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玺
我们经常纠结于游戏中是“孩子快乐就好”,还是“以能力发展为先”。教师出于“责任感”往往更强调后者,但我认为二者并不是对立的,能力的发展正是建立在游戏所能带给孩子的愉悦感的基础上的。
真正属于孩子的游戏有这样一些特征:(1)自成目的性,即游戏中一切都由孩子自己决定。就如案例中孩子可以自己决定搭什么、搭多大、怎么搭,他们不是因为教师强调要坚持而坚持,也不是为了“提高自身建构水平”而积极投入,他们仅仅为了游戏而游戏。(2)积极主动性,即游戏中孩子为实现自己的游戏目的而积极主动地与周围环境及同伴发生作用。案例中,孩子们根据自己的构想选择积木,与同伴商量“这里加个门”“那里连起来”等。尤其是乐乐并没有因为同伴的不理不睬而沮丧,反而主动找了份“钉钉子”的工作,直到游戏结束还在热情地为同伴出谋划策。这种自我实现的满足感让他们自始至终保持积极主动的状态。(3)开放生成性,即游戏中材料、空间、内容、玩法、同伴关系等都是开放的,游戏也得以生成、变化、持续、充实。就如案例中孩子们并不完全按计划建构,而是即兴增添了建喷泉、搭围墙、钉钉子、造路等内容。孩子们互相交流、讨论,游戏内容不断变化与拓展,每个人都获得了积极的情绪体验。(4)真实体验性,即虚拟的游戏情境也能带给孩子真切的感受。案例中乐乐沉浸在“钉钉子”的情境中,真切体会到了“建筑工人”的忙碌和快乐。同伴们也受他感染煞有介事地敲敲打打,他们都被这种有趣、真切的体验所吸引,这就是游戏的独特魅力。
当我们这样来解读孩子的游戏时,我们就会发现游戏中每个孩子都在主动性、独立性和创造性等方面获得了发展。建构游戏不仅能让孩子发展围合、连接等建构能力以及获得空间概念、数概念等有益经验,也培养了他们乐观生活、热情工作的态度以及积极探索、不断超越的精神。只有理解孩子的游戏,才有助于我们把握好“介入还是不介入”以及“如何介入”的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