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璐露
【摘 要】英语是一门外语,因此小学生对其在认识上和我们的母语有较大差别,加之现实语境的缺失,小学生的英语学习面临更大的困难。小学生所处的阶段较为特殊,几乎一切学习活动的动力都来自于兴趣,因此他们爱唱爱跳的特点为其英语学习兴趣的培养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方向。歌谣具有通俗易懂、琅琅上口和生动活泼的特点,有助于激发学生的想象能力,让英语学习过程不那么枯燥。
【关键词】英语教学;歌谣;兴趣
我國的小学英语事业正处在蓬勃发展的阶段,但是一些问题也随之产生,因此有必要采取一些手段来处理这些问题。歌谣具有很多优点,符合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对其英语学习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可以解决很多英语教学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下面本文就相关问题展开讨论:
1 歌谣的作用
1.1 提高学生兴趣
小学生由于所处的年龄阶段而具有活泼好动和难以长久将注意力集中于一处的特点,针对这个问题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激发他们的兴趣。针对这个年龄段学生的心理特征,歌谣欢快的节奏、动听的韵律,会让他们在紧张的学习中感受到放松和愉悦。基于歌谣的种种特点,它可以成为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的有效手段。
1.2 锻炼思维
现代教学对学生的思维能力和想象能力有较高的要求,是教育的基本目标,歌谣恰恰能作为这个目标的实现载体。比如教师在交给学生们一首新的英文歌谣的时候,可以安排让他们进行修改的任务,如此他们的积极性和热情立刻就被调动起来了。
2 教学问题
2.1 没有明确的目标
教师们没有认识到歌谣教学并不只是为了学生们提供放松的时间,而是促进他们掌握语言的一个手段。因此,教师必须对其进行重视,如此才能让学生尽快达到应有的学习效果。虽然其过程看起来有点像玩耍,但实质上并不是玩耍,只是为了让孩子们在玩耍的过程中掌握知识。
在小学的英语教学中,歌谣的运用不止能达到让学习变得放松和愉悦的目的,还能促进学习知识的快速记忆。因此,教师们要注意教导小学生歌谣不是为了让他们练习唱歌,而是为了让他们学习到英语知识。
2.2 无法找准切入点
在小学英语课堂上经常会出现的一幕是:教师在传授完知识后,会将唱歌当成一种奖励,让那些学习效果较好的孩子来唱。其实,这种生硬的切入方式,只能让课堂积累起的学习热情变得瞬间冰冷,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就受到打击。
2.3 方式单一
教学方式的呆板化注定会引起类似现象的发生,因此如此单调的教学方式没有其可取性。为此,教师必须要寻找到相应的解决方法,切实调动起孩子的学唱热情。
3 需要注意的问题
3.1 氛围活跃
虽然歌谣的特点能激起学生的兴趣,但是如果教师掌控不好教学氛围,一样会使场面变得无趣。因此教师必须掌握一些可靠实用的方法来活跃课堂气氛,让孩子的兴趣保持在他们应该注意的地方,从而让他们的学习过程变得兴致勃勃,实现最佳学习效果。
3.2 选择歌谣节奏感要强
节奏感是孩子们喜爱歌谣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教师必须好好利用这一点,选取节奏感强的歌谣,让学生们感受到教学过程中出现的节奏之美,进而让他们体会到学习是一件快乐的事情,达到让他们爱听,爱学习的目的。
3.3 参与性
如果仅仅只让一个或几个学生起来进行演唱,那么学习歌谣在其他同学眼中就会变成无关紧要的事情。因此,教师在进行教学的过程中必须要让全体同学都有参与的机会,让所有同学都体会到这件事是跟自己息息相关的,如此才能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
4 实现有效性的相关方法
4.1 营造轻松的学习氛围
良好的气氛无疑是课堂学习的基本保证,可以让学生的学习过程不受干扰。上课开始,让同学们找一首比较轻快的歌谣进行演唱,这不仅可以缓解同学们的压抑情绪,也可以让同学们尽快将思绪融入到课堂环境之中。当讲课过程进行到中间阶段的时候,也可以唱一首,让同学们缓解一下因学习带来的疲劳和紧张,达到持续维持课堂轻松氛围的目的。而在课程即将结束的时候,唱歌谣可以使整节课的气氛达到最高点。
4.2 运用直观的工具与之结合
直观工具的特点是辅助表达对象变得形象生动。在小学英语教学中,类似工具的运用正好迎合了小学生们处在擅长形象思维的年龄特点。这让小学生对冰冷枯燥的单词有一个直观的感受,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4.3 选材的发音要音准
在选取歌谣材料的时候,务必要保证歌谣歌词的发音标准,如此才能让孩子在跟唱的时候发音也随之标准,长此以往,对学生树立音准是一个巨大的辅助。再者,歌谣发音标准也使得歌谣内容变得顺畅,让孩子能够较快的掌握其旋律。
5 总结
音乐本来就是一种伟大的事物,为人类的生活增添了美好的韵味。本文通过对歌谣的作用进行分析,对小学英语课堂中在教导歌谣时出现的问题进行解读,提出相关教学当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找出实现其有效性的几点方法。
参考文献:
[1]杨倩.歌谣教学法应用于农村小学英语课堂的实验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1
[2]杨静丽.音乐在小学英语教学中的应用研究[D].华中师范大,2011
[3]陈兵.小学英语说唱活动的教学设计与资源开发[D].课程.教材.教法,2010.30(3):4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