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朝霞
摘 要:从法理学视角提出高校防范宗教渗透工作机制由主体、客体、对象、方法等四大构成要素和制度系统、保障系统两大系统组成,指出高校防范宗教渗透应遵循合法性与合理性兼顾、整体性与差异性并重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完善宗教事务管理法制体系,坚持人防与机制预防相结合健全宗教事务管理保障体系,坚持网格化管理构建层层负责责任体系,坚持点面结合实现防范工作全覆盖,坚持零容忍态度有效抵御宗教渗透,坚持正面引导与解决困难相结合实施虚实结合工作方法。
关键词:高校;防范;宗教渗透;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09-0156-02
2006-2007团中央重点课题《大学生宗教信仰状况研究》显示大学生中信教比例约为4.18%;2009年浙江省对十所省内高校12 096名学生进行调查显示信教学生约占4.61%。可见宗教渗透现象已在高校一定程度内扩散并正逐渐加剧,信教人数也有增加之势,由此伴生的校园非法传教现象等,对高校人才培养和校园稳定造成了极大冲击。如何构建有效防范工作机制已是摆在高等教育管理工作面前一项紧迫的课题。
一、何为高校防范宗教渗透工作机制
高校防范宗教渗透工作机制是指高校在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时所依赖的制度、方法、内容等各个要素及相互间的关系。一个完整的防范工作机制主要由主体、客体、对象、方法等四大要素和制度系统、保障系统两大系统组成。
防范主体是指谁来防范,主要是指高校宗教事务工作的管理者。防范对象是指防范谁,主要指高校广大师生员工。防范客体是指防范什么,又称防范内容,主要指向高校进行宗教渗透的各种活动情况。防范方法是指怎样防范,即指所运用的各种途径和工具。制度系统是指明确高校抵御宗教渗透职能、保证防范工作实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保障系统是指高校防范宗教渗透工作中的信息、人力、财务等方面的保障资源体系。
可将以上系统绘制高校防范宗教渗透运行机制的综合结构图如下:
图1 高校防范宗教渗透运行机制结构图
二、高校防范宗教渗透工作原则
合法性与合理性兼顾。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这是高校防范宗教渗透的法理基础。高校应当在宪法和法律授权范围内处理应对宗教渗透问题。可以说,高校不应干涉师生宗教信仰的自由抉择,必须抵制敌对势力打着“宗教自由”旗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同时,高校应对宗教渗透问题时不能无视宗教的“精神慰藉”功能,要从师生实际情况入手,坚持“以人为本”,既尊重信教师生个人情感,又符合防范宗教渗透工作的基本规律。
整体性与差异性并重。宗教渗透问题的特性决定了防范工作不能孤立地进行,应在防范工作格局构建、制度建设、机构协同等统筹布局,树立“一盘棋”思想,明确将防范宗教渗透工作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大格局,理顺开展宗教事务工作同其他思想政治工作间的关系,真正做到内外形势整体研判,与学生日常事务工作整体部署、整体推进。应对宗教渗透问题时,高校还应注重教育的全面性和差异性相结合,重点关注宗教传播过程中的“易感人群”,要区分不同信教原因和程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正确辨清合法宗教活动与宗教渗透活动、宗教研究行为与非法传教行为、宗教渗透与组织邪教犯罪行为等,避免误伤;要明确不同阶段的防范工作重点。
三、建立高校防范宗教渗透的长效机制
高校要有效地抵御宗教渗透,必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紧密结合各构成要素,构建全方位高效工作机制。
1.制度系统——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完善高校宗教事务管理法制体系
我国现有宗教事务法律体系不太成熟,如《宪法》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等缺乏可操作性的规定,《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缺少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责任认定和执行规定,存在对非法传教管理的真空地带,迫切需要完善现有法规,健全高校宗教事务管理制度,特别应明确规定对非法传教行为的执法主体、执法对象与处罚方式,法律支持杜绝高校内非法传教,真正实现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健全优化高校宗教事务管理制度。每个宗教都有独有的宗教活动形式,但高校周围一般不设宗教场所供信教学生使用,则会产生常规宗教活动(如祈祷)的校内非法性和去宗教场所不可操作性的矛盾。研究中有人建议,信教师生若常规活动需到宗教场所,可能会增加其与校外宗教势力甚至敌对势力接触的风险,为加强管理并及时掌握动向,在引导其淡化宗教形式基础上,建议做些管理上的政策突破,如不影响他人学习生活、学校教育秩序和制度前提下,将常规个体宗教活动的场所、形式和数量定期报部门备案。
2.保障系统——坚持人防与机制预防相结合,健全高校宗教事务管理保障体系
畅通宗教信息预警机制。坚持防范先导,把握宗教发展总体趋势,特别要关注网络宗教舆情采集和监管。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原则,联合校内职能部门和各院系,发挥大学生自我管理优势,分工负责,形成一张专兼结合、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信息网络。健全师生思想状况调研和跟踪分析制度,加强重点人群和时间点跟踪分析。
建立由党委领导、党政联动、部门共管、全员参与的校内协同机制,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形成强大防范合力。
建立宗教事务应急机制,实现事前注重研判、事中沉着应对、事后及时总结的良性运行机制。要有前瞻性地处理宗教渗透现象,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如发现校园内非法宗教渗透活动,及时启动应急方案,稳妥处置。处理完结后要善于总结反馈,把 “坏事”变成完善程序、改进方法、提高效度的“好事”。
3.主体层面——坚持网格化管理,构建层层负责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相对独立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人原则上为一把手,确保权威性,便于工作推进,还应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明确职责并完善相应奖惩措施。
组建培养一支覆盖广、业务强的动态工作队伍,不仅要囊括校内与宗教事务管理相关各部门及干部,还应包括辅导员、学生骨干,更应有来自学生群体的信息员,不仅要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合作,更要加强管理和日常培训,形成有进有出、不断提高的良好格局,才能编织有效的无缝防范网络。
4.客体层面——坚持点面结合,实现防范工作全覆盖
加强大学生日常管理。思政教育要更具人性化,日常事务要更贴近需求,关注学生行为动向和心理变化,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每个学生打心底感受到关爱和温暖,不会去寻求虚幻神灵帮忙,产生对宗教传播的“免疫力”。
加强涉外人员管理和监督。主动向涉外人员宣传我国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其严格遵守宗教政策法规。聘任涉外人员前应进行严格审查,聘任后应加强管理和监督,建立外籍教师教育教学监管制度,严格执行涉外学术报告和文化交流活动审批制度。
关心校内信教人员发展。学工、统战部门要重点向信教师生开展政策和形势的引导教育,既尊重个人信仰,绝不强迫脱离宗教信仰,还要加强管理,重点加强信教老师的课堂纪律教育。
5.对象层面——坚持零容忍态度,有效抵御宗教渗透
要从宗教渗透主要形式入手,引导师生以零容忍态度对待校园宗教渗透行为。对直接传教模式,要加强学术讲座审批制度,强化教师课堂纪律和管理,加强校内学生活动场所管理,消除“言传身教”机会。对团契传教模式,要增强师生对非法宗教和邪教辨识力,整合力量打击校内外不正当的“组织渗透”式聚会活动。对媒介传播模式,要加强媒介监管力度,加强带宗教色彩节假日活动管理,搭建一道防范宗教渗透的绿色屏障,避免“混淆视听”。对变相渗透模式,要严格审查捐资助学企业和个人背景,杜绝“爱心宗教渗透”,加强实习生招聘机构审查,提升学生择业能力。
6.工作方法——坚持正面引导与解决困难结合,实施虚实结合工作方法
面对宗教渗透现象,高校不能一味地靠“堵”,必须以积极态度去面对,建立疏导相结合的防范工作机制。方法上要坚持正面宣传与说服教育相结合,发挥好课堂主阵地作用,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弘扬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提升宗教政策和常识宣传教育力度和效度,帮助信教或可能信教师生客观全面地认识和分析问题,以防止被西方敌对势力利用;同时要坚持信仰引导与解决困难相结合,发挥党团组织、学生社团的组织感召力,营造健康积极的校园文化氛围,传递“校园好声音”,提高师生对宗教传播的免疫力;努力搭建实践平台助力实现自我价值,强化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服务,完善多元化的学生资助和就业服务体系,增强师生的认同度和幸福感,扎实有效地做好防范工作。
参考文献:
[1]吴静. 宗教渗透对大学生产生的影响及对策分析[J].中国校外教育,2011(12):21-22.
[2]王世翔,等.高校防范宗教渗透工作机制研究[J].延边党校学报,2011(4).
[3]孙强,袁志扬.新形势下高校统战工作应对宗教渗透问题的思考[J].民族与宗教,2011(2):64.
[4]郭卫.新时期高校如何在构建和谐校园过程中抵御宗教渗透[EB/OL].http://qh.nchu.edu.cn/departments/frontline/reader.php?id=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