.6万网友参与讨论和超过6.6万条网友评论。⑤该文章以表格形式,列出了网易、新浪、搜狐、腾讯等四大网站当日排名前五位的新闻的评论数和参与人数,“吉林德惠禽业公司大火”绝对是评论数和参与人数最多的事件。

表中的“参与人数”呈现的是点击和阅读的人次,反映出新闻的受关注度;“评论数”则标出了参与议论者的意见数量,直接体现出公众的舆论参与度。通过对数据所作统计、综合,可看到以下结果:就“吉林德惠禽业公司大火”事件,网易刊发新闻2条,计有181570人参与,置评数为14936;新浪刊发新闻3条,计有208020人参与,置评数为27346;搜狐刊发新闻3条,计有71842人参与,置评数为7941;腾讯刊发新闻3条,计有84813人参与,置评数为16505。其中网易新闻和新浪新闻的参与人数都达到了6位数,这是四网站当天所载其他新闻难以企及的。而新浪单条新闻《吉林德惠禽业公司大火》获23938次的置评数,则表明网民参与舆论之积极、踊跃、热烈。此类景观,是传统语境中绝不可能出现的。可见,在新媒体语境中,公众舆论得到了比较充分的反映。

不同语境中重大公共危机事件公众的舆论影响力比较

舆论影响力是一个用来衡量舆论对社会及其成员发生影响的指标。舆论影响社会的实质是影响其成员的心理层面和精神层面,显在地或潜在地影响人心向背、聚散。舆论的力量无形地、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社会的稳定程度和政权的稳固程度。舆论影响力的指标,可以通过科学的方法确定,并按此进行检测。关于这一问题,笔者拟另行撰文加以专门讨论,在此不赘述。

公众舆论能否发挥重大影响,取决于:(1)公众对于舆论的参与广度。一般而言,参与议论者愈是众多,事件舆论的社会影响就愈是巨大。(2)公众参与议论的深度。公众中的一部分人一般性地就事件和人物议论一番,对当事人、责任人都不会有太深的触及。但如果有人深刻地剖析事实、提供鲜为人知的幕后信息,并据此发表令人信服的见解,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担当此类重任的往往是人气很旺的意见领袖。(3)舆论传播的力度。口耳相传的舆论,传播范围有限、历时很短,甚至瞬间即逝。但有理有据、能把话说到公众心坎上的博文、帖子,被广为转载、附议、点击,则很可能在一段时间之内引领社会公众舆论。

在传统语境中,在通常情况下,媒体舆论的影响力远远大于公众舆论的影响力。原因在于:官方以及媒体(特别是有官方背景的媒体),在社会生活中掌控着话语权和话语主导权,可以决定信息的披露与否和于何时以何种方式披露,可以决定议题和议程的设置,可以决定报道和文章的是否录用和刊播,可以决定宣传的口径和舆论的基调。而公众众议的原材料,则来自于官方和媒体这类相对单一的渠道(其他渠道传播的多为小道消息);众议的内容,其中的绝大多数不可能为把关严格的媒体所采纳、录用,受到传播技术条件的限制,又不可能在大范围内传播,因此基本上不存在公众相互感染和舆论在短期之内迅速膨胀、发酵的可能性。

从历史情况看,在传统语境中,重大公共危机事件舆论发挥巨大影响力的个案,都与媒体舆论的影响力密切相关。

渤海2号沉没事件发生于1979年11月25日,但最早报道此事件的新华社是1980年8月21日晚上发的电讯稿。中央领导发话后,《工人日报》就事件刊发了一系列报道和评论,《人民日报》和其他媒体也都发出了自己的声音,从而在全国形成了新闻舆论的高压态势。在新闻舆论的巨大声浪中,对事件的处理以分管石油部的国务院副总理被记大过、石油部部长被撤职、有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告终。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围绕事件的舆论主要是新闻舆论始终存在,影响力之大是毋庸置疑的。有文章记载了当时的情景:“下午还不到来报纸的时间,各处收发室已经拥挤不堪。”很多人说,《工人日报》的文章是工人的心声!⑥可见以《工人日报》为代表的媒体在渤海2号沉没事件报道中发出了公众的声音,与公众舆论高度吻合。但公众舆论本身的影响力究竟有多大,因无相应资料,故难以查考。

就1987年的大兴安岭森林火灾事件,媒体作了大量报道,由此形成了颇有声势的新闻舆论。虽然公众对此事件的议论颇多,但媒体的舆论影响力大于公众舆论的影响力,这仍是不争的事实。

在新媒体崛起并形成相应语境之后,情景有了极大变化。一旦重大公共危机事件发生,既会有在两种语境中舆论都有所反映的情况,又会有在传统语境中初始无所反映而在新媒体语境中反应强烈、然后传统媒体跟进的情况。由于自媒体的存在与发展,官方对于重大公共危机事件信息的控制已越来越难以做到。因而,一遇重大公共危机事件发生,不仅总有随之而生、与之相伴的以公众舆论为主的网络舆论,而且网民往往成为事件信息的直接提供者、事件舆论的首发者、传播者和使之发酵者。

有研究者正确地指出:“新媒体环境下的信息传播具有非线性特点,信息可以在一瞬间爆炸性增长,新媒体复杂多变的交流环境,使得危机发展态势的可控性降低,往往一招不慎,危机就全面爆发不可控制,是典型的‘蝴蝶’效应机制。新媒体环境下,人人都可以利用手边的计算机、手机、照相机、摄影机等电子工具采集信息,传播信息,宣泄情绪,一个微小的不慎都有可能变成星星之火引发群体性事件。”⑦

在新媒体语境中,重大公共危机事件一旦发生,舆论可以发挥前所未有的影响力:网民将关于事件的各个方面的情况以相互补充的方式全息化地呈现于公众面前;迫使相关机构公布众所关注的有关信息;促使有关部门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倒逼政府部门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在2011年温州动车相撞事件发生后,铁道部无法回避公众舆论就事故提出的一系列质疑:事故的原因、被撞毁的车体的掩埋、对事故责任人的追究、机制的缺失与缺陷等。一言以蔽之,公众舆论对事故处理形成了一种倒逼之势。《南方日报》曾发表题为《网络舆情推动热点事件解决 倒逼政府部门改革》的文章。文章称:近日,连续几起在网络舆情裹挟下长时间发酵的事件取得实质性或阶段性进展:12月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再一次通报了“7·23”甬温线特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进展;同一天,环保部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版中首次制定PM2.5标准,此后北京、广州、上海、山东等省市纷纷表态称将争取尽快实现PM2.5的监测和公布;12月8日继“郭美美风波”后中国红十字总会前所未有地高调财务公开,表明红会的改革步伐又前进了一步。有分析认为,网络已然成为倒逼政府部门改革,促进官民互动的有效方式。专家建议政府在现今的网络环境中应转变思维,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开拓更多的民意渠道,完善多元机制,真正做到服务老百姓。⑧舆论“倒逼”,在传统语境中是很难做到的。

不同语境中重大公共危机事件与舆论关系状况的比较

在传统语境中,重大公共危机事件与舆论的关系状况相对简单。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官方和媒体是事件信息的披露者,同时也是舆论的首发者、掌控者和引领者。公众舆论大致是顺从官方舆论和新闻舆论的(而新闻舆论则又表达了官方的意志),公众舆论反作用于事件和关于事件的新闻舆论,也都是与官方意志合拍的。

但在新媒体语境中,表现出众声喧哗特点的公众舆论,呈现如下状况:既包含着关于事实的真实而详尽的信息,也包含着与官方和官媒不尽相同的事件信息(其中有些是不真实、不准确的);既包含着从积极方面影响事件进程的见解,也包含着不利于妥善处理事件、不利于凝心聚力的谬见。因此,在处理重大公共危机事件的过程中,既不可闭目塞听、罔顾网民的意见和呼声;也不可对网上的意见不作甄别和筛选。必须兼听求明、择善而从。

这里有两个发生在不同语境、同一城市可供对比的案例。

案例一:1981年6月24日厦门公交车爆炸事件。此日傍晚,福建厦门一辆通道式公共汽车在行驶中发生了强烈爆炸,爆炸后,街头处处是尸体、肢体,场面令人胆战心惊。公安部门经近一年艰苦细致的工作,终于破获了这起特大爆炸案,确认了凶手系从宁化劳改农场服刑期间潜逃的逃犯黄可芬,年龄27岁,因厌世、愤世嫉俗等多种原因,在购买了22包炸药、700多只雷管后于公交车上点燃引爆。“6·24”特大爆炸案中共死亡40人,伤84人。⑨对于如此重大的公共危机事件,舆论反应如何呢?百度百科上《1981年“6·24”厦门公交车爆炸案》一文指出:“由于当年信息传播途径之闭塞,曾在厦门市引发少许谣言,但不久便平息;并曾在一段时间内给当地群众带来对于乘坐公交车的恐惧感。”可见,传播途径闭塞的客观原因,加上官方的“能不公开就不公开”的主观愿望,使事件信息缺乏透明度,以致舆论仅限于“少许谣言”,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市民乘车有了恐惧感。但谣言和事件本身的影响都是暂时的。结论是:事件没有对舆论产生大的影响,舆论也并未对事件产生大的影响。但这种情况,只会出现在传统语境中。

案例二:2013年6月7日厦门公交车爆炸事件。对于此次公交车燃烧、爆炸恶性案件,网友及时设置了议题,提供了舆论素材。有网友通过微博直播了公交车起火爆炸现场情景(附有图片),并称:火烧10分钟后发生爆炸。网民报道说:6月7日18点22分,在BRT快速公交车道蔡塘站往金山站之间,车号为闽D-Y7396的公交车突发起火,事故已造成42人死亡,33人受伤,伤员全部送往医院救治。在新媒体语境中,草根记者对事件所作报道先于任何传统媒体包括主流媒体,从而为事件舆论的迅速形成提供了必要的原材料和相应条件。据有关统计,搜狐厦门网所发新闻《厦门公交车起火初步认定为严重刑事案件》,参与数为54373,围绕《厦门BRT公交爆炸案系刑事案》,腾讯微博共有890000条,来自于凤凰博客的守望月儿的热点博文《厦门公交车起火案敲响安全警钟》,点击量为54623人次。⑩

在新媒体语境中,任何重大公共危机事件的发生,都必然激发公众舆论迅速形成并急遽发展,正确应对公众舆论成为官员必须学好的一门重要必修课。而公众舆论又会反过来成为妥善处理事件的动力、压力或阻力。动力,对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件有着推动作用;有压力并不是坏事,如处理得当压力可以转化为动力;但舆论中的传闻、谣言以及偏激的情绪和意见,都有可能成为妥善处理事件的阻力。

考察不同语境中重大公共危机事件与舆论的关系状况,有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三是新媒体语境较之传统语境更利于谣言的滋生和流播。在传统语境中,围绕重大公共危机事件,倘若出现谣言,那是以口耳相传或文字传抄的方式进行传播的,传播范围小、速度慢;而在新媒体语境中,谣言一旦出现就会被迅速复制和进行瘟疫式传播。依法打击利用新媒体制造和传播谣言者,这是大势所趋。与此同时,有必要从学理的角度对网络谣言进行深入研究。

应该说,在以传统语境为特征的时代和以新媒体语境为特征的时代,都有重大公共危机事件发生。事实证明:只要关于重大公共危机事件的信息有所披露或有所泄露,就都会在社会生活中造成反响和形成一定的事件舆论。这是两种语境中的情形相同之处。然而,在两种语境中,事件舆论及事件与舆论的关系状况毕竟有着很大的不同:不仅舆论的状况是不一样的,而且舆论对于事件的影响方式和影响程度也是不一样的。

①阴立影:《试析新媒体语境下的“网络水军”现象》,《今传媒》2012年第2期。

②杨振英、刘石检:《新媒体时代的语境解读》,《今传媒》2013年第5期。

④此文资料截止时间:2013年6月4日13时,撰稿人为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何新田、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见习分析师刘翔。

⑤文字及表格均见于人民网2013年6月4日。

⑥陈骥、牛凤和:《渤海二号钻井船在拖航中翻沉》,《报刊管理》1999年第6期。

⑦李晓兵:《新媒体环境下的政府公共危机应对》,《青年记者》2011年4月中,第18页。

⑧张迪、高金花:《网络舆情推动热点事件解决 倒逼政府部门改革》,《南方日报》2011年12月11日。

⑨贺柳湾:《“6·24”特大爆炸案》,中国警察网2013年4月7日。

⑩《今日热点舆情(6月8日):厦门公交起火47人亡,公共安全再敲警钟》,新华网·新华舆情2013年6月8日。

〔责任编辑:刘 蔚〕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新媒体语境中重大公共危机事件与舆论关系研究”(项目号:11AXW005)的阶段性成果。

丁柏铨,1947年生,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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