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 李 欣 办公室主任 孙希全
检察长 李欣
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孟建柱同志提出政法队伍要着力提升五个能力,其中之一就是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的能力。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表示,检察机关要积极推进门户网站、检察微博建设,增强信息发布、在线交流、咨询问答等功能,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新形势下我们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更新观念积极熟悉新媒体,了解应对新媒体存在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高适应能力与新媒体良性沟通,促进检察工作发展。
现代法治理念要求,司法应该具有公开性,正义应该是看得见的正义,公民知情权必须保障。司法公开最重要的一个方式就是社会沟通。沟通能力包括倾听、表达、争辩等多种能力,沟通的目的是了解别人和让别人了解自己。在新媒体时代,任何个体和团体都是媒体参与主体,媒体成为社会沟通的最有影响力的平台。
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当今世界已进入新媒体时代。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新兴媒体,不仅使新闻传播速度更快、范围更广,而且人人都有“麦克风”、互动性大大增强。在新形势下,政法机关面临着空前开放、高度透明、全时监督的舆论环境。如果对网友的诉求无动于衷,对网友的批评不闻不问,对热点法治事件漠然置之,就可能引发网络舆情,给政法工作造成被动局面。网民的情绪得不到有效疏导,还有可能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加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举措,也对检察机关进一步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改进工作作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察机关应该坚持开门搞活动,认真听取包括网络意见在内的各种建议,切实把问题找准、把原因剖析透、把整改措施落实好,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努力把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部分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没有意识到网络也是民意沟通、疏导情绪的渠道,没有意识到网络的强大力量,对网络舆情重视不够,对负面信息的危害估计不足,认识不到网上的小问题可能引起大风波,存在麻痹大意现象,认为本辖区和现在舆情风平浪静,没意识到现代网络媒体的无地界性和后续发酵可能性。
部分检察干警不研究舆情传播规律,网络应用技能掌握不好,遇事有畏难情绪,应对舆情无从下手。手段也只停留在封、堵、捂、盖、删等简单的方法。危机意识淡薄,遇事反应迟钝、表态不及时,信息不透明,甚至出现失语、乱语现象,不当的处理方式反而引发媒体的质疑和炒作,引发信任危机。
有部分检察机关没有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没有具体宣传人员,没有相应的技术检测手段及时发现网络舆情的苗头,网络舆情收集手段相对落后,应对措施启动相对滞后,应对舆情的工作制度不健全,民意沟通机制形同虚设,没有舆情风险的预防机制,没有形成风险评估、舆情监控、应急响应、事件处置的一整套长效工作机制。没有落实宣传人员的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没有形成宣传工作网络等。
从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制作好每一份法律文书做起,保证案件从程序到实体都不要出现瑕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建立健全办案风险评估制度,重视办案安全,文明办案。对重点案件建立舆情档案,研判其以后是否可能成为媒体关注的重点而引发舆论危机,及早防范。
透明度决定公信度,要通过开展检察机关开放日、各种宣传活动等,让社会各界了解检察工作、理解检察工作。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创新新闻发布形式,加强与网民的互动。强化检察机关自有媒体信息发布功能,建设好检察机关官方网站以及官方微博,打造 “阳光检察”新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新载体,及时发布重要检察新闻和公开阶段性的工作成果及典型工作经验、推出的新举措、新机制、查办的重大典型的案件等。
积极建立新媒体沟通能力建设领导小组和具体工作机构,成立专门的涉检舆情监测评论队伍。认真组织干警进行信息化科学技术培训和新媒体基础知识培训,提高干警加强新媒体沟通能力建设的自觉性;认真研究制定应对涉检舆情的预案,及时收集涉检网络信息,定期发布舆情通报;掌握涉检舆情的发展及媒体关注焦点,有针对性地发表评论,释法说理,回应民声。
做好新媒体时代的群众工作根源在于做好现实社会中的群众工作。要教育引导干警主动学习和运用微博、微信等网络技术手段和方法,以平等的身份与群众开展网络对话,说真话、说恰当的话、说群众听得懂的话,对网络舆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实做到网内有诺网外践行,网内民意网外落实,切实提升检察机关在透明、公开、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