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德米 虞铭明
公众、政府、企业共同参与排污权交易的有效性研究
朱德米 虞铭明
排污权交易是控制环境污染非常重要和有效的环境经济手段,论文首先从产权、公共事务民主治理以及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这三个角度论述了公众、政府、企业三方共同参与排污权交易的依据;运用环境经济学的方法论证了三方的共同参与能有效解决排污权市场失灵的问题,使排污权价格能实现地区整体企业成本一效益的最优化;最后,阐述了如果政府和公众能参与到排污权市场的交易,就可以改变地区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或影响排污权交易,从而提高各自的满意度。
排污权交易 公众、政府与企业共同参与 成本最小化操纵 排他性操纵
从理论上说,排污权交易主要是通过市场的力量来找寻污染物削减的边际费用,使整体污染物允许的排放量的处理费用趋向最小,从而使总污染物治理费用达到最低。它是实现总量控制的主要手段,能够在既定的总量控制目标下合理地安排治理活动,使治理污染实现整体成本—效益的最优化[1]。
排污权交易制度于20世纪70年代起源于美国,目前已在欧美国家实现了广泛应用,其治污效果显著[2,3]。另外,针对大气污染和全球变暖这些威胁到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大环境问题上,传统的环境政策工具很难起到作用,所以近些年来欧美的众多环境经济学家已经开始研究建立国际排污权交易体系,以减少重大环境问题对人类的威胁[4]。随着中国对环境问题的日渐重视,国内学者对排污权交易这类环境政策市场手段的理论研究也开始出现,其中有代表性的如戴星翼教授在《走向绿色的发展》一书中指出了利用排污权交易参与中国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并提出了环境产权的概念[5]。国内的环保工作者以及专家也对排污权交易进行着积极的实践尝试,他们的工作充分论证了中国开展排污权交易的可行性[6]。
(一)产权依据
如果将地区的环境容量视为一种稀缺的自然资源,排污权的实质是利用环境容量的权利,可以被视为一种资源产权[7,8]。而在一个地区,公众、政府和企业应该是环境资源的共同拥有者,所以当这个稀缺资源被市场属性产权化之后,也就是成为了排污权以后,理论上应由公众、政府和企业三方共同拥有。
(二)公共事务民主治理的依据
放在环境的领域,今天的公民不仅需要有较高的环境质量和环境可持续性,而且还需要有环境正义和社会公义。环境正义认为,所有人都有享受优良环境的权利;所有人都有申诉环境污染的权利,且得到同等的处理[9]。事实也证明,许多地方的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正是由于忽略了公民不断上升的对环境正义和社会公义的需求而导致的,最后企业、公民和政府三方的利益均受到了损害[10]。另外,环境治理作为一项公共事务决定了需要公众参与和民主治理,这也是解决政府失灵的途径之一[11]。政府和企业一样也是经济人,有其自身利益,如果把一个地区的某种污染物治理交由排污权市场总量控制,而公众被排除在外的话,可以导致政府和(或)企业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任意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排污权的初始分配及交易规则,从而不能实现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地区整体治理的成本—效益最优化。
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参与程度从小到大依次为监督性参与、直接参与,而公众拥有排污产权可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则可视为直接参与。
(三)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的依据
20世纪90年代,美国的格鲁斯曼和鲁格尔(Grossman&Kreuger,1995)[12]、史瑞克和班德帕亚(Sharik&Bandyopadhyzy,1992)[13]对66个国家的空气和水污染的污染物变化情况进行实证研究,发现了部分的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变化趋势和人均国民收入水平的变化趋势呈倒U型关系,就和库兹涅茨曲线一样。因此,他们提出了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的假说(见图1),尝试用该模型来说明国家的总体环境质量或者污染程度会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以及经济的增长而出现一开始恶化然后改善的方向趋势。
图1 环境库兹涅茨(EKC)曲线
目前比较认可的理论对该图的解释是从人们对环境服务的消费倾向探讨的。一些研究者发现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会自发地产生对“优质环境”的需求,收入水平越高则这种需求越强烈。如果把环境质量看成商品的话,可以把它看成“奢侈品”,也就是高收入下的收入弹性高于低收入下的收入弹性。伴随着收入水平提高,公众会主动、自发地采取环境友好和参与环境治理的举措,使得环境污染降低[14],所以如果把一个地区的某种污染物治理交由排污权市场总量控制,公众随着收入的增加也必然有这个驱动加入排污权的交易,从而更好的降低环境污染。
冬至曾经是隆重的岁首、新年,许多地方至今还流传着“冬至大过年”的说法。 古人认为从冬至起,天地阳气渐盛,故此日是大吉之日。 周代于冬至日祭天于南郊,并以冬至为岁首,以十一月为正。 秦沿其制。 汉代以冬至为冬节,官府举行祝贺仪式,称为“贺冬”。 此日例行放假,人们互相拜贺,称“拜冬”。 《后汉书·礼仪志》记载:“冬至前后,君子安身静体,百官绝事,不听政,择吉辰而后省事。”[4]3125 魏晋六朝时,冬至称为“亚岁”。 唐宋以后,冬至成为祭天祀祖的日子,所谓“冬至郊天”,皇帝要到郊外举行祭天大典,百姓向父母尊长拜贺,人们往来相庆。 明清两代,百官向皇帝呈递贺表,还要互相投刺祝贺。
现今世界各国的各种民间环保组织是大家广为认可的能代表公众权利有效参与地区环境事务的统一策划者和执行者。
排污权交易能够最有效率实行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排污权的交易市场必须是完全竞争的,但是,在现实中排污权交易市场往往是不完全竞争的,存在着垄断和市场势力:如果排污权市场监管的体制完善,那在交易市场中可以出售排污权的只会是边际治污成本比较低的企业,因为这些企业有了剩余的排污权出售。但是边际治污成本较低的企业一般来说都是实力强大的大企业,而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国的中小企业受到创新能力和资金的限制,边际治污成本往往较高。所以在通常状况下,只有大企业才能做排污权交易市场中的卖方,才能通过对排污权市场的操纵而导致垄断和市场势力;而中小企业往往成为了交易市场中被动的买方,不能通过买卖之间的改变主动操纵价格[17]。布尼奥(Burniaux)认为,在排污权交易市场通常存在两种类型的市场势力:一是成本最小化操纵,也称为利润最大化操纵;二是排他性操纵,又称为掠夺性市场操纵[15]。
(一)公众参与能制衡成本最小化操纵的市场失灵
在完全竞争的排污权市场中,可交易的排污权能够有效地减少污染。假设一个地区限制总的排污容量是E,有N个污染源,Qi是厂商i生产的产品数,产品价格为Pi,Ci是生产成本,包含治理排污的成本。假定每个产生污染的企业都得到一定的初始排污权,也就是排污许可证(Li′),那么所有污染企业初始授权的总和在数量上必定等于环境中可允许的排污容量E。Li是厂商i的排污量,污染物的削减数量为Ri,P是排污权的价格,在排污权交易制度下,厂商i将根据利润最大化原则进行生产,即:
在完全竞争的均衡市场中,所有的厂商将以相同于边际治理成本的价格获得排污权许可证,不管最初的分配状况如何,所有的边际治理成本是相同的,所有污染源的治理成本最小,地区整体污染源的总治理成本也最小。但是如果排污权市场不是完全竞争的,存在着操纵排污权的行为,如存在厂商1,它不是价格的接受者,而是可以通过调整自己对排污权的需求量而影响整个市场中排污权的价格,成为价格的制造者。此时假设其他厂商都是排污权价格的接受者,并且公众和政府不参与排污权交易,厂商1为使自己在排污权市场上的支出即成本最小,它将在下面的约束条件下制定排污权价格:
η1是厂商1的需求弹性是厂商1及其他厂商许可证的初始分配情况是厂商1均衡时的许可证数量,从以上公式可以得出:
如果把排污权许可证分出一部分给政府和公众,而且认为政府和公众都有这个财力进行交易市场的买和卖,也就是说政府和公众也能以操纵许可证的身份进入排污权市场交易,那么会对排污权价格P造成什么影响呢?对于公众来说,如果他们满意排污权市场的总体污染物限制容量,则对排污权价格的需求弹性较低(他们的交易目的不是市场盈利而是环境的改善),因而在完全竞争的均衡市场中他们几乎不交易,因为P变动幅度很小;只有在厂商1操纵许可证导致排污权价格发生较大的下降后,才会根据需求法则,使得因为价格下降较多而引起购买排污权许可证的增加,最后由于市场上排污权许可证供给的减少使得原本下降的价格P重新上升,让P更接近完全竞争时的最佳均衡:∂Ci/∂Ri,从而减轻排污许可证市场中只有一个操纵者的不利局面,形成制衡。
对于当地政府来说,地方政府最大目的是排污权交易市场中企业的产品税收和当地公众的满意度,所以既有增加企业生产的激励,又有减少排污提高环境质量的激励。当发生成本最小化的操纵排污权价格时,对于企业总体的产品生产和环境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所以政府没有激励去行动。
(二)政府参与能制衡排他性操纵的市场失灵
当污染源将排污权交易作为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为了减少自己在市场上遇到的竞争对手,而并非把排污权交易当成减少成本支出的手段时,就会出现另外一种市场势力,这种市场势力被称作排他性操纵。在排他性操纵中,起操纵作用的污染源被称作掠夺性污染源,另外的污染源则都是接受价格污染源,掠夺性污染源厂商要利用许可市场减少其在产品市场上的压力,就要更多地取得排污许可,使竞争对手没办法得到并且使用这些许可,从而减少其他厂商生产的规模。有朝一日当产品市场上的条件成熟,掠夺性厂商就可以提高自己生产产品的价格,填补在许可证市场上可能遭受的损失。和成本最小化的操纵污染源厂商不同,掠夺性污染源厂商想要购入的排污权许可数量多于正常量。所以,如果市场上出现成本最小化操纵厂商时,许可的价格减低了;而当市场上出现掠夺性厂商时,许可和产品的价格都会上涨。掠夺性厂商对排污权许可证市场的操纵增加了自己的利益,但是严重限制了竞争者的行为[17]。
如果一个地区政府也拥有排污权初始配额并有参与排污权交易的权利,当政府发现有掠夺性污染源控制排污权市场时(排污权价格明显上涨,交易不活跃;而当地企业整体的产品税收明显减少,地区环境没受什么影响),而意识到自身利益受损时,可以抛售自己手中的排污权配额,使得市场的排污权价格降低,同样起到制衡的作用,减少了排他性操纵对整个地区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而对于公众来说,由于他们的目的是提高环境质量,当发生排他性操纵时,地区环境没受什么影响而且排污权价格过高,他们没有激励去改善局面,所以不太会发生行动。
(三)总结
如果一个地区建立了排污权许可证市场,因为存在着垄断和市场势力使得排污权价格不能得到完全竞争市场时单个企业的污染源治理成本和地区整体治理成本都最小的价格∂Ci/∂Ri,而公众和政府的加入则对造成市场失灵的两种市场势力的操纵起到了制衡作用,利于实现地区整体企业排污权价格成本—效益的最优化。
如前所述,在排污权市场中,公众的最大目的是地区环境的改善,而地方政府最大目的是排污权交易市场中企业的产品税收和反映当地公众满意度的环境的改善。两者的权衡在于当地官员该两项的被考核比重。如果认为目前环境不理想,有排污权交易资格的代表地方公众的环保组织可以自筹资金购买排污权许可证,从而使地区排污总量减少,从而增加对环境的满意度;而对于政府来说,可以根据自己对于政绩的要求动态地购买或抛售排污权许可证,增加了对排污权的掌控度和灵活性,同样也提高了他们的满意度,这都在许多著作中被提及。另外,通过地区公众、政府满意度的获得,有利于地区政治、经济及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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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fectiveness of Emissions Trading Concerning the Jointly Participations of the Public,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s
ZHU De-mi,YU Ming-ming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Tongji University,Shanghai 200092)
The emissions trading is an important and effective means to control th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This paper firstly discusses the ground of jointly participation of the public,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s in emissions trading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property right,democratic administering of public affairs and the positivism analysis of Environmental Kuznets Curve.In addition,the paper demonstrates that the jointly participations of the public,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s could effectively solve the marketing dysfunction of emissions trading based on proof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which could maximize the cost-effectiveness of enterprises by optimizing the price of emissions permit.At last,it shows if it is possible to join in the trading of emissions marketing,government and the pubiic could change emissions volume or influence the emissions trading,and increase the satisfaction of each other.
Emissions Trading;Jointly Participations of the Public,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s;Operation of Minimizing Cost;Operation of Exclusiveness
X321
A
1000-7636(2014)08-0066-05
责任编辑:宛恬伊
2014-05-1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市级发展规划编制中的公众参与机制研究”(13&ZD176)
朱德米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上海市,200092;虞铭明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