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之“怪”

2014-06-24 11:45汪金友
杂文选刊·下半月 2014年12期
关键词:活埋巨匠财神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读到了诺贝尔的自传。说是自传,其实很短,加上标点,才有一百零八个字。但就是这一百零八个字,却给人以极大的震撼。

诺贝尔的自传是这样写的:

艾·诺贝尔呱呱坠地之际,一个仁慈的医生就该尽早结束他多灾多难的生命。

主要优点:平素清白,从不牵累别人。

主要缺点:未娶,无家室,易发脾气,消化不良。

唯一愿望:不要被人活埋。

最大罪过:不向财神顶礼膜拜。

一生重要事迹:无。

诺贝尔真是个怪人。谁都知道,他不仅发明了雷管,还发明了“达纳炸药”和“无烟炸药”,而且他的研究还涉及电化学、生物学、纤维学、医学、生理学等各个领域,仅发明专利就达三百五十多项。同时,他还是个文学巨匠,创作了大量的诗歌、散文和小说。他临终时创作的戏剧《复仇的死神》,虽然过了一个多世纪,情节仍很现代。同时,他还是当时俄国石油业的大实业家,拥有巨额资产。

更令全世界的人都叹服的,是他的那份遗嘱:“请把我的全部财产作为基金,以其利息作为奖金。把奖金分为五等份,作为物理学奖、化学奖、生理学和医学奖、文学奖、和平奖的奖金。把它每年奖给为人类做出卓越贡献的人。——不论世界上哪个国家的人都可以获奖,我衷心希望世界上最有成就的人获奖。”

所有这些,难道不值得在自传上写上一笔么?这要是换了别人,会用多少笔墨来写自己的成果、自己的奉献、自己的艰辛、自己的荣誉?然而他,却说个人的主要优点是“平素清白,从不牵累别人”,说自己的一生重要事迹是“无”。还说什么“不要被人活埋”是“唯一愿望”,“不向财神顶礼膜拜”是“最大罪过”。一个让全世界的人都肃然起敬的人,怎么会“怪”到这种程度?

我只找到一种解释:“真正伟大的人从不认为自己伟大。”这句话是和诺贝尔同时期的英国散文家哈兹里特说的。从这一点上说,诺贝尔是个聪明人。因为“伟大”不需要自己来张扬,更不能由自己去炫耀。相反,那些越说自己“伟大”、越说自己“光荣”、越说自己“有成就”的人,别人就越觉得他“不伟大”、“不光荣”、“没成就”。

我国的资深编辑卞毓芳在一篇文章中这样评价诺贝尔:“他祖籍瑞典,却漂泊异乡;他体弱多病,却精力过人;他生于贫寒,却富埒王侯;他没有文凭,却是科学巨匠;他发明炸药,却笃爱和平;他辛勤理财,却把遗产几乎全部用于设立几项大奖。”所以卞先生建议,应该把诺贝尔文学奖发给“诺贝尔本人”。

科学是来不得急躁的。1833年10月21日,诺贝尔出生于瑞典斯德哥尔摩一所简陋的石房子里。他长大后四处求学,四处奔波,先后到过俄国、法国、美国、英国等。直到1896年12月10日逝世前夕,他还在进行着发明和创作。他的成功,就在于不论周围发生了什么变化,也不论他人如何评说,自己六十三年如一日,总是埋头学习,埋头工作。

科学也是没有国界的。在我们的国家,如今不知道诺贝尔的人很少。但我觉得,我们现在更需要关心和讨论的,不是什么时候自己的同胞才能获得诺贝尔奖,而是如何把诺贝尔的治学精神引进中国。

【选自汪金友著《成功之道》 中国文史出版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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