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容
【摘 要】素质教育对学生包括阅读理解能力、交流能力、欣赏能力在内的综合素质的培养一直以来都是语文课程专注的关于中学生能力培养的几个关键方面。在本文中,作者就中学语文课程对学生几种能力或者素质的培养展开讨论,希望能够对中学语文教育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关键词】素质教育;中学语文;能力
随着素质教育在我国教育界如火如荼的推进和发展,已经成为了深入人心的一个重要的能够起到指导作用的教育理念。在中学语文的课堂之上,对于学生诸多能力的培养正是将素质教育融入课堂教学的一个方法,既是手段,也是目的。
一、对学生阅读与理解能力的培养
阅读能力是语文课程中学生需要掌握的首要的能力之一,从我国古代没有标点符号的时候,识文断字就是教育的重要甚至唯一的目的。在现代教学的体系中,由于教育资源的充足化和知识载体的简单化,阅读和理解能力成为语文课程最基础的能力。为了达到这一点,我们进行了句子成分的分析,主谓宾定状补这六大要素成为了学习语文的基础。
以上对于句子、文章正确理解只是第一层次的要求,更重要的是要了解文章背后的道理或者作者的感情。就以那首郭沫若的《白杨礼赞》为例,作者通过对白杨树的枝叶形状进行描写,不仅是要让读者明白白杨树各个部分的结构,那样就成了科普短文了,更重要的是将白杨树当做一种精神的寄托,笔直的树干,从不向下的枝条等,都只是突出白杨树那种昂首挺胸不肯低头的气势与品质,在恶劣环境中能够很好地生存也并不是为了解释这个物种的习性,而是表扬了一张勇敢无畏和坚韧不拔的美好品德。作者以物喻人,对在艰苦环境中坚持奋斗建设祖国的大西北劳动者进行了歌颂,通过对树的描写对人进行了高度赞扬,表现了作者对于劳动者的敬畏的一种思想和情怀。表面写树,实则扬人。
二、培养学生相互交流的能力
文字是语言的载体,而语言最基础的功能就是用来人与人之间进行交流的。在语文课程中,最普遍的交流方式就是让学生讨论一个话题或者一篇文章。在我的语文课上,有一次我让学生们讨论一句话叫做“与朋友交而不信乎?”這是孔子三省吾身的一个内容,字面理解是我们每天要反省自己今天与朋友交往讲没讲诚信。我对学生说,在当今的时代,由这句话你们能够想到什么?然后进行了分组的讨论,每一组四五个人。
最后,在同学们激烈地讨论之后,得出了三重的结论。第一就是与朋友交往讲究诚信,说话算话,答应别人的事就一定要做到,有的同学竟然还举出了“季札挂剑”的典故,使我不禁一阵欣喜;第二重就是与朋友交往要坦诚相待,这是把信字做了拓展,朋友之间一定要相互帮助,多为对方考虑,互相理解,如春秋的管鲍之交。第三重意思就是与朋友交往的过程中要用于讲出朋友身上的缺点,这里的信可以理解为忠信,让朋友意识的自己的缺点和弱点,然后一起进步。这些都是学生们通过讨论和交流得到的结论,如果没有交流,每个人的观点都是分散的,就好像苹果与观点的比喻,你有一个苹果,我有一个苹果,我们交换,每人还是有一个苹果;你有一个观点,我有一个观点,你我交换,每人就有两个观点。交流也就是这么产生和起作用的。
另一个更加有效和特别的交流方式就是课堂上的小型辩论赛,更加能够突出和强化学生的思维能力和交流表达能力。恩格斯的辩证法里讲求的思辨也正是这个意思。比如,有一次,我们在班级组织了电子书能否取代纸质书的小型辩论赛。正方支持电子书必将取代纸质书,反方则持否定的态度。下面是几个比较精彩的攻辩,如下。
正方:电子技术是现代科技的产物,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就好像我们有了电力驱动的火车,用蒸汽机驱动的火车也就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反方:我们并不否认技术的革新为我们带来了生活的便捷,但是书不一样,纸质书代表的是更好的阅读体验和更浓的人文关怀,这是我们无法否认的。
正方:如果向对方那样的理解,我们是不是可以这么认为:我们的古人在没有纸张的时候用竹简刻字,现在依然有这样的简书,但与其书那是书,还不如说成是艺术品。书本是文字的载体,随着时代的变迁,先进的载体必然取代落后的载体,就像竹简取代了羊皮纸,纸张取代了竹简,如今,电子书取代纸质书的时代正在来临。
以上是一段辩论赛的精彩部分,从中可以看出,旨在“理愈辩愈明”的辩论赛将学生的大脑和语言组织能力最大限度的调动,分析对方的话,找出破绽然后有的放矢,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交流能力得到最大程度的强化。
三、培养学生对美的欣赏能力
如果说书本是文字的载体、文字是语言的载体,那么语言又是文化的载体,培养学生对于美的欣赏能力是中学语文课程的终极目的。中学语文课程对于学生阅读和理解能力、与人交流的能力以及欣赏美的能力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语文课与其教的是文字,更多的则是传授的是文化,我们绵延5000年而从未中断的中华文明,感受其中的美与力量,既是学生的幸福,也是我们这些语文老师的责任。
参考文献:
[1]唐民乐.素质教育在初中语文课堂里的体现.柳州师专学报,2003(06)
[2]崔建萍.初中语文自主学习策略探究.科技文汇,2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