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9倪梁康(1956),男,江苏南京人,中山大学哲学系、中山大学现象学研究所教授。
①胡塞尔曾在关于布伦塔诺的回忆录中提到布伦塔诺第一任画家妻子伊达•布伦塔诺:她“会准备好晚餐。……吃完饭伊达太太会很快离开,令人感动的是她一直在努力促使腼腆的大学生们随意地举箸享用”。参见[德]胡塞尔:《回忆弗兰茨•布伦塔诺》,见《文章与讲演(19111921年)》,倪梁康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39页。
②胡塞尔在上述回忆录中注意到:“他的第二任妻子埃米莉也在此期间向我们表明了所有可能的友善,她以如此舒适而体贴的方式照顾着他的暮年,并因此而在他当时生活的画面中加入了最美丽的一笔。”参见[德]胡塞尔:《回忆弗兰茨•布伦塔诺》,见《文章与讲演(19111921年)》,第348页。〖=〗〖=BT1A(〗【德法哲学】现象学与心理学的绞缠——关于胡塞尔与布伦塔诺的思想关系的回顾与再审倪梁康中山大学哲学系,广州510275尽管胡塞尔只听了布伦塔诺两年的课程,但他们之间在思想与情感方面的联系所含有的内容极其丰富,足以为后人了解各种思想之间与各个思想者之间的相互碰撞与相互作用及其产生结果提供充实的精神资源。胡塞尔所受到的来自布伦塔诺的主要影响可以归结为三个方法层面与七个内容层面。但这并未改变胡塞尔最终与布伦塔诺及其学派“决裂”的事实。他们的思想交往史是思想间的传承与观念间的张力的历史的体现。现象学;心理学;胡塞尔;布伦塔诺;传承;决裂B516.52;B516.49A000116〖=〗一、 引论:布伦塔诺的生平与影响
弗兰茨•布伦塔诺(Franz Brentano,18381917年)是十九世纪具有重要影响的德语哲学家和心理学家,也是出色的哲学史家。他曾就学于慕尼黑、维也纳、柏林和明斯特,先在图宾根大学以《论亚里士多德那里存在者的多重含义》为题的论文通过博士论文考试,而后于1866年在维尔茨堡大学完成任教资格考试,之后便在维尔茨堡教授哲学以及神学,并且曾在那里担任哲学副教授和天主教神甫的职务,直至他于1873年在那里辞去教职和神职。1874年他经洛采(Hermann Lotze,18171881年)推荐而被聘为维也纳大学的教授。但按照奥地利法律担任神职便不能结婚,于是他为了与伊达•利本(Ida Lieben,18521894年)结婚①便在莱比锡申请成为萨克森的公民。但他为此而不得不放弃教授职务。在伊达于1894年去世后,布伦塔诺辞去维也纳大学的教职,移居意大利佛罗伦萨,并在那里娶埃米莉•鲁普莱西特(Emilie Rueprecht)为第二任妻子②。在后来的岁月里,布伦塔诺的眼睛渐渐失明。1915年,他因意大利加入第一次世界大战而逃往苏黎世,并于两年后在那里去世,享年79岁。
布伦塔诺对当代欧洲哲学的影响要比今天哲学界大多数人所以为的更为深远。从胡塞尔的描述中可以看出,布伦塔诺在培养学生方面付出了很多精力。因而可以理解,在他的杰出学生中不仅有后来任捷克斯洛伐克总统的托马斯•马塞里克(Thomas G. Masaryk),而且还有诸多杰出的哲学家和心理学家,如施通普夫(Karl Stumpf)、特瓦尔多夫斯基(Kasimir Twardowski)、马尔梯(Anton Marty)、迈农(Alexius Meinong)、卡斯悌尔(Alfred Kastil)、克劳斯(Oskar Kraus)等等。应当说,施通普夫与胡塞尔是布伦塔诺弟子中最重要和最亲近的两位。参见Oskar Kraus,Franz Brentano. Zur Kenntnis seines Lebens und seiner Lehre. Mit Beitrgen von Carl Stumpf und Edmund Husserl, München: Verlag C.H. Beck, 1919; Robin D. Rollinger, Husserls Position in the School of Brentano, in:Phaenomenologica, Dordrecht/Boston/London: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1999.他们与布伦塔诺一起构成对胡塞尔早期思想形成而言十分重要的作用圈:胡塞尔此后在施通普夫那里完成任教资格考试,他后来撰写的《逻辑研究》便题献给施通普夫;布伦塔诺、施通普夫、特瓦尔多夫斯基、马尔梯和迈农都属于在《逻辑研究》中出现得最多的名字。
除此之外,在布伦塔诺学生中最有名的并不是施通普夫和胡塞尔,而更应当是胡塞尔的摩拉维亚同乡、精神分析的创始人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1939年)。他于1874年至1876年期间听过布伦塔诺的关于逻辑学、心理学和亚里士多德哲学的讲座。此后弗洛伊德还曾应布伦塔诺的建议而承担了将约翰•穆勒的著作翻译成德文的任务。尽管胡塞尔与弗洛伊德彼此之间似乎没有建立任何私人联系,但他们确实都先后出现在布伦塔诺的课堂上。胡塞尔与弗洛伊德出现在布伦塔诺课堂上的时间前后相隔了正好十年。因此,舍棱巴赫关于“弗洛伊德在布伦塔诺课堂上坐在胡塞尔旁边”的说法只能属于一种时间穿越式的艺术想象,但他所说这两人的工作“参与了对二十世纪的精神史的铸造”,则是今日思想史家们的基本共识。参见Manfred Schellenbacher,“Sigmund Freud und Franz Brentano,” in: eJournal Philosophie der Psychologie, 2011 (15), S.3. 此外,他在该页的注6中认为:“与弗洛伊德结下终生友谊的宾斯万格(Ludwig Binswanger)后来将胡塞尔的现象学作为精神分析的现象学继续予以发展。”这个出自精神分析阵营的观点也让笔者感觉十分新奇。或许,他们两人同时于1900年发表《逻辑研究》和《梦的阐释》,并因此而对二十世纪的意识研究和无意识研究产生根本性的影响,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巧合。
最后还应当指出,布伦塔诺的著作《论伦常认识的起源》对舍勒的影响以及他发表的博士论文《论亚里士多德思想中的存在者的多重含义》对海德格尔的影响,都意味着: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欧洲心灵思想史几乎布满了布伦塔诺的烙印。
〖=BW(〗倪梁康:现象学与心理学的绞缠〖=〗二、 布伦塔诺与胡塞尔的师生关系
关于胡塞尔与布伦塔诺之间的关系,还在胡塞尔身前便有人撰写过专门著作加以论述。最早的研究文献可能是玛利亚•布吕克于1933年出版的博士论文《论胡塞尔与布伦塔诺的关系,特别顾及布伦塔诺的心理学》Maria Brück,ber das Verhltnis Edmund Husserls zu Franz Brentano: vornehmlich mit Rücksicht auf Brentanos Psychologie,Würzburg: Dissertationsdruckerei und Verlag K. Triltsch, 1933.。她曾在论文出版前一年(1932年1月)拜访过胡塞尔,询问了胡塞尔本人对布伦塔诺对其影响的看法,由此引出胡塞尔那句著名的话:“没有布伦塔诺,我永远都不会写一个字的哲学。这句话我以前便写过,今天也仍然有效。”
布吕克继续写道:“他说这话时是如此严肃,而且带着如此多的信念,以至于它必定会给坐在他面前的女大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可以由此推导出胡塞尔是以何种高贵而虔敬的方式来敬重地怀念他的老师布伦塔诺,而且他不可能忘记他从他老师那里所获得的东西有多少。”这是胡塞尔在1932年1月与玛利亚•布吕克的一次谈话中所做的表述。参见Maria Brück,ber das Verhltnis Edmund Husserls zu Franz Brentano: vornehmlich mit Rücksicht auf Brentanos Psychologie, Würzburg, Dissertationsdruckerei und Verlag K. Triltsch, S.3.的确,胡塞尔自始至终都认为:在他的科学与哲学方面的成长起了决定性作用的两个人是魏尔斯特拉斯(Carl Weierstra, 18151897年)与布伦塔诺。在此意义上,他更多地是将他们二人视为自己真正的老师,而不是他的博士论文与任教资格论文的指导老师科尼西贝格(Leo Knigsberger)与施通普夫。这一点从胡塞尔最初发表著作的题献词上也可以看出:他的第一部著作《算术哲学》的题献为:“怀着真挚的谢意,谨将此书献给我的老师弗兰茨•布伦塔诺”(参见《胡塞尔全集》第十二卷扉页)。而他的第二部著作《逻辑研究》的题献为:“怀着敬意与友谊,谨将此书献给卡尔•施通普夫”(参见《胡塞尔全集》第十八卷扉页)。
1884年,从柏林魏尔斯特拉斯那里回到维也纳并服完一年的兵役之后,胡塞尔开始去旁听布伦塔诺的讲座。这一方面是遵从了他的好友和同乡、布伦塔诺的学生托马斯•马塞里克的一再建议,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好奇”,“为了听一下这位在当时维也纳被人谈论得如此之多的人,他被一些人敬重和钦佩之至,却被另一些人(而且为数不少)叱责为伪装的耶稣会士、花言巧语者、自命不凡者、诡辩论者、经院论者”。③⑤⑦⑧⑩[德]胡塞尔:《回忆弗兰茨•布伦塔诺》,见《文章与讲演(19111921年)》,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37、344、344、337、338、344345页。当时布伦塔诺在维也纳的影响很大。他的这些讲座每次开始时都有来自各个院系的几百位学生参加,但在几周后参加人数就会大幅减少,很可能是因为大多数人都是出于好奇才来到这里,随后便无法“应对这里所要求的循规蹈矩的合作”。但是,如胡塞尔所说,“从这些讲座中一再地会有几个有才华的年轻人加入他的练习课,并证明他的努力是卓有成效的”。③
胡塞尔自己应当就属于这些加入到布伦塔诺练习课中的有才华的年轻人。对于这些人,布伦塔诺的培养方式比较特殊。他常常与这些学生建立起一种亲密的、间于老师与朋友的关系。胡塞尔的妻子马尔维娜描述说:“布伦塔诺的周围有一大批聪明热情的学生,他也乐于在讲座与讨论课之外将自己奉献给他们,并常常将他们带回自己家中。”⑨Malvine Husserl, “Skizze eines Lebensbildes von E. Husserl,” in:Husserl Studies, vol.5,1988,S.112. 胡塞尔自己也在回忆中写道:“在做完练习之后,他常常将报告人和积极参与者中的三四个人带回家,这时伊达•布伦塔诺太太会准备好晚餐。晚餐上不会有日常交谈。课程的论题在这里继续,布伦塔诺会乐此不疲地说下去,提出新的问题或开启整个讲演中的大视野。”⑤在此之后,亦即在胡塞尔自己于哥廷根大学和弗莱堡大学担任教职期间,他也曾以此方式每周在课后邀请学生到家中边聚餐边讨论。这应当是对布伦塔诺传统的有意或无意的承续。对这样一次聚会的信息描述可以参见:Herbert Spiegelberg & Karl Schuhmann, “Als Student bei Husserl: Ein Brief vom Winter 1924/25,” in:Husserl Studies,1985, vol.2, S.239243.
在马尔维娜1940年撰写的《胡塞尔生平素描》中,与布伦塔诺的关系和交往构成了胡塞尔1894年至1886年维也纳时期的全部内容。胡塞尔在此期间总共旁听了两年布伦塔诺的讲座,但“其中完整的学期只有1884/1885年和1885/1886年的冬季学期。这两次他都是就‘实践哲学每周讲授五小时,并且在哲学练习以外还每周讲授一两个小时的‘哲学问题择要”⑦。胡塞尔回顾说:“在这个时期,我的哲学兴趣在增长,而且我在犹豫,究竟是留在数学这里,以其为终生职业,还是应当将自己完全奉献给哲学,以它为终生职业。此时布伦塔诺的讲座起了决定性的作用。”⑧
布伦塔诺在此期间很快便注意到胡塞尔,或者说,“很快便注意到一个有浅金黄色头发、蓝眼睛、沉思而腼腆的年青大学生 (或毋宁说年青博士)”,并在一年后与胡塞尔建立起特别的私人关系,一种用马尔维娜的话来说“在一个位于其生命顶端的大师与一位‘正在成长者之间的奇特关系”:“布伦塔诺对他如此感兴趣,以至于会邀请他去圣•吉尔根附近的沃尔夫冈湖边共度1885年的长暑假,在那里每天进行哲学交谈、打扑克、划船等等,与他一起度过了三个月的时间。”⑨而胡塞尔自己也曾这样回忆说:“大约在6月中旬,他去了当时他很喜欢的沃尔夫冈湖,而我应他的友善邀请也陪同他去了那里(圣•吉尔根[奥地利])。正是在夏季的这几个月里,我可以随心所欲地在任何时候去拜访他的好客的家,并参与他的小范围散步与划船(也参与了这两年中唯一一次较大的郊游),我于是得以接近他,在年龄和成熟的巨大差异所允许的范围内。”⑩
正是布伦塔诺的这些讲座以及他在此期间与胡塞尔的私人交往,对胡塞尔哲学思想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了既关键又深远的影响。“关键”在这里是指,这个影响决定了胡塞尔对其终生职业的选择;而“深远”则意味着,这个影响贯穿在胡塞尔思想发展的整个过程中,尽管是在他与布伦塔诺的思想做出所谓“决裂”之后。
布伦塔诺逝世于1917年3月17日。可能是根据布伦塔诺的学生和遗稿管理者奥斯卡•克劳斯(Oskar Kraus)的一个请求,胡塞尔于1919年发表了他的文章《回忆弗兰茨•布伦塔诺》。这篇文章刊登在克劳斯撰写的论述布伦塔诺之生平与著作的专著中。它是胡塞尔对布伦塔诺的回忆,也是对布伦塔诺思想之理解以及他的思想与布伦塔诺思想关系之历史的反思与总结。Oskar Kraus,Franz Brentano. Zur Kenntnis seines Lebens und seiner Lehre. Mit Beitrgen von Carl Stumpf und Edmund Husserl,München: Verlag C.H. Beck, 1919,S.153167.
三、 布伦塔诺及其学派对胡塞尔的思想影响
在《回忆弗兰茨•布伦塔诺》一文中,胡塞尔自己曾对布伦塔诺的影响做了如下概括:“他所阐述的实事内容很快便吸引了我,他的阐述所具有的独一无二的清晰性和辨析的尖锐性、他的问题阐发和理论所具有的可以说是令人全身僵直的力量,很快便使我折服。首先是从布伦塔诺的讲座中,我获得了一种信念,它给我勇气去选择哲学作为终生的职业,这种信念就是:哲学也是一个严肃工作的领域,哲学也可以并且因此也必须在严格科学的精神中受到探讨。他解决任何问题时所采取的纯粹实事性,他处理疑难问题的方式,对各种可能的论据的细致而辨析的考虑,对各种歧义的划分,将所有哲学概念都回溯到它们在直观中的原初源泉上去的做法——所有这一切都使我对他满怀钦佩和信任。”[德]胡塞尔:《回忆弗兰茨•布伦塔诺》,见《文章与讲演(19111921年)》,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38339页。
在这个自我反思的回顾中,胡塞尔所感受到的来自布伦塔诺的主要影响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科学性、实事性、直观性。
科学性:布伦塔诺的工作表明,哲学可以是一个严肃的科学精神的活动场。他的思考为在“最严格的科学精神中”从事哲学展示了可能。胡塞尔于1910年发表在《逻各斯》期刊上的长文《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事实上就是一个对此科学精神的“现象学宣言”,这从它的第一句话中便可以读出:“自最初的开端起,哲学便要求成为严格的科学,而且是这样的一门科学,它可以满足最高的理论需求,并且在伦理宗教方面可以使一种受纯粹理性规范支配的生活成为可能。”[德]胡塞尔:《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倪梁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1节。胡塞尔日后也从未放弃这个科学性诉求。即使在其生命的后期,胡塞尔也没有放弃哲学作为严格科学的理想。对此曾有两个彼此关联的著名误解:一个误解是在编辑《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第一个单行本(Frankfurt am Mein,1965)时,斯基拉奇(Wilhelm Szilasi)对胡塞尔于1935年在对《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第73节所做笔记中所说的话的误解:“哲学作为科学,作为严肃的、严格的甚至是决然严格的科学,这个梦已经破灭了。”(Hua Ⅵ,Den Haag, 1962,S.508.)斯基拉奇将它理解为胡塞尔的“未经论证的屈服”。(斯基拉奇:《附录四:单行本编者后记》,见[德]胡塞尔:《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第107108页。)但实际上只要读完这个笔记就可以了解:胡塞尔在这里只是将它作为假想敌的话来引用,以便通过论辩来针锋相对地展开自己的思想。另一个误解是王浩所陈述的库尔特•哥德尔(Kurt Gdel)的看法:他极为看重胡塞尔早期的《逻辑研究》,但认为胡塞尔在后期著作《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中讨论历史之维度,因此如梅洛庞蒂所说“暗暗放弃了本质哲学”的追求。(王浩:《哥德尔》,康宏逵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年,第277页。)然而,事实上胡塞尔还在《逻辑研究》中就已曾指出发生与历史并不是本质的对立面,在前者之中也可以发现严格科学的规律:“假如我们能明察心理发生的精确规律,那么这些规律也将是永恒不变的,它们会与理论自然科学的基本规律一样,就是说,即使没有心理发生,它们也仍然有效。”([德]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一卷,倪梁康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A 150/B 150。) 而后期的《危机》则更进一步表明胡塞尔对发生与历史之本质研究的坚守。对此问题我们还会在其他地方专门予以讨论。因此,贝耐特(Rudolf Bernet)有理由说:“胡塞尔的整个哲学事业都是在科学概念的磁场中活动的。”R. Bernet,I. Kern und E. Marbach,Edmund Husserl. Darstellung seines Denkens,Hamburg: Felix Meiner Verlag 1989,S.11. 而这正是布伦塔诺对他的最重要影响所在。
实事性:布伦塔诺所具有的“圣洁而严肃的语调和最纯粹的献身于实事的精神”对胡塞尔毕生的研究风格都产生了深远影响。“面对实事本身!”的主张与要求后来成为胡塞尔现象学特有的标志与象征。哲学必须探讨实际的问题,即所有那些以自身被给予方式展示出来的实际问题,从而有别于那些远离实际问题的话语、意见与成见。参见Hua III/1: Ideen zu einer reinen Phnomenologie und phnomenologischen Philosophie. Erstes Buch: Allgemeine Einführung in die reine Phnomenologie, Hrsg. von Karl Schuhmann, Den Hague: Martinus Nijhoff, 1976, §19.胡塞尔后来一再强调:“抛弃空洞的语词分析。我们必须探问实事本身”,“研究的动力不是来自各种哲学,而是来自实事与问题”。[德]胡塞尔:《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第38、97节,见《文章与讲演(19111921年)》,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重点号为原作者所加。
直观性:布伦塔诺“将所有哲学概念都回溯到它们在直观中的原初源泉上去的做法”以及他的“天才的直观分析”,都在胡塞尔日后的研究工作中得到了最为全面的继承和发挥。胡塞尔在《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中甚至将“直观”称作“一切原则的原则”或“第一方法原则”:“每一个原本给予的直观都是一个合法的认识源泉,将所有那些在直观中原本地(可以说是在其切身的真实性中)展示给我们的东西就当作它们自身所给予的那样来加以接受,但也仅只是在其自身给予的范围内加以接受”。参见Hua III/1: Ideen zu einer reinen Phnomenologie und phnomenologischen Philosophie. Erstes Buch: Allgemeine Einführung in die reine Phnomenologie, Hrsg. von Karl Schuhmann, Den Hague: Martinus Nijhoff, 1976, §24.
事实上,胡塞尔在布伦塔诺那里找到了他在数学家魏尔斯特拉斯那里曾遇到的东西。易言之,他在哲学中发现了与数学一样的可能的清晰性。此后他一再致力于将数学的理想引入哲学,用于精神科学。他试图将现象学的意识分析塑造成类似数学几何分析的或具有数学几何分析性质的明见而严谨的工作方式。
除此之外,布伦塔诺(也或多或少地包括他的学派)同样在直接的分析对象与问题研究领域方面对胡塞尔现象学意识分析产生持续的影响。从时间上看,这些影响首先并且主要表现在《算术哲学》、《逻辑研究》、《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讲座》和《事物与空间》等早期著作与讲座中,但在胡塞尔后期的《笛卡尔式的沉思》、《形式逻辑与超越论逻辑》和《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中也仍然持续地发挥作用。就实事和论题而言,布伦塔诺的影响不仅涉及胡塞尔“对素朴的、处于最底层的智性行为”的探讨,如感知、想象表象、图像表象、回忆等等在认识论和心理学方面的基础性工作,而且也涉及胡塞尔在“较高的智性行为”方面的即所谓“判断理论”或“逻辑学说”领域中的问题思考;不仅作用于胡塞尔在其发表的著作中与意识的结构描述相关的结构现象学方面的工作,而且也作用于他在未发表的文稿中与意识的发生说明的发生现象学方面的思考,甚至作用于胡塞尔对这两种现象学在其体系中排列的顺序。
布伦塔诺对胡塞尔在实事与论题方面的影响首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意识现象学的核心概念“意向性”(Intentionalitt)的层面上,胡塞尔强调“布伦塔诺可以说是意识的意向性的发现者”参见Hua XXXVII: Einleitung in die Ethik: Vorlesungen Sommersemester 1920 und 1924, Hrsg. von Henning Peucker, Dordrecht/Boston/London: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2004,S.229. 。他关注、继承和发展了布伦塔诺从其中世纪哲学研究中获取的这个“意向性”概念,用它来标示意识体验的普遍特征,亦即所有意识的本己特性:所有意识都是“关于某物的意识”参见[德]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见《胡塞尔全集》,第十卷,倪梁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188页;Hua IX: Phnomenologische Psychologie. (Vorlesungen Sommersemester 1925), Hrsg. von W. Biemel, Den Hague: Martinus Nijhoff,1968,S.3542. 。这个概念作为现象学意识分析的基本对象贯穿在胡塞尔现象学思想发展的始终。无论在胡塞尔早期的描述现象学中作为心理与物理的“交遇”,还是在他中后期的超越论现象学中作为意向活动对意向相关项的“构成”,对此参见[法]保罗•利科:《〈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法译本译者导言》,见[德]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李幼蒸译,1992年,北京:商务印书馆,第476页。“意向性”这个概念都是胡塞尔意识现象学的基本标志,或者说,都是其“不可或缺的起点概念和基本概念”[德]胡塞尔:《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第84节:“意向性作为现象学的主要论题”。对此还可以参见Peter A. Varga,“Brentanos Influence On Husserls Early Notion of Intentionality,” in: Studia Universitatis Babe
瘙 塂 Bolyai, Philosophia,2008,53(12),pp.2947.。
(2)布伦塔诺对“描述心理学”与“发生心理学”的定义、划分与展开方面不仅影响着胡塞尔早期“描述现象学”的分析,而且也影响着他中后期提出的“发生现象学”的观念。布伦塔诺在1888/1889年期间便将“描述心理学”理解为“对我们的意识现象的分析的心理学”,而且他认为心理学还有第二个部分:“发生心理学”,而“描述心理学”构成“发生心理学”的基础,就像解剖学是生理学的基础一样。Brentano,Deskriptive Psychologie,Hamburg, Felix Meiner Verlag, 1982,S.129.尽管胡塞尔在这两个方面的思想发展后来还受到狄尔泰(W. Dilthey)和纳托尔普(P.Natorp)的研究工作的影响,但布伦塔诺的思想最早作用于胡塞尔在体系构建和基本研究方法方面的思考。
(3)在本体论的层面上,布伦塔诺的“内在实在论”(immanent Realism)参见Liliana Albertazzi,Immanent Realism: An Introduction to Brentano,in:Synthese Library,Dordrecht: Springer,2006.取向也可以用来从总体上界定胡塞尔的哲学思想,当然还可以再加上“观念的实在论”的定义。无论如何,通过布伦塔诺的“内实存”(Inexistenz)概念的提出,实在论与观念论的对立已经被取消。胡塞尔也用“内实存”来标示纯粹意识的存在方式——一种不同于实在之物的实存(Existenz)方式,亦即前面所说的“意向性”。Husserl, Erfahrung und Urteil: Untersuchungen zur Genealogie der Logik,Hamburg:Felix Meiner Verlag,1972,S.29.在此意义上有理由说:“胡塞尔的现象学是对布伦塔诺关于存在者的多重含义的旧学说的最著名的和最彻底的展开”。Franziska MayerHillebrand,“Franz Brentanos ursprüngliche und sptere Seinslehre und ihre Beziehungen zu Husserls Phnomenologie,” in:Zeitschrift für philosophische Forschung,1959,13(2),S.316339,引文出自S.316. 除此之外还可以考虑作者在这篇文章提出的一个观点,即:布伦塔诺关于判断内容的学说在经过施通普夫和迈农的转化后构成胡塞尔现象学的基础,并且帮助胡塞尔用来克服威胁到真理概念的心理主义。(参见该书S.320.)
(4)在现象学的意识行为分析方面,首先是对意识和各种意识现象(如感知、回忆、想象、表象、判断等等)的分类与分析描述,以及对它们之间的奠基关系的确定。例如,在对“客体化行为”与“非客体化行为”的本质性区分问题上,胡塞尔批判地接受了布伦塔诺对“表象”的理解:每一个行为或者是一个表象,或者以表象为基础,并将其转换成一个相应的命题:“任何一个意向体验要么本身就是一个客体化的行为,要么就以一个客体化的体验为其‘基础。”[德]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一部分,倪梁康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A459/B1494。
(5)其次,布伦塔诺对“内意识”或“内感知”的指明也在胡塞尔的意识分析中得到传承和发展。“每一个心理现象都不仅仅是意识,而且本身同时也是一个意识内容,并且也在狭义的感知中被意识到。”参见Brentano ,Psychologie vom empirischen Standpunkt,I,Hamburg, Felix Meiner Verlag,S.110;[德]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二部分,A 701/B1 229。这个意识要素后来在“原意识”、“自身意识”的标题下一再为胡塞尔所探讨,包括这种“内意识”与反思的关系问题。胡塞尔在《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中以对愤怒的意识行为的反思为例,说明在反思中显现的愤怒已经不再是原本内意识到的愤怒了,而更多是一种因为反思而“消散了的愤怒”,亦即一个在内容上迅速变异了的愤怒;这个例子最初便是源自于布伦塔诺。参见[德]胡塞尔:《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第146页;Brentano,Psychologie vom empirischen Standpunkt,I,Hamburg:Felix Meiner Verlag,S.41.
(6)在内时间意识的现象学分析方面,胡塞尔1905年的《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讲座》的第一章便讨论“布伦塔诺的时间起源学说”。尽管布伦塔诺的这些学说当时尚未发表布伦塔诺的相关遗稿后来由布伦塔诺的学生卡斯悌尔编辑出版,题为《对空间、时间与连续的哲学研究》,参见Franz Brentano,Philosophische Untersuchungen zu Raum, Zeit und Kontinuum,Hamburg:Felix Meiner Verlag,1976. ,但胡塞尔仍然从讲座中以及从施通普夫和马尔梯那里了解了布伦塔诺的时间分析研究的基本要素,并将这个学说当作“我们研究的出发点”。[德]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见《胡塞尔全集》,第十卷,倪梁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38页。胡塞尔在这里说:“可惜他从未发表过这些时间分析,而只是在讲座中予以传布。马尔梯曾在他七十年代末出版的论述颜色感觉之发展的著述中非常简短地阐述过布伦塔诺的这些分析,而施通普夫在其声音心理学中也提到过几句。”而在以后关于时间意识的《贝尔瑙手稿(1917/1918年)》和《C手稿(19291934年)》中,布伦塔诺与迈农的相关思想仍然处在胡塞尔的精神视域中。
(7)在伦理学研究方面,胡塞尔的伦理学思想最初受布伦塔诺影响较大,后来也与休谟和康德、费希特的伦理思想建立起诸多联系。无论如何,布伦塔诺对理论科学与实践科学的划分,以及他在《伦常认识的起源》与《伦理学的奠基与构建》二书中的伦理学基础分析,后来都成为胡塞尔伦理学思考方面的基本参照。Brentano,Vom Ursprung sittlicher Erkenntnis,Humberg:Felix Meiner Verlag,1978; Grundlegung und Aufbau der Ethik,Hamburg:Felix Meiner Verlag, 1978;Hua XXVIII, Vorlesungen über Ethik und Wertlehre (19081914), Hrsg. von Ullich Melle, Dordrecht/Boston/London: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1988;Hua XXXVII: Einleitung in die Ethik: Vorlesungen Sommersemester 1920 und 1924, Hrsg. von Henning Peucker, Dordrecht/Boston/London: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2004.胡塞尔的这两部讲座稿中对布伦塔诺的两部书均有多次引用。
还有其他诸如此类,这里不一而足。实际上,撇开空间意识、交互主体性、现象学的心理学、历史现象学、逻辑系谱学等等其他方面的思想传承不论,仅就上述几个方面情况而言便可以说:布伦塔诺在胡塞尔的现象学意识分析与思想发展的每一个主要方向上都留下过自己的影响痕迹。从目前发表的胡塞尔的文献来看,布伦塔诺可能是唯一一个为胡塞尔几乎在其所有著作和讲座中都提到的名字。
最后还应当留意一点:布伦塔诺在个人的品格与能力方面也对胡塞尔产生深刻影响或留下深刻印象。胡塞尔在其对布伦塔诺的回忆中花费很多篇幅来叙述布伦塔诺在讲座和平时交往中表现出的出色教育方法:“这些讲座的语言在形式上是完美的,不含有任何人为造作的辞令,不含有任何精神的渲染和修辞的八股,纯粹只是冷静清醒的科学话语。这种话语全然具有一种高雅而艺术的风格,它是对其人格的恰如其分的自然表达。”胡塞尔因此将布伦塔诺称作“苏格拉底式的助产术大师”。而在平时的交往中,“他是如此懂得用问题和反驳来引导我这个胆怯摸索的初学者,为我这个严肃的追求者注入勇气,他会让被感受到的真理的含糊开端转变成清晰的思想和明察;而另一方面,他能够如此从容地将那些泛泛的空谈者排除出局,同时却不带有任何冒犯”。其次,胡塞尔还记得布伦塔诺在问题思考方面的专注和在世俗事务方面的漠然:“有一次,与他们家关系亲近的朋友、著名政治家E. v. 普莱纳碰巧来访,突然加入到这个聚会之中,但布伦塔诺并未被分心,那个晚上他完全属于他的学生以及他所思考的讨论课题。”还有,胡塞尔留意到布伦塔诺为人慷慨,但自己在生活方面十分简朴,并且丝毫不贪图享受。他仔细地描写道:“对于富人的享受,对于奢侈、美食,对于任何类型的耽于享乐的生活,他都完全缺乏感觉器官。……他就是那种始终满足的人,他根本意识不到区别,始终忙于他的思想或对话。他也只要求最简单的饭菜,一如他独自坐火车时总是满足于最低等车厢。他的衣着情况也是如此,过于简单并常常过于陈旧。他在所有这些方面都很节俭,但就其本己人格而言,当他可以为他人做善事时,他却是慷慨豁达的”,如此等等。以上引文参见[德]胡塞尔:《回忆弗兰茨•布伦塔诺》,见《文章与讲演(19111921年)》,第340341、345页。这些行为细节必定在胡塞尔与布伦塔诺的交往中深深打动过胡塞尔,才使得他能够在二十多年后还可以栩栩如生地回忆并描述它们。
四、 胡塞尔与布伦塔诺及其学派的决裂
关于自己与老师布伦塔诺的哲学思想联系,胡塞尔在三十年代初致玛利亚•布吕克的信中曾写道:“用了十多年的时间我才理解了自己的处境,并且极为沉重地对自己承认了与布伦塔诺哲学的决裂。我对他的敬重是并且仍然是如此之大。”胡塞尔于1932年2月4日致玛利亚•布吕克的信,见Maria Brück,ber das Verhltnis Edmund Husserls zu Franz Brentano: vornehmlich mit Rücksicht auf Brentanos Psychologie, Würzburg: Dissertationsdruckerei und Verlag K. Triltsch, 1933,S.7.这里的“决裂”(Bruch)二字若非出自胡塞尔本人之手,实在很难被别人选来用于描述胡塞尔自己后来对布伦塔诺及其学派所持的内心态度。
当然,在布伦塔诺学派方面也已有类似的说法出现,例如他的学生与遗稿管理者克劳斯从维护布伦塔诺的立场出发,在其为布伦塔诺《出自经验立场的心理学》所撰的长篇引论(1924年)中也已经开始对布伦塔诺学派内部的状况进行清算,并毫不留情地将迈农的“对象理论”以及胡塞尔的“现象学”称作“布伦塔诺观点的根本对立面”。O. Krauss, “Einleitung des Herausgebers,” in:Brentano,Psychologie vom empirischen Standpunkt,1. Band, Hamburg: Felix Meiner Verlag, S.XXIII.
胡塞尔自己所说的十多年,应当是指在维也纳随布伦塔诺学习(18841886年)之后的十多年,亦即在1906年之前的岁月里。而在这十多年期间,胡塞尔已经发表了《算术哲学》(1891年)与《逻辑研究》(1900/1901年)两部重要著作。布伦塔诺在此期间看起来始终都构成而且越来越多地构成胡塞尔的思想背景。不仅如此,在《逻辑研究》之后的几个哥廷根讲座中,例如在1904年夏季学期的“描述的认识心理学的主要部分”讲座中、在1904/1905年冬季学期所做的“现象学与认识论的主要部分”讲座中,布伦塔诺也越来越多地成为胡塞尔的讨论对象,尤其是在1905年的“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讲座中。——为何胡塞尔在此之后反而会有“决裂”之说呢?
胡塞尔曾在1904/1905年冬季学期的“现象学与认识论的主要部分”讲座开始时表达过这个时期他对布伦塔诺思想影响的感受。他当时写道:“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的最初启示是来自我的天才老师布伦塔诺,他于八十年代中期便已在维也纳大学开设了一门使我无法忘怀的讲座‘心理学与感性学的问题选要,这个讲座在每周两小时的课程中完全致力于在与感知表象的比较中分析地澄清想象表象。固然,我在此后十年越来越纠缠于其中的自己的研究,在根本点上将我引向了其他的道路,而且主要是这些研究使我认识到,问题要比布伦塔诺当时所看到的还要复杂得多、困难得多。但我当时还无法系统地、完整地解决这些问题。它关系到现象学问题的内在交织,也关系到现象学问题的这样一种特性,即现象学问题是无法单独解决的,必须时而对这些问题、时而对那些问题加以促进,因为每个澄清这些问题的步骤都会回过来对其他问题做出昭示。”Hua XXXVIII:Wahrnehmung und Aufmerksamkeit.Texte aus dem Nachlass 18931912, Hrsg. von Thomas Vongehr und Regula Giuliani Dordrecht: Springer 2004,S.34.
从这段话里已经可以较为清楚地看到胡塞尔的思考方向如何逐渐偏离布伦塔诺的轨道的过程:他的思路虽然仍然受布伦塔诺问题的引导,但已经越来越纠缠于“自己的研究”中,并开始走上了“其他的道路”。事实上,这差不多已是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或多或少表露出来的状况。胡塞尔曾将《逻辑研究》称作“布伦塔诺之推动而形成的完整结果”,而且认为,“这是不言而喻的,因为我是布伦塔诺的直接学生”。Hua IX: Phnomenologische Psychologie. (Vorlesungen Sommersemester 1925), Hrsg. von W. Biemel, Den Hague: Martinus Nijhoff, S.34 f.但即使在《逻辑研究》中,胡塞尔也已经开始面对“比布伦塔诺当时所看到的还要复杂得多、困难得多”的问题。
确切地说,胡塞尔在《逻辑研究》写作期间以及发表之后甚至还在《逻辑研究》之前,在1887年7月完成任教资格考试后于哈勒大学哲学系的试讲座中,相关档案已经记载了胡塞尔对布伦塔诺观点的怀疑:“胡塞尔博士的讲座涉及这样一个争论的问题:心理学应当建立在自身观察的基础上,还是建立在(心理物理)实验的基础上。冯特和福克尔特被视为这个对立的代表。……他自己认为,尽管他对布伦塔诺极为尊重,却仍然在几点上不得不偏离开他。”(《手稿》,X IV I。此为胡塞尔的未发表手稿,编号根据比利时鲁汶大学胡塞尔文库的胡塞尔遗稿档案编号。以下在正文中简称为《手稿》并标明编号。)便不再满足于布伦塔诺的心理学分析结果,而是根据自己在分析中所见到的状况继续向前探索。胡塞尔在几个主要的心理学划分上都已经离开了布伦塔诺的道路。例如,首先,胡塞尔已经不再坚持布伦塔诺对“心理现象”与“物理现象”的区分,而是将它们纳入到他自己的“意识体验”的标题下。他也不再坚持与“心理现象”与“物理现象”相应的“内感知”与“外感知”的划分,而是用“在认识论上根本性的”“内在感知”与“超越感知”或“相即感知”与“不相即感知”的对立概念来取而代之。他在《逻辑研究》中批评布伦塔诺说:“布伦塔诺的理论根据明见性质和不同的现象组来划分内感知与外感知,这恰恰表明,这种多义性给人造成的迷惑有多大。”参见[德]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二部分,倪梁康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附录“外感知与内感知。物理现象与心理现象”,第8节。
其次,在更大的范围内,胡塞尔不再坚持对表象、判断、情感的三个主要心灵活动类别的布伦塔诺式区分。参见Brentano,Psychologie vom empirischen Standpunkt,Humberg:Meiner Verlag,1971;[德]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一部分,倪梁康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第五研究,第10节。他将这三类心灵活动转变为“客体化行为”与“非客体化行为”这样两种意识体验。“客体化行为”由表象(直观、图像意识、符号意识这些最底层的意识体验)与判断(作为较高的智性行为的意识体验)构成。“非客体化行为”则由情感行为和意愿行为构成,它们自己不能构造对象,而是必须借助客体化行为来获得自己的对象。而表象与判断的区别被胡塞尔归入到“客体化行为”之中,前者以广义上的事物为对象,后者以事态(Sachverhalt[为施通普夫引入哲学领域的术语])为对象,它们的区别相当于语言学中语词与语句的区别。
至此为止,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对布伦塔诺的某种程度的偏离还只是表现在研究对象的归类与定义方面。即使在此后面已经包含着在观察与理解方面的一些基本分歧,恰如胡塞尔所说:“在我们坚持布伦塔诺的本质规定的同时,我们却不得不拒绝他的术语,因为,正如我们已经暗示了的那样,我们的信念与他的信念之间有偏差”[德]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五研究,第二卷,第二部分,倪梁康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第11节。,但这种偏差至此还并不意味着原则性的差异。
类似的情况也表现在1905年作为《逻辑研究》之续编对此可以参见笔者在该书“译后记”中的较为详细的说明,参见《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见《胡塞尔全集》,第十卷,倪梁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525528页。的《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讲座》中。布伦塔诺的时间起源分析构成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的出发点。胡塞尔在这里以第一章的整个篇幅来讨论布伦塔诺的时间起源学说:“我们现在要尝试着通过与布伦塔诺时间起源学说的联结来获得一条通向这些被提出的问题的通道。”他可能是根据当时对布伦塔诺关于时间的讲座的一个纪录稿如前所述,胡塞尔在做“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讲座时,布伦塔诺的相关手稿《对空间、时间与连续的哲学研究》尚未被编辑出版。但胡塞尔很可能是根据他当时的笔记来引用布伦塔诺的相关思想。他曾在1905年3月27日致布伦塔诺的信中说:“我曾找出我的那些关于您1885/1886年的奇妙的维也纳讲座的笔记本,从中选出一些部分读给我的学生们听,并且将它们用作进一步分析的起源点。” E. Husserl, Briefwechsel in zehn Bnden, Band I, hrsg. von K. Schuhmann, Dordrecht/Boston/London: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1994, S.34.而对布伦塔诺的时间分析有一个总体的评价:“我们在想象领域发现了时间表象的起源。除布伦塔诺以外,心理学家们所做的寻找这个表象的本真源泉的努力都是徒劳的。”⑦[德]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见《胡塞尔全集》,第十卷,倪梁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45、47页;第53、56页。但他随后便指出布伦塔诺在相关问题上的局限性以及进一步前行的可能性:“我们在这里遭遇到布伦塔诺理论的一个无法解决的困难,它使得他的本原时间意识分析的正确性受到置疑。他之所以无法克服这个困难,其原因不仅在于上述缺陷,而且还在于另一些缺陷。布伦塔诺没有区分行为和内容,或者说,没有区分行为、立义内容和被立义的对象。……即使布伦塔诺现在并未陷入这样一个错误,即以感觉主义的方式将所有体验都还原为单纯的原生内容,即使布伦塔诺甚至是第一个认识到原生内容和行为特征之区别的人,他的时间理论仍然表明:他恰恰没有顾及这些对其时间理论来说关键性的行为特征。时间意识是如何可能的以及应当如何理解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⑦
但所有这些还可以被视作在布伦塔诺开辟的道路和方向上的继续前行,视作对他的问题研究的进一步展开和深化,或者说,以分析与描述的方式的进一步推进,而且其中还包含着一定的修正和改进。然而这种做法也常常被胡塞尔用来对待自己的问题研究。因而这里还谈不上原则的分歧,遑论思想上的“决裂”。
更为严肃的和更为原则性的分歧乃至对立有可能出现在哲学的基本观点与方法层面。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提出“范畴直观”、“观念直观”,并详细地论证了与此相关的“观念存在”以及“观念对象”的可能性,对此可以参见笔者:《何为本质,如何直观?——关于现象学观念论的再思考》,载《学术月刊》,2012年第9期。由此而远离开布伦塔诺的经验立场上的心理学,而且实际上站到了布伦塔诺的对立面,即站到了观念论的立场上。对此,克劳斯在上述长篇引论中写道:“胡塞尔的‘本质直观对他[布伦塔诺]来说无非只是臆想,因为它想要比抽象化的亦即简单化、普遍化的表象所是更多”。O. Krauss, “Einleitung des Herausgebers,” in:Brentano,Psychologie vom empirischen Standpunkt,1. Band Hamburg: Felix Meiner Verlag, S.XIX.布伦塔诺本人在1905年1月9日致胡塞尔的信中写道:“可惜像鲍尔查诺这样一位如此令人敬重的思想家也误入了思想事物的领域布伦塔诺在这里用的是“das Reich der Gedankendinge”,也可以译作“思想事物的王国”。这与弗雷格后来于1918年提出的“第三领域”或“第三王国”(das dritte Reich)的说法偏巧一致。这也相当于胡塞尔所说的既非心理存在也非物理存在的“观念存在”。,但这个领域并不会因此就被允准。它更多地会被证明为是同样荒谬的。”E. Husserl, Briefwechsel in zehn Bnden, hrsg. von K. Schuhmann, Dordrecht/Boston/London: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1994, Band I, S.34. 以下在正文中简称为《书信》并标明卷数。而在随后于1906年8月1日的信中,他继续写道:“您和其他人喜欢使用‘心理主义者的名称,它所表达的大概无非就是‘经验主义者,只是带有进一步的定义:直接经验是在哪个领域上形成的。对我来说,这个领域毫无疑问就是心理领域,就是一个唯一的心理生物的领域。同样,我一如既往地不相信康德馈赠给哲学的那些先天虚构。”(《书信》I,40)除此之外,布伦塔诺还曾在1905年4月30日写给胡塞尔但并未寄出的一封信稿中写道:“如果我的理解正确,那么您是想将那些对我们而言显明的真理——就通常所说的那些从概念出发便显明的真理而言——统合成一门特别的理论科学,并想将它称作‘逻辑学。有从概念出发便显明的真理,这是毫无疑问的。它们本身具有某些共同的东西,这也是无可否认的。但不可能将它们完整地聚合在一起,这一点您自己不应该会误判。但您想在何种范围内进行这种聚合,我对此还不甚明了。这里的主导意图对我而言同样也不够明晰。”(《书信》I,5758)很可能在1907年5月于佛罗伦萨接待来访的胡塞尔时,布伦塔诺向胡塞尔当面阐释了他的这个观点并提出这个问题。胡塞尔自己也清楚地看到他与布伦塔诺在这方面的分歧,但他仍然坚持这个建立在观念直观基础上的观念论立场,而且实际上在对布伦塔诺的回忆录中以某种方式对布伦塔诺的问题做了回应:“在观念论体系中涌现出了全新的和最为彻底的哲学问题维度,只有在澄清了它们并构造出它们的特性所要求的哲学方法之后,哲学的最终的和最高的目标才会开显出来。”参见Herbert Spiegelberg, The Phenomenological Movement: A Historical Introduction, The Hague: Martinus Nijhoff, 1960, S.52.
这里的要害在于,胡塞尔不仅从观念论的立场出发提出自己的观念直观方法,而且也从这个立场出发开始反对布伦塔诺的哲学立场以及建立在此之上的方法。布伦塔诺是一个坚定的经验论者,并且因此也影响着他的诸多弟子,尤其是施通普夫。他在维尔茨堡时便旁听过布伦塔诺参与的一场辩论,后者主张哲学的未来取决于是否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德]胡塞尔:《回忆弗兰茨•布伦塔诺》,见《文章与讲演(19111921年)》,倪梁康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42343页。,这个观点给施通普夫留下深刻的印象,并且决定了他日后在哲学方法上的基本趋向。布伦塔诺后来于1892年3月在维也纳哲学学会做过题为《论哲学的未来》的报告,再次明确表达了他的基本原则:哲学与精神科学的真正方法只能是一种类似于自然研究的方法,它要探寻的是心灵和精神的变化、发生的普全必然性法则与因果法则。参见O. Krauss, “Einleitung des Herausgebers,” in:Brentano,Psychologie vom empirischen Standpunkt,1. Band, Hamburg: Felix Meiner Verlag, S.VIIVIII.布伦塔诺在这年将他的《论哲学的未来》(1893年出版)的前言寄给胡塞尔(《书信》I,10)。胡塞尔在当年并未提出异议。他还在信中关心地询问布伦塔诺建立心理学实验室计划的落实情况(《书信》I,11)。事实上,心理学实验室以及建基于其上的实验心理学是用自然科学的观察、实验的经验方法来研究心理现象的突出标志,至今仍然是心理学中的主导性方法。不仅布伦塔诺,而且冯特、施通普夫、詹姆斯,还有布伦塔诺的学生弗洛伊德,在这个方向上都做出了各自的努力。但在《逻辑研究》之后,尤其是在《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的长文中,胡塞尔坚定地拒绝用研究自然的方法来研究精神,并将这种做法斥之为自然主义。他认为真正的精神科学是一切自然科学的基础,因而本身不能包含自然科学的前提。在这里,胡塞尔自觉地将自己纳入了康德式的德国观念论的传统中。
所有这些,使得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之后便开始逐渐偏离布伦塔诺,而当他于1907年拜访移居意大利佛罗伦萨的布伦塔诺时,两人之间的差异已经十分明显。但即便是这个时候,他们之间的分歧仍然很难算是根本性的。甚至可以说,这些分歧与胡塞尔1907年后的超越论现象学的转向相比,还算是微不足道的呢!
应当说,胡塞尔与布伦塔诺的分歧,更多的是在1907年超越论转向之后才真正成为问题。胡塞尔所说的为完成与布伦塔诺的思想“决裂”“用了十多年的时间”,正是指从他1887年结束在维也纳布伦塔诺身边的学习,到他1907年在《现象学的观念》的五次讲座中第一次公开表达超越论现象学的观念的十多年时间。
正是在这一年的手稿中,胡塞尔写道:“《逻辑研究》赋予现象学以描述心理学的意义(尽管在《逻辑研究》中,对认识论的兴趣已经占了决定性的主导地位)。尽管可以把描述心理学理解为经验的现象学,但是必须把它从超越论的现象学中分离出来……”(《手稿》,B II 1)也正是在这个著名的五次讲座中,胡塞尔破天荒地没有提到布伦塔诺,而是大量地引用了近代超越论哲学的创始人笛卡尔。
胡塞尔在此时已经不仅可以从本质还原的角度出发将布伦塔诺批评为“感觉主义者”和“经验主义者”(尽管他似乎从未这样做过),而且更可以从超越论还原的角度出发将布伦塔诺视为“自然主义者”(而且他的确这样做了),因为布伦塔诺“还没有看到类似意向蕴含与意向分析这样的东西,后者是对可能的连续相互缠绕的意义给予的分析”Hua IX: Phnomenologische Psychologie. (Vorlesungen Sommersemester 1925), Hrsg. von W. Biemel, Den Hague: Martinus Nijhoff ,1962, S.37.,因为如前所述“意向性”在此时的超越论现象学中已经不再被看作主体与客体的“相遇”,而是被理解为在意识内在中意向活动对意向相关项的“构成”。这个思考的方向和结果,不仅是布伦塔诺及其学派所不能认同的,而且也是胡塞尔早期的现象学同路人所无法接受的。但它完全符合胡塞尔哲学理论的内在进路,或者说,是他的哲学思考的必然结果。因此,胡塞尔与老师布伦塔诺的“决裂”,也是他与当时许多现象学同道及学生的“决裂”,甚至是与他以往的自我的“决裂”。
在达到了这个阶段之后,胡塞尔开始重新思考以前没有清楚地解决的问题,因为如前所述,“每个澄清这些问题的步骤都会回过来对其他问题做出昭示”Hua XXXVIII:Wahrnehmung und Aufmerksamkeit.Texte aus dem Nachlass 18931912, Hrsg. von Thomas Vongehr und Regula Giuliani, Dordrecht: Springer, S.4. 。例如,胡塞尔在“纯粹自我”问题上做出修正,这也意味着在《逻辑研究》第二版中对以往从布伦塔诺那里继承的“无心灵的心理学”做出修正,参见[德]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一部分,倪梁康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第五研究,第六、七、八节;O. Krauss, “Einleitung des Herausgebers,” in:Brentano,Psychologie vom empirischen Standpunkt,1. Band Hamburg: Felix Meiner Verlag,S.XCII.如此等等。
在此情况下,胡塞尔与布伦塔诺之间的私人关系虽然没有受到妨碍,但两人在学术思想方面明显已经渐行渐远。《胡塞尔全集》二十五卷的编者奈农和塞普报告说:“在哲学立场上的分歧并不意味着布伦塔诺与胡塞尔彼此间在人格与著作方面所感到的同情与尊敬的减少。从胡塞尔与布伦塔诺之间的少量通信Herbert Spiegelberg,“Zwei Briefe von Edmund Husserl an Franz Brentano über Logik,” in:Grazer Philosophische Studien, 6:17 (1978),S.112.中可以看出,胡塞尔始终在努力地承认,尽管他偏离其老师的哲学,但仍然还是布伦塔诺的学生。‘我一如既往地觉得自己并且也称自己是您的学生,胡塞尔在1905年的一封信中这样说。(《书信》I,39)布伦塔诺使胡塞尔理解,他恰恰想要培养在哲学上的独立性。‘看起来您在许多方面自由地远离了以往所接受的学说,这一点不会以任何方式伤害我,对此您大概也不会怀疑,他在1904年写给胡塞尔的信中这样说。‘自己在年迈时也仍然还在变化着并且但愿还在改善着,同时我也就会鼓励我的学生这样做。对以前的学生的一个进步,谁还能比以前的老师更感欣慰呢。(《书信》I,19)尽管有相互理解的证明,尽管有胡塞尔将自己哲学立场向布伦塔诺靠拢的努力,在实事上、也在胡塞尔1907年于佛罗伦萨访问布伦塔诺期间的多次对话中,都没有产生任何的亲近,所以胡塞尔强调‘某种疏远,即便不是与我老师的某种私人关系上的生分,这种疏远‘使一种科学方面的接触变得如此艰难。”[美]奈农、[德]塞普:《编者引论》,参见胡塞尔:《文章与讲演(19111921年)》,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1页。
胡塞尔在这里只是回顾了他与老师之间的思想关系并谈到“艰难”,他还没有提到他与布伦塔诺的正统弟子们之间更为艰难的关系。或许马尔维娜的1934年的回忆是对胡塞尔当时心态的一定反映,她写道:“[胡塞尔与布伦塔诺之间的]这个关系一直维系到布伦塔诺去世,而且并未因胡塞尔的所谓‘堕落而受到影响。(即便有克劳斯——他在其布伦塔诺正统派中肯定比教皇本身还要教皇——的那些带有恶意的说明。 )”Malvine Husserl,“SkizzeeinesLebensbildes von E. Husserl,” in: Husserl Studies, 1988,vol.5,S.113.马尔维娜在这里所说的“恶意说明”,涉及布伦塔诺的学生、他的遗稿管理者和著作集的编者克劳斯为布伦塔诺的《出自经验立场的心理学》与《真理与明见》两本书撰写的“编者引论”。实际上,在布伦塔诺遗稿另一位编辑出版者卡斯悌尔为布伦塔诺《伦常认识的起源》与《范畴论》所撰“编者引论”中也含有类似倾向,但不那么明显。克劳斯和卡斯悌尔似乎想通过与布伦塔诺著名学生的论辩来使布伦塔诺的观点广为人知。他在这里以维护布伦塔诺的方式批评布伦塔诺学派内部的叛逆倾向,主要是针对胡塞尔的现象学,但也针对迈农、施通普夫、马尔梯各自的学说。撇开克劳斯在编辑出版布伦塔诺遗稿方面的贡献不论,也撇开其批评内容是否客观如实的问题不论,他所采用的这种为一部251页的重要著作加上93页的“编者引论”的做法,以及用“编者引论”的方式来展开论辩并去完成本应由学术论文来进行的工作的做法,实属罕见之举。参见Brentano,Psychologie vom empirischen Standpunkt,Hamburg: Felix Meiner Verlag, 1973. 然而在内容上,克劳斯对布伦塔诺的其他学生的批评给人以自相矛盾的印象:一方面一再证明他们仍然停留在老师已经达到的层面上,另一方面又重复批评他们没有坚持老师的观点。
但这不太可能是让胡塞尔撰写《回忆弗兰茨•布伦塔诺》一文时感叹自己“并不善于始终做他的学派的成员”⑦[德]胡塞尔:《回忆弗兰茨•布伦塔诺》,见《文章与讲演(19111921年)》,倪梁康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46页。的直接原因,因为该文写于1917年,这时胡塞尔应该还没有读到克劳斯的那两篇令马尔维娜产生反感的“编者引论”,它们在1924年和1930年才公开发表,胡塞尔当时对它们的反应是不做反应。应当说,与他的妻子马尔维娜相反,胡塞尔在1917年更多是在“教皇”本人身上而非在“正统派”那里感受到了某些妨碍性的东西,所以他才会在回忆文章中写道:“我知道,如果有人走自己的路,哪怕是从他那里分出的路,这会使他多么激动不安。这时他会容易变得不公正,并且在我面前也曾如此,而这是令人痛苦的。”⑦
这个问题已经涉及布伦塔诺的思想风格与思维方式,乃至与他的个人性格问题发生关联。胡塞尔在《回忆弗兰茨•布伦塔诺》的文章中对此有以下几点细致的观察与思考:
(1)在方法上,布伦塔诺所偏重的更多是逻辑分析方法和经验科学理论。因此,“对于像康德和后康德的德国观念论者那样的思想家,即那些将原初直观和前直观预感的价值看得远远高于逻辑方法和科学理论之价值的思想家,他的评价并不很高。布伦塔诺几乎不会承认:即使一位哲学思想家的所有理论严格看来都是不科学的,甚至他的所有基本概念都没有能够达到期望的‘明白和清楚,他仍然能够被评价为伟大的”。③[德]胡塞尔:《回忆弗兰茨•布伦塔诺》,见《文章与讲演(19111921年)》,倪梁康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42、341342页。胡塞尔在这里指出布伦塔诺的一个重要思想特征:虽然布伦塔诺是伟大的哲学史家,在古希腊哲学、中世纪哲学、近代哲学的研究方面均有卓越建树布伦塔诺撰有《希腊哲学史》、《中世纪哲学史》、《近代哲学史》以及多部论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史著作。,但他对于德国观念论的传统几乎视而不见,而是将目光主要投向亚里士多德的遗产,而这主要是经验论的思想资源。这与他深受南德意志氛围或维也纳风格影响的思想气质也有内在的联系。只要想一下在这块土地上生长起来的马赫、阿芬那留斯、维也纳学派、维特根斯坦等人便可以理解:感觉分析、经验分析的传统在何种程度上构成了英美现代经验论和实证论的起源,它们也就在何种程度上在布伦塔诺的内心世界中发挥作用,并且导致了对普鲁士的观念论思想传统的轻视和抵御。这一点可能是导致胡塞尔在1907年的超越论转向之后与布伦塔诺最终“决裂”的主要原因。
(2)仍然是在方法上,胡塞尔暗示了布伦塔诺在直观性原则上的不彻底。布伦塔诺的哲学思考虽然在维也纳的传统中属于偏重于直观分析的一类,但胡塞尔指出:“在深入研究过程中以及常常是天才的直观分析中,他还是会相对较快地从直观过渡到理论:过渡到对清晰概念的确定上,过渡到对研究问题的理论阐述上,过渡到对各种可能的解答方式之总和的系统构建上,而本来更应该通过批判而在这些可能的解答之间做出选择。”③这里所说的“不彻底”,是指布伦塔诺没有将“直观”贯彻到对观念的把握上,譬如对数的直观把握上。直观在布伦塔诺那里始终是感性的,只能用来获取物理之物。而当胡塞尔面对观念或含义时,他便感到有所缺失和不足。他曾在十多年后反思:“按照对我来说也有的成规:所有[现实的]东西要么是‘物理之物,要么是‘心理之物,而集合体不可能是物理之物;因而集合体的观念是通过‘反思而产生的,即通过对心理的统一形式的反思而产生的。但数的概念难道不是一种不同于集合行为概念的东西吗?这些怀疑在最初的开端上便使我感到不安,甚至折磨着我,而且它们还延伸到所有后来我所说的范畴概念上,并且最后还以另一种形式延伸到无论何种客观性的概念上。在布伦塔诺学派中通常诉诸的非本真表象、通过关系的表象无法提供帮助;这只是一个为解答而用的语词而已。”Hua XX: Logische Untersuchungen. Ergnzungsband. Erster Teil. Entwürfe zur Umarbeitung der VI. Untersuchung und zur Vorrede für die Neuauflage der Logischen Untersuchungen (Sommer 1913), Hrsg. von Ullrich Melle, Dordrecht/Boston/London: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2002, S.293.由此可见,胡塞尔与布伦塔诺及其学派的“决裂”,在很大程度上是方法论层面的。
(3)除此之外还必须提到的重要一点是布伦塔诺的个性。他给胡塞尔留下的印象是十分固执和过于自信。这一点表现在哲学思考中是思考方式的独断特征与过度的理论自信:“事实上,布伦塔诺完全觉得自己是一门永恒哲学(philosophie perennis)的创造者,我的印象始终如此,无论是当时还是后来。”“因此,如果我正确地评判他的哲学风格,那么他在其每个发展阶段都以相同的方式拥有确定完成的理论,配有一个方阵的透彻思考的论据,它们使他觉得能够应对任何外来的学说。”即使这并不意味着布伦塔诺在理论研究中的固步自封和僵化停滞,即使布伦塔诺在自己的研究中常常会有所放弃也有所进取,但这通常不是由外来的学说和异己的观念所导致或促成。胡塞尔对此描述说:“首先可以理解,他为何对一种深入的教学效果是如此在意,甚至可以在好的意义上说,他为何对一个学派的建立是如此在意:这不仅是为了传播已经获得的明察,而且也是为了对他的思想做继续的加工。当然,他对任何偏离开在他看来业已确定的信念的做法都非常敏感;遇到与此有关的指责,他会变得活跃起来,他总会多多少少地僵持在深思熟虑的表述和质疑性的论证上,并且借助于他的娴熟辨析来做出胜利的宣言,但如果指责者立足于相反的原初直观之上,他的这种辨析就有可能会让人不尽满意。没有人比他更会教育人独立自由地思考了,但是,当这种思考是反对他自己的根深蒂固的信念时,它也就变得更加难以承受。”以上引文参见[德]胡塞尔:《回忆弗兰茨•布伦塔诺》,见《文章与讲演(19111921年)》,倪梁康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41343页。
当这种个性涉及政治方面时,它表现为布伦塔诺对古老的南德意志观念意义上的大德意志观念的执守以及对普鲁士的反感和不宽容。即使胡塞尔与他一样源自南德意志的土地,柏林的学习经历也仍然使他无法与布伦塔诺在这个方面达成一致。而当这种个性涉及师生关系时,布伦塔诺的态度表现为既慷慨和蔼又富于家长式的专断:“但就其本己人格而言,当他可以为他人做善事时,他却是慷慨豁达的。在他对年轻人的个人举止中,他一方面虽然是极有尊严的,另一方面却完全是和蔼可亲的,始终关心着去促进他们的科学培养,但也关心着他们的伦理人格。人们所能做的,就只是将自己完全交付给这种更高的引导,并且即使离他很远,也持续地感受到这种引导所具有的使人高尚的力量。”④参见[德]胡塞尔:《回忆弗兰茨•布伦塔诺》,见《文章与讲演(19111921年)》,倪梁康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40、345页;第346347页。这基本上也是胡塞尔对自己在布伦塔诺那里的亲身经历的描述。马尔维娜曾对这段经历有如下描述:“布伦塔诺像一位父亲一样指挥着胡塞尔下一步的未来计划。胡塞尔应当去萨勒河畔的哈勒,并且在他的学生与朋友施通普夫那里进行任教资格考试,而后应当立即结婚。胡塞尔找借口说他还是哲学中的迟钝初学者,但这一切都于事无济,于是胡塞尔便去了哈勒。”Malvine Husserl,“Skizze eines Lebensbildes von E. Husserl,” in: Husserl Studies, 1988, vol.5,S.113.——在今人看来,无论布伦塔诺的这种家长式作风是好是坏,它的结果都是使人类思想史中多了一个哲学家而少了一个数学家。这就是思想的遗传与变异的故事。
当然,胡塞尔也注意到布伦塔诺晚年在与他人关系方面做出的宽容与理解的努力,并且对他与布伦塔诺的师生关系做了如下的总结:“我必须坦率承认,他做了他所能做的。他一再地努力重新建立起科学的联系。他很高兴,我在这几十年里对他的尊重从未减少过。相反,这种尊重只会有所增加。在我的发展进程中,我恰恰学会了对从他那里获得的推动力量和价值做越来越高的估量。”④
五、 结语:思想间的传承与观念间的张力
以上只是对胡塞尔与布伦塔诺在思想与情感方面的联系的一个概括论述。这个思想联系所含有的内容极其丰富,足以为后人了解各种思想之间与各个思想者之间的相互碰撞与相互作用及其产生的结果提供充实的精神资源。而且这种思想联系的风景在思想史上一再出现,尽管是以或多或少变化了的方式。人类思想史的很大一部分都是由这些心灵活动与思想联系所组成。
如前所述,对胡塞尔的哲学培养起了决定性作用的是布伦塔诺。在此意义上胡塞尔明确地将布伦塔诺视为自己的老师,即便不是唯一的,也是第一的。这已经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硕士生导师或博士生导师意义上的老师,不是指教育体制意义上的学习内容的传授者和研究方式的培养者意义上的老师,而是在个人的思想与精神的原初发展过程中的内在而直接的指导者。
在布伦塔诺与胡塞尔之间的这种师生关系会使人很快联想到胡塞尔与海德格尔之间的类似关系。这将是笔者日后会专门讨论的问题。这里只需指出在胡塞尔与布伦塔诺以及胡塞尔与海德格尔这两个相互关系之间的一个相似点:胡塞尔也从未指导过海德格尔的博士论文或任教资格论文,但海德格尔也将胡塞尔视为“自己的老师”和“父亲般的朋友”海德格尔在《明镜》周刊谈话中第一次在印刷文字中将胡塞尔称作“我自己的老师”,在致胡塞尔的书信中称胡塞尔为“我父亲般的朋友”。。因此,当舒曼读到胡塞尔在1927年致英加尔登(R. Ingarden)的信中就海德格尔与自己的哲学差异而感叹“可惜决定了他的哲学教育的并不是我”(《书信》III,234)时,他会立即得出结论说:“这证明胡塞尔并不将自己视为海德格尔的‘老师”,而且认为这与胡塞尔终生认魏尔斯特拉斯和布伦塔诺为师的做法正好相反,因为决定了胡塞尔的哲学教育的事实上是他们二人。此外,舒曼在文章中还进一步证明:海德格尔在内心中的确也并不将胡塞尔认作自己的老师。Karl Schuhmann,“Zu Heideggers SpiegelGesprch über Husserl,” in: Zeitschrift für philosophische Forschung, 1978,32 (4),S.591612. 此处引文出自S.594, S.598, Anm. 29.但实际上,海德格尔自1918年起“在胡塞尔身边教和学的同时练习现象学的看”④[德]海德格尔:《面对思的事情》,陈小文、孙周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95、90页。的时间远长于胡塞尔在布伦塔诺身边学习的时间,他受到的胡塞尔的影响也一定不逊于布伦塔诺对胡塞尔施加的影响。因此,即使海德格尔内心中真的不将胡塞尔当作老师,而且甚至在笔者看来他内心里也的确不曾将任何同时代人认作自己的老师,无论是在教育体制内还是教育体制外意义上的老师,这也只是他的个人的性格问题。客观地说,倘若他有一天承认自己曾有老师的话,他一定会将胡塞尔排在第一位。
笔者在这篇文字结束时之所以将海德格尔拉入到胡塞尔与布伦塔诺关系问题的讨论中,乃是因为这里讨论的思想传承和思想张力在这三人之间构成一个相对独立和封闭的星座。
海德格尔自己在《我进入现象学之路》中曾就布伦塔诺、胡塞尔与他自己的关系回顾说:“我从许多哲学杂志的指点中得知,胡塞尔的思维方式是由弗兰茨•布伦塔诺决定的。自1907年以来,布伦塔诺的论文《论亚里士多德那里存在者的多重含义》(1862年)就是我最初笨拙地尝试去钻研哲学的拐杖了。”④而1907这年也正是前面所述胡塞尔赴佛罗伦萨最后一次拜访布伦塔诺的一年。
在《从布伦塔诺经过胡塞尔到海德格尔》一文的作者内格罗看来,从布伦塔诺到胡塞尔再到海德格尔的思想脉络必须得到纵贯的把握:“如果海德格尔的存在哲学还没有从它与海德格尔的精神祖先的关系出发得到说明,即没有从一阶的胡塞尔和二阶的布伦塔诺出发得到说明,那么这门存在哲学就不可能得到理解。”⑥参见Walter DelNegro,“Von Brentano über Husserl zu Heidegger. Eine vergleichende Betrachtung,” in: Zeitschrift für philosophische Forschung,1953,7(4),S.571585;S.580.内格罗甚至排出一个思想概念发展的谱系表。例如,就意向性问题的传承与张力而言:在布伦塔诺那里,“每个心理过程都是一个有意识的行为举止,所有意识都是意向性的,主客体的紧张关系”;到胡塞尔这里,“所有意识都是意向性的,但在意向得到充实的情况中则是直接的被给予的存在,并因此而是对主客体的紧张关系的扬弃”;再到海德格尔这里,“所有关于存在者的意识都是意向性的,而对存在的把握则不是意向性的,没有主客体的紧张关系”;如此等等。⑥
这个谱系学的研究提供了对笔者在此所讨论的思想的传承与观念的张力问题的一个出色举证。胡塞尔曾在1917年的回忆录中就自己对布伦塔诺思想的改造必要而写道:“在其考察方式的固化了的风格中,并且以他的概念和论据的固定框架,他已经没有足够的适应能力来追复理解对他的基本观点进行改造的必然性了,而我当时却看到了这种改造的迫切性。”[德]胡塞尔:《回忆弗兰茨•布伦塔诺》,见《文章与讲演(19111921年)》,倪梁康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48页。这时他一定没有想到,十多年后同样的想法也会出现在海德格尔那里。但这种思想的传承与思想的张力已经成为思想史上具有某种规律性的东西了。它可以为胡塞尔对思想史上常常会“忽然间耸立起一个精神巨人的高山群落”[德]胡塞尔:《费希特的人类理想》,见《文章与讲演(19111921年)》,倪梁康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96页。的感叹提供一定的解释。
当然,在这里提到的精神巨人中,布伦塔诺受到的关注与重视与他所应得的依然远远不符。胡塞尔在回忆录中所说的情况,即布伦塔诺的“第一家园[奥地利]和第二家园[意大利]”都“没有给他的巨大才华以应有的酬谢”[德]胡塞尔:《回忆弗兰茨•布伦塔诺》,见《文章与讲演(19111921年)》,倪梁康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48页。,至今也仍然适用于整个哲学世界对待布伦塔诺的态度。内格罗(Walter DelNegro)认为:“布伦塔诺长时间相对不受关注。这要归因于他畏惧多写,这妨碍了他将其后期哲学所阐述思想的关键性转变公之于众。”见Walter DelNegro,“Von Brentano über Husserl zu Heidegger. Eine vergleichende Betrachtung,” in: Zeitschrift für philosophische Forschung,1953,7(4),S.571585.
毫无疑问,胡塞尔从布伦塔诺那里得到了很多,可能比他自己意识到的还要多;但胡塞尔对布伦塔诺所做的反叛也很大,同样可能比他自己意识到的还要大。这个命题在经过必要的修正后也适用于海德格尔与胡塞尔的关系,无论他们自己是否承认。
同布伦塔诺与海德格尔相比,胡塞尔作为一个擅长自我反思并且始终记录自己所思的思想家,在这方面的思考和留下的记录相对要多一些,因此他可以成为我们在此问题讨论中的主要参照,不论是在他与老师布伦塔诺的关系方面,还是在他与学生海德格尔的关系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