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磊
【文章摘要】
轨道交通建设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内容,而项目融资又是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重要部分。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进行融资,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和规模,间接影响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本文对目前市场的主流融资方式进行列举分析,力求设计一套相对合理可行、风险可控、衔接顺畅的融资方式,进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关键词】
基础设施;项目融资;融资方案;融资产品
1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简介
城市轨道交通作为清洁、环保、高速、便捷的交通工具,是我国重点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之一。世界发达国家的国际化大都市都有四通八达的地铁线路,例如美国纽约有27条总建设里程371公里的地铁,英国伦敦有12条总建设里程408公里的地铁,法国巴黎有15条总建设里程212公里的地铁,韩国首尔和日本东京也都拥有近300公里的地铁,而作为中国最发达的城市北京、上海的地铁线路和公里数都远不及上述发达国家,因此大力發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是我国提高城市交通效率的重要途径。
地铁项目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然而轨道交通投资公司自身又不具备全部的投资资金,一部分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另一部分资金企业要自筹。因此,商业银行面对如此大规模兴建基础设施的机会,应该有切实可行的方案协助企业融资,从而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营销时机,同时还要控制信贷风险,保障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
2 融资产品简介
随着商业银行战略转型的不断推进,商业银行研究开发了许多新业务、新产品,总的指导思想主要是释放经济资本、资产出表、风险转移和获取非利息收入等。
2.1债务融资工具
目前最常见的债务融资工具有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是中国人民银行给非金融企业提供的一种凭借自身信用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用于补充短期流动资金的产品。短期融资券要求中国境内的法人企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流动性较好、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现象和延迟支付融资券本息现象等等。
2.2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使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内对租赁物取得占有、使用和受益的权利。它主要涉及出租方、承租方和出卖人,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构成。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需求和选择,与出卖人订立购买合同,与承租方订立租赁合同,将购买的设备出租给承租方使用。一般而言,租赁合同的期限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在两年到十年不等。在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按合同规定,分期向出租方交付租金,租赁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对该设备享有使用权,租赁期满时,设备可由承租方按合同规定留购、续租或退回出租方。
近年来,商业银行获准成立金融租赁公司,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因为该业务与商业银行传统的信贷业务有一定联系,其主要目的都是为企业融资,只是在形式和设计上有一些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贷款是直接融资,合同的标的是资金,融资租赁以融物的方式融资,合同的标的是设备。第二,融资租赁是完全的融资,而贷款则是一种不完全融资。商业银行一般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或抵押,而租赁项目对是否提供抵押和抵押物的价值判断标准没有银行那么严格。第三,融资租赁的还款压力较小,方式相对灵活。融资租赁的租金一般是每月或每季支付,区分到期是否留购设计不同的还款方式,对于合同约定到期留购设备的,还款方式有些类似于按揭方式,而银行贷款的归还通常到期一次性还本,定期支付利息,因此融资租赁的还款压力较小。第四,融资租赁的期限通常比贷款期限长,一般是与租赁物的使用年限相关的,而且期限设置相对灵活,银行贷款根据用途不同,年限设置也不同,但由于银行自身风险控制等原因,商业银行不倾向于长期贷款。第五,融资租赁的操作程序简便,成功率高。对于承租人而言,租赁费用属于经营性支出,而非资本性支出,一般企业在决策时相对容易;对于出租人来说,对于出租人而言,凭借其自身的专业优势和资金优势,一般可以迅速采购到设备,以供承租人使用,而且由于租赁是固定用途固定对象的借贷,风险相对可控,而对于银行贷款而言,对借贷主体(即承租人)的审查评判环节要增加很多。
2.3银团贷款
银团贷款又称为辛迪加贷款,是由获准经营贷款业务的多家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采用同一贷款合同,按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资金的贷款方式。形式上,各银团成员与借款人表现为同一合同关系,实质上,各银团成员分别与借款人存在合同关系并独立而非连带地承担合同义务。
由银团贷款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银团贷款的一些特点,即筹资金额大、能有效减轻银行贷款压力、分散贷款风险、避免银行竞争等,因为银团贷款一般由多家参与,所以贷款期限一般较长。银团贷款在国内外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明确的操作流程,其使用频率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尤其是在当今金融市场环境下,在银行贷款资源稀缺的情况下,各家银行都有通过银团贷款合作的倾向和愿望,一方面可以控制各自信贷规模、降低信贷风险,另一方面也可以达到树立银行形象和营销客户的目的。
银团贷款这种形式,在本文中主要作为备用银团,以备单一银行不能满足企业融资需求时使用。
2.4直接股权投资
直接股权投资是投资机构利用自有资金向拟融资企业投资并获得相应股权的一种参股模式,对于融资企业而言,也是一种融资方式。但是这种方式与前述各负债融资的方式最大不同在于,企业在融资的过程中,发生了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的改变,引入了新股东。新股东根据各自的投资目的和回报率要求的不同,又分为战略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两类,前者投资时间长、参与公司管理、谋求伴随公司的飞速成长获得超额的投资回报,采取的退出方式一般为上市交易退出;而后者投资时间较短,不参与企业经营,其投资的目的是为了获得股本的增值,因此该类投资人一般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
随着我国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的颁布实施,有限合伙企业的出现,从很大程度上帮助了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进行风险投资。目前比较流行的做法是:银行等机构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出资99%投资于某公司,并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风险投资家出资1%作为普通合伙人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双方约定投资收益分成比例。这样银行投入资金以后,凭借普通合伙人丰富的管理经验和风险投资专长获得长期经营收益,加之普通合伙人要负无限连带责任,因此也会规避一些道德风险。最终的退出方式也是将经营业绩优良的公司经过公开上市或转让退出。
3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融资方案设计
对于北京地铁项目的融资方案主要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设计,目的是针对项目建设不同时期的不同特点,在充分考虑了项目不同时期的不同资金需求以及产生现金流能力也不同的基础上,设计了不同的产品组合以满足客户的资金需求。
按照现有的技术条件和规划,北京地铁项目的施工建设期一般要5年,根据线路里程和具体设计方案得不同建设期会相应地有所增减。在这个阶段,是项目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时候,一般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一般的融资方案是在项目需要设备采购及对外支付的时候,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在银行承兑汇票半年后到期兑付的时候,发放相应金额的流动资金贷款予以置换;在项目需要临时性资金周转的时候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当短期的贷款产品不能满足资金需求的时候,再发放长期的固定资产贷款。为客户设计融资方案的总体思路是采用即期、中长期和长期三种模式融资;先用低成本产品,再用高成本产品;先用短期限产品,再用长期限产品的原则;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客户融资成本。
在项目的建设初期,对项目预测的不确定性相对较小,但是会面临一定的完工风险,使得市场投资者相对谨慎,而银行由于对项目有较为详尽的了解和评估,一般信贷风险不大,主要面临的是完工风险和政府资金能否及时到位等政策性影响。因此,在这个时期,主要以贷款为主作为项目的融资渠道,时机成熟的话,可以放行一定数量的短期融资券以扩大企业融资规模,也可以将一定期限的存量流动资金贷款与信托理财产品对接,实现资产出表以进一步扩大企业融资规模。
到了项目的建设后期,许多基础设施即将完工,项目完工的风险逐渐降低,投资者的信心也转为相对乐观,但由于面临施工完工和开始运营,会增加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项目面临施工到运营的转型,轨道交通投资公司的经营政策也面临着一些不确定性。值得注意的是,项目的建设后期,正是开始运营的规划期,如果看好该项目运营后的前景,那么,这一时期就应该是对项目相关的公司直接股权投资的最好时机。
在运营的初期,项目完成基本建设,资金需求的增量有所减少,但同时面临的经营风险却很大,投资者也将持观望态度。这一阶段面临的经营风险和不确定性都会增大,银行的信贷风险也会加大,因此,作为备用的银团最有可能实际使用的时机就在于此。到了项目运营的中后期,随着项目收入的逐渐增加和支出的不断减少,银行的信贷资金可以逐步回收退出,同时,企业根据其发展有可能选择上市融资,这正是前期的直接投资退出的好机会,此时可以选择将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也可以自持至企业上市以后流通转让。
这样,就形成了银行对轨道交通投资公司项目建设融资方案的基本思路,一方面保证了有限的资源得到尽量合理的應用,另一方面也适当地控制了资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