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峥 摄影/归仪明
微信互动平台:上海检务公开有新招
文/黄峥 摄影/归仪明
2014年5月15日,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现场,该院检察长陈明与粉丝们互动网上检务,他亲自介绍了该院刚刚推出的长宁检察院微信互动平台。这是由长宁检察院推出的今年本市检察机关首场以微博粉丝为成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为检务公开打开了一扇门。“检察院向社会公布微信服务号,通过这种新颖的方式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不仅契合时代要求,也是把检务公开目标延伸到了执法办案全程向社会公开,这样的载体好。”粉丝们纷纷竖起了大拇指。
在活动现场,粉丝们纷纷拿出手机,扫一扫长宁检察院微信互动平台二维码,并点击了关注。最热闹的是“粉丝团”的成员与该院检察长陈明面对面座谈交流。对于“反贪归不归检察院管?检察院在司法共同体中的作用是什么?”之类的问题, 陈明检察长都一一作了回答。反腐败是检察院的重要职能,反贪部门负责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2009年至2013年,该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109件135人,总涉案金额达7950余万元,五年中大案率为100%,处级干部要案24件,占案件总数的22%。
还有的网友在忙着尝试这一平台中的“诉讼进程查询”中填写相关信息,当确认提交后,检察人员在后台就可以收到查询信息,并现场及时通知了这名网友。
该微信互动平台设置了“走进检察”、“检务公开”、“举报投诉”三大板块,还添加了更具互动性的微社区平台,粉丝可以点击“举报投诉”,选择“微社区”,然后在微社区发布微话题,所有长宁检察的微信用户都可留言参与讨论,如果是咨询法律问题,检察人员也会及时回复。
该互动平台还有“微客服”功能,网友在服务平台首页,点击左下角的“键盘”键,可直接发送微信消息进行咨询提问,“微客服”的检察人员也会及时通过微信消息进行答复。
开放日当天,网友在检察官的带领下零距离地体验了检察院的工作职能,有的“粉丝”把所见所闻当场上传到微博,“检察开放日”活动成了“网上微博直播”。
记者了解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作为检务公开的试点单位,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在加大检务公开力度的同时,在以“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础上,明确了“四个一律”(执法依据、执法过程、执法结果、职能分工)公开的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传递的每一个信息、回复的每一条意见、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今年1月,该院制定了《检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按照四个“一律公开”加一份“负面清单”的架构梳理公开内容,并先后制定了《不宜公开事项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负面清单)、《法律文书公开查询实施办法(试行)》等细则,逐项细化工作原则、公开内容、发布程序、例外情况等,为检务公开具体、规范运作提供了标准化范本。做到可以公开事项一件不漏,不可以公开事项一件不上,最大限度保障检务公开的透明度与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