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导的移动支付新模式探讨

2014-05-30 04:51余庆泽袁泽沛
现代企业教育·下半月 2014年7期
关键词:中国银联金融机构运营商

余庆泽 袁泽沛

摘 要:本文分析现有的移动支付模式类型及其优劣势,以及我国移动支付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建立以中国银联主导的移动支付模式并分析该移动支付模式优点及其应用的前提条件。

关键词:移动支付模式 政府主导

前言:近年来我国移动支付应用产业快速发展。基于资金安全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考虑,2014年4月17日,银监会和央行联手发文规范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作。央行将建立移动支付技术检测认证体系,确立中国银联对移动支付领域的主导地位,以第三方支付机构、区域性移动支付电子化路线为补充,优势互补、多方共赢的格局发展[1]。

一、移动支付及其发展现状

移动支付是一種用户借助移动终端(通常为智能手机)对所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账务支付的金融服务方式,是一种单位或个人通过移动设备、互联网或者近距离传感直接或间接向银行金融机构发送支付指令并产生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消费行为。它将终端设备、互联网、应用提供商以及金融机构相融合,为用户提供新型的货币支付手段。

2011年我国移动支付市场全年交易额达到742亿元,同比增长67.8%;2012年达到1511.4亿元,同比增长89.2%[2]。2013年仅第三方移动支付服务总交易量达1.22万亿元(不包括中国银联和中国银行卡的支付业务),同比增长707%,其中通过移动互联网进行支付的交易额占93.1%(即移动网页、APP或其他第三方服务支付)[1]。全球移动支付的交易规模从2010年的489亿美元增长到2011年861亿美元和2012年的1631亿美元,连续两年增速超过70%[3]。

二、现有移动支付模式及优劣势分析

1、移动支付模式类型:目前移动支付主要有三种模式:(1)运营商主导:该模式由运营商、金融机构、消费者和商家组成。在这个产业链中,移动通信运营商提供移动支付业务数据传输网络以及信息确认和验证,处于主导地位;金融机构负责管理移动支付账户。(2)金融机构主导:该支付模式以银行金融机构作为移动支付的运营主体,银行将客户的银行账号与其手机号进行绑定,用户通过手机对银行账户进行支付活动。由于银行账号和手机绑定起来加强银行与客户的关系,客户可以随时随地对自己的账户进行操作。(3)第三方支付企业主导:该模式是第三方支付企业独立运营,利用移动通信提供的数据传输网络以及信息验证与确认以及金融机构的支付卡,进行身份认证和支付确认的支付方式。

2、移动支付模式优劣势分析:(1)运营商主导模式:有两个优势:其一,由于金融机构的参与,承受金融风险的能力增强,支付额度限制减小,信用安全等级提高;其二,商家的销售款项由金融机构负责结算。但从当前发展情况,这种模式缺乏行业间的有效合作,虽然金融机构和移动运营商合作开展比较积极,但金融行业对该类移动支付业务的热情不高。(2)金融机构主导模式:优势是: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政策“偏爱”、开展支付业务比较便利。不足之处为:存在安全隐患、业务开展的独立性、与其他参与者合作效率低[4]。(3)第三方平台主导模式:该模式最大优势是:商户资源众多,利用其支付平台为消费者提供跨银行和运营商的移动支付服务;其劣势是:没有用户基础,业务推广难度大。

三、移动支付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国移动支付面临如下问题:1、缺乏统一行业标准:目前国内的移动支付发展中,运营商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存在很大的问题,不同的运营商使用的标准与技术手段各不相同;2、交易安全问题:移动支付存在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不可抵赖性、真实性以及身份验证、支付终端(手机)的安全性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有学者认为可利用银行自身在风险管理和信用体系方面的经验和优势,为移动支付交易提供安全保障[4]来解决问题;3、各方职责不明确:国内移动支付模式是以多种商业模式并存的,运营商、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虽然签署书面上的合作合约,但总的来说,合作方式不一致,运营模式不统一;不同的主导方所应用的技术有差别,实现移动支付功能的载体及其工作频段不同。这两方面的差距很大的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的移动支付的发展[5]。徐晋耀认为,移动支付应以产业融合为方向,整合各方优势资源,逐步推广在公交、社保、医疗、金融理财等领域的应用[6]。4、法律保障不健全:目前,我国尚没有制定有关移动支付方面的法律法规制约,包括移动支付各环节的(合同签订、发货、付款、违约、售后责任、退货、纳税、发票开具、支付审计)等。国家没有单独制定专门的网络安全法律规范,只是将涉及网络安全的立法内容渗透、融入若干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之中,未有一个成熟的保护体系[7]。

四、中国银联主导的移动支付模式

中国是一个中央集权国家。没有政府支持,变革的项目难以落实;没有政府领导,市场竞争者间难以达成妥协。所以我国应建设一种以政府主导、市场各司其职的移动支付模式。

1.政府主导的移动支付模式:所谓政府主导型模式就是利用政府的权威与影响力,建立起一套融合了移动运营商、金融企业、第三方支付企业等利益相关方,统一行业标准,明确各方职责与利润分成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中国银联代表政府主导整个移动支付产业,处于核心地位但不参与市场竞争,前期以发起者身份聚集利益相关方共同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安全级别和支付方案,中后期则以监督者的身份维护模式的运行;移动运营商将利用其广泛的手机用户,推广与支持移动支付接口;金融企业则开发移动金融接口,受理来自移动端的支付请求,并将用户的银行账号、手机账号第三方平台账号绑定,同时金融企业应新增设类似现阶段第三方支付企业信用担保支付功能,提高交易安全系数;第三方支付企业在此模式下转型为第三方支付应用,用其强大的网络推广能力聚集大批的商户群体,与庞大的手机用户对接,完成整个模式的闭环(如图1)。

2.政府主导的重要性:(1)公信力: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其公信力是企业和机构不可比拟的,尤其是在现阶段,我国经济处于高速发展,全民享受着改革开放政策带来的福利,我国政府的公信力达到了历史巅峰。无论是普通消费者还是商户,对于政府的信任度总是大于某个企业,因此,政府公信力是领导市场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2)执行力:政府可以利用市场管理者的身份对市场资源进行合理调配,调动市场的积极性,间接提高整个移动支付模式的各方执行力:(3)监管力:政府作为不参与行业竞争的中立者,同时是市场的管理者,其监管力超过企业或者行业自发的监督力度。高监管力度是市场稳定运行的保证,也是提高合作各方按规定执行的保证。

3.政府主导的移动支付模式优点:第一:公平性:运营商、金融企业与第三方支付企业将处于同等地位参与市场合作,能有效避免各企业争当市场老大而导致市场资源配置的失衡问题;第二:标准统一:跨行业间的深度合作市打破以前市场标准不统一、相互之间不兼容的有效方式,拥有统一支付标准的移动支付行業将迎来高速的发展阶段;第三:明确各方面职责:资源配置更加高效、更加合理,商户与消费者的沟通才能更加便捷,移动支付才能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应用。

4.政府主导的移动支付模式应用的前提条件:第一:协调各行业企业之间要达成有效协议,统一行业标准;第二:三大运营商统一移动支付接口;第三:金融机构及相关支付服务企业之间对用户跨行、跨地区转账支付收费标准要统一。

图1 中国银联主导的移动支付模式应用图

五、总结

本文分析三种现有的移动支付模式的优劣势以及移动支付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建立以中国银联主导的移动支付模式并分析该移动支付模式优点及其应用的前提条件,包括:统一行业标准、统一移动支付接口、统一收费标准。只有政府发挥更大的领导作用和监督力,兼顾企业利益和民生问题,整合产业链资源等方面,才能引导移动支付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穆龚.央行将建移动支付认证体系,电子支付再获强大推手[N].上海证券报:2014-4-23 8:55:29.http://www.mpaypass.com.cn/news/201404/23090203.html.

[2]2013Q2移动支付市场交易规模单季破千亿[R]. http://ec.iresearch.cn/e-payment/20130801/207026.shtml.

[3]Gartner: 今年全球移动支付交易额逾2350亿美元[R].http://wireless.iresearch.cn/others/20130617/202389.shtml.

[4]游村,张绪新.关于商业银行拓展移动支付业务的相关问题研究[J].武汉金:2012.

[5]芦阳.浅析我国移动支付商业模式的选择与构建[J]. 改革与战略: 2012.

[6]徐志远.移动支付中的信息安全保护相关法律问题探究[J].法制博览: 2013.

[7]移动支付产业提速在即 行业标准几经沉浮[N].中国证券报:2013.http://telecom.chinabyte.com/63/12616563.shtml.

基金项目:2013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本科类立项建设项目“基于知识分享的移动互联网创业和交互性移动学习系统研究(JXGG201304)”;广东省教育厅2012年度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以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中心的电子商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ZYZG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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