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慧琳
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宁夏 贺兰750200
检察人员心理健康出现问题很大程度上与其工作中所面临的巨大压力有关,检察人员工作的特殊性是其工作压力产生的重要原因。检察机关具有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能,由于国家机关内部组织结构组织、关系都比较复杂,因而检察人员进行这类案件的调查需要面对来自多方面的困扰和压力,很多时候甚至会造成威胁生命健康,这也使得其办案压力巨大。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新型作案手段层出不穷,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案件侦破的难度也越来越大,除此之外我国对于检察人员的保障机制也不完善,检察人员的工作受到各方面的牵制,很多时候还会因为被调查者的身份特殊使检察人员受到处罚,这些都是造成检察人员心理健康问题的原因。
来自社会公众的误解和偏见给检察人员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的。检察人员的工作就是保证国家机关内部的纯洁性,保证司法工作的实施,这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来说至关重要,可以说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但是很多情况下社会公众并不能真正理解检察人员,甚至还会发生被调查者报复、恐吓检察人员的现象。除此之外检察人员办案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但是当检察人员因为法律的限制无法逮捕相关嫌疑人时就会被一些群众认为是包庇。除此之外没有一个国家破案率是可以达到百分之百的,但是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期望值过高,一旦有案件无法侦破检察人员就会收到来自社会舆论的斥责。另外社会公众还存在以偏概全的现象,当个别检察人员出现腐败等行为时,社会公众就会大肆责难,忽略那些兢兢业业有正义感的大部分检察人员。
随着智能化高科技化犯罪的兴起和发展,检察人员的办案难度不断提高,这也要求检察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同时注重对各种新技术的学习,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检察机关普遍存在办案人员不足的情况,这使得检察人员本身的工作量就比较大很难腾出时间进行自我提高和完善,这也使得检察人员容易在办案中受挫。检察人员在这种情况下急需进行自我的心理疏导和工作压力的释放,但很多检察人员缺少这种能力,由于在工作中很难达到自身的期望值进而也会导致一些心理问题的出现。
首先需要在检察机关中营造一种良好的工作氛围,相关领导不要给检察人员过大的压力,当案件调查面临困难时需要对检察人员进行适当的鼓励,避免其内心过度自责。除此之外要加快对于检察机关内部机构的调整完善,适当增加办案人员的数量,其他的一些较为清闲的部门可以进行裁员,避免造成人力的浪费。于此同时要注重一些专业人才的引进,提高检察机关的整体办案效率,也有利于检察人员的工作量的适当减少。除此之外国家需要加快检察人员保障措施的出台的完善,减少检察人员办案的阻力,对检察机关的地位应当进行提高,减少其他国家机关部门对检察机关人员工作的影响,保障检察人员办案的安全性。
为了避免社会公众对于检察人员的误解和偏见,需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宣传作用。媒体应当起到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多方面多角度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于检察人员工作额认识。应当多报道一些正面的检察人员的现象,对社会公众进行正面的引导,同时也是为其他的检察人员提供榜样。当然这并不是说完全掩盖那些出现问题的检察人员,而是为了避免个别检察人员的不良现象使社会公众对于整个检察人员群体产生偏见,忽视那些正直的检察人员的存在。这种舆论的导向也可以为检察人员获取更多来自社会的支持,提高其办案的信心,降低其办案过程中面临的阻力,减轻其心理压力。对于一些片面的负面报道,广电部门要对其报道内容进行更正或者是禁播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可以给予适当的处罚,避免媒体给群众以错误的引导。
检察机关应当定期对检察人员进行培训或者是选派部分人员进修,促使检察人员知识的更新和自身能力的提高,这也有利于其办案能力的提高,避免由于办案受挫造成的情绪低落而引起的心理健康问题。同时要注重检察人员的自我调控能力的提高,促进其良好心理习惯的养成。在检察机关内部可以设立专门的心理疏导部门,负责人员需要随时关注检察人员的心理状态,对于可能出现问题或者是已经出现问题的检察人员及时进行心理疏导。除此之外要提高检察人员的情绪排解能力,可以定期开展心理讲座,向检察人员教授排解情绪、减压的方式。
检察人员的心理健康调适过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检察院要重视检察人员的心理健康问题,减轻其工作的心理压力,尽量在检察院内部营造一种和谐的氛围,调适严肃的工作带来的压抑感。保证检察人员的心理健康也有利于提高检察工作的效率。
[1]彭容.法官群体心理压力及缓解措施浅析[J].法学研究,20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