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循环经济的矿产资源价格经济学分析及创新研究

2014-08-04 18:16马智胜孟召博
企业经济 2014年4期
关键词:经济学分析循环经济创新研究

马智胜 孟召博

[摘要]矿产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其价格的合理性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前提。然而,当前矿产资源价格机制存在很多缺陷,导致价格与市场严重脱节,且与再利用资源比价不合理,形成了循环经济发展的资源价格制度障碍。建议通过政府的调节、健全市场化的资源定价机制、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等制度创新,促使价格能真实地反映资源市场的供求关系、稀缺程度以及造成的生态环境负外部性成本,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资源价格制度保障。

[关键词]循环经济;矿产资源价格;经济学分析;创新研究

[中图分类号]F4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24(2014)04—0033—04

循环经济是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是“资源一产品一废弃物一”的循环模式,主要围绕着节能减排的思想来开采利用矿产资源,遵循“3R”的原则,即包括“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的原则。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矿产资源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生产和消费中排放的规模及排放效率,进一步影响经济是否可持续发展。我国矿产资源的定价一直受制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价格不能合理地反映开发资源过程中产生的实际成本及具体资源的稀缺度,资源的优化配置缺少相关体制和机制的有力保证。本文拟从循环经济的视角来探讨我国矿产资源价格的发展现状及创新。

一、矿产资源行业现状分析

(一)对外依存度比较高,价格上涨压力较大

进入21世纪,我国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供给度已经远远地滞后于国内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度。从矿产资源总量来看,我国是“资源大国”,主要表现在矿产资源的种类繁多,而且很多矿产资源储量位居世界前列,但从人均占有量来看,我国又是“资源小国”,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上述的主客观原因都造成目前我国资源对外依存度普遍较高的现状。2012年来自国土部的数据表明,我国石油、铁、铜、铝、钾盐等五大矿产的对外依存度都已经超过了50%的安全警戒线(图1),大宗矿产资源因“内供”严重不足,不得不依靠“外援”。比如:在常用的有色金属中,铜、铝、镍资源的储量占全球总储量的比例为4%、2.86%、4%,而与之对应的是国内超过50%的全球上述资源的消费量,导致2012年我国铜和铝的资源缺口都已经达到80%以上,供需严重不均衡,大量依靠进口。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也相应增大,矿产资源的进出口数量也节节攀升,同时国内后备及新探明的资源储量增长速度明显滞后于需求速度,直接导致我国面临矿产资源储量不足的问题。很显然,主要依靠进口是不现实的,随着境外矿产资源利用成本增加,经济风险和政治也会加大,过多地依赖国外矿产资源势必影响到国内经济发展,我国加大对矿产资源的开源节流、提高资源利用率是必须要做的事。

(二)利用度不高

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是我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保证,建设生态文明国家,保障国内矿产资源的有效供给,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我国矿产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根本措施就是开源和节流,即提高我国矿产资源的开采量及利用率作为矿产资源战略发展的重中之重,节流就是最大化的利用既有资源,盘活闲置和呆滞资源,提高资源保障程度,而矿产资源节流的关键在于通过技术创新,改进生产工艺及生产流程,最高限度地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率。现实中,我国矿产资源总体利用程度仍然不高,过度和无序的开发导致我国优势资源的优势地位岌岌可危,长期的无效开采又带来了环境破坏、地质灾害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资料表明,目前我国矿产资源总体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仅为30%至35%,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总的来说,当前我国矿产资源投资开采增速放缓,矿产资源市场秩序混乱,价格震荡加剧,掠夺式开采普遍存在,在现行垂直分工格局下,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承担着全世界高能耗、高污染的社会负成本。同时,我国有色矿产数量很多,但从总体上来看贫矿多、富矿少,这些特点必然增加开采难度。除了资源储量不足的问题,个别地区还存在违规获取采矿权证等问题。长期以来,矿山遭遇非法开采等诸多乱象,资源的流失颇为严重。

(三)需求刚性,价格不合理

从矿产资源的现状来看,我国矿产品资源价格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与市场经济体系下的供需关系联系甚微。上述也已经提到,我国多数矿产资源自然禀赋非常差,主要表现在难选矿多,易选矿少,开发难度及成本高。进入21世纪,随着以我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的不断崛起,其矿产资源自给不足,进口攀升,导致全球矿产资源的需求急剧增加,同时矿产品价格也大幅上升。2012年,我国进口总额已经占到进出口总额的35%,矿产资源需求持续刚性增长迹象明显。实际上,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高速增长所带来矿产资源刚性需求增长的影响,矿产品价格不断上升,我国矿业进入繁荣期,矿业投资回报明显。伴随着矿产资源产品需求刚性增长,导致国内的供需矛盾依然存在。以煤炭为例,经过前两年的价格波动,随着地方政府救市政策的见效,我国煤炭新增产能有一定幅度的提高,但是进口依存度也仍然较高。从全球煤炭消费趨势上看,我国长期供给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供给不足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

二、矿产资源价格存在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一)资源价格构成的经济学分析

资源,是各种物质要素的总称,其构成了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物质条件。由于资源本身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劳动产品,所以其矿产资源价格的构成主要涉及其生态和经济两个方面。我国采取政府主导定价,而政府制定的价格体系,只反映了资源的开采成本,而没有全面涵盖环境补偿、资源耗竭、企业可持续发展等相关成本和损失。现行价格体制中,伴随资源开发产生的社会成本并没有被涵盖里面,特别是生态功能的恢复成本没有体现在资源价格体制中;另外,利益是资源开发混乱的主要原因,资源所有者利益内部化不合理,国家应所得利益在资源价格体制中反映不充分,通过税费制度得到的收益微乎其微,矿产资源的开采补偿率过低,很多开采等同于无偿开采,大多企业的实际开采现状与法律有偿开采的相关规定相背离,最终导致国家反而要为矿难和生态环境的破坏来买单。

(二)市场失灵的经济学分析

当前,我国资源价格是由政府主导定价模式,资源市场化程度不高,不能真实有效地反映市场供需现状和矿产资源的稀缺度,致使资源价格不合理。价格不合理主要表现在没有包括外部的社会成本,缺少对负外部性的补偿。外部性主要是指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不一致的问题,可以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而本文提到的矿产资源对生态环境的外部性主要是负外部性,即由于资源投资者在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中造成了外部生态环境的破坏等问题,但是该问题并没有通过市场经济机制所反映,促使私人的边际成本(MPC)低于社会的边际成本(MSC),其差别就是负外部性的外部边际成本(MEC)(图2)。而边际社会成本主要由边际生产成本(MPC)和边际外部成本(MEC)组成,考虑到负外部性带来的外部边际成本MEC为正值,私人边际成本(MPC)必须加上外部边际的进行。

政府主导下的资源价格体制,为了追求GDP的高速增长,将负外部性下的生态环境外部成本排除于价格体系之外,导致生态环境的逐渐恶化。另外,政府的强制性指令和税费政策也极大地破坏了市场价格机制,导致资源价格体制扭曲,反而促使很多政府官员掌握了过多的权力,为腐败的孳生创造了“温床”。当前,我国政府的角色定位不合理,应该定位于矿产资源市场的宏观调控者而非微观的主导者,很多地方政府官员,由于任期较短,追求短期效应,达到GDP的快速提高,甚至漠视矿产资源的过度开采,不惜引入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的项目,而真正需要政府关心的教育、医疗、农业等领域,关注度明显不够,使得我国经济产业的投资率居高不下,而且总体投资结构扭曲,从而导致矿产资源配置的低效率。

成本(MEC),即:MPC+MEC=MSC,形成边际社会成本。反映在图2中,就是将私人边际成本曲线MPC垂直向上移动MEC个单位,即得到社会边际成本曲线MSC,K点才是合理的资源价格,也即是边际社会成本曲线与社会边际收益MSB的交点,在这一点上矿产资源得到最优化配置,而且产量最优。MSC=MSB的前提下,最合理的价格为P2,产量为Q2,在环境负外部性下,矿产资源开发者可以将应由自身承担成本转嫁为社会的外部成本,从而使得其产量为Q1超出了社会所能承受的最优产量Q2,在其自身获得超额收益的前提下,社会的资源配置确远达不到帕累托最优的状态,进而降低了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这种内在市场失灵的经济客观因素,如果缺少合理的措施,就会促使环境的负外部性问题日益严重,生态环境就会越来越差。

(三)政府过度干预的经济学分析

资源市场下存在“市场失灵”的现象,所以需要政府的调节,但是目前我国政府采取的不是调节而是主导模式,政府干预的缺位和越位,导致矿产资源的价格并没有实现市场的优化配置,而是计划经济下的政府主导定价。以煤炭市场为例,多年以来,我国煤炭定价采用双轨制,主要分为“重点电煤”和“市场电煤”,即形成了“计划价格煤”与“市场价格煤”同时存在的“怪现象”,而前者的煤价明显低于后者的煤价,在煤价上涨时,“计划价格煤”最大化地保护了一些发电企业的利益。从发展来看,煤炭市场化的程度会越来越高,但与煤炭供需密切相关的电价仍是“计划价格”。一旦政府干预电价,对价格进行调整,其电价的波动会逆向传导给煤炭,从而进一步制约和影响煤炭市场化

(一)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经济体制

回归市场主导才是根本,即建立以市场定价为主体,通过市场经济机制来调节矿产资源的价格,促使价格能有效地反映资源的稀缺度以及产权边界清晰的微观主体。在经济发展运行当中,政府应该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而非微观干涉。很多地方政府直接干涉经济的具体运行,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严重的经济后果。所以,市场经济体制的创新就是要实现由政府主导型价格机制转向市场主导型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矿产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针对市场失灵的现状,还需要政府的宏观干预,即以市场为主导,政府为辅的价格机制,引入竞争,逐渐理顺政府、资源市场和开发企业的三角关系。通过市场经济的自动调节,促使资源价格能客观地反映矿产资源的稀缺程度,而政府应发展和完善矿产资源交易市场,对极少数特殊产品可以实行政府监管定价,比如可以对石油等重要稀缺资源实施监管定价,待资源市场逐渐成熟后,再放开,最终退出价格管制。同时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低碳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政府在发展低碳循环经济当中要成为发展低碳经济的主要推动者、政策提供者和监管者,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完善矿产资源有偿开采、提高利用率

矿产资源资源为不可再生资源,需要合理地开采与利用。2012年,国家将矿产资源的节约与综合利用作为《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的三大任务之一,意味着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已成为国家战略的主要组成部分,实现矿产资源“节流”利用,是当务之急。另外,国家通过收取税费形式来给予开采者有偿开采权,但是目前我国矿产资源的有偿开采率极低,存在大量非法开采现象,应该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使矿产资源开采纳入安全有序监管之下。由于体制不畅,我国矿产资源监管部门之间交错复杂,不利于价格的制定,需要设立专门的资源监管部门,来管理矿产资源领域内的各种问题,逐渐提升矿政管理水平,通过对矿产资源出让基价进行调整,变矿产资源“无偿划拨”为“有偿使用”。对新设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应全部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配置手段实行出让,严厉打击“暗箱操作”、“权矿交易”等各类违法行为。以市场化手段配置企业的开采权,通过企业的公平公开的竞争性出价,政府可以获得所有投资企业愿意支付的最高额,最大化实现国家利益。同时,尝试取消采矿权审批中针对可以对矿产资源可利用性评价进行类比的处理办法,督促企业采取先进的技术手段才可以获得资源的开发权。政府要加大对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的相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参照国外先进经验,设立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基金,保障矿产资源开发的全过程置于政府的监管之下。另外,投资者在排他的矿业权中享有矿产资源开发的排他性,其开采行为将受到法律保護,也利于投资者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三)矿产资源定价机制的经济学创新

针对矿产资源价格的定价,选择合理的方法,本文主要选择边际机会成本法来确定矿产资源的价格,该方法能够有效地把资源的合理使用和“代际公平、合理补偿”的原则串联在一起,涵盖利用矿产资源所付出的全部成本。如图2所示,合理的矿产资源价格应该等于其边际机会成本。即P=MSC=MSB。当P小于MSC时,引起资源的过度使用,当P大于MSC时,会影响正常的社会资源的需求。另外,主要针对具有矿产垄断性的资源,如电力、天然气等,可以采取投资回报率法或限价法,投资回报率法以确定企业的利润为主,允许矿产资源的开采者收回投资并有合理的利润空间,比如15%左右,该方法可以保持矿产资源的开采有足够的投资规模,但对于提高投资者的开采效率帮助有限。限价法是通过把资源的价格与消费物价指数联系到一起,每年按一定幅度增长,相关机构定期检查价格增长变化幅度,该方法有利于刺激生产者提高效率,为政府减负。针对垄断性比较强的部分矿产资源,可以建立以限价法为主,投资回报率法为辅的资源定价机制。

(四)完善资源税费制度

建立在循环经济的前提下,从税费机制的角度来完善矿产资源的价格,使资源的价值可以得到合理补偿。我国现行的资源税课税范围比较窄、税率也比较低,主要采取从量计征,很多矿产资源免税,直接导致了资源的零成本、零利用。从2012年起我国实行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统计直报制度就是完善税费体系的一大进步,该制度不但可以进一步加强补偿费征收统计的日常监管管理,还可以实现补偿费征收统计的信息化,提高征收效率、规范征收管理。资源税改革可以和环境的税费改革联系在一起,一方面需要适当地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最终覆盖所有的矿产资源,逐步实现从价计征,而且实行累进税率;另一方面结合自身情况,适当调整税制标准,对不可再生性及稀缺性的矿产资源课以较高比例的税,建立全国联网的资源税费信息平台,通过完善税费制度逐步建立起较完善的生态经济补偿制度。

(五)循环经济下的矿产资源产权制度设计

发展循环经济,完善矿产资源的回收利用,减少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浪费率、资源再利用,是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低下,为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把握“城市矿产”开发利用契机,充分开发回收利用潜藏在各种废弃产品中的庞大资源,才能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有效缓解资源约束、减轻环境污染、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目前,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阶段国内的矿产资源回收产业规模逐渐扩大,体系逐渐完善,相关技术水平也得到了提升。价格机制中的使用成本支付给国家的费用,而产权的是否清晰直接关系到价格机制的设计,所以合理的创新产权机制是价格体制完整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经营权以及处置权等比较清晰,但是针对开展循环经济、废物再利用的过程却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产权的界定非常不清晰,增加了发展循环经济的成本,废弃物不能合理地进入要素市场。所以,需要针对循环模式下的各个环节建立明晰的资源产权关系,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加大投入开发利用衍生资源,通过加大对“舍弃”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最终达到“以废养废”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参考文献:

[1]武靖州.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与经济结构调整[J].当代经济管理,2013,(4)

[2]王行鹏,宋晓东.论我国资源价格体策的合理构建及路径运择[J].中国物价,2008,(10)

[3]任晓松,吴世斌.基于循环经济的资源价格改革研究[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0,(2)

[4]温桂芳.资源价格改革的难点与出路[J].中国商贸,2010,(11).

[5]杨一博,宗刚.资源稀缺、异质替代与价格联动——对再生资源价格波动的新解释[J].价格月刊,2012,(12).

[責任编辑:何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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