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改革的主要问题

2014-08-08 16:40陈奇超
经济研究导刊 2014年18期
关键词: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

摘要:各国金融监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加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但是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是复杂和困难的,目前防范系统性风险的措施都需要对经济波动加以识别和判断,而这些识别和判断本质上同微观主体对市场的判断是一样的,都是系统的组成部分,一旦判断失误同样会形成系统性金融风险。因此,金融监管必须要跳出金融系统之外寻找答案。

关键词:金融监管;系统性风险;金融系统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8-0104-03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再一次敲响了金融风险的警钟,也再一次提醒人们不容忽视金融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尽管金融监管并没有防止金融危机的爆发,但是,人们还是寄希望于金融监管这最后一道风险防范的屏障,并努力地改革金融监管的缺陷和不足,试图通过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来维护金融体系的健康和稳定发展。其中,金融监管改革的主要问题应是金融监管改革的重点研究内容。

一、金融监管改革的主要内容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后,世界各国都进行了金融监管改革,国际金融监管机构也进行了重大变革。在世界各国金融监管改革的浪潮中,欧美金融监管改革的影响力最大的。

(一)欧美金融监管改革的主要内容

美国于2010年7月通过了多德—弗兰克金融改革法案,欧盟于2010年9月通过了泛欧金融监管改革法案。这些改革法案的基本内容如下:(1)引入系统性风险监管。金融危机后,美国建立了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欧盟建立了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建立这些机构的目的是进行宏观审慎性监督。这些机构负责监测、识别和防范金融市场上可能出现的系统性、宏观性的风险,控制信贷总体水平,抑制泡沫出现。(2)强化金融监管职能。美国和欧盟整合了金融监管机构,目的是对金融机构实施更为严格、审慎和有效的微观监管。通过整合金融机构,美欧重新调整了金融监管框架,明确和强化了各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能,增加了金融监管的覆盖面。(3)全面细化金融监管。美国引入沃尔克规则,将投资银行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分开,从源头上限制金融机构的规模和风险。美国和欧盟都采取技术措施,对场内和场外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司和机构在资本金比例、保证金、报告、纪录保存、职业操守以及交易活动方面实施全面的监管,规范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行为,增加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透明度和可控性。(4)引入金融消费保护机制。美欧设计了金融消费者保护和中介机构管理等机制,目的是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美联储内部新设立了消费者金融保护署,制定监管条例并实施监督;欧盟建立了自己的评级公司,加强对金融服务中介机构的管理。这些机制保证投资顾问、金融经纪人和评级公司的透明度和可靠性,保证消费者和投资者得到清晰、准确和完整的信息,免受金融欺诈。这些机制特别照顾到了金融知识较少的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利益,强化了“卖者有责”的监管理念。

(二)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主要内容

(1)加强宏观审慎性监管。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协调机构金融稳定论坛扩大成为金融稳定理事会,金融稳定理事会负责国际金融监管制度改革。金融稳定理事会强调进行宏观审慎监管,将系统性风险纳入金融监管范畴。其中,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的监管以及对其经营失败的负外部效应的监管是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具体的改革内容包括:增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损失吸收能力,提高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和有效性,健全有效处置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制度,以及强化核心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2)升级银行业监管标准。巴塞尔协议是一向是银行监管的主导,“第三版巴塞尔协议”成为银行监管的新标准。“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的核心是资本监管和流动性监管。强调既要重视资本数量也要重视资本质量,增加资本监管的风险覆盖面,提升监管资本的损失吸收能力。建立超额资本和动态拨备制度,以及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风险补充制度,目的是缓解商业银行的顺周期效应。引入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融资比率,通过衡量这两个量化指标来降低商业银行对短期流动性的依赖,兼顾长期影响与短期效应,提高银行解决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的能力。确定银行体系的杠杆率底线,缓解银行去杠杆化过程给经济金融体系稳定带来的风险。

二、金融监管改革的主要问题

从以上的金融监管改革的措施来看,各方都意识到了系统性金融风险,并加强了重视,这是这次金融监管改革的最大特点。以往的金融监管的变化并非是主动的改变,而是当金融体系出现危机时的被动的反应,虽然其应对金融危机的监管措施都具有比较强的针对性,但是,它们都忽视了金融的系统性风险。这次的金融危机使人们的认识上升到一个高度,能够从系统性风险角度来改革金融监管,从以往的以资本为核心的微观审慎监管上升到以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为核心的宏观审慎监管,从顺周期的微观监管上升到逆周期的宏观监管。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管难度是很大的。系统性金融风险是一个或几个金融机构发生巨额损失或倒闭导致整个金融体系崩溃的风险,以及对实体经济产生恶性影响的可能性。它是金融系统内累计的风险,具有传染性、蔓延性、负外部性以及对整个实体经济的巨大溢出效应。现代的金融系统已经形成了一个复杂的、自组织和自适应系统,金融危机可以看作是这个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金融机构之间频繁的日常交易使金融网络越来越复杂,所有机构通过这个网络将信息迅速传播给与其有业务联系的机构。因此,任何约定俗成的规定或基于某些产品制定的规定都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金融市场的变化,反而会形成对金融系统干扰,引发“蝴蝶效应”。即使监管者对金融市场变化做出迅速的反应,但要找到与其相对称的风险防范措施也需要时间。这也是系统性金融风险监管的复杂性和艰难性所在。因此,金融监管不能仅限于对金融业务和职能的监督和管理,而更应该坚持金融监管的原则。

从金融监管的发展过程来看,金融监管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1)20世纪30年代以前。这一阶段,市场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鼎盛时期,而金融监管却处于自发性、初始性、单一性和滞后性的初级阶段,金融监管是弱化的。(2)20世纪30年代至70年代。30年代初市场经济出现了历史上最严重的危机,金融监管实行了全面而严格的限制,这一阶段金融监管是强化的。(3)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末。70年代初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市场经济出现了“滞胀”危机,金融监管放松,金融自由化浪潮席卷全球,这一阶段金融监管又是弱化的。(4)20世纪90年代至今。在此阶段,区域性和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相继爆发,金融监管趋向于安全与效率之间的融合与均衡。金融监管可以说是随着经济的波动而不断地在强化与弱化之间进行着选择。即使是现在的追求均衡的策略,比如说逆周期的宏观审慎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等,都需要对经济波动加以识别和判断,本质上同微观主体对市场的判断是一样的,都是金融系统的组成部分,只不过是在识别和判断经济波动上更加的用心和更加的专注。即使是全面细化金融监管,引入金融消费保护机制,升级银行业监管标准等等,也只是对金融业务和职能的监督和管理上更加的用心和专注而已。但是,就像上面所说的,金融市场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而系统性金融风险是累计性的风险,无论是微观的还是宏观的,只要是在系统内的判断都难以把握和驾驭金融风险,即使再用心和专注,也难免会出现错误或失误。而这些错误或失误又都属于系统内部的,因此是系统性风险的一部分,一旦出现或失误就会造成系统性风险。因此,金融监管的原则不能以微观或宏观经济的波动为标准,必须要跳出金融系统之外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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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监管改革的主要对策

市场经济起源于14世纪,资本的原始积累为市场经济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也加速了市场经济的确立,工场手工业得到了迅速发展。随着市场经济主体在经济和政治力量上的壮大,客观上产生了革命要求,市场经济革命为市场经济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市场经济制度最终得以确立。而随着市场的扩大,市场经济产生了工业革命的客观要求,工业革命使工场手工业过渡到机器大工业,工业革命为市场经济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表面上看起来是资本积累的增加、制度和技术的进步提高了经济效率,但是本质上是自由竞争创造出的更多的可能性促进了资本积累的增加、制度和技术的进步,而这些要素又进一步促进了经济效率。但是,这些可能性在扩大了生产可能性边界的同时也产生了更多的风险,而资本积累的增加、制度和技术的进步在提高了经济效率的同时,也放大了这些风险,最终导致经济危机和金融危的频繁的发生。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由竞争是收益与风险的根本来源。

自由竞争创造出的可能性本身就是不确定的,它既能产生收益,也蕴含着风险,因此自由竞争产生的收益和风险是一体的,并且是成正比的或者说是对称的,高收益对应着高风险,低收益对应着低风险。反之,高风险对应着高收益,低风险对应着低收益。如果不对称,那么就会出现问题。在高收益的时候应加强风险防范,在低收益的时候可放松风险防范。但是,加强风险防范又会造成低收益,低收益又需要放松风险,而放松了风险防范将会形成高收益,而高收益又需要加强风险防范。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强化风险和弱化风险的循环。这也是为什么金融监管在其四个发展阶段中不断在强化与弱化之间转换的原因。因此,对金融监管的客观要求实际上是人们对收益与风险的接受程度的选择,因此导致金融系统以及金融监管波动的根本原因是自由竞争的程度。

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复杂性并非来自于复杂的金融系统,而是来自于自由竞争。金融系统虽然复杂,但是它的演化过程使它内生出稳定的运行机制,在一定的外部条件下完全可以实现相对的稳定。这个外部条件就是自由竞争程度,自由竞争的程度决定了它创造的可能性的发散程度,因此,也决定了金融系统的不确定程度和不稳定程度。自由竞争程度过大会加大它所创造的可能的发散性,从而会加大金融系统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而自由竞争程度过小会加大它所创造的可能的收敛性,或抑制可能,从而使金融系统失去活力;对自由竞争程度进行相机抉择更会加大金融系统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一是信息不完全会增加风险,二是这种外在的波动性会破坏金融系统内在的稳定机制。金融监管的四个发展阶段就是有力的事实论据。

金融监管改革引入系统性风险监管,强化宏观审慎性监管,重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实行逆周期监管,这些都是合理的;全面细化金融监管,引入金融消费保护机制,升级银行业监管标准也是有必要的。但是,所有这些都应该以维护一个固定不变的社会可接受的适度的自由竞争程度为原则。

参考文献:

[1]纽曼(Newman.P.),米尔盖特(Milgate.M.),伊特韦尔(Eatwell.J.).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M].胡坚,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

社,1996.

[2]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M].王明毅,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3]郑慧.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演进与评析——兼论对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影响[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2,(4).

[4]周建松.构建宏观、微观审慎监管有机结合的新型金融监管体制[J].财贸经济,2010,(7).

[5]李妍.金融监管制度、金融机构行为与金融稳定[J].金融研究,2010,(9).

[6]李扬,全先银.危机背景下的全球金融监管改革:分析评价及对中国的启示[J].中国金融,2009,(17).

[7]唐毅南,陈平.群体动力学和金融危机的预测[J].经济研究,2009,(5).

[责任编辑 陈凤雪]

收稿日期:2014-04-19

基金项目:2013年辽宁省社科联基金项目成果“集聚创新要素,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对策研究”(2013LSLKTJJX-07)

作者简介:陈奇超(1971-),男,辽宁锦州人,讲师,从事国际金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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