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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孩子从小学会道歉,也学会接受道歉,通过道歉去构筑共情能力
女儿喜欢自编自唱,通常围绕一个主题,将各种语言混在一起吟唱。有一天,她唱了一首只有一个词的歌,独自一人深情婉转地将这个词反复咏叹。我忍不住偷偷录下一段,保存至今。这个词就是“Entschuldigung”(德语:对不起)。也许是唱者无心,听者有意,想到成人世界的种种傲慢无礼,我感慨良多。
几乎从女儿出生后开始,我就坚持凡事给她讲道理,所以她很早就懂得分辨是非对错。我意识到道歉的意义,则是在她上幼儿园以后。刚去幼儿园,女儿难免被人欺负。对方家长知道后,都会主动道歉——不仅是家长之间,而且家长对孩子,更要让孩子面对面,诚恳地说对不起,还送小礼物作为补偿,并邀请到家里玩耍,成为朋友。
自此以后,爸爸或妈妈做错了事情,女儿不再止于“你不对,不应该这样做”,而是要求“你要向我道歉,说两次!”我们对她也是这样。女儿常常低着头,红着眼睛说:“对不起!”
回想自己小时候,因为调皮捣蛋,在家经常挨打,在学校也没少写检讨。但是,奇怪的是,我想不起来有过道歉的经历。父母打我的时候,总是问:“你做得对不对?”我不服而又能受得住打,就不吭声;服气了或者受不了打,就回答说“不对”。学校的检讨也总是程式化地写道:“在老师和同学们的耐心帮助下,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在当时的语境中,认错差不多就是一种道歉方式。但是,我从女儿的经历了解到,认错和道歉还是有很大的不同。认错是道歉的前提,是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告诫自己不再重犯;道歉是进一步站在对方的立场,去体会对方的感受,意识到自己的言行给对方造成了伤害,因此表达愧悔之情。用心理学术语来说,道歉是一种“共情”(Empathy,又称同理心、换位思考)的表达。
我曾经想,现在的教育不一样了,孩子们应该都学会了道歉。但是,看了重庆“摔婴”事件的报道,我感到很困惑。一个十岁的女孩,将独自留在电梯里的一岁半男婴又摔又踢,并抱回家中继续殴打,随后男婴从其位于25楼的家中阳台坠落重伤。事情发生之后,在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双方家属见过三次面,女孩家长支付了部分医疗费。但是,据男婴家长说,对方没有表达过一句歉意,女孩已随母亲悄然远赴新疆。
最新消息称,女孩又随母亲离开新疆,原本在当地联系的心理评估也不得不放弃。女孩父亲称已经向被摔男婴家人多次道歉。我只能说,没有被接受的道歉,那就不是道歉,相反可能是对受害者的进一步伤害。施害女孩辗转迁徙,尽管有躲避媒体追访的意图(媒体的确应该有所克制,对包括女孩同学等未成年人的采访都值得商榷),但是在受害男婴家人看来,这跟诚恳的道歉南辕北辙。
悲剧发生后,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个女孩有明显的反社会人格(sociopathy),也就是缺乏共情能力,不能与别人的痛苦共鸣,没有罪恶感,往往从残忍中取乐。不少人已在网络上将相关知识进行了普及,这种人被简称为“天生杀人狂”。根据哈佛医学院心理治疗师玛莎·斯托特(Martha Stout)在《变态在邻居》(The Sociopath Next Door,中信出版社中译本《小心,无良是一种病》)一书中介绍,反社会人格者未必都是“杀人狂”,多数都像普通人一样生活着,但会利用人们的同情心(或良心),进行控制和掠夺。而且反社会人格者数量众多,在西方社会占4%,东亚(尤其是日本和中国台湾)相对较少。
“天生”一词也不准确。根据玛莎·斯托特的介绍,反社会人格者的核心性格特征,最多只有50%来自遗传,另外的50%的原因就模糊很多,至今不能完全了解。研究表明,童年经历和社会文化,都是影响心理成长至关重要的因素。果真如此,那么家长和社会都要负很大的责任。当事女孩的父亲曾说,他和妻子经常打骂女儿,很有可能造成心理影响,后又否认。很多网民认为,这样的孩子就是欠揍。甚至有消息说,当地有人策划万人游行,要求“千刀万剐×××”。这种社会文化,即便不助长反社会人格,也会产生普遍的暴戾情绪。
让孩子从小学会道歉,也学会接受道歉,通过道歉去构筑共情能力,也是培养正常人格的必要阶梯。在重庆“摔婴”事件中,当事女孩的家长自己就缺乏道歉的能力。我不禁想,社会中还有多少人存在这样的缺陷?我们的社会文化扮演了什么角色?
人们首先会想到,当一些地方发生灾难事故之时,当事官员都不会向民众道歉,反而利用救灾自我表扬。这种作为对社会的影响不可低估。最近,有不少老之将至的“红卫兵”,为当年殴打老师或长辈道歉,受到舆论的肯定。不过,道歉成为新闻的背后,是大多数不肯直面错误或罪恶的沉默者。
(转引自《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