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分析了锦州市南京路街(路)牌社会用字的情况,对不符合规范的问题进行了分类讨论。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街区店名、街(牌)中文用字及外文译写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简化字总表》、《汉语拼音方案》、《关于企业、商店的牌匾、商品包装、广告等正确使用汉字和汉语拼音的若干规定》等社会用字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存在的问题探讨了社会用字规范的标准和实践。
关键词:社会用字规范化;中文用字外文译写规范化调查分析
作者简介:龙万平,男(1989-),青海省共和县人,学士,研究方向:汉语言文学(师范)。
[中图分类号]:H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4)-08--02
汉字是记录语言的文字符号,是祖先智慧的象征,随着中华文明流传至今,我们国家的每一个汉字都是创造而来的,其字音、字形、字义都和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紧密相连,都有着不可低估的文化价值,所以,规范汉语用字是我们每个中国人的职责和义务。
城市用字规范化指的是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政策、法令、法规、标准、逐步纠正并消除文字使用上的混乱现象。准确无误地使用汉字,就是不写错别字,不使用不规范的简化字,不使用已经被淘汰的繁体字、异体字等。城市用字规范化程度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到城市的整体形象,“说标准普通话,写规范汉字,做真正的中国人”应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对锦州市南京路街道的用字规范化情况进行了分析。
一、 范围、方法及内容
2013年底,我对锦州市南京路街道的社会用字情况进行了勘察,范围是南桥至南京路东端的联通公司总部大楼地区,主要围绕社会用字问题,其内容有:
1、 汉子使用是否规范化问题,包括有没有繁体字、错别字、异体字、简化字、二简字等。
2、 外国文字的译写及乱改乱造成语现象。
此次主要抽取了街道标牌、店铺名、招牌、广告、横幅、电子屏、通知等各方面的用字情況,记录了所有使用不规范用字的单位和店铺名称,并同一些商店主人进行了交流,提出了问题所在和汉语用字规范的基本要求,并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简化字总表》、《汉语拼音方案》、《关于企业、商店的牌匾、商品包装、广告等正确使用汉字和汉语拼音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针对所得结果整理和分析的基础上,写出此文。
调查内容中所列出的问题在锦州市南京路街道地区都有所存在,甚至有些问题的严重程度出乎意料。本次勘察共发现各种错误62处,具体情况如下。
南京路街区的社会用字不规范现象体现在使用错别字、繁体字这两个大的方面,此类错误共计8处,占总数的7.74%;而外国文字译写、异体字、乱改乱造成语,汉语拼音的拼写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错误,共有6处,占总数的10.33%;在我发现的这一系列存在不规范现象的社会用字当中,错误最多的是个体商店的广告、招牌、小摊小店的手写体物品名称,张贴的小广告等,这部分错误占77.27%。商店的广告、招牌等的字体字号都很清晰,但张贴的各类小广告、横幅等字体、字号不是非常清晰规范,并且,手写的字体出错较多,印刷体的字体出错较少。可见,规范社会用字,还需全民共同努力。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汉字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1. 错别字
错别字主要出现在横幅、标语、小广告中,在本次勘察走访的过程中,共出现此类错误45处,而查处的错别字中,大部分是别字。例如:“品牌服装店全体员工揭诚为您服务”中的“揭”(应写为“竭”),菊园大药房内广告:“主治内分沁失调”中的“沁”(应写为“泌”),“板兰根”的“根”右边写成“良”,服装店广告清仓处理的“仓”写成了“仑”;某茶叶店的广告:“批发铁观音茶”中的“茶”写成“荼”;路边小广告:“高薪诚聘监时工”的“监”应为“临”;南京路中心幼儿园门口外通知:“缴纳学费”中的“缴”应为绞丝旁,但是此处却写成了“激”中国福利彩票投注站通告:“特玛”中的“玛”(应为“码”);“房屋折迁”的“折”(应为“拆”)等等。以上几类用字都是错用了行进的别字,写错字的如:“7+1美发店”内的广告:“染发”的“染”把“九”字写成了“丸”;某烧烤店的广告:把“鸡翅”的“翅”的“支”字底写成“走”字底;五金店广告“水笼头”的“笼”写成了“龙”,“曼天飞雨”服装店的“曼”应该为“漫”,“丽尔减肥”中的“减”左边写成了三点水等等。
2.繁体字
繁体字使用错误主要体现在商店的牌匾、部分广告里,有些完全使用繁体字,有些是半简半繁,还有的在一个牌匾中繁体字和简体字夹杂使用,还有的是纯粹的书写错误,此类错误共发现80处。例如:“牧云軒茶楼”(“軒”字应该为“轩”),“簡約发型设计”(“簡約”二字应该为“简约”),“白樓盒飯”(“樓”字应该为“楼”,“飯”字应该为“饭”),“泓一洗業”(“業”字应该为“业”),“鳯順娱乐城”(“鳯”字应该为“凤”“順”字应该为“顺”)。繁体字书写错误的有:“天鵝”的“鵝”将“我”与“鳥”的位置颠倒、“愛”字中把“心”写成“必”、“美髮店”的“髮”写成“發”、 “醫药公司”的“醫”把“酉”写成“西”、“紅色” 的“紅”左边写成四点底、“裝修公司”的“裝”把“衣”字底写成“ ”(少一笔)、“幹燥”一词中“干”的繁体字应为“乾”)、 “日歷”的“歷”(“日历”的“历”的繁体字应为“曆”)等等。
3. 简化字
简化字问题包括一些在《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已经被废止、可仍在使用的二简字和自造简体字。在调查中,这两类共出现28处,其中以编造简体字的现象较多。此类错误主要出现在小摊小店的手写体招牌、小广告、物品名称、通告中。如,“笔记本”的“本”写成“ ”(上“大”下“十”)、“雪儿”的“雪”写成“彐”、“快餐”的“餐”写成“ ”、“西裤”的“裤”写成“ ”(右边写成“夫”)、“鸡蛋”变“鸡旦”、“饼干”变“并干”、“粉饼”变“粉并”、“师傅”写成“师付”、“原价”写成“ 价”(“原”字里面写成“元”)、“零售”变成“另售”或“令售”、把“保姆”的“姆”字写成“母 ”; “臭豆付”、 “豆付干”、“鸡旦并”、“豆桨”、“馄沌”、“停车场”的“停”写成“ ”(右边写成了“丁”)等随处可见。还有,计价单位:“瓶”、“盒”、“袋”也被 “并”、“合”、“代”顶用了;此外,“酒家”写成“ ”(“酒”写成左“氵”右“九”,“家”写成上“宀”下 “下”)、“眼镜”的“镜”写成“ ”(右边写作“井”字)、 “胶囊”的“囊”写成“ ”(只写上部分)、“食盐”的“盐”写成“ ”(只写上部分)、“摩托车”的“摩”写成“么”、“套房”的“套”写成“ ”(上“大”下“厶”)、“顶层”的“顶”写成“井”、“葡萄酒”的“葡萄”写成“ ”(省掉了其中的“甫”、“缶”)等等自造简体字也较为严重。
(二)外文译写及胡编乱造成语
1.胡编乱造成语
随意编造的成语多数出现在商品广告和商店牌匾中,例如,时装店:“衣衣布舍”、“百衣百顺”; 快餐店牌匾:“食全食美”、“与食俱进”;这四家店所改写的成语应该是“依依不舍”、“百依百顺”、“十全十美”、“与时俱进”等等。
2. 外国文字的译写
锦州南京路地区外文译写也存在问题,主要出现在家电类及汽车类用品店的店名、招牌中。其中英语和汉语拼音混用的问题在专有名称翻译问题上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有的用英文翻译;有的在英语中夹杂着汉语拼音;同样是使用英文或者汉语拼音,又存在着大小写的问题;还存在同一专名在不同地段标注不一致的问题。例如“中国建设银行”被标注成“China Construction Bank”,每个单词的首写字母都用了大写;同样的“南京路”也被标注成不相同的“NANJING LU”和“NANJING RD”。
除了以上一些主要的问题外,还有一些用字不规范的问题存在。例如:形近字,字形字音皆近,字义不同;字形字音皆近,字义相近易混等等。一些小的公司里内容相同的若干牌匾在书写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属于不规范的用法。如,“家具店”,有的写成“家俱” ,有的写成“傢俱”,有的写成“傢具”, “装潢公司”的“潢”字,有的写成“璜”;有的写成“黄”。此类错误共出现了3处。
三、有关汉字规范化的思考和建议
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语言,而记录语言、传递信息的符号则是文字,是人类重要的交际工具。而像社会传递示意性的文字都属于社会用字。比如:各种报纸、书刊杂志上的用字,还有电视、电脑等屏幕上的用字,街道店铺、马路车站牌、广告牌等的用字,还有医院、学校、事业单位等的单位名称等的用字,凡是出现在大众视野里的用字,都是社会用字,都跟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给我们传递重要的信息,是我们生活的重要交际工具。
社会用字看起来很随性,不引起人们的注意,没有像书面语那样的完整性和客观性,其实蕴含在深层次的意义,是值得我们去思考和研究的,因为社会用字也代表着我国几千年的文字文化。
首先,要对那些社会上存在的不规范的社会用语,采取一些实际有效的措施:
1.可以将一些关于污染法规写在公告栏里,让人们随时注意不要写错字,不可以乱该汉字结构,造成汉字文化的流失。比如《中华人们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重要法规文件。
2.可以将《中华人们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规制成大的广告条幅,让人们经常看,经常学习,进一步规范用字。
3.也可以将常用的汉字,通过传单形式或是讲座形式,发到每个公民的手里,让他们学习规范的汉字。
其次,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宣传力度,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宣传和管理力度,努力营造一种正确使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并制订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于在公共场所出现的语言文字做出硬性的规定,对不规范用字现象予以相应的处理。
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每一个社会公民都应当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正确使用祖国语言文字的思想意识,自觉为净化语言环境作贡献。让祖国语言文字得以正确使用并能健康发展,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对于新闻媒体、出版部门来说,更始责无旁贷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依赖于媒体来了解信息,尤其是对于识字量不多的未成年人来说,意义尤为重大!因此,整顿规范媒体、出版物的用字,就显得更为重要。新闻工作者和其他搞文字工作者,应当明确自身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在某种意义上说你们是其他行業从业人员用字的楷模,而不能因为自己工作疏忽对他人造成误导。
商家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上,靠过硬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来招揽顾客,创造利润,而不应该在广告和店名上做过多的表面文章,广告店名再别出心裁,而商品不被消费者认可,也只能是枉费心机。
那些文化水平比较低的人群,应当加强学习。至少眼前用到的非常有限的几个字应当学会。卖豆腐的不应该把豆腐写成“豆付”,卖鸡蛋的也不应该把鸡蛋写成“鸡旦”,小吃部的老板更不应该把啤酒写成“啤九”。学校机关等文化部门应当大力提倡和带头饯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在这一点上应当成为其他行业和部门的表率。
中华民族是个礼仪之邦,文化大国。若需我们的文化长久传承,需要我们的大力发扬和重视保护,中国文字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和结晶。所以,汉字规范化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一项长期的时代性和改革性的任务。净化语言文字并保证文字的健康发展。是我们值得重视和改善的任务。社会用字的规范化,可以提高全民的语言文字水平,也是一个国家整体文明程度、文化素质、精神风貌的重要表现窗口。所以国家应该对错别字的流行引起重视,对错别字的出现现象给予纠正和调整。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发动群众,寻找错字、别字的来源,让群众明白错别字带来的危害,然后对症下药,促进汉字的规范化,进一步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改善人民的文化素质。
参考文献:
[1]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手册》,2002年5月编。
[2]陈汝东《当前城市社会用字中的不规范现象及其成因和对策》,《北京大学学报》1999年第5期。
[3]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社会用字管理工作的意见》,《语文建设》1994年第11期。