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芳
〔摘要〕 安全化是实施主体通过人为手段将客体建构为安全议题的一种实践过程,它包括三个重要元素——主体、客体和过程。现有安全化理论的相关研究成果十分丰富,但该理论的应用研究仍然十分有限,主要原因是实施安全化的途径狭窄造成理论的解释力不足。为此,应将安全逻辑本身置于一个长时间段的、动态的背景下加以研究。一项安全议题的建构可以分三个步骤进行:首先是建构一个“存在性威胁”,其次是在更广的受众范围内进行传播,最后是出台解决方案。目前,我国在实施安全化过程中,应扩大安全化行为主体、功能性主体及指涉对象的范围,拓宽受众的涵盖范围,使用积极的多元的应对手段。
〔关键词〕 国际安全研究,安全化分析,新框架
〔中图分类号〕D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4)06-0072-05
在全球化时代的今天,非传统安全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恐怖主义问题、卫生领域的传染病问题、社会领域的贫穷问题、环境领域的气候问题都进入公众视域,成为政治精英、学者、专家探讨的中心议题。也有一些曾经一度风平浪静的问题一夜之间风起云涌,比如南海问题。为什么有些问题被人们忽略?有些议题进入公众视域?有些议题能吸引政治精英的眼球?有些议题则优先于其他一切议题,成为紧急状态下需要政府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建构主义视角出发,以安全化理论研究为逻辑起点,以安全化分析新框架的建构为核心,落脚于安全化理论的完善,提供一个国际安全研究新视角,以便人们更好地理解国际范围内的一些现象和问题。
一、安全化理论及其研究状况
在非传统安全问题凸显的全球化时代,国际安全研究在国际政治领域中越来越受关注。国际广义的安全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安全研究主要以二战结束后至20世纪70年代末期间的经典现实主义的“战略研究”为典型。“战略研究”中“安全”的唯一指涉对象就是国家。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学派对国际安全的研究都可以归于传统安全研究。两个学派都承认国际体系具有霍布斯自然状态的特征。前者的基本变量关系是国际体系影响国家行为,而新自由主义安全观认为是国际制度影响国家行为。批评性安全研究质疑传统主义安全研究将国家作为安全研究的重心,提倡转向对人的安全的关注。如果说“批评性安全研究”的兴起展现了国际政治中安全研究的成熟和多样化,那么建构主义安全研究的进一步发展为国际安全研究带来了许多新的研究视角。在安全问题上,建构主义强调社会建构对国际体系和国家行为的影响。形成于20世纪90年代的北欧哥本哈根学派认为主权国家不再是“安全”的唯一指涉对象,威胁的来源也不再仅限于军事领域。学者们开始关注:什么事物会成为安全问题,并进一步思考是什么使某一特殊事物被认定为是安全问题。哥本哈根安全研究的代表人物之一奥利·维夫认为某事物被提上安全议程后,国家便可要求某种特殊的权力处理该事务。这个过程被称为“安全化”,也可以简单概括为“某事物被安全化了”。
(一)安全化理论的含义。一个问题从非公共议题成为安全议题经历了非政治化、隐形政治化、政治化、超政治化的四个阶段。当一个问题不被大众所关注时,它处于非政治化阶段,是一个非公共议题。隐形政治化阶段是《希腊恐怖主义的安全化和11月17日革命组织的被捕》一文中提出的概念,指某一问题已成为公共政策制定的对象,但停留在政治讨论边缘的过程 〔1 〕。历经隐形政治化阶段,非公共议题已进入公众视域,成为公共议题。公共议题再经历政治化阶段,则上升为政治议题。政治化阶段与隐形政治化阶段有所区分。政治化阶段不仅将某议题置于政治讨论的核心,并将其与某种政治目的紧密相连。而政治问题要最终上升为安全议题,则必须经过超政治化阶段,也即安全化阶段。因为安全可以被视为“超越一切政治规则和政治结构的一种途径,是一种所有政治之上的特殊政治” 〔2 〕 (P13)。
由上分析可知,安全化可以被定义为:安全化是一种实践,安全化行为主体利用启发式的人为手段①,按照因某种前所未有的威胁情结出现而必须实施应对政策或采取应对行为的逻辑,试图在受众中建立关于某个指涉对象之脆弱的情境,以达到安全化行为主体的某种政治目的或满足某种需要。简言之,安全化是实施主体通过人为手段(包括言语行为)将客体建构为安全议题的一种实践过程。因此,安全化过程就是安全议题被建构的过程,即安全建构的过程。
从上述定义可见,安全化概念包括三个重要元素:主体、客体和过程。安全化行为主体又被称为安全化施动者,说服受众接受某问题是一种存在性威胁,即谁来宣布“存在性威胁”的出现。客体又被称为安全化实施对象,也就是“存在性威胁”是什么。它可以是问题领域(生态、军事、经济、国家主权),也可以是个人和群体(恐怖分子、移民、难民)。但是安全化实践并非可以针对所有的对象实施。安全化实践首先是主体培养受众对客观性“不安全”(一种“存在性威胁”的出现)的一种主观性(对“存在性威胁”出现的意识),以赋予主体对客体采取应对政策的合法性。因此,并非所有的客观对象都可以被建构为“存在性威胁”。
安全化实施过程是安全化实践中的核心要素,亦是最复杂的要素,因为安全化实施过程本身包含安全化实施逻辑、目的和途径。安全化实施逻辑是“存在性威胁”的出现导致恶劣影响或严重损失。主体以这种逻辑对客体实施安全化,目的是使主体征集更多社会资源和要求更特殊的权力,以达到主体更深层次的政治目的。
安全化通过“言语行为”途径实施。奥利·维夫最初提出的“言语行为”意指话语途径。不少学者日后批判其狭隘性,认为“言语行为”在除话语之外,还应包含图像情感、政策工具、行为实践等。在安全化实践中,话语发出者便是安全化行为主体,话语接受者则是受众,话语承载者也即主体向受众传递信息的媒介。安全化实践是受众通过话语媒介不断接收主体传递信息的过程。
(二)安全化理论研究状况。安全化理论旨在以建构威胁的话语为研究对象,通过语言学建构主义分析工具研究安全问题。该理论本身融合了语言学、社会学、国际关系学等多学科的思想。因此,多学科、多角度的研究特点在诸多涉及安全化理论的研究中较明显。这些研究涉及历史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牵涉议题广泛。另一大特点是就安全化理论的具体应用研究而言,存在厚“公共卫生”和“移民”问题,薄其他问题的客观现象。在这两个研究议题中的安全化理论应用分析中,专著不多,多以论文形式出现。而论文欠缺系统性,较为零散,且中文论文不多。
从对安全化理论的评价来讲,聚焦安全化理论的文献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文献基本围绕该理论的适用性展开讨论,另一类是对安全化的研究方法展开批评性讨论。从主要内容来讲,多数有关安全化理论应用的文献主要集中在两大议题:移民和公共卫生问题。杰夫·海斯曼在《欧盟与移民安全化》一文中提到在20世纪80年代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移民问题逐渐成为欧洲许多国家政策辩论的焦点。文章详细分析了移民问题在欧盟国家被安全化的进程,最后总结行为主体通过将移民问题置于更宽广的语境中将其安全化,其实质是对知识、资源和权力的再争夺 〔3 〕。21世纪之后安全化理论主要应用于对公共卫生问题的研究。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公共政策和治理中心的博士后萨拉·戴维斯在《使传染病安全化》一文中考察国际卫生组织和西方国家将传染病安全化的过程。论文在详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国际卫生组织如何将传染病安全化,最后评价到这是一则成功的安全化案例 〔4 〕。在太平洋论坛上发布的两篇报告《传染病的威胁:为何不安全化》和《使非典成为安全优先考虑的问题》认为传染病在许多国家仍然被认定为医学问题。这很难使政府采取及时和必要的手段来应对它,除非传染病被看作是一个安全议题 〔5 〕。
安全化理论的相关研究成果十分丰富,虽然有些应用研究更是相当细化深化,但是仔细思考,笔者亦发现一些不足之处,即理论解释力不足。
“安全化”是哥本哈根学派安全研究中的一大核心概念。在安全议程被不断拓宽的背景下,奥利·维夫从社会学建构主义的路径重新审视安全的定义,考察安全的本质,颠覆了对安全的传统认知并丰富了安全问题的研究视角。随着该学派的“安全与安全化”被学界不断研究和使用,它的解释力日显不足。主要体现在安全逻辑和言语行为两个概念的静态化。哥本哈根学派提出的“安全逻辑”使得安全研究得以扩展至各个领域的各种威胁。静态的安全逻辑具有扩展性,但同时,这种逻辑的固定化也难以有效应对社会发展和变化的挑战。因此将安全逻辑本身置于动态的背景下加以研究,并对安全的修辞结构从社会、历史、文化等方面作进一步阐释是很有必要的。
二、安全化分析框架构建
安全话语内容所涉及的是行为主体如何对客体实施安全化。一项成功的安全化实践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受众。在主体成功地对某客体实施安全化的时候,受众需要接受和认可主体对客体的“塑造”和“建构”。在对安全化实践的研究中,受众是很重要的考虑部分。从受众的角度出发,笔者认为,一项安全议题的建构可以从三个步骤进行:
首先,建构一个“存在性威胁”,让“存在性威胁”出现。围绕这个“存在性威胁”,受众需要明白安全化的五个基本要素:安全化行为体主体、功能性主体、安全领域、指涉对象、威胁逻辑。这五个基本要素串起来,恰好回答如下这样一个问题:谁宣布谁(或什么)在什么领域给谁(或什么)带来什么严重后果?这个大问题分解为几个小问题,就能与安全化的五个基本要素相对应。
具体而言,安全化行为体主体具有位置权力,宣布“存在性威胁”出现。那么存在性威胁的出现必然伴随安全化的五个基本要素。是谁宣布的?有可信度吗?这里对应的是安全化行为主体的要素。一般情况下,安全化行为主体都处在权威的位置。谁或什么是威胁?这个问题对应的是功能性主体的要素。功能性主体是指安全领域内有影响力的行为体。它既不同于指涉对象又区别于安全行为主体。比如,在经济领域,投资银行的倒闭加重了次贷危机,投行对这一领域而言是功能性主体,但它不是安全的指涉对象,更不是安全化的行为主体。再如,一个化工企业在环境领域造成污染,这个化工企业就是功能性主体。从这两个例子可以看出功能性主体多数充当了威胁来源,也即谁或什么是一种威胁。谁或什么受到威胁?这个问题与指涉对象的要素相对应。指涉对象就是威胁指涉的对象,具体可指受到功能性主体威胁的人、或物。在什么领域带来什么严重后果?这对应的是安全领域和威胁逻辑两个要素。安全领域是指“存在性威胁”涉及在什么领域的安全问题。为了具体说明这个问题,笔者在此以俄罗斯的安全化实践为例。俄罗斯政府在2000年11月通过政治话语这一言语行为对关乎本国核心利益的能源问题实施安全化。最初,政府批准颁布了《2020年前俄罗斯能源战略基本原则》,承认“能源安全所受到的威胁已经具有完全现实的性质”,指出“能源安全是俄罗斯国家安全最重要组成部分” 〔6 〕。
其次,行为主体在更广的受众范围内传播“存在性威胁”,让“存在性威胁”蔓延。布赞指出,安全话语需要被一定范围的受众所接受。受众是否能接受并认同主体发出的信息是一项安全化实践能否成功的关键。换言之,威胁需要自行蔓延,其实质,是被扩大,是被安全化行为主体扩大。安全化行为主体需要将安全化的其他四个基本要素以信息的方式传递给更广范围的受众,比如同一地域不同族群或不同阶层的受众,甚至是在国际范围内来自不同疆域的受众。行为主体需要将功能性主体、指涉对象、安全领域、威胁逻辑四个基本要素综合起来,让不同群体的受众都相信“威胁”的出现以及它的持续存在。这些受众也许来自不同群体,但有着共同的逻辑:均感受到来自同一个威胁来源,或面临来自相似的功能性主体的威胁。也许在不同的安全领域带有不同的威胁逻辑,但是都有共同的“威胁”,即共同的“敌人”。在共同的“敌人”面前,这些不同群体的受众形成一个新的“我们”,即广泛的受威胁同盟。既然“新我们”受到共同威胁,那么“新我们”应该共同应对“威胁”。如此,安全化行为主体才能调动国内和国外更多的社会资源和获取更特殊的权利,为安全化第三步的实施做准备——“存在性威胁”应对。对于在俄罗斯国家战略中有着重要地位的能源问题,俄罗斯政府先后利用2002年的美俄首脑峰会、2006年八国集团首脑峰会、2007年“天然气出口国论坛”、2008年欧盟-俄罗斯峰会以及G20峰会、金砖国家峰会等场合,加深国际社会成员对“存在性威胁”的认知,形成新的安全共同体应对“存在性威胁”。
最后,在说服更广范围的受众后,在征得更多的资源和权力后,安全化行为体主体出台解决方案,推行各式政策应对“存在性威胁”。“存在性威胁”应对与“存在性威胁”出现、“存在性威胁”蔓延是密切相关的。对症下药的道理众所周知,即什么威胁决定了什么对策。若是不涉及核心利益的威胁,或仅是伤及皮毛的威胁,又怎能兴师动众、百万大军齐上阵式地应对呢?这种逻辑必然不能被大多数受众所接受。这样的安全化实践必定会“流产”。究其安全化的本质,它就是一种特殊的政治手段。安全化行为体主体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能有“正当的”、“合法的”理由征集更多的资源和权力应对某项议题。那么在达到应对“存在性威胁”的目的之前,“存在性威胁”的出现及蔓延都需要“精心策划”。俄罗斯政府在建构和扩大“能源安全威胁”之后,于2006年7月在八国首脑峰会上通过了《圣彼得堡能源安全行动计划》,于2012年6月在APEC能源部长会议结束后发表了《圣彼得堡宣言》。至此各国能源部长在应对能源安全议题上达成共识,一致推行三大策略:扩大天然气使用比重,努力提高能效,大力发展替代能源。俄罗斯将能源问题提升为“存在性威胁”,再将其“广而告之”于国际社会的其他成员,使得国际社会不得不对能源安全予以重视,并展开国际合作与俄罗斯共同应对能源安全议题,最终完成对能源问题实施安全化的过程。这其实就是一个安全化分析新框架实践的完美案例。
三、安全化分析框架在我国的运用
俄罗斯在对能源问题实施安全化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安全化新框架的三阶段——威胁出现、威胁蔓延、威胁应对。我国也有利用安全化分析新框架对关乎国家核心利益的问题实施安全化的案例,如《人民日报》对非传统安全领域的重要问题之一——恐怖主义——实施安全化,通过威胁出现、威胁蔓延、威胁应对三个阶段成功地将该问题建构为国际安全议题 〔7 〕,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笔者将借助安全化分析新框架来思考目前我国安全议题的建构问题,并提出以下建议:
(一)在建构“存在性威胁”之时,要注意扩大安全化行为主体、功能性主体及指涉对象的范围。这三个要素不能再局限于传统的模式——将政府作为唯一的安全化行为主体,将他人武力作为唯一的功能性主体,将国家作为指涉的唯一对象。随着我国越来越频繁地参与国际事务,我们的安全观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安全内涵越来越丰富,主要体现在安全化的实施不仅发生在传统的安全领域,越来越多的非传统安全领域的问题也被安全化,比如边疆安全、水资源安全、气候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安全等。因此,将他人武力作为唯一威胁来源的情形早已不合时宜。伴随着各种新问题被安全化的同时,安全化实施的主体也愈发多元化,体现在过去由中央政府发现和界定安全问题到现今不仅包括中央政府,也包括社会精英、主流媒体、非政府组织 〔8 〕。这些安全化过程中的指涉对象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由过去的对国家的指涉转变为现在对人的指涉。“人的安全”已经成为当下安全化的价值基础。显著的例子有气候安全、水资源安全和食品安全等,金融安全目前也愈发强调保护人民财产的安全。边疆安全也将边疆人民的安全作为安全保护的内容,具体而言,这个议题被安全化的目的应是使边疆人民免于恐惧(减少暴力)和匮乏(发展经济) 〔9 〕。
(二)在安全化的第二阶段,“存在性威胁”的蔓延绝不应仅限在国内层面进行,应超越国家和地区,拓宽受众的涵盖范围。一般来讲,安全化动力基本来自全球、地区、国内三个层面。在全球化时代的今天,安全问题受到来自国内和国际、个体和所有、地区和全球的交互影响。看似独立的安全问题都与全球安全问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恐怖主义案例是最为明显的案例之一。任何恐怖组织已不再是对某个单一的国家造成不安全,比如“基地”组织、“东突”组织,或是目前在叙利亚和伊拉克异常活跃的“伊斯兰国”等,它们已经对地区和全球、国家和个人安全都造成最直接的威胁。食品安全的应对亦超越了传统的某个国家单一治理的模式。如上海福喜“过期肉”风波再此引发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上海福喜采用“问题肉”原料进行生产,其造成的负面影响远不止于上海,包括河北、河南、安徽等中国大多数省份的快餐食品质量全部亮“红灯”,甚至日本部分快餐店的食品也“被下架”,美国福喜受到最直接的冲击。因此,对于要联合地区力量甚至全球力量来处理的安全问题,安全行为主体必须超越国内层面实施安全化——扩大受众的涵盖范围,超越国家和地区,着眼于全球范围。
(三)在“存在性威胁”应对阶段,应使用多种手段,实现由“抵御疾病”到“强身健体”的转变。换句话说,安全化的实施主体应向受众表达“什么对什么会/可能造成什么威胁”这样逻辑的“言语—行为”,而非“什么对什么已经造成什么威胁”,使广大受众知晓“存在性威胁”出现的可能性,在解决问题层面,则超越消极的威胁应对,使用积极的多元的应对手段。一方面,可以合理使用或强化法律手段。对可能造成受众利益损害的“存在性威胁”实施相关法律条例,并严格加以监督实施,预防“存在性威胁”的蔓延,甚至可以有效预防它的出现。如早在1995年,我国就颁布了《食品卫生法》,说明食品安全问题在我国长期以来一直被视为公共卫生问题和产品治理问题。近几年,地沟油、三聚氰胺奶粉、一滴香等食品安全危机爆发之后,食品安全更成为政府和社会高度关注和讨论的议题。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第一次将食品安全提高到政府工作的高度。2010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替代了之前的《食品卫生法》。可以说,《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预防了“存在性威胁”的蔓延。另一方面,还可以多元化地利用经济和文化等手段积极建设安全环境。如在治理边疆安全问题上,制止暴力事件或抓捕暴力分子并不是积极的应对措施,而应从根本上铲除其根源,大力发展边疆经济,综合考虑边疆人民的信仰、语言、生活方式等文化因素,帮助边疆人民增强安全感和认同感,这样才能有效地控制暴力事件,维护边疆稳定。因此,在实施安全化的第三阶段,应更加积极的建设安全环境,预防“存在性威胁”的蔓延甚至预防它的出现。
四、结语
“存在性威胁”出现、蔓延、应对的三阶段安全化分析新框架可以弥补安全化理论解释力的不足。此分析框架从受众接受度来评判,并非当一个事物被认定为安全问题,它就是安全问题,而是受众认知某事物为“存在性威胁”,它便成为安全问题。从这个角度而言,它完全是从社会建构主义路径出发的。至于言语行为,安全化行为主体可以针对受众这一整体内的差异群体进行不同的话语实践。因此,安全逻辑应是动态的,而非静态的,因为受众群体自身就是由一个动态的社会群体构成。
借助安全化理论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定位目前的泛安全化现象,如文化安全、粮食安全、食品安全、气候安全、能源安全等议题。究竟某个问题成为安全议题是安全议程的扩容还是“安全化”学术名词的滥用?安全化理论提供了人们挖掘安全化背后动因的空间:某一问题从进入公共视域到成为政治议题再上升为安全议题的逻辑是什么,又是谁在推动这一过程。安全化理论将安全议题定义为一种话语建构,可以让人们更清楚地理解安全议程上各项议题之间的关系。为什么在不同的时期,某个议题优先于其他各项议题,而在另一个时期,这项议题却不被决策者们所重视?当决策者面临众多议题并且这些议题彼此发生冲突时,决策者们该如何选择?又该如何重视某项议题,并使该项议题的应对策略合法化?在国际社会层面,只有更加了解问题之所以成为问题,议题之所以成为议题,国家行为体才能更自如地应对安全议题,并在国际社会中建立某种规范和制度并形成良性互动。
注 释:
① 奥利·维夫最初提出的“言语行为”意指话语途径。不少学者日后批判指出其狭隘性,认为“言语行为”在除话语之外,还应包含图像情感、政策工具、行为实践等。因此,笔者在这里使用“启发式的人为手段”而非“言语行为”。
参考文献:
〔1〕 Georgios Karyotis. Securitization of Greek Terrorism and Arrest of the “Revolutionary Organization November 17 〔J〕. Cooperation and Conflict,2007(3).
〔2〕 〔英〕巴瑞·布赞. 新安全论〔M〕. 朱宁,译. 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
〔3〕 Jef Huysmans. The European Union and the Securitization of Migration 〔J〕. Journal of Common Market Studies, 2000(5).
〔4〕Sara E. Davis. Securitizing Infectious Disease 〔J〕.International Affairs,2008(2).
〔5〕涂晓艳. 传染病与安全研究的现状与思考〔J〕. 国际政治研究,2013 (4).
〔6〕韦进深. 俄罗斯能源安全议程设置—安全化的视角 〔M〕. 国际展望, 2013 (3).
〔7〕方 芳. 恐怖主义的媒体话语与中美国家身份〔D〕. 上海:上海外国语大学,2014.
〔8〕杜 旸. 中国经济议题安全化的国内层次分析:以凯雷并购徐工案为例〔J〕.外交评论,2010(3).
〔9〕李 佳,崔顺姬. 论边疆安全如何成为积极价值——基于“安全化/非安全化”框架的分析〔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
责任编辑 周 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