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爱平 郑超
其他综合收益的信贷决策有用性研究
——基于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检验
欧阳爱平 郑超
全面收益报告是收益报表的发展趋势。中国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更凸显了全面收益观的理念。本文从信贷决策有用性的角度,选取2009~2011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数据,检验了其他综合收益信息对增量信贷决策的有用性。结果显示,在中国当前环境下,其他综合收益信息具有显著的增量信贷决策有用性,综合收益信息相比净利润而言对信贷决策有用性更强。
其他综合收益 信贷决策有用性
传统的收益模式曾被称为“企业会计最合乎逻辑的基础”。它以历史成本原则、收入实现原则和稳健原则三位一体模式为基础,净利润概念包含的收益和费用只能是由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不包含非日常经营活动的收益和费用。随着当今经济环境的迅速变化,宏观环境中的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增多,传统的经济内容、经济格局变得日趋复杂化,企业的经济环境以及决策者对信息的需求也在发生巨大变化。此时,传统收益概念已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综合收益的概念应运而生。综合收益是指主体在一定时期内与非业主间进行交易和事项所产生的净资产变动,包括净利润与其他综合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则指企业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将其主要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而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与损失。修改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CAS 30)均规定利润表除披露净利润相关信息外,还要披露其他综合收益与综合收益信息。这种披露方式既能反映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下的收益,又能反映其他计量模式计量的已确认但未实现收益,解决了外币换算等非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在表内披露的难题。综合收益报告比传统利润报告更加全面、真实地向利益相关者提供了企业的业绩信息。
纵观各国会计准则,英国是最早采取全面收益报告的国家。1992年,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报告财务业绩》,第一次提出编制包含净利润和所有已确认、未实现利得和损失信息的“全部已确认利得和损失表”。1996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先是发布了《报告综合收益》征求意见稿,后在1997年正式颁布了第130号准则公告《报告综合收益》(即SFAS 130),在公告中明确提出综合收益概念,并提供了权益变动表式、单表式(采用综合收益表来报告综合收益)、两表式(分别编制收益表和综合收益表)等多种综合收益列报方式以供企业选择。经过一系列的讨论,2007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修改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正式引入综合收益概念,进一步提出两种综合收益列报方式:单表式(采用综合收益表)和两表式(分别编制收益表和综合收益表),同时明确提出不可以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列报综合收益的组成部分。至此,综合收益表思想正式出现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另外,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也开始按照本国的实际情况,纷纷制定了类似的规定。由此可见,综合收益报告已经成为大势所趋。
2009年,中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这是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概念首次出现在中国的准则公告中。公告对这两个项目的列报进行了具体规定,它要求在利润表中,将“其他综合收益”、“综合收益总额”两项增加列示到“每股收益”下,综合收益总额等于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合计数;同时要求在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其他综合收益的具体项目。2012年开始修改并于2014年7月实施的CAS 30,已将上述内容引入准则正文;并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删除“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与损失”项目和所有明细项目,增加“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利润表与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列报“其他综合收益”信息,这一规定显示出准则制定者对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的重视。因此,探讨和总结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的决策有用性非常必要。
迄今,中国学者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决策有用性研究较少。基于以上研究背景,本文结合中国综合收益列报的新变化,对中国2009~2011年A股上市公司披露的其他综合收益、综合收益和净利润数据进行定性定量分析,验证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决策有用性。通过研究,一方面为中国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的改进提供实证方面的数据支撑;另一方面为进一步提升其他综合收益信息的决策有用性积极建言。
国外学者对于其他综合收益的研究开始的较早。比德尔等[1](Biddle,2006)使用美国上市公司在1994~1998年的数据实证分析对比了传统的收益概念和SFAS 130定义的新的收益概念的有用性,结果发现,虽然在契约运用上传统的收益概念是有用的,但新的收益概念对股票的回报更具解释力,因此对收益进行全面披露是有用的。林和雷蒙德[2](Lin&Ramond,2008)综合使用价格模型和报酬模型,使用欧洲上市公司大样本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发现,净利润和营业利润的价值相关性要高于综合收益,但其他综合收益是具有价值相关性的,且其他综合收益的披露有效提升了综合收益同股票回报率间的相关程度。洛夫特斯和史蒂文森[3](Loftus&Stevenson,2009)对其他综合收益各具体构成项目的价值相关性分别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只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具有价值相关性,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和资产的重估增值没有价值相关性。图灵等[4](Turen et al.,2012)使用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的保险公司数据为研究对象,比较了净利润和综合收益的相关性,结果显示,在评价股票价格、股票收益、预测现金流量方面,综合收益并不比净利润有优势。
在中国,其他综合收益概念出现时间较晚,学者们更多的是进行规范研究,实证研究集中在使用价格模型和报酬模型检验其他综合收益的价值相关性。葛家澍[5](1999)是中国最早进行综合收益相关问题研究的学者。他通过分析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美国FASB和原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对于财务业绩报告的改进,认为通过披露“其他全面收益”项目可以把会计界长期争论的“损益满计观”和“本期营业观”很好地结合起来加以运用,从而大大提高“净收益”和“综合收益”对于广大投资人和资本市场的有用性。党红(2003)从经济学角度论证了全面收益概念的理想内涵同经济学中的收益概念是完全契合的,全面收益理想内涵在理论上是正确的[6]。汤锦(2011)通过回顾FASB和IASB在其他综合收益方面的改革进程,认为两者在综合收益的列报上已经实现了趋同,综合收益观已经成为国际主流思想。相对于净利润而言,综合收益具有更大的决策价值[7]。
实证研究方面,欧阳爱平和刘仑(2010)选取2007年和2008年上市公司数据检验综合收益的价值相关性,结果显示,综合收益的价值相关性低于净利润,投资者仍然更多的关注于利润表[8]。盖地和高潮(2012)也实证检验了其他综合收益的价值相关性,发现其他综合收益具有增量价值相关性,综合收益虽然具有价值相关性,但并没有比净利润表现出更高的价值相关性[9]。胡燕和卢宇琴(2011)的研究结果有所不同,使用价格模型进行回归得到的结果不仅证实了每股综合收益具有信息含量,还表明其比每股收益有增量信息含量,对投资者更有用[10]。王鑫(2013)选择2009~2011年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分别通过价格模型和报酬模型两种方式验证其他综合收益各具体项目及综合收益总额的价值相关性,结果发现,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项目同股票价格显著相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和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份额与股票收益率显著相关[11]。
通过对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后可以发现,前人的研究多是从投资决策有用性的角度来检验其他综合收益的价值相关性,尚未从信贷决策有用性的角度来研究其他综合收益的披露。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不仅包括投资者,还包括众多的债权人。因此,本文将重点检验其他综合收益信息的披露对债权人的决策有用性。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中国财政部要求上市公司2009年开始在利润表中披露其他综合收益信息,且因变量需要使用延后一年的数据,因此本文样本自变量选择2009~2011年A股上市公司数据,因变量数据使用的是2010~2012年A股上市公司数据,并对数据进行了以下筛选:首先,由于金融股行业的特殊性,剔除掉金融行业的公司数据;其次,剔除掉ST、PT类上市公司样本;最后,剔除掉数据值缺失和过于极端的样本。最终获得样本数为:2009年度共计513家公司,2010年度共计537家公司,2011年度共计623家公司。
本文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使用的数据处理工具是STATA统计分析软件和Excel软件。
(二)研究假设
在帮助公司所有者和债权人解决代理问题方面,会计信息往往发挥着重要作用。
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信贷契约时,常使用营业利润率等基于传统会计收益计算得出的指标来衡量企业的盈利能力。传统会计收益以历史成本计量为基础,强调收益实现原则和收入费用配比原则,如果一项资产变动未涉及到实质性的交易,是不能进行确认的。传统会计收益更加保守和谨慎,如果持产期间,资产价值下降,要通过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但却不允许确认企业资产上升的价值。相比之下,同时包含了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的综合收益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净资产变动。它包含了所有的已实现和未实现利得和损失,更全面的反映收益信息,更有助于债权人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与传统收益使用历史模式进行计量不同,其他综合收益可以使用更具前瞻性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这一改变更好的符合了信贷契约对使用会计信息进行未来业绩预测的需求。另外,其他综合收益的披露有效减少了管理层进行利润操纵的可能性,更好的帮助债权人使用信贷契约降低代理成本,有效解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因此,对于其他综合收益的信贷决策有用性,本文提出以下两个假设:
假设1:从相对关联角度,综合收益的信贷决策有用性要高于净利润的信贷决策有用性。
假设2:从增量关联角度,其他综合收益具有增量信贷决策有用性。
(三)模型设计
前人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实证检验多是在价格模型和报酬模型的基础上进行价值相关性研究,具体是将模型中的净利润信息替换为综合收益信息来对比两种模型的拟合优度,或是在净利润信息基础上增加披露其他综合收益信息来检验增量价值相关性。目前仍缺少针对其他综合收益的信贷决策有用性的实证检验模型。本文在参考前人研究方法的基础上,针对信贷决策的特点,设计了以下研究模型和变量。
1.净利润和综合收益相对信贷决策有用性的研究模型
如果式1中的拟合优度R2大于式2中的拟合优度R2,则说明净利润具有更强的信贷决策有用性,反之则说明包含了其他综合收益的综合收益数据具有更强的信贷决策有用性。
(1)被解释变量的选取。针对信贷决策有用性的研究,被解释变量的选取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将信贷决策设定为虚拟变量,如果信贷决策正确,则设定为1,如果信贷决策错误,则设定为0;另一种是使用长期借款的相关计算额作为被解释变量。因此,本文使用“银行长期借款变动额”作为被解释变量来代替银行信贷决策。银行为了保证企业未来有足够的现金来到期还本付息,需要使用充分的信息进行正确的预测。因此,银行会对获取更全面的会计信息有更强烈的欲望。另外,长期借款期末余额反映的是企业多年借款的累积额,无法准确的反映本期银行新做出的信贷决策,因此,本文以当年变动额作为被解释变量而不是长期借款的期末余额。综上,本文以银行长期借款变动额为研究对象,分析其他综合收益对于银行信贷决策的有用性。上述模型中,被解释变量LOANit+1表示i公司第t+1年(年报中披露的期末长期借款余额+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期初长期借款余额)/期初资产总额。
(2)解释变量的选取。解释变量ROAit表示i公司第t年净利润/资产总额;CI/Ait表示i公司第t年综合收益总额/资产总额。将净利润和综合收益总额除以资产总额是为了消除企业规模对解释变量的影响。
(3)控制变量的选取。从前人的研究得知,资产负债率、公司成长性、资产期限结构、筹资现金流需求等因素会对银行的信贷决策产生影响。因此,本文选取了六个控制变量:LEVit表示i公司第t年负债总额/资产总额;GROWTHit表示i公司第t年(本年度销售收入总额-上一年度销售收入总额)/上一年度销售收入总额;AMit表示i公司第t年期末固定资产/资产总额;FCFIit表示i公司第t年(当期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当期投资活动净现金流量)/资产总额;INS表示i公司所处行业;YEAR表示数据年份。
2.其他综合收益增量信贷决策有用性研究模型
上述模型中,OCI/Ait表示i公司第t年其他综合收益总额/资产总额。若OCI/Ait的系数显著异于零,则说明其他综合收益是具有增量决策相关性的,反之,则说明其他综合收益不具有增量决策相关性。
1.描述性统计
下面对假设中涉及到的变量进行描述,通过比较各变量的平均值、中位数、标准差、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分年度情况,直观的了解一下上市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的变化情况。
表1 假设中相关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表
从表1可以看出,这8个指标的标准差值均较低,说明数据波动性较小,均值代表性较好。其他综合收益的均值在2009年度表现为正值,但在2010年和2011年则变动为负值,这也与实际的股市行情相符。2009年股市经历了一段上升时期,在2010年短暂波动后开始下跌,其他综合收益的变动正反映了这一情况。但观察其他综合收益的标准差可以看出,从2009年的0.0438到2011年的0.0212,其他综合收益的波动性明显下降,表明经过几年的实践应用,企业对于其他综合收益的核算和披露规定逐渐熟悉,使其稳定性逐渐增强。样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多集中在0.5的水平上,说明大多数公司还是很需要负债融资这一融资渠道,研究其他综合收益的信贷决策有用性是有意义的。另外,FCFI在2010年和2011年的均值分别为-0.0327和-0.0513,中值分别为-0.0230和-0.0436,说明了至少有一半的公司需要通过筹资方式来满足经营和投资活动现金需求,这也印证了资产负债率反映的现象。
2.回归分析
式(1)的回归结果显示,调整后的拟合优度为7.47%,F值为7.75,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该模型回归有意义,回归效果良好。ROA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即说明盈利能力越好的企业,越容易得到更多的银行长期借款,这也证实了会计盈余信息在银行信贷决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另外,盈利能力好的企业往往会有更强烈的扩张欲望,也就更需要向银行进行借款。LEV的回归系数为0.0828,说明资产负债率同银行长期借款变动额成正相关关系,因为资产负债率高的企业,相应的权益性资本较少,对外部资金的需求更大,因此资产负债率与银行长期借款变动额成正相关。FCFI回归系数显著为负(-0.1377),因为经营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入为正的企业,对债务融资需求较小,所以经营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同银行长期借款变动额成负相关关系。
表2 假设回归结果
表3 稳健性检验回归结果
式(2)回归结果显示,综合收益模型的修正的R2为8.47%,大于净利润的修正的R2结果(7.47%)。从系数上看,综合收益回归系数也大于净利润回归系数(0.1919>0.1411),说明相对于净利润而言,综合收益更具有信贷决策有用性,假设1得到证实。该模型的F值在显著性水平0.01下为8.73,表明模型变量整体相关度较高,研究结论可靠。CI/A的回归系数为0.1919,表明综合收益同银行长期借款变动额存在显著正相关。
式(3)结果显示,加入了其他综合收益后,式(3)的调整后拟合优度上升为8.57%,显著优于净利润和综合收益的调整后拟合优度,充分说明了将综合收益分为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两项比单项披露的净利润和单项披露的综合收益总额对银行长期借款变动额的解释力度更高。同时,模型的F值为8.47,在0.0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整体变量显著,研究结果可靠。其他综合收益回归系数为0.2610,表明其他综合收益与银行长期借款变动额显著正相关,即证明了假设2其他综合收益具有增量信贷决策有用性。
3.稳健性检验
回归模型中被解释变量LOANit+1被设定为i公司第t+1年(年报中披露的期末长期借款余额+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期初长期借款余额)/期初资产总额。定义中采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信息是基于一种较理想的情况,假设公司会及时归还将在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也有很多学者使用(长期负债期末值+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值-长期负债期初值+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初值)/资产总额来定义企业新获得的银行借款。采用新被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如下:
由表3可以看出,替换了被解释变量后的稳健性检验结果表明,ROA和综合收益同银行借款正相关,而且相对于净利润而言,综合收益更具有信贷决策有用性,其他综合收益也具有增量信贷决策有用性。稳健性检验验证了之前的实证检验结果。
1.研究结论
针对信贷决策有用性,回归结果显示净利润指标和综合收益指标都与银行长期借款变动额存在显著相关关系,在净利润的基础上增加披露其他综合收益,其他综合收益的回归系数也显著不为零,而且综合收益对银行长期借款变动额的解释力度要强于净利润对银行长期借款变动额的解释力度。回归结果证实了前文关于其他综合收益信贷决策有用性的假设,综合收益项目具有更高的相对信贷决策有用性,且其他综合收益也具有增量信贷决策有用性。
2.相关建议
修改后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列报要求是同时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披露相关信息,并在报表附注中披露其他综合收益各具体项目的信息。这种在两个报表同时列报的方式虽然体现出准则制定者对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的重视,但为了进一步提升其他综合收益信息的有用性,应作以下改进与完善。
(1)设立“其他综合收益”会计科目或在“资本公积”下设置“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二级科目,以有效区分其他综合收益和权益性交易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现行准则下,如果企业发生了会影响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大多会反映在资本公积项目下:有的明确规定了要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明细科目,有的则只规定了要计入“资本公积”科目,结果是容易导致将其他综合收益和资本公积混为一谈。其实,资本公积核算标准复杂,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其他综合收益只属于资本公积的一部分。单独设立“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或在“资本公积”项下设置“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就能准确的从资本公积中区分出其他综合收益,避免将两者混淆。
(2)明确定义其他综合收益。目前无论国际准则亦或中国准则,对其他综合收益均采取列举法,未有明确定义。这会对其他综合收益的核算和列报产生不利影响,会计人员可能会将权益性交易划归到其他综合收益项下,反之亦然;报表使用者也可能对其他综合收益和权益性交易信息产生混淆,以致判断错误。因此,明确其他综合收益等概念并对相关核算提供具体指引非常重要。
(3)在利润表中详细披露其他综合收益的具体项目与金额。本文的研究已验证了其他综合收益具有决策有用性,为方便报表使用者更好的利用其他综合收益信息做出正确决策,要求财务报告更加准确、全面的披露其他综合收益信息。问题是,其他综合收益的明细项目是采取表内披露还是表外附注?对此,中国修改后的CAS 30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这会导致信息使用者阅读报表时对其他综合收益总额的理解存在一定困惑,加之表内信息往往比表外披露得到更多的关注与重视,因此建议对中国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的列报格式进行调整,在其他综合收益项下列示明细项目。也可将利润表的名称改为综合收益表,吸引使用者对利润表信息尤其是新增其他综合收益与综合收益信息的关注与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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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redit Decision Usefulness of Other Comprehensive Income——Verification Based on Data for A Shares Listed Companies
OUYANG Ai-ping1,ZHENG Chao2
(1.Business School,Beij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Beijing 100048;2.Beijing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Beijing 100007)
Comprehensive income report is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earnings report.The revised accounting standards No.30the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highlights the concept of comprehensive income concept.From the angle of credit decision usefulness,selecting the A-share listed companies in China from 2009 to 2011 as sample data,the paper examines the incremental credit decision usefulness of other comprehensive income.The results show that in the current environment other comprehensive income information has significant incremental credit decision usefulness,and comprehensive income information has stronger credit decision usefulness than the net profits.
Other Comprehensive Income;Credit Decision Usefulness
F062.9
A
1000-7636(2014)08-0120-08
责任编辑:高立红
2014-06-1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跨国资本运营中的会计准则趋同研究”(11BGL020);北京工商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协同创新中心项目“国有企业信息披露研究”(GZ20131101)
欧阳爱平 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北京,100048;郑 超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干部,北京,1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