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用盐 “碘”到为止

2014-05-30 10:48
发明与创新·大科技 2014年6期
关键词:加碘盐加碘碘盐

4月21日,国家发改委一纸《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废除令,引发了公众对食盐的大讨论。而关于“全民补碘20年致碘过量”、“碘盐致病”的传言,更是将碘盐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

专家建议,在保障食盐安全和国民健康的情况下,应因地制宜,实现科学补碘,进一步拓宽和丰富无碘盐的销售渠道。而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既不能盲目拒绝碘盐,也不能僵化地抱以“要吃就吃加碘盐”的观念。

“碘盐致病说”由来已久

在过去20年间,食盐加碘已成为生活常识。我国“全民补碘”发轫于1994年,统计数据表明,当时我国约有7.2亿人生活在缺碘地区。基于这样的国情,国务院出台了《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从此,全民食用加碘盐作为一项国策推行。

2009年5月,一项“沿海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的调查由当时的卫生部牵头,在浙江、辽宁、福建、上海四省市低调展开。调查结果显示,原本预防“大脖子病”的碘盐,反而导致国民碘过量,存在巨大的健康风险。

同年7月31日,广东一家刊物发表封面专题《碘盐致病疑云》,拉开了碘盐风波的序幕。在此篇报道中,甲状腺疾病多年来的频发与全民补碘政策关联在一起,国人“补碘过量”、“因碘致病”等问题被尖锐地提出。次年,卫生部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碘盐含量(征求意见稿)》,拟将食盐中碘含量的上限降低,从60毫克/千克修改为30毫克/千克。网络上,这条新闻很快被解读为“我们吃碘过量了”。

媒体、专家、学者旋即纷纷介入对“食盐加碘”安全问题的讨论。南方及沿海城市的数位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均公开提出沿海地区常吃海带、紫菜、海鲜产品,属于轻度或不缺碘地区,应该放开无碘盐供应。为印证“碘盐过量致病”说法,山东、浙江、江苏等地轮番公布翔实数据。

为了研究碘盐过量是否致病,自1999年起,原辽宁省副省长、中国医科大学内分泌研究所所长滕卫平就开始了一系列关于不同碘摄入量对甲状腺相关疾病发病率的调查。调查选取了3个典型地区的样本——轻度碘缺乏地区、碘足量地区、碘过量地区,共调查了3761位当地居民。

两年后,滕卫平研究小组的部分研究结果发表在《中华内分泌代谢》杂志上,文章得出结论:碘超足量和碘过量可促进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和甲减的发生和发展,尿检中碘含量高于每升200微克是“不安全的”。2002年,滕卫平提出修改全民食盐加碘政策的建议,实行有区别的补碘政策。

2006年,滕卫平研究小组对上述三地持续5年的调查结果发表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实验结论部分写道:“足量及过量的碘摄入可能导致甲状腺功能减退及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这是在中国广受注目并被广泛引用的一个结论,国人把它当作高碘有毒的证据,且认为该结论得到了权威医学杂志的承认。

盐加碘政策仍须坚持

滕卫平的这一结论在被国人当做高碘有毒证据的同时,在国外专家眼里,却成了“碘即使吃多了,危害也有限”的证据。

就在同一期《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刊登了美国伯明翰妇女医院的Robert D. Utiger博士执笔的评论文章《碘营养——多比少好》。Utiger表示:过去,我们一直没有大规模人群长期摄入高碘的临床数据,在滕卫平的调查中发现,“过量的碘摄入与亚临床型甲减和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5年累积发病率的微增有关联,但并不会导致甲亢或亚临床甲亢。”此外,“在大部分病例中,过量的碘摄入导致的两种症状,临床上并不显著,且并不会持续。”

根据滕卫平小组的调查结果,Utiger得出结论:人们勿需担心高碘摄入,“考虑到碘缺乏所致的严重不良后果,长期过量碘摄入导致的小风险是划算的。”

今年1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在全球知名营养类期刊《Nutrition》发表的一篇《食盐加碘风险评估》报告,也再次否定了国人“碘盐致病”的质疑。该报告采用总膳食研究方法开展了中国居民以及沿海地区居民的膳食碘摄入量的研究。研究结果最终表明:中国必须坚持食盐加碘政策。

评估报告早在2010年就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启动。“下调行为并不能说明此前中国存在‘碘过量的问题,只能说明任何一项公共卫生政策都有风险,哪一块有问题就需要回应老百姓的关切。”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首席专家、原卫生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主任吴永宁是这份报告的执笔人,他说,报告对我国不同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及潜在风险进行了评估。报告中文版于2010年发布,此番发布英文版,实则是在国际范围内,对中国继续执行全民食盐加碘政策的必要性,展现了进一步的论证结果。

无碘盐市场畸形萎缩

“我们要吃无碘盐”、“补碘需要精细化”……民众的这些呼声不绝于耳。无碘盐的非自由流通,是“全民补碘”被诟病的另一个原因。

很少有人注意到,在1994年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中曾明文规定:两部分人群——高碘地区人群和因治疗疾病(特别是甲状腺疾病)不宜食用碘盐的人群不食用碘盐,这部分人群可到盐业部门专设的商店购买不加碘的食盐。

然而,在这20年补碘宣传造就的食用盐供应及消费市场的畸形背后,是需求不足导致生产企业普遍压缩无碘盐生产。业内专家表示,目前市场上的食用盐,80%以上都含碘。在普通的超市,消费者往往很难买到无碘盐。

“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把知情权和选择权一并还给公众呢?”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姚中秋曾向媒体表示,在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一般会为消费者提供两种食盐,即加碘盐和非加碘盐。有些地方还会准备详细的食用指南,供人们自由选择加碘盐或非加碘盐食用。

但是,也有专家学者对在我国全面放开无碘盐市场表示担忧。美国普渡大学食品工程学博士云无心认为,目前的舆论已给公众造成了“碘过量非常有害,我不要吃加碘盐,不卖非碘盐是为了垄断利益”的印象。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君石也忧心忡忡:“以现在的舆论形势,一旦全面放开,只要无碘盐价钱不是特别高,必然会有很大一批人专买无碘盐,从而导致十几年的食盐碘化成果化为乌有。”他断言,如果放开,“2至3年内就会发现,‘大脖子病重新出现,也许还会有呆小症。”在《食盐加碘风险评估》中也举了印度的例子:2000年,印度迫于民间压力暂停食盐加碘政策,随后的几年内,碘缺乏症又在各地重现。2005年,印度政府再次实施食盐加碘,禁止销售无碘盐。

科学补碘改变“一刀切”

专家称,近年对碘盐的争议很多,但基本共识越来越清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

对全民加碘政策“一刀切”模式的不满和质疑,最终指向的是碘盐垄断专营。虽然国家发改委网站于4月21日发布了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6年4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5号发布)的消息,但并不等同于废止《食盐专营办法》,不过仍意味着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权由中央下放到地方政府,让人看到了盐改的希望。显然,“食盐加碘”政策不再是铁板一块。

其实,因地制宜的“食盐加碘”方式早在2012年3月开始实施的新食用盐碘含量标准中就已有体现:食盐的平均加碘量,由原来统一的加工水平35毫克/千克,下调至20至30毫克/千克,并且提供了3种标准,允许各省自主选择加碘水平。

“一刀切”的模式由此开始改变。加碘水平放宽之后,各省可根据本地的检测结果确认加碘量。“自主加碘”方式推出不久,各省无一例外下调了加碘量。

对此,吴永宁说,值得注意的是,下调之前,大概有5%的人可能会超过适宜水平,还有30%的人尤其是孕妇可能会低于适宜水平。一旦调至下限,这些低于适宜水平的人,很容易变为缺碘的状态,需要跟进监测。

“食盐加碘”这一公共政策所引发的舆论争议,虽然触发了政策的微调,但不少业内人士表示,还需要向更加多元化的方向发展。譬如眼下一些国家对碘盐供应实行双轨制,加碘盐由政府出资补贴,价格比较便宜;无碘盐的价格,则要高出多倍,最终交由公众自主选择。

同时,专家提醒,当前补碘的重点人群是孕妇、婴幼儿、青少年以及远在内陆地区很少吃海产品的人,但这并不意味着沿海地区的居民就不需要补碘。“非碘盐放开呼声最大的是沿海地区,他们认为自己食用海鲜就不缺碘。其实,海鲜中含碘量很有限,只有海带类含碘较多。”陈君石说,在北京、福建、浙江、上海、辽宁5省中,碘盐对居民每日碘摄入量的贡献率在57%至97%之间。在这些地区如果不食用碘盐,当地居民的碘摄入量无法达到安全水平。(本刊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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