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释义非本义研究略谈

2014-07-08 08:35江念霖
北方文学·下旬 2014年2期
关键词:说文解字

江念霖

摘 要: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是我国第一部字书,其训释主要采用“以形释义”的原则,以探求字之本义。但不难发现《说文解字》中依旧存在着部分释义非本义的现象。本文主要聚焦《说文解字》释义非本义的现象,通过着眼于其具体表现,经分析以窥《说文解字》释义之全貌。具体而言,其释义非本义主要分为两类:一为释义正确,其主要表现为运用“说解词“的引申义说解本义;一为释义错误(别义),主要体现为误以引申义(涵常用义)或假借义为本义、直接释义错误。

关键词:《说文解字》;释义非本义;具体表现

分析字形,又解释字义的字书,具有承上启下的巨大意义。纵览说文体例,其随文起例,先训其义,次释其形,对文字形、音、义三方面进行解释。释义的原则主要以形说义,立足小篆,由本字探求字的本义,形成完整的字义体系。由此可知,《说文解字 》是一部以解说字义为主的字书。许慎亦主要秉持"以形说义"的原则进行文字说解。

宏而观之,其于《说文》中所阐述关于字的本义的许多看法都是非常正确的,但从微观进行深入研究,不难发现许慎虽竭力探求《说文》众字之本义,但由于一些主客观和内外在的因素,其关于部分字或部首的说解并非为原始本义,有的为后来所衍生的义项,有的存在一些错误和需要商榷之处。我们可称这种情况为训释非本义类。段玉裁曾于《说文解字注》言:“许书之作也,尽正其失,而犹未免此”。经过具体考察,笔者发现许慎于《说文》中的训释非本义类主要分为两类:一种是释义正确的,主要表现为运用“说解词”的引申义说解本义;一种是释义错误(别义)的,主要体现为误以引申义(涵常用义)或假借义为本义、直接释义错误。

一、释义正确——采用“说解词”的引申义而非本义训释

详而观之,《说文解字》中许慎对于一部份字的本义采用“说解词”的引申义而非其本义进行阐释,但其释义是正确的。溯其缘由,其主要是由于当时客观上词义学理论的尚不健全,主观上许慎对引申义、假借义及本义还缺乏十分清晰地界定,由此导致了释义系统的不成熟和一定程度的紊乱。具体而言,我们可以通过查找这部份字的本义与其引申义比较,如:腐——《说文》:“烂也。从肉,府声。”

《说文》火部:“烂,孰也”。由此可知“烂”的本义是“煮熟”,《说文》在“ ”下释义:“ ,烂也”,显然许慎在这里使用了本义。如《左传.宣公二年》:“宰夫胹熊藩不孰,杀之,寘诸畚,使妇人载以过朝。“胹”同“ ”。晋 · 干宝 《搜神记》:“三日三夕不烂”。烂字的意义还由“煮熟”引申出了“腐烂、溃烂”之义。如《庄子.人间世》:“铦其叶,则口烂而为伤”。两者对比,无疑可知许慎以“烂”释“腐”,使用的并不是“烂”的本义,而是引申义。

二、释义错误(别义)

如前面所说,由于客观与主观上因素的影响,许慎对于部份字的说解采用了“说解词”的引申义,其释义是正确的,但其还造成了另外一种情况的存在,即为许慎对部份字训释的意义并非其本义,而是别义,主要表现为误以引申义(涵常用义)或假借义为本义、直接释错之义。由此其对本义的释义必然存在着偏差与错误。其具体表现以下两个方面:

(一)误以引申义(涵常用义)为本义

行——《说文》:“行,人之步趋也。从彳,从亍”

“行”甲骨文为“”,金文为“”,像四达之道形。罗振玉《殷墟书契考释》:“行象四大之街,人之所行也”。而许慎认为“彳”像人的下肢腿、胫、脚三部相连,“亍”是反“彳”,由此“行”是一个会意字,意义为“人之步趋”。“步”则释为缓行,“趋”指奔走,“走路、行走”便为行的本义。但此观点经甲骨文和先秦文献的考察是错误的。商承祚《殷墟文字类编》亦言:“古从行之字,或省其右作‘彳,或省其左作‘ 亍 ,许君误认为二字者,盖由字形写失其初状使然矣”。由此可推知“亍”为象形字,像十字路口之形,其本义为大道、道路。《管子·问》:“关者,诸侯之陬隧也,而外财之门户也,万人之道行也”。 后由于大道多为人行走,故引申为行走义,现在并用为常用义。《广雅》:“行,往也”。《庄子·逍遥游》:“此虽免乎行,犹有所待者也”。许慎于此误用了“行”之引申义为本义。

(二)误以假借义为本义

乃——《说文》:“拽词之难也,象气之出难。”

“拽词之难”指“乃”的音节在发音时比较困难。段注:“曳有矫拂之意。曳其言而转之,若而、若乃皆是也。乃则曳之难者也”。《春秋宣八年》:“‘日中而克葬。《定十五年》;‘日下昃克葬。公羊传曰:‘而者何?难也。乃者何?难也。曷为或言而,或言乃?乃难乎而也。何注:‘言乃者内而深,言而者外而浅......”此处“乃”之义与许书所释之义吻合。考其历史常用义,古书多用为副词,一般为于是、竟然等义,如《聊斋志异·狼三则》:“屠乃奔倚其下”,抑或用作代词,释为你、你的之义,如《汉书·高帝纪上》:“几败乃公事”。取其“你(的)”之意。其均为假借。但值得注意的是“曳词之难”并不是“乃”之本义,因为前面所说其作为副词是虚词用法,而古汉语中几乎所有的虚词都是后起的假借用法。至于“乃”的本义探讨,个人比较认同目前的一种说法:乃为“奶”之初文,像女性胸部侧视时突出的乳房之形。其比较接近“乃”的本义。由此可知“乃”字于《说文》中为假借义,是许慎误用。

(三)直接释义错误

1、部份错误

止——《说文》:“止,下基也。象草木出有趾,故以趾为足”。

“止”甲骨文作“”,金文作“”。小篆作“”,其上像脚趾头,下像脚面和脚掌。形均像足形。许慎认为其义为“像草木出有趾”,这种看法是存在部份错误的。因为随着前面已提及的古文字的历史变迁,许慎看见的“止”的小篆形体极有可能为讹变的结果,并且无法对其甲骨文等古文字进行精确的考察。考察名家经典,“止”本义为“足”。如《仪礼.士昏礼》:“御衽于奥......北止”。郑玄注曰:“止,足也”。后词义范围缩小为“足趾”,即“脚趾”,并在意义基础上充当了“趾”之初文。王筠《说文释例》云:“止者,趾之古文”。《汉书·刑法志》:“斩左止”。颜师古注:“止即趾”。许慎正是没有注意到止“足”与“脚趾”义项之间的演变关系,而根据讹体小篆随意分析,由此 其在《说文》中对“止”字的释义出现了部份错误。

2、完全错误

出——《说文》:“出,进也。象草木益兹,上出达也。”

“出”甲骨文作“”,金文作“”从“止”从“”(凵),“”像坎穴之形,整体像脚出穴形。由此可从形探义,认为其是人从居住的房屋(洞穴)走出去。其本义便为人出入的“出”(出去)义。《集韵.至韵》训:自内而外也”。许慎在此荒谬认为“出”为“进”之义,并言其像植物枝叶初生之形。按其释义推理,许慎所释“出”字极有可能为“茁”字。《礼记·月令·季春》:“句者毕出,萌者尽达”,此便如“茁”之义。考其缘由,主要由于后期“出”的字形产生讹变,像蓬草之形。许慎据讹变小篆析形释义必然会导致“出”的意义错误。孙怡让《名原》:“古出字取足形出入之义,不象草木上出形。”而且许慎之误不仅在于把“出”释为“进”,并且在其基础上释其跟草木有关,而《说文义证》:“走部进,登也,出字义本指人,故部中字无一涉于草木者。”可见“出”的释义完全错误。

综上所述,笔者就许慎于《说文》中释义非本义研究主要是定格在释义正确与释义错误两个方面,而造成两种现象的共同原因主要在于当时客观上词义学理论的尚不健全,主观上许慎对引申义、假借义及本义还缺乏十分清晰地界定,由此导致了释义系统的不成熟和一定程度的紊乱。概括而言,《说文》中释义正确主要体现于其用“说解词”的引申义对所要训释的词进行说解;而释义错误主要表现为误以引申义(涵常用义)或假借义为本义、直接释义错误。当然,许慎于《说文》的释义非本义研究还存有许多空间,笔者所言仅为个人探讨,更多“空白地带”还需各位有诚之士进一步探讨。

参考文献:

[1][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2]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M].北京:中华书局,1987.

[3]王筠.说文释例[M].北京:中华书局,1987

[4][东汉]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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