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式混合所有制

2014-06-17 19:04季双容
现代国企研究 2014年4期
关键词:国资国资委长沙

季双容

2013年前三季度,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288.9亿元、净利润37.9亿元,盈利居上市的中国工程机械企业第一。中联重科成立20年来,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65%,为全球增长最为迅速的工程机械企业。以国有独资企业起家的中联重科,在核心创始人、董事长詹纯新的带领下,走出了一条特别的混合所有制之路,从而优化了公司治理、激发了企业家活力,促进了股东包括国资、经营者、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多赢。

国资从100%到16.26%

从国有独资到国资第一大股东、不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联重科的股权改造之路为时不短。

1992年,身为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副院长的詹纯新带领7名员工,靠50万元贷款创立了中联重科,即从国有独资企业(准确地讲是事业单位下的企业)起家。

1999年,中联重科改制为长沙建机院控股的股份制企业,这是一次重要的改制,为公司次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IPO奠定了很好的基础。IPO的结果是,长沙建机院持股降为49.84%,仍然是一股独大。

股权改造大动作来到。2006年,湖南省商务厅对长沙建机院改制进行了批复:同意湖南国资委持有建机院的6.06%股权以3653.66万元转让给建机院另一投资方长沙一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8.04%股权以10876.59万元转让给长沙合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由是,建机院股权变为,湖南国资委占59.70%;合盛科技占18.04%、一方科技占11.96%——这两家公司为中联重科员工(管理层、员工)持股的企业,其中詹纯新持股合盛科技30%。此次股权改造对于詹纯新等中联重科高层来说,可谓革命性的一步,以至于引发外界MBO(即管理层收购)的质疑。詹纯新则表示经营者员工持股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中联重科此举并非MBO。背景是,员工收购所在国企股权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被认为是侵占国资。

问题是,上述股权改造对于中联重科高层来说,显然并不彻底:只是间接、以中小股东的形式通过长沙建机院持股中联重科,无法自行决定增持、减持套现等跟自己利益密切相关的举措;作为小股东,话语权受限。

2007年,长沙建机院清算注销,其所持中联重科股份在各股东间按股权比例进行分配。于是,两家员工持股机构合盛科技、一方科技,得以直接持股中联重科12.56%。这客观上更有利于增强员工的话语权、工作动力。湖南国资委仍然是第一大股东。

2010年,中联重科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募资149亿港元,成为业内首家A+H股上市公司,此次上市的巨额募资极大地给力了中联重科的后续发展,引来一些同行的羡慕。同时,湖南国资委持股由21.4%进一步下降。

截至2013年三季度末,湖南国资委持股中联重科16.26%,是第一大股东;两家员工持股机构合计持股7.14%,其中詹纯新持股市值数亿元——显然,中联重科已经从国有独资,变为国有高度控股,直至国有参股、员工持股相当多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国资虽还是第一大股东,但并不控股,非国资持股已远远超过国资。从股权结构来看,中联重科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国企。

公司治理更市场化

从股权结构来看中联重科已不再是传统国企。这种股权改造显著地给力了公司治理的市场化。“练习芭蕾舞的人不凭借镜子,会看不见自己动作的缺陷,而股权多元化正是芭蕾舞这样的精致艺术,需要投资者、合作伙伴提供镜像。”詹纯新2012年曾称,中联国有相对控股、股权多元化的格局,有利于公司规范治理,有利于科学化决策,有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利于整合资源、加快国际化进程。

一如,当前中联重科的一些公司治理做法走在了上市公司前列。如董事会中独立董事4人、执行董事2人、非执行董事1人,即独董占董事会的一半以上,这有利于遏制内部人控制(这是传统国企治理的寻常弊端),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中联重科是A股最早实行独董人数超过非独董的公司之一。去年底,针对外界对中联重科的一些重大质疑,中联重科独董宣布对相关事项进行独立调查,是为A股首例独董独立调查,这是独董自发、主动发挥作用的重大动作。此独立调查由独董发起,委托两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中联重科的4位独董之一王志乐表示,做这个调查是基于对股东负责,希望尊重法律,还原事实真相。2013年6月调查结果发布,并将结果提交给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备案,引起各界广泛关注——长期以来,A股公司独董群体被戏称为“花瓶”,难以发挥应有的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独立董事不能当作摆设,而是要能够提出更好的建议。中联重科是上市公司,所有的东西都是透明的。我们力图打造一个经营规范的公司,希望有各类社会精英人士来参与我们的决策”:这是詹纯新的态度。

股权多元化,显然有利于促进政企分开、企业更市场化。长期以来,国资高度控股下,政企难以分开。股权多元化,利于形成股东制衡,促进政企分开、企业行为更市场化,从而完善市场经济建设。以2013年中联重科和某报及该报记者的纷争来看,中联重科采取的是市场化的解决方法即诉诸法律,而非借助行政权力。

股权多元化之后,激励机制这个公司治理的关键方面也更容易市场化,一如实施股权激励这个典型的市场化激励手段,从而有利于留住关键人才、激发企业活力创造力、促进公司管理层与股东利益的一致、管理层与股东的共赢。长期以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普遍存在不易实施、力度较小等问题。当年,时任上海家化董事长葛文耀对笔者感慨,处于竞争性行业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还应该放开,“在竞争性行业再不放开,企业就会留不住人,就会垮掉。”万科第一大股东央企华润持股不足20%,公司实施了多次股权激励,给力了公司的持续发展。中联重科2013年推出了股权激励。

定海神针

曾经,国企MBO被叫停,重要的原因是一些MBO中国资流失严重。在国企的混合所有制道路上,需要外部监管的到位及高管的自律。

整体来看,中联重科的多次股权变革,受到了外界的一些质疑,但迄今为止,并没有获得权威如法院、国资监管机构的证实。

国企走混合所有制之路,国资委的态度无疑很重要。以中联重科为例,湖南国资委在其中显然并未懈怠。一个可以管窥的例子是,关于2012年的中联重科转让子公司中联重科环卫机械有限公司80%的股权,湖南省国资委主任吴志雄当年曾表示,中联重科目前已经是一家具有国际影响的企业,对湖南经济有贡献,大股东一向支持公司管理层,一旦发现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利益输送,湖南省国资委将不会同意这项股权转让计划,“我们肯定是要严格把关的”。

在此基础上,国企高管“不得不”遵纪守法,高度自律。詹纯新曾称:“国有股权在流动过程中比例可能出现下降,公众的目光都会看这个企业的国有资产有没有流失。提供这一总体方案时一定要坚定执行国家的政策,认真做到经过各级监管部门的层层审批,这个是‘定海神针。”

随着资本市场的越来越健全,上市公司越来越透明,媒体的发达等,上市公司高管违法违规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空间已越来越小。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湖南国资委持股中联重科的股权比例大降的同时,所持股权获得惊人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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