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谢赫“六法”看中国画创作观

2014-08-02 00:42叶磊
艺术研究 2014年1期
关键词:六法谢赫中国画

叶磊

摘 要:本文通过南齐谢赫《古画品录》中提出的“六法”,与创作实践相结合,得出新的艺术视觉观点,力图在美术创作实践中寻求与感受谢赫“六法”的理论体系,并通过阅读诸家理论研究与“六法”的相关研究,推演出诸如“三远”、“六要”、“新七法”、《涅槃经》佛性 “六法”观点等有关美术理论讨论的课题,试图探讨有关未知的话题而展开讨论中国画创作观念。

关键词:谢赫 六法 中国画 创作观

引言

关于“六法”的探讨历代美术学者探讨云云,南齐谢赫所著的《古画品录》中所谓的“六法”,即是一曰气韵生动,二曰骨法用笔,三曰应物象形,四曰随类赋彩,五曰经营位置,六曰传移模写。

“六法”在中国美术史上有着重要的影响,涉及到美术的诸多方面,尤其在中国画艺术上有着重要的影响。目前研究“六法”者诸多,都是各家之言,纵观全局还有很多值得探讨的话题,“学无止境”、“艺海无涯”,以下就“六法”与创作关系展开探讨,望各位专家批评指正!

一、气韵生动

气韵生动,即气韵生动是也,或气韵,生动是也。气韵是中国绘画艺术要求的最高原则,是“六法”中的精粹,经过历朝历代更替与演变,最终将“六法”成为绘画艺术的最高的绘画原则和标准,是经过时间的检验,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气韵是把对象的精神面貌生动地表现出来,使作品具有艺术感染力,上升到最高的艺术追求和绘制标准,是一个艺术家达到最高境界的艺术标准。

气韵是绘画的必要条件,得到历代画家、理论家所公认,视为“法则”来对待。在学术研究中占据极高的位置。中国画艺术最讲究“气”,气是中国画的灵魂,其实所有艺术都是相同的,上升的艺术层面,都是讲究最高的“气韵”,没有“气韵”就无从谈及。气韵极为重要,故综合中国绘画史各家所言,公认列为第一。

二、骨法用笔

骨法用笔,即骨法用笔是也,或骨法,运笔是也。骨法指的是形象结构,最初中国绘画以人物为主,画上面的构造主要是用线条来表现的,疏密关系的表现就要绘制出软、硬、疏、密的视觉气象。作画先勾线后着色,唐早期的人物画,后来的水墨山水画都有这方面例证,如唐阎立本的《步辇图》、唐墓壁画、敦煌壁画、永乐宫壁画等等。线条决定一幅画的成败,因线条是一幅画的骨干。没有骨法用笔也谈及不上什么好的绘画艺术,就像一个人没有骨头一样,立不起来。

因此不难理解“骨法用笔”的解释,可理解为物象的结构和表现具体的结构的线条与笔法的运用。骨法用笔是一种精神,一种气质,是一种时代精神的表现。故在绘画史上综合各家著述论证,骨法用笔被列为第二,说明“骨法用笔”的重要性。

三、应物象形

应物象形,即应物象形是也,或应物,象形是也。通常解释为“准确地描绘对象的形状”。如南朝宗炳在《画山水序》所说的“以形写形、以色貌色”就是说明这个道理。“ 应物”即应与物上。南齐谢赫在《古画品录》中解释“应物”就是“象形”。

绘画艺术是造型艺术,是不能没有形的,没有“形”的就成立不了绘画,因此“气韵”、“骨法”皆靠“应物”方式方法才能成立,“应物”为四维艺术,实实在在的存在的真实器物,呈现平面上的绘画艺术就发生了变化,是视觉的,就是绘画艺术,在绘画艺术中为“二维”的艺术,实物转化成虚拟之时,就发生了质的变化,需要辩证的理解。

因此,在“气韵”与“骨法”之间相互契合的作用下才能出现“应物”,“应物”又在前两者的基础上绘制出虚拟的物象的具体反映。因此“应物”排列为第三。

四、随类赋彩

随类赋彩,即随类赋彩是也,或随类,赋彩是也。通常解释为“按照不同的对象表现它们的色彩”。在物象的形画出后,即要赋予色彩,更具现实中的色彩在平面造型进行艺术化处理,接近现实的颜色予以附着,绘画到“赋彩”就即将结束。因而物象是什么颜色的就在画面上用什么颜色,不一定要绝对,但要接近现实中的颜色。汉王延寿在《鲁灵光殿赋》中记载“随色象类,曲得其情”,这里的“类”就是指形象。另外《淮南子》、《国语》、《左传》等文献中都有类似的解释。故“随类赋彩”排列为第四。

“随类赋彩”表现的绘画语言中有着极为重要的视觉效应,不光是表现表面上的色彩色泽,更是表现自我的色彩。如古代出现的“青绿山水”就是典型的例子,“山”本来在现实中无绿色的,谁也没有见过,但是在儒家思想中解释道山、石就是绿色的思想,经过历代传承,“青绿山水”成了绘画艺术的学科之一。相对青绿山水出现的同时,壁画艺术“青绿”色彩也相继运用。近代诸多画家使用的颜料,用自我的颜色来表现自我的创作意识意图,如山都是红色的、黑色的等等,什么颜色都有,各个抒发了自我的艺术情节。这些画家有石鲁、钱松喦、李可染、黄宾虹等等。

五、经营位置

经营位置,即经营位置是也,或“经营,位置是也”。经营,就是规划。含有创始,创业之意。在中国古代绘画中视为“构思构图”,虽列为第五法,但是在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论画六法》中认为是“画之总要”。顾恺之《论画》中记载为“置陈布势”。因此不难看出虽然只是经营规划位置,却不可随便,要“经之营之”也。谢赫解释为“位置是也”。专指画面的布置,人、物、山、水、人家的摆布与穿插关系,简单讲就是“构图”。 “经营位置”为“六法”中极为重要的一法,也是极为重要的一章。“经营位置”从字面上不难理解,但做起来就不是那么理想。我经过多年的实践创作得出自己的一套结论,认为“经营位置”十分重要,应为“画之总要”,因为经营位置是基础之基础,是创作者首先考虑的问题。当我们拿起画笔时第一考虑的就是如何构图的问题。因此“经营位置”十分重要,值得深入研究。

六、传移模写

传移模写,即传移模写是也,或传移,模写是也。传移模写指临摹前人的优秀作品,向优秀遗产学习。顾恺之专门有评述“模写要法”,简要的解释就是学习传统。作为绘画艺术学习来说,传移模写是一种学习的方式方法,一种手段,不可能替代创作。在复制古画来讲,传移是不可缺少的工作。因此,南齐画家、理论家谢赫在《古画品录》中记载:“非画所先”;唐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记载:“乃画家未事”。此为“六法”中最后一法。笔者认为实则为第一法也。

传移模写在现实中使用的极为广泛,尤其在绘画造型艺术方面、书法临摹等方面表现的极为突出。传移模写是学习传统,临摹前人的优秀作品,学习前人的优秀成果的最佳途径。历代画家都有“仿”前人的墨迹,在画作上题款“仿”的字样。仿与创作的区别,仿不是创作,仿是学习前人的优秀成果,创作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表达自己的学识见解,以自己的独到的手法来描绘事物与笔墨艺术语言的表达方式。因此传移模写是艺术创作的“始祖”,学习艺术的启蒙。只有传移模写才能谈及其他创作的可能。

结语、“六法”与中国画创作观

综上所述,通过谢赫“六法”理论的释读,能够全面解读谢赫的“六法”观念,能够推演出相关的绘画艺术理论的准则与美术理论的延续。经过全面的具体详实地解读“六法”的概念与中国画艺术创作观。 “六法”是绘画品评的准则,也是所有美术学科创作的准则和标准。推演到五代荆浩在《笔法记》中提出“六要”,也是在谢赫的基础之上,有发挥了自己的所长,更加完备了绘画艺术语言的完整性。

因此,“六法”是绘画品评的准则,也是创作的准则。“六法”在绘画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学术研究价值,但是也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如“六法”完备性是不够的,五代荆浩的“六要”,宋郭熙的“三远法”等等都是在实践的基础之上总结的,现代画家徐悲鸿先生的“新七法”则是在古代绘画理论中总结出来的。这些画论都是对谢赫“六法”的补充与完善。另外笔者近期在拜读佛经《大般涅槃经》中发现其中有一则非常著名的盲人摸象喻。经文以众盲各执一词,比喻将色、受、想、行、识、有我当作是佛性的观点。不难看出,《涅槃经》中所说的佛性这一“六法”观点与谢赫“六法”之间存在某种微妙联系。经谢赫“六法”与《涅槃经》佛性“六法”二者对比可知,人的创作意识与思维及言行是相同的,特别是创作表达方式方法,只是表达的途径认识不同,都有其共性。那么佛经与中国画创作的关系又如何呢?我们应该值得比较研究,从中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具体研究待今后继续深入。

谢赫“六法”在今天看来是与实际创作有些出入,如果专门从学习绘画到进行创作的角度来说,我们不妨把“六法”顺序到这样排列,正好是今天进行美术创作的程序。即传移模写、经营位置、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气韵生动。谢赫“六法”论的提出成为我国古代美术作品品评的标准和重要美学原则。“六法”论提出了一个初步完备的绘画理论体系框架,中国古代绘画从此进入理论自觉的时期,以“六法”作为衡量绘画优劣的标准。在今天看来还是有重要的意义。“六法”理论一直影响着中国历代绘画与美术理论的研究标准,成为“绘画”艺术的法理依据,也是绘画艺术的最高准则。学术研究是同样是艺术,尤其是艺术理论研究是科学的,也是不确定的,与哲学美学等诸多学科相互交叉研究,不断地得出新的艺术理论,为中国画艺术实践创作指引新的方向。

参考文献:

[1]【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卷一)“论画六法”[M].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1963.

[2]陈传席.六朝画论研究[M].天津: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2006.

[3]周积寅.谢赫“六法”有什么意义.载上海书画出版社编:古代艺术三百题.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89.

[4]韩刚.谢赫“六法”渊源考[M].美术研究,2010(2).

[5]俞剑华.中国绘画史[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9.

作者单位:运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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