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
通知明确检查范围为:各级城市及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以及所有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
通知指出,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一是城市老楼危楼安全状况。重点检查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被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增加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二是已入住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房屋质量安全状况,重点检查以原公房、购改租等方式筹集用作保障性住房以及建成入住时间较长的保障性住房;三是城市老楼危楼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城市老楼危楼管理维护状况,重点检查管理档案是否完整,管理制度、管理措施是否完善和落实,日常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等情况;四是对在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监督执法检查。
通知强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建设和施工单位要统筹安排工程开工建设,科学把握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周期和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