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家规家训中蕴含丰富的育人思想资源,体现我国古代有识之士可贵的育人理念,其合理内核在一定程度上合乎育人的一般规律和青少年道德养成的普遍规律,合乎培养“道德人”和全面发展的人的德育根本目标,具有普遍的育人参考价值,可以为当前学校德育提供借鉴。
传统家规家训;育人思想;学校德育
骆毅,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
传统家规家训,无论是鸿篇巨制,抑或是片纸短章,都是传统文化之重要组成部分,蕴含丰富的育人思想,其所强调的“立德树人、德教宜早”“严慈相济、爱而有教”“知行结合、身体力行”“言传身教、身教为贵”的育人思想,体现了我国古代重视家庭教育之有识之士可贵的育人理念。尽管传统家规家训作为宗法制社会历史文化背景中产生并流传下来的家庭教育文献,其中所蕴含的育人思想不可避免地带有封建落后性和时代局限性;尽管其中的育人思想主要是针对家庭教育而阐发的,但其合理内核在一定程度上合乎青少年心智发展特点,合乎育人的一般规律和青少年道德养成的普遍规律,合乎培养“道德人”和全面发展的人的德育根本目标,符合现代教育伦理精神,因而具有恒久的生命力和普遍的育人价值。传统家规家训中所蕴含的育人思想不仅适用于以家庭为施教主体的德育,也适用于以学校为施教主体的德育。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学校成为道德教育的重要途径。[1]然而当前,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学校德育存在一些偏失,为纠正这些偏失,批判地继承传统文化中的育人思想资源是一条有效的借鉴路径。
一、传统家规家训中的育人思想
(一)立德树人、德教宜早
在传统儒家的价值观体系中,自古即有“三不朽”(《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载:“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之说,三者之中又视“立德”为“太上”之功。这种“立德”为“上”的价值取向深刻地影响了古人的教育观念,[2]致使传统家规家训特别强调“立德为上”,将德育置于教育的首位,将教育的根本目的确定为树人,并以此理念教育子孙修身立德,以德立身成人。
《颜氏家训·省事》教育子孙:“君子当守道崇德”;《颜氏家训·勉学》教育子孙:读书治学当以“增益德行,敦厉风俗”为第一要务。司马光在《家范》中引《大学》“自天子以至庶人,一是以修身为本”的论说,告诫子孙修身立德的重要性,并主张效仿古代圣贤“遗子孙以德以礼”“遗子孙以廉以俭”。倪思在《经锄堂杂志·子孙计》中指出:“君子岂不为子孙计,然其子孙计,则有道矣。种德,一也;家传清白,二也;使之从学而知义,三也”;刘沅在《寻常语》中也特别指出:“教在修德,德在修心。”
传统家规家训重视立德树人,教育子孙要修身立德,以德立身、成人,更突出的是主张“养正于蒙”“教子婴孩”,强调对子孙的道德教育应尽早,从小培养他们的道德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颜氏家训·勉学》云:“人生小幼,精神专利,长成以后,思虑散逸,固须早教,勿失机也。”就是说,孩子知欲未开,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应当在孩子精神专一的时期抓紧教育孩子,切不可等到孩子长大成人,思想已懒散的时期才去教育他们,那就丧失了孩子教育的最佳时期。《颜氏家训·序致》中以“年十八九,少知砥砺,习若自然,卒难洗荡”之反面典型告诫子孙德育晚施的危害,以此敦促子孙趁早磨砺节操品行,以“德”立世,立“德”成人。孙奇逢在《孝友堂家训》中指出:“孩提知爱,稍长知敬,此生性之良也。知识开而习操其权,性失初矣。古人重蒙养正,以慎所习,使不漓其性耳。今日儒子转盼便皆长成,此日蒙养不端,待习惯成性,始思补救,晚矣!”强调为人父母应在子女年幼时就对其进行家庭道德教育,培养其道德品质,谨慎地引导他们的习行,否则一旦错过了家庭德育的最佳时机,孩子养成了不良习性后再教育就迟了。
(二)严慈相济、爱而有教
中国自古就有“养不教父之过”“慈母败子”“孝子不生慈父之家”等观念。反对溺爱子女,只爱不教,强调家教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家长在家庭生活、家庭教育中的权威性。[2]传统家规家训在家庭德育过程中也持相同观念。《颜氏家训·教子》云:“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简则孝慈不接,狎则怠慢生焉。”“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特别强调,对子女仅有严或光有爱都是不够的,一定要严慈相济,爱而有教,寓爱于教。
司马光在其《涑水家仪》中深刻地阐明了家庭教育中训与慈、爱与教的关系,如:“慈而不训,失尊之义;训而不慈,害亲之理;慈训曲全,尊亲斯备。”意为“父母只讲慈爱而不严加训教,便失去作为尊长的大义;只严加训教而不慈善,则伤害了骨肉相亲相爱之理,只有严慈结合,才具备了大义和亲情,是完整的家教。”[3]
(三)知行结合、身体力行
《论语·述而》载:“子以四教:文,行,忠,信。”孔子在教弟子诗书礼乐时,又教弟子践行其中所蕴含之事理、义理。《荀子·儒效》中指出:“知之不若行之”“知之而不行,虽敦必困。”在这其中,荀子强调“行”是获取道德认识和攀登道德高峰的根本途径[4]。先秦儒家的“知行结合,身体力行”德育思想被后世家规家训所继承。
《颜氏家训·勉学》载:“夫所以读书学问,本欲开心明目,利于行耳”“世人读书者,但能言之,不能行之,忠孝无闻,仁义不足;加以断一条讼,不必得其理;宰千户县,不必理其民;……故为武人俗吏所共嗤诋,良由是乎!”在这其中,颜之推既从正面强调读书学问贵在践行,又从反面阐明知识不能践履的危害,以此教育子孙学贵能行。
陆游在《陆游集·剑南诗稿》中以诗教子:“人人本性初何欠,字字微言要力行”“学贵身行道,儒当世守经”。在这其中,陆游教导儿子读书为学要身体力行,把读书为学和躬行实践结合起来,学有所得,在“力行”中实现道德的价值。[5]清人孙奇逢在《孝友堂家训》中说:“读一‘孝字,便要尽事亲之道;读一‘弟字,便要尽从兄之道。自入塾时,莫不识此字,谁能自家身上,一一体贴,求实致于行乎?”教育子孙读书为学应躬行不怠,在日常生活中身体力行圣贤之道德教诲,成就自己的道德人格。endprint
(四)言传身教、身教为贵
在儒家价值坐标中,“立言”乃“三不朽”之末,“立德”乃“三不朽”之首,在此价值观的指导下,形成“言传身教,身教为贵”的德育理念,在肯定“言传”价值的基础上,更强调教师或居“上伦位”者对学生或居“下伦位”者进行德育时,要自律立德,以身示教,直接体现为教师或居“上伦位”者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论语·子路》载:“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孟子·离娄上》载:“教者必以正。”《孟子·尽心上》载:“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深也。”这其中“言传身教,身教为贵”的德育思想,更加彰显出恒久的生命力,其闪耀着的智慧光芒,光耀后世家规家训。
传统家规家训以向子孙训导儒家精义为宗,在对子孙进行道德教育过程中灌输儒家德育思想,强调“言传身教,身教为贵”。《颜氏家训·治家》云:“夫风化者,自上而行于下者也,自先而施于后者也,是以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则弟不恭,夫不义则妇不顺矣。”在这其中,颜之推把父母等居“上伦位”者的身教作用称为“风化”,此“风化”乃是一种自然而然的仿效,不需要居“上伦位”者的强制,所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教育感化的效果如何,完全取决于居“上伦位”者自身的德行。
二、当前学校德育对传统家规家训之
借鉴
受诸多因素影响,当前的学校德育,特别是中小学德育中一定程度上存在“重智育、轻德育、轻早育”“严慈失度”“重德知、轻德行”“重言教、轻身教”等偏失,不利于儿童、青少年学生的心智成长和道德养成。笔者认为,纠正这些偏失,批判地继承传统家规家训中的育人思想精华是一条有效的路径。
(一)确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
当前,学校教育一定程度上的功利化、工具化、去道德化倾向,使得与功利实用关系更紧密的智育取得实际的尊位,而关乎儿童、青少年早期道德成长的中小学德育则被形式化、边缘化,其应然的优先性丧失,“育人为本”成了虽动听却并不和谐的“美声”,所造成的直接危害就是儿童、青少年的道德法律意识淡薄,道德素质低下。近些年大学校园案件多发,尽管大学德育难辞其咎,但我们的中小学德育失位、无力更值得国人反思、追究,毕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而传统家规家训所倡导的“立德树人、德教宜早”的育人思想,反映了古代有识之士对育德树人和儿童、青少年成“人”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其对儿童、青少年心智发展特点和道德养成规律的深刻认识。尽管其德教的内容是以符合血缘宗法制统治需要的儒家伦理道德为主,具有明显的封建糟粕性;尽管这一育人思想是针对家庭德育而阐发;尽管存在“唯德主义”和“道德决定论”思想倾向,但其中的合理内核在一定程度上合乎青少年心智发展特点,合乎德育的一般规律和青少年道德养成的普遍规律,合乎培养“道德人”的德育根本目标,符合现代教育伦理精神,因而具有恒久的生命力和普遍的借鉴意义。
如果能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为指导,按照“弃糟取精,批判继承”的原则,将其与新时期学校德育的现实要求、教育伦理精神、教育根本任务相衔接,确立起“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并建构更加合理、符合教育本质的教师、学生评价体系,使教师不再以向学生传授应试所需知识为第一要务,学生不再以掌握应试所需知识并考出好成绩为首要追求,将“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切实落到实处,这样也可以彰显学校好的德育、学生好的德行、德性与好的校风、校纪、班风、班纪、师生关系、同学关系、教师教学效果、学生学习成绩之间的相辅相成关系,为学校能持续重视德育,为教师能持续追求育德、育人,为学生能持续坚持修养德性增添强劲动力。因此,批判地继承传统家规家训所倡导的“立德树人、德教宜早”的育人思想,确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学校德育理念,对于纠正当前学校德育中重智育,轻德育,轻早育的偏失仍具有积极启示,有利于学校育德树人、学生全面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坚持“严慈相济、爱而有教”的原则
我国素有爱生若子的教师美德和“严是爱,松是害”“教不严,师之惰”的教育理念,教师在爱的情感基础上教书育人,既严格要求,又循循善诱;既晓之以理,又动之以情。当前,人民教师总体上秉承了这一优良传统,但也有部分教师存在严慈失度、爱教分离的偏失。他们或者对学生在道德品行方面出现的问题不讲原则地姑息迁就,以“慈善先生”面目示人,毫无老师应有的威严;或者对部分学生偏宠偏爱,慈而不严,爱而不教,以“爱”的名义一味地袒护他们的品行不端;或者对学生没有一丝爱心,对一些所谓的“问题学生”“抹黑学生”恨得咬牙切齿,将其贴上“无可救药”的道德标签,以罚代教,动辄用粗暴的言行发泄自己的不满,树立自己绝对的权威;或者标榜自己对学生“爱之深,责之切”“恨铁不成钢”,假“爱”之名而行体罚或变相体罚之实,通过高压手段培养教室中的、仅受他律约束的“顺民”。
教师在德育过程中存在的严慈失度、爱教分离的偏失不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和道德品质养成,而传统家规家训主张父母教子育人应严慈相济,爱而有教,寓爱于教,这一家庭育人理念,给今天的为人父母者和学校德育以有益的启示。借鉴传统家规家训“严慈相济、爱而有教”的育人思想,学校德育应贯彻“严慈相济、爱而有教”的德育原则,对学生既不能简单粗暴,严而无慈,以罚代教,导致学生对教师敬而远之,心生畏惧。如此严而失度的德育即使一时取得一定的效果,但决不会长久,毕竟学生“亲其师”才能“信其道”“行其道”。当然也不能柔情泛滥,对学生所犯道德过错一味地、无原则地姑息迁就,尽显“慈师”风采,慈而失度,爱而失教。
(三)遵循“知行结合、身体力行”的育人规律
当前,学校德育重视对学生进行道德知识、道德规范的灌输与普及,轻视教育学生将德知外化为德行,轻视对学生进行良好道德行为习惯的训练养成以及道德践履能力的培养。这种“重德知、轻德行”的德育只能培养出德育课程拿高分,道德行为习惯、道德践履能力、道德素质获低分的、德知与德行不一、片面发展的人。endprint
而传统家规家训教育子孙读书为学要知行结合,贵在身体力行,尽管其强调的读书为学主要指研读儒家经典,其强调的“知”主要指觉解儒家经典中所宣扬的血缘宗法道德之知,其强调的“行”主要指依照此血缘宗法道德之知加强个人道德修养,践履宗法道德,具有强调封建伦理道德至上的倾向,其思想片面性和时代、阶级局限性是毋庸置疑的。但传统家规家训教育子孙应勤奋学道、明道,贵在行道,强调学道、明道、行道贯通之后方可“成人”,此育德、育人理念本身是符合德育育人规律的,也是有恒久生命力的。
若能以今天的眼光,对其进行批判继承和创造性转化,赋予其更丰富的内涵,这对于纠正当前应试教育模式下、德育形式主义氛围中存在的一定程度上的重“德知”轻“德行”的偏失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因此,当前的学校德育应借鉴这一宝贵的育德、育人思想资源,遵循“知行结合、身体力行”的德育规律,结合现实需求和时代精神,以现代社会所需要的道德之知来转换、丰富“知”的内涵,以使学生自觉加强个人道德修养和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来拓宽“行”的渠道,造就新时期的“道德人”和全面发展的人。
(四)运用“言传身教、身教为贵”的德育方法
当前,学校德育过程中存在“重言教、轻身教”之偏失。重言教,即教师只注重道德知识的传授和道德规范的普及;轻身教,即教师轻视践履道德,对学生提出的道德要求和主张,自己却不愿做或做不到,表现为表里不一、言行相悖、双重人格。而没有“身教”作支撑的“言教”,只是动听却无力、空洞的道德说教,既不能感人,也不能正人,不可避免地流于道德形式主义和伪善。由此,在学生面前,教师的道德威信荡然无存,道德应有的尊严丧失殆尽。
而传统家规家训中“言传身教、身教为贵”的育人思想启示当前的学校德育,应积极批判继承、合理借鉴传统家规家训中的育人思想精华,纠正功利化、工具化、去道德化倾向,运用“言传身教、身教为贵”的德育方法,在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时候,不能只重“言教”,不重“身教”,应既重“言传”“传道”,更重“身教”“行道”,教师以自己符合道德原则的规范行为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以自己所养成的高尚道德品质无声地感染学生,使学生择善而从、见贤思齐、上行下效,实现“风吹草偃”的德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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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书华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