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色彩在古代文论范畴中有较长的使用历史,其由起初笼统的重“五色”到后来具体化为“清”“丽”等个体范畴,除了负载古人“天人合一”的自然观之外,更多的是赋予这些色彩范畴以人文之内涵,从而酝酿文思、锤炼技巧、寄托情志。本文以“清”“丽”为例来窥探色彩范畴在古代文论范畴体系建构中的历程。
关键词:色彩清丽范畴
“色也者,所以助文之光采,而与声相辅而行者也。”故古人认为“辞乃色泽耳!”{1}这里的“色”既指练字造句的文辞藻采,也指由这种文辞所形成的作品情状。古人认为作文需是:“一字有一字之尺度分量,且兼有一字之性情色貌。尺度分量者,广狭轻重之谓;至其色有枯润,貌有庄谐,与其性情之有刚柔静躁,皆须一一熟察之。”{2}设色被文论家们指作为文之必行,同时古人仍然要求用色须有节制,不使放纵,既要求设色,又须使其依于“质”。所谓“体质而色华”,而又能节之以“雅”,守“中”而不过,才是所谓“色正”。如刘勰《物色》:“凡■表五色,贵在时见,若青黄屡出,则繁而不珍。”{3}即指出为文之色应是需要时才用,不能滥用。经过梳理比照,笔者发现,在文论范畴中,很多色彩范畴的内涵在朝代更迭中发生了转变,其原初的物色之意逐渐褪去,而其负载的人文内涵却逐渐丰富,这也正体现了中国古人“取法自然”的观念。本文仅以“清”“丽”为例,浅析这些色彩范畴所经历的人文变革。
一、清——从心境到文境的纯净澄明
清本义为水清,水因清澈而纯净透明,与“浊”相对。《说文解字》释为:“清,■也。澄水之貌。从水,青声。”{4}在先秦两汉的诗文中,清已得到了广泛的运用,《诗经》《孟子》等中皆有所用,且其意义也已被引申为纯净、纯洁。而在美学上有深远影响的意义还是《老子》中所说:“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清净为天下正”{5}。这是清形而上的本源性意义,具有玄学的意味。在魏晋品评人物风气盛行之际,清多指人的品行、胸襟和趣味,如当时常用的人物品鉴概念有“清通”“清直”“清伦”“清才”“清远”“清婉”“清疏”“清畅”等,这些概念一般用于指人由内在禀赋所决定的外在风度,其中也不乏传统道德评判意味。而直到陆机的《文赋》出现,才真正将清作为文学审美范畴来使用,如其“清壮”“清丽”“清虚”“清汜”等从不同的方面对文体、辞意、用词等进行了审美性的评说。因此,清之含义从源初的水、声、气之清浊而逐渐溢出,涵盖了从物质到精神的指向,抽象为不浊、不乱、不杂等意义,并且包含了审美的、道德的因素在其中。在清的众多延展概念中,经过整理,笔者认为具有以下三个层面的内涵:
1.文辞之清——明晰省净。清之内涵首先应是针对诗歌语言来说的,这是由清的本义——水清引申而来的,指文辞要简洁简要,明晰省净,如“清浅”“清捷”“清省”“清通”等。刘勰论诗即主张要删繁去滥,以纠正时风,如在《文心雕龙·熔裁》中评价陆氏兄弟为:“至如士衡才优,而缀辞尤繁;士龙思劣,而雅好清省。”{6}他对陆机的“缀辞”有所批评,又在《才略》篇中称赞陆云:“布彩鲜净,敏于短篇。”{7}这种“清省”“鲜净”即是指文辞的明晰简洁,不繁复冗杂。《诗品》评陶潜诗:“文体省净,殆无长语”,杜甫评张九龄诗:“诗罢地有余,篇终语省净”等皆是对于诗歌语言的简洁省净而言的。
笔者认为文辞的省净简要是有不同层面的。一个层面是指行文不冗沉,力避刘勰所谓的“缀辞尤繁”。晋代士风侈谈明理玄言,因此行文即以辞尚简约,遂形成了崇尚简约的风气和“雅好清省”的审美风尚。陆云就曾评其兄陆机之诗“不清”“不清约”,而崇尚“清省”,意即清新简洁的风格,有时虽意兴繁复却造语不俗,新颖透彻,则诗文必清畅爽洁。此时的“清”是一种有色彩,有光泽,秀丽鲜明的艺术境界。另一个层面指语言纯而不杂,即典雅正统,这是着重于思想层面的。而所谓“清雅”正是指用语恬淡、雅致。在以儒家思想为正统的封建社会里,“清雅”便具有了正向的意味,即是要“不语怪力乱神”、思想纯正,文字力戒浮泛庞杂,思想要做到雅正,即不违背封建正统。
2.心境之清——清空泯欲。清作为一种文人骚客的高级审美情趣,在含义的不断丰富中逐渐定型,同时也日渐成为了文学审美的自觉和独具个性的审美体会,因此除了“词要清空”(张炎《词源》)外,培养、酝酿诗思文意时的心境也需清空。
清是一种超脱世俗的胸襟和趣味,在审美自觉的过程中文人们开始渐渐欣赏和玩味起具体情境的“清”在心灵上的投射。不论是艳地之肃清,还是闺阁之淡清,亦或时序之清秋,亦或人事之清贫,均是以一种泯灭世俗欲望、超脱利害关系的心境而赏之。心境之清是审美关照的开始,也是诗意涌动的开始。“人心之不可不清。不清则利欲熏心,了无佳趣;清则风云月露,皆可作诗词歌赋观,所谓无声之诗也。”(仇福昌《静修斋诗话》)若以禅家语,则是世俗之荣华会妨碍清净心境之修炼,若强而为诗,自然不会达到清澈澄明的境界。所以,“清空”之意也就多倾向于诗思文思的澄澈高洁,而这正赖于心境的超脱和明净。
3.文境之清——气质超尘,清新雅洁。就清的文章气质而言,应是超脱尘俗而不委琐、清绮无尘,同时具有一种清胜之趣,若水光山色,可见而不可即的审美感受。“清越”“清绮”“清奇”等皆具有脱尘高蹈的意味,这种脱俗之气也更接近“清”的本质。闻一多先生最欣赏大历诗人造语的雅洁,正是他们有这种超脱尘俗的气质,脱离委琐和低级趣味,以大方之清气来运思行文,因而其诗文也就呈现出如碧水映丹霞,净色和云落的清越、超脱之气。而从另一个层面分析,清又必然包含了新奇之意,这主要是立意于艺术表现而言的。清意味着超脱凡俗,而俗即是因旧陈熟,所以要达到清就必然要力戒陈熟,寻新求异。故而大多求清者立言寻新,立意求奇。《二十四诗品》释“清奇”为:“娟娟群松,下有漪流。晴雪满汀,隔溪渔舟。可人如玉,步■寻幽。载瞻载止,空碧悠悠。神出古异,澹不可收。如月之曙,如气之秋。”{8}可谓是将“清奇”之境的描绘达到了极致。清长于脱俗,但却易流于弱,而奇而不险则正救清之弱,从而达到澄明脱俗而又新奇的艺术审美境界,这正是“清奇”之内蕴。
以上三个方面是清的基本内涵,“清”作为诗学中的核心范畴之一,自身具有相当开放的阐释意义,包容性、派生力也非常强,可以从不同的审美层面对其进行丰富和扩展。基于此,其复合概念的队伍也不断壮大,除常用的概念外,还出现了如“清艳”“清紧”“清整”“清苍”“清■”等不常见的复合概念。这也正显示了清作为基本审美范畴在诗学中的生存力和衍生力。
二、丽——融汇自然与极致雕琢的绚烂
与清之纯净澄明、高蹈脱俗的内涵不同,丽范畴从诞生到繁衍终不脱华美妍丽之意味。根据汪涌豪先生的元范畴论还不能界定丽是否属于元范畴或核心范畴,{9}但可以肯定的是作为历史绵长中的一个基本范畴,其延展性和衍生力是非常强大的,同清一样,也是历代文论范畴中的高级审美趣味。在创作论、文体论、风格论等中皆可见其范畴的统序性特征。两汉时期就出现了靡丽、弘丽、温丽、雅丽;魏晋时期则有绮丽、典丽、清丽、壮丽;唐宋则出现了华丽、峭丽、赡丽、婉丽、纤丽等。
從“文”到“文章”再到“文学的自觉”的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一个最为显著的特点即是越来越重视形式美问题。“文”从产生之初就具有用外在形式表现人的意念的性质,孔子提出“文质彬彬”“言之无文,行之不远”,而为了言以足志,就需说话有文采,可见当时对形式、文采的重视。两汉诗赋的独立,文章观念的自觉,伴随而生的是文学观念“丽”的自觉。汉大赋具有形式华丽淫靡的特点,其堆砌辞藻,好用奇字,渲染夸张,铺陈排偶,极尽侈丽。因此,文章之士刻意为文,讲求形式华丽,是有意识的产物。所以,物象的描写与文辞的运用是否华丽,就成为了文学与非文学的重要分水岭,正如詹福瑞先生在《“文”、“文章”与“丽”》一文中所说:“丽的自觉,在很大程度上标志着文学的自觉。”{10}在此背景下,“丽”自然成了重要的文学观念,扬雄即提出“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
随着“文”的内涵越来越纯化,“丽”的艺术特征也越来越明显,对其意义的丰富要求也越来越高。曹丕提出了“诗赋欲丽”,要求诗赋脱离扬雄时期的“则”而做到文辞绮丽。陆机论诗赋则为“其会意也尚巧,其遣言也贵妍。暨音声之迭代,若五色之相宣”{11}。刘勰从天道自然的观念出发认为:“龙凤以藻绘呈瑞,虎豹以炳蔚凝姿。云霞雕色,有逾画工之妙;草木贲华,无待锦匠之奇。”“至于林籁结响,调和芋瑟;泉石激韵,和若球■。”{12}这是动植之文。“夫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壁,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砌绮,以铺理地之形。”{13}这是天道之文。五色为形文,五音为声文,因此文章要讲求文采,也是自然之需求。所以,老子虽称“美言不信”,但其“五千精妙,则非弃美矣”。同时刘勰认为,作为拟情状物的文章要与内在情感相融合,并以情感的状态表现出来,就需要巧妙妍丽的文辞。而模山范水的状物之赋,也需用细巧纤密的语言来描写复杂的事物体貌。总之,文辞都离不开绮丽。
绮丽耀眼、光彩满目的“绮丽”之风既成就了六朝美学,也是使其为后世诟病的弊端所在。在“庄老告退,而山水方滋”后,批评视野中多排斥雕琢、淫靡之丽,而代之以清丽、冲淡之风。“冲淡”美在文学抒情性的加强和田园山水诗的出现过程中主要表现为“清丽”“清淡”之美。至唐宋,“冲淡”美被作为一个重要的审美标准正式被提出并得到极大推崇,如晚唐司空图《二十四诗品》把“冲淡”置于二品,对其描述为:“素处以默,妙机其微,饮之太和,独鹤与飞。犹之惠风,荏苒在衣。阅音修篁,美曰载归。遇之匪深,即之愈希。脱有形似,握手已违。”{14}这种平淡是自然而不露痕迹之感。细审其审美内涵,可从两方面理解:
1.“至丽而自然。”唐代皎然《诗式》论“诗有六式”,其一即为“至丽而自然”。此种丽有两种表现方式,一是天工之丽,即自然而然,非经刻意雕琢,是自然造化之作,如“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李白诗;二是人工之丽,通过艺术技巧的锤炼而达到,如“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杜甫诗,所呈现的是繁华剥落后的自然工丽。所以,清丽自然、质朴平淡之“丽”的审美趣味是一以贯之的。
2.平淡——“绚烂之极致”。“丽”还有一个重要的审美特征,即是“清淡”“平淡”。在六朝美学重于“丽在绮靡”的同时,追求“清丽”“越名教而任自然”“文温以丽”的潮流也一直在涌动。而“丽在清淡”最主要还是表现在唐宋时期,佛教的盛行,佛法对文人诗人产生影响,以致王维、大历十才子和刘禹锡、柳宗元、陆龟蒙等皆有“清以丽”之诗作,追求和表现“清淡”之美。而这种“清淡”“平淡”之美又是从华丽绚烂中来的。如王世贞评价谢灵运之诗:“然至■丽之极而反若平淡,琢磨之极而更似天然,则非余子所可及也。”{15}文论家们强调的即是这种自然天成的化工之美,诗歌■丽到极点,反而呈现出平淡之美感。苏轼在《与侄书》中对“平淡”之美的阐释为:“凡文字,少小时须令气象峥嵘,彩色绚烂,渐老渐熟,乃造平淡。其实不是平淡,绚烂之极也。”{16}因此,此种绚烂■丽之极后的平淡,才是能够真正体现诗家之功力的。同时笔者认为,“丽之清淡”在不同时代的呈现也是不同的,盖在中唐以前,“丽”之美偏向于清,而中唐以后则重在审“丽”之“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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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顾■:《题饶介之诸贤怀古诗卷后》,《息园存稿文》卷九,文渊阁《四库全书》本,转引自汪涌豪:《“声色”范畴的意义内涵与逻辑定位》,《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2}王启元:《惺斋论文·论读法》,引自王水照:《历代文话》第四册,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3}刘勰著,周振甫注:《文心雕龙注释·物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
{4}许慎著,徐铉校:《说文解字》,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
{5}老子著,王弼注:《老子·三十九章》,中华书局1998年版。
{6}刘勰著,周振甫注:《文心雕龙注释·熔裁》,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
{7}刘勰著,周振甫注:《文心雕龙注释·才略》,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
{8}{14}司空图著,郭绍虞集解:《诗品集解·续诗品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
{9}汪涌豪:《范畴论》,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0}詹福瑞:《文、文章与“丽”》,《文艺理论研究》1999年第5期。
{11}陆机著,张少康集释:《文赋集释》,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
{12}{13}刘勰著,周振甫注:《文心雕龍注释·原道》,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
{15}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第一册,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
{16}蒋凡主编:《古代十大散文流派》第三卷,湖南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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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杨飞飞,暨南大学文学院文艺学专业在读硕士,研究方向:比较文艺学。
编 辑:康慧Email:kanghuixx@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