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中央领导对科协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学会服务能力,内蒙古科协对学会能力提升和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并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所属各学会的发展。
一、实施“十百千万”创新工程
2013年初,内蒙古科协根据十八大继续深化改革的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要求,结合自治区党委的发展思路和科协自身发展的实际,启动实施了“十百千万”创新工程,即提升、建设10个国家級水平的科普示范园区;5年内组建和支持100个面向经济主战场的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和现代社团组织;组织动员1000名院士、专家、“草原英才”等各类高端人才,为自治区县域经济发展、非公有经济发展、自治区扶贫攻坚献计献策,组成思想库、专家库、智囊库,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技支撑和决策咨询;动员组织10000名基层科技工作者和大学生投身到科普志愿者工作。
“十百千万” 创新工程中的“百”,即5年内组建和支持100个面向经济主战场的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和现代社团组织,切实提升学会服务创新能力、服务社会和政府能力、服务科技工作者能力、自身发展能力,努力把学会打造成自治区一流的科技社团。学会作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力量,要认清改革和发展的形势,自觉地融入发展大局,主动地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积极培育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推动经济与科技的紧密结合,促进科技人才成长和科学技术的繁荣发展,将科技社团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十百千万” 创新工程的提出和实施,给学会能力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目标,要求学会在今后3~5年内强化自身实力,增强服务能力,积极、主动地承接各类科技项目,切实发挥好社会组织应有的作用。
二、设立“学会能力提升”专项
2013年初,内蒙古科协下发了《关于实施学会能力提升专项的通知》,专项通过奖补和支持开展重点学术活动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社会和政府能力、服务科技工作者能力以及自我发展能力,努力打造一批凝聚力强、服务能力强、水平高、社会信誉好、发展能力强、学术氛围浓、服务成效显著,遵纪守法,管理规范的示范性学会,努力把学会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的现代科技社团。为了保证专项的顺利实施,科协制定了专项实施方案、评审细则、评分标准、资金管理办法等。
三、营造科技社团发展壮大的良好环境
(一)为学会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科协积极主动地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市场主体沟通联络,努力推动一批政策性文件出台,夯实思想基础,提供政策保障。
(二)为树立学会的公信力创造条件
目前,在科技界出现了一些有违学术道德、学术良心和社会责任的现象,损害了科技社团的社会公共形象。作为科技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学术团体,理当肩负起重塑学术道德,净化学术环境的社会责任,倡导重视科学伦理建设,弘扬良好的学术风气和敬业精神,树立学术团体良好的社会公共形象。
(三)为学会搭建学术交流的平台
针对学会过去的社会认可度不够,经费筹集能力不强和从业人员力量不足等问题,我们指导所属学会积极开展各类学术交流活动、报告会、讲座,并且对高端、前沿的学术交流活动予以重点资助,有力地推动了学术繁荣和发展。
四、成立专业服务机构,为学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
科协组织联系和服务广大科技工作者是通过学会来实现的,所以只有服务好、发展好,学会才能服务好科技工作者。为了给我们的学会提供高水平、专业化的服务,2012年我们专门成立了内蒙古科协学会服务中心,为学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包括人才引进、会员活动、财务代管、教育培训、会务接待、注册、登记、变更、年审等日常业务代办等全程服务,有力地推动科技社团和科技人才的发展。
为了推动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引进高层次人才,培养科技领军人才,引领区内外高层次人才服务于自治区科技进步、技术创新,促进自治区科技、经济、社会发展,2013年成立了内蒙古院士专家服务中心,并在往年建立23个院士工作站的基础上又引进了9位院士,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9个,提高了学会在社会的影响力和认可度,为能够有效地完成政府职能转移做好了学术、技术、人才、载体等方面的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