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滢
心理追凶
文/李滢
两名嫌犯作案后被警察抓获,警察知道两人有罪,但缺乏足够的证据坐实两人的罪名。于是警方分开囚禁嫌犯,并将两人关在不同的屋子里进行审讯。审讯中,警方向双方提供以下相同的选择:
若一人认罪并指证对方,而另一人抗拒认罪,认罪者将获释,抗拒者将判刑10年。
若二人都抗拒认罪,则二人同样判刑一年。
若二人都互相检举,则二人同样判刑八年。
于是,两名囚徒都面临两种选择:坦白或抗拒。
一眼看上去,显然第二种情形能为全体带来最佳利益(各一年徒刑),故而两嫌犯应选择彼此合作,坚不吐实。然而,在两人隔绝,资讯不明的情境下,这一团体最佳选择对个人而言却面临极大的风险,因为,你无法确定对方做出怎样的选择。
由于出卖同伙可为自己带来利益(缩短刑期),也由于同伙把自己供出来可为他带来利益(缩短刑期),却会给自己带来严惩(加长刑期),因此,选择出卖虽违反最佳共同利益,反而是个人利益的最大保障:如果同伙抵抗、自己坦白的话会获得释放,不坦白的话判一年,坦白比不坦白好;如果同伙坦白、自己坦白的话判八年,不坦白的话判10年,坦白还是比不坦白好。
结果是:虽然共守沉默最符合团队利益,但在特定的情境中,由于囚徒无法信任同伙,因此反而更倾向于选择互相揭发。
这即是1950年美国兰德公司提出的博弈论模型,被称为“囚徒困境”。
“囚徒困境”无疑是场微妙的心理博弈,它在警方的不断改进和灵活运用下,突破了许多嫌犯的心理防线,最终,得以将罪犯绳之以法。
然而,“囚徒困境”只是一种确定嫌犯后的审讯技巧,且只针对两人以上团伙作案,而对于警方来说,如何发现并锁定嫌犯才是侦破案件的首要任务。
案例1:违反常情
某著名公司发现,他们的商业秘密被内部人员泄漏给对手,而掌握这一商业机密的只有三人,那么,如何尽快在此三人中找出泄密者,阻止泄密事件的进一步发展,将公司所蒙受的损害降至最低呢?
侦缉部门将此三人约至同一房间,等候调查询问。
主持此次询问的为一男一女两名专业人员。等候中的三人只见他俩谈笑风生地一路走来,行至门口时两人正说到动情处,于是,倚着门框继续打情骂俏……终于,三人中的一人失去了耐性,向两人发出讥讽:“喂,罗密欧与朱丽叶,你们到底有完没完?!”另一人也紧跟其后表示了不满。
有趣的是:这对似乎是在互相挑逗的异性男女即时收敛起他们的轻佻,目光如炬地转向他们:“你、你,你们俩可以走了。”他们对三人中一直保持沉默与平静的那一位说:“请你留下。”
原来,先前的一幕是个测试,意欲在三人中锁定疑犯。显然,这个测试有了结果,即,嫌犯为留下的那位。
这一结论是如何得出的呢?
侦缉人员是以“违反常情”作为判断依据的。设想:你被有关部门叫去询问,可该部门本应主持询问的专业人员却极不得体地当众玩起了暧昧,这情形一般人都会看不顺眼,所以,表现出不满才是无辜者的正常反应,而心虚的人由于不想节外生枝,不想引起他人的注意,反而会尽量保持低调。
此案中,心理技术的运用不再显得高深莫测,而更贴近生活,但其实,这种表面上简单明了的心理测试,实质上却需要非常专业的素质,即:对人性的洞察。
案例2:母性本能
北宋仁宗年间,郑州马员外被毒杀,其氏、其妾张氏皆声称自己为孩子的生母,案件几经辗转,落到了包拯的手上。
包公命人取来一钵石灰在堂下画一缸口大的圆圈,让孩子站到灰圈内,令赖氏与张氏分别站在灰圈外两边,各执孩子一只手臂,要求她们听包公一声令下,便用力向外拽。谁拽出孩子,孩子便是谁亲生。而这两位争执不下的“母亲”,一人贪图钱财,一人难舍骨血,皆不肯放弃,两人都紧紧抓住孩子细臂,使出全身力气往外拽,二人势均力敌之下,孩子夹在中间被拽得疼痛难忍,大声哭叫“娘啊”。张氏听闻如受电击,顿时放手,失声哭喊“儿啊”,孩子被赖氏拽出圈外。赖氏正暗自得意,以为包公定会将孩子判归于她。岂料包公将惊堂木一拍,喝令衙役将赖氏擒拿归案。赖氏慌忙说:“老爷方才不是说,谁拽出孩子,孩子就是谁亲生的吗,怎么反将我锁了?”包公正色道:“你为贪马家财产,不顾孩子死活,若你是孩子的亲生母亲,你就会像张氏一样,因为害怕孩子受到伤害而心生不忍。孩子非你所生,已昭然若揭,你还不从实招来!”至此,赖氏只得承认孩子是张氏亲生。
包公之所以能够巧断夺子案,凭借的是他对母性的了解,他相信母爱,相信孩子的亲生母亲是决不肯伤害自己的孩子的。
人性,即人类天然具备的基本精神属性,它是在一定社会制度和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人的本性。虽说是“本性”,却并非只停留在“人之初,性本善”,而是会受到所处社会环境影响起伏变化。
母爱也是如此。
案例3:利益共同体
某银行发生了劫案,劫匪为一人,抢走了8万元人民币,警方经过一番侦查,锁定蒋某为嫌疑犯,只是证据不足,尚缺少一些细节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破案中最大的阻碍来自于蒋某的母亲,显然,蒋某得到了母亲的竭力包庇,蒋母不仅为儿子做不在场证明,更百般阻挠警方的进一步追踪调查。
某天,警方上门查案时,适逢母子共处一室,蒋母不仅不配合警方,更威胁说要举报警方扰民,气焰十分嚣张。
警方人员只好知难而退,并对蒋某无奈地表示:“好吧,你就拿着40万元好好地花吧,不过当心点,千万别再撞上我们。”
这时,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只见蒋母随手拿起一件家什追打蒋某:“你这兔崽子,居然骗老娘,你明明抢了40万元,却告诉我只抢了8万元,枉老娘这么帮你、袒护你。”而蒋某一边躲避母亲的追打,一边急切地申辩:“你别听他们胡说,哪有40万元呀,真的只有8万元呀,别信他们挑拨离间。”
轮到警方笑了,拿出手铐铐住了这对母子。他们可不是挑拨离间这么简单,他们想得到的是这对母子在内讧时说出的口供。
同样是母爱,蒋姓母子结成的利益共同体演绎了一出另类版的“爱之深,责之切”。
案例4:爱的执念
一名国际象棋大师被人谋害,种种迹象表明,凶手是个高智商,且心思缜密的人,经过一番艰难曲折的侦缉后,21岁的郑某浮出水面,他是大师的弟子,而他的母亲与大师原本即将结成夫妻。
然而,警方现有的证据无法令他入罪,他们找到一位同样是象棋高手的心理学博士,请求他的帮助。
这位心理学博士与郑某在棋社里对弈,他通过一个细节:郑某宁愿输棋也不愿让对方吃掉他棋盘上的“女王”,得出结论:郑某对母亲不肯割舍的爱是个突破口。
郑某再一次被警方约至警局,只是这一次,他们只是马马虎虎地问了他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一副快要结案,嫌犯不是他的样子。正当郑某暗自得意之时,看到另两名警察押着被手铐铐着的郑母从他所在的聆训室门口经过,他立即问警方怎么回事,警方告知他,他妈妈就是凶手。郑某激愤地脱口而出:“放了她,她不是凶手,我才是。”而警方并不理会他,此时,急切地想让母亲脱罪的他向警方说出凶案中唯有凶手才可能知道的细节——是的,是他迫切地向警方证明自己才是凶手。
而这,正是警方想要的结果。
我们相信母爱,但,是否也可以一样相信爱情呢?
案例5:爱的过去时
美国拉斯维加斯的警方接到报案,赶到一出命案的现场,只见一名中年女子溺毙于浴缸,根据现场的勘查,初步确定:女子浴后手拉浴缸侧面墙上的扶手想站立起来,由于用力过猛,将扶手拉脱墙体,于是女子仰面滑倒,倒下时脑袋不幸撞击在浴缸边沿,因撞击而昏迷的她没入浴缸,并因此淹死。
死者的丈夫闻讯匆匆赶到家中,现场看到妻子的惨状后,丈夫悲痛欲绝,放声痛哭:“上帝呀,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曾多么地爱她,我们曾多么地幸福啊。”
警长原本充满同情的脸上,皱起了眉头。
随后,警长特意叮嘱他的好友——犯罪实验室的负责人,让他格外留意这宗命案,好友问为什么,警长表示:“我并没有什么说得出口的理由,也没有什么理论根据,只是,在我几十年警察生涯中,凡是配偶意外死亡,而另一人在说话时使用过去时的,事后都被证明有罪。”
警长的直觉源自于他对情爱的解读:当死者配偶自然而然地用过去时说话时,说明无论是他的意识层面还是他的潜意识层面,都全面接受了配偶已死亡这一事实,关键是,配偶明明是死于意外,在你对此事既没有预期也没有心理准备的前提下,你是不可能迅速接受现实的。除非:你事先知晓她会死于“意外”。
犯罪实验室人员一丝不苟地收集和研究现场证据,最后,他们把焦点集中在那个脱落的扶手上。他们用同一品牌同一批次的扶手,严格按照命案现场的环境条件和装修条件,将扶手安装在墙上,然后依照死者的体力去拉扶手,实验结果表明:即便是换上力气更大的男士全力以赴地去拽拉扶手,也不可能把它拉脱墙面,无疑,女子死于精心伪装的谋杀。
当人们围绕着“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不断争论时,人性却在善与恶中徘徊、游走。有时,只是一念之差,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编辑:成韵 chengyunpip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