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峰
金融危机以来,民间资本在实体行业难以找到新的增长点,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愈发不畅通,导致目前杭州民间投资的结构不尽合理,过度集中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在社会事业等公共领域布局不足。如何提振民间投资信心,将民间资本引导至实体经济使其成为拉动杭州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对促进杭州民营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产业结构调整与民间投资缺乏良性互动机制。在外需走弱、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的大背景下,杭州传统优势产业普遍面临产能过剩的局面。民间资本在传统优势产业领域难以拓展,投资方向难以确定,投资效益没有保证,在实业收益率明显低于资本收益率的背景下,只能集中投向房地产及虚拟经济。与此同时,新一轮的产业结构调整相对迟缓,新兴产业体系尚未形成明显优势,整体产业水平和运行质量不高,民间投资在新兴产业领域难以发现投资亮点和增长点或是面临投入多、周期长、风险高等困境。
内生性民间金融制度及对投融资引领功能的缺失。民间资本普遍面临供给与资金需求错位的困境,究其根源在于缺乏与民营经济相匹配的“民资民用民管”的民间金融制度。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行为与规避风险行为使其难以为民间投资发展提供畅通的投融资渠道,民间金融运行机制与民间资本投融资特征具有天然的藕合性,因此民间投资困境的解除不能依赖于现有的正规金融框架,而要构建民营经济内生性的金融体系。
自主创新动力不足制约民间投资转型升级。作为民间投资的主体,杭州市民营企业总体上创新能力不强,表现为企业自身自主创新意识薄弱、自主创新投入不足和创新人才的缺乏;另一方面,表现为块状经济内企业开发新产品以仿造为主,可用于产业化的技术供给、储备不足,由此制约了民间投资获利能力与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民营企业传统路径依赖构成瓶颈制约。从民营企业组织模式来看,民营企业多选择家族化管理模式,企业治理结构和产权结构具有封闭性和单一性特征;从产业选择来看,民营企业往往从门槛较低的领域进入,技术含量低;从融资途径来看,民营企业往往以内源性融资为主,无法适应大规模融资的需要。
坚持规划引领。立足杭州“一基地、四中心”的城市定位,围绕科学发展城市经济,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档次,研究制定民营企业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规划,坚定不移把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主攻方向,发挥民营企业的比较优势,推动杭州民营经济转入科学发展轨道,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坚持政策落实。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出台的鼓励民间投资的一系列举措,结合杭州市相关鼓励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全面细化落实,帮助民营企业掌握和用好政策。各级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和其他相关财政性专项资金要及时兑现、切实落实,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支持效能。
坚持完善体制。全面深入实施综合体制改革,大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完善鼓励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营造民营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体制环境,真正落实民营经济平等的社会地位。
坚持科技创新。构建完善的公共创新平台体系,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按照“大科技、大开放、大合作”的思路,调动全社会的智慧和资源,全面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活力和创业激情,加快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转入科技引领、创新驱动轨道。
坚持人才支撑。大力推进全球引才“521”计划,完善与海外留学人员社团合作机制,加强海外人才联络处建设,组织民营企业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提高对高层次人才服务水平,完善高层次海外人才和项目信息库,积极推进城乡人才资源一体化开发。
坚持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杭州市未来经济增长极,民营企业产业结构调整要实现从“制造”向“创造”转型,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转型。加快从粗放经营、数量扩张向集约经营、结构优化、科技创新的转变,形成民营经济高附加值产业链,从而推动杭州民营经济转入科学发展轨道,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拓宽准入领域。积极拓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降低民间资本投资准入门槛,保障不同市场主体的平等竞争,逐步消除行政性壁垒,通过监管体制及监管方式改革、资本多元化改造、可竞争性环节分离,加快重点垄断行业开放;根据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的盈利水平,有针对性采取特许经营、公司合营、建设移交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投入;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新能源、环保产业、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新兴领域,以各种形式参与公共服务、社会事业、公用设施等领域建设。
促进科技创新。完善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在平台建设中,以政府投入为主,从土地价格、房屋租金、财政贴息、鼓励风险投资介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在平台服务方面,进一步推动共建科技创新载体工作,积极引进国内外大院大所共建、培育科技创新载体,对应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扶持一批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在平台运行期间,对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民营企业可将其纳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在创新成果实现环节,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民营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的力度。对科技创新资金可以探索设立财政科技周转专项资金,由专门机构负责评估,政策性银行具体操作,也可与商业银行按一定比例绑定贷款,主要采取无息或低息式对具体市场前景的自主创新项目或成果转化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同时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进行商业模式创新,进一步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缓解要素制约。资源要素已经成为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问题,政府应该重点解决好企业发展的土地、资金等资源要素保障问题。在减轻税费方面,可以考虑把扶持三农的某些政策移植到民营企业,少取多予;在企业融资方面,由财政出资成立民营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对发债企业实施财政补贴,每年按发行金额的2%给予企业补贴,另外可以考虑股权投资基金、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民企担保机构,逐步建立多层次融资体系;在用地方面,将民间投资项目统一纳入各级年度建设用地计划,鼓励集约用地,对于重大转型项目,可通过土地置换、盘活存量、内涵挖潜,引导民间投资企业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保障项目用地,也可以鼓励民营企业工业项目通过租赁、入股等方式,使用经依法批准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杭州本地资本“走出去”的作用,鼓励把资源性产业扩散,从而使杭州本地累积品牌价值在外地放大,辐射杭州民营品牌效应,巩固杭州民营经济在全国的优势。
搭建发展平台。重点加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和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两大省级产业集聚区的开发建设,不断完善《杭州市产业导向目录和空间布局指引》,加强对产业集聚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引导,培育现代产业集群。结合区域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加大各区、县(市)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力度,为科技企业集群式发展创造条件。通过补助、减免税、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扶持,增强技术改造资金对民营企业技术改造的引导、扶持、鼓励作用,重点支持民营企业针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节能减排、提高产品质量、提升经济效益、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开展技术改造。通过完善相关法规构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工商部门应将民营企业信用建设纳入企业信用建设体系,建立以经济户口为基础,以诚信守法为核心,以工商动态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民营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同时,应整合各职能部门信息资源,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公示民营企业综合信用信息,以提高信用良好企业的社会知名度和守信力,推动诚信民营企业发展。
完善退出机制。一方面,由政府出面协调市县各级发改、经贸、产业、金融等部门,制定援助政策和企业退出方案、协调企业退出行政、组织实施企业退出;由政府设立专项退出援助基金予以支持,对退出的企业给予优惠待遇;退出援助基金还可用于职工再就业培训和待业救济金;退出基金由财政出资一部分,从现有企业按一定比例提取一部分,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筹集一部分构成。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杭州本地的资本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和区域性产权市场,鼓励股权交易和流动,通过规范交易行为,确保股权交易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